三峡工程档案资料编制归档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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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峡工程档案资料编制归档的规定一、一般说明1、基本定义:(1)案卷:由若干相互联系的资料组合而成的一种档案保管的基本单位。即卷盒所包装的资料的全称。(2)立卷:将拟归档的零散资料,按其内容或形式的联系组成案卷的整理过程。A、资料的系统分解和组合:首先按合同项目、扩大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对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的系统分类,形成此合同项目资料的树型系统结构图表。然后,把资料对号入座,同类资料组合后,归入相应工程名称类目。B、资料类型划分:依据合同项目资料的内容性质、产生阶段等进行划分,确定资料的类名。原始资料、质量管理资料、进度管理资料、费用管理资料、阶段验收资料、竣工验收
2、资料、竣工图等。C、基本规则:如果对应于一个单元工程(或分项工程等)的某类资料组成的案卷,一个卷盒不能装完,则可用几个卷盒按资料次序分装,并在每盒的案卷题名后用数字区分。(3)归档:指设计单位、施工(制造)单位、监理(监造)、监测单位盒总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完成相应的合同、协议或项目管理工作后,将资料案卷移交给三峡工程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集中管理的工作。设计、施工(制造)、监理(监造)、检测和项目部以及档案馆都要服从项目建设的整体规划,各负其责。按以下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合同签订时,设计、施工(制造)、监理(监造)、检测和项目部及档案馆等单位,即应该确定该项目的档案负责人,并在档
3、案馆登记注册。每一个合同项目,都应该由项目部(或委托监理)主持,召集档案馆、监理、承包商等有关单位,在工程验收前,制定出竣工资料归档范围和实施细则。档案馆备案,做为合同项目档案验收的依据。各单位档案专(兼)职人员,要进行三峡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立卷的咨询和学习。施工(制造)单位对合同范围内的竣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进行核查并签署意见,业主项目部复核并签字。监理(监造)、监测单位对监理(监造)、监测合同(协议)范围内产生的资料及时整理、立卷,业主项目部复核并签字。总公司项目部对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整理、立卷、签字。设计档案由工程技术部复核、签字。总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在三
4、峡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分类收集、整理、立卷(标明密级)后,移交档案馆保存。档案馆分别对设计、施工(制造)、监理(监造)、监测和业主项目部项目管理工作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属于归档范围。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如果出现与本归档范围有争议的问题,由总公司技术部门牵头,会同项目部和档案馆进行协调和解释。(4)归档范围:凡在三峡工程设计、施工(制造)、监理(监造)、监测和业主项目部项目管理工作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属于归档范围。在三峡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出现与本归档范围有争议的问题,由总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牵头,会同项目部和档案馆进行协
5、调和解释。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工期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计划任务书,勘测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涉外文件等。工程建设阶段:在施工、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文件,管理文件,施工图及设计修改通知单,材料代用单,现场测试、检验签证和商洽记录、原材料检验,外事文件以及财务,经营管理,合同等文件材料。工程建设监理:监理通知批复文件(重要的),施工质量和分析、开、停、复工令,质量事故处理备忘录,工程价款支付凭证,以及向施工单位签发的完工移交证书等。阶段验收和初期商业运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工程建设中最直接产生的、最可靠的记录,其内容含义明确、清晰肯定,没有人为主观性,是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2、主
6、要问题说明(1)归档套数 三峡工程档案馆存档二套,一套正本,一套副本。副本内不必复制原始记录。归档以外的套数,合同有明确要求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无具体要求的另外准备副本二套。一套移交生产、运行管理部门,一套移交项目部处置。(2)归档时间 指各参建单位完成合同项目并通过验收之日起,到办理完归档手续之日止的时间。国家标准规定,竣工验收与档案归档同步完成,即竣工验收之日,就应该完成归档工作。三峡工程的归档工作原则上执行国家标准,但考虑到三峡工程验收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归档工作最迟应在工程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全部完成,特殊情况需与三峡总公司商定并签署协议。(3)合同项目是档案管理的基础 三峡工程验收分为扩
7、大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等。无论合同对应的是哪个级别,均应以合同项目为基础归档。如果多个合同项目对应于一个扩大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则由总公司项目部视情况确定档案集成工作。(4)三峡工程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 国家标准规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根据三峡工程的实际情况,暂定永久性档案作为历史档案无限期保存,长期性档案保存期不低于工程项目的实际寿命,短期性档案保存期不超过20年。(5)档案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准确性,继续执行档案保证金制度,即合同项目质量保证金的50%为档案保证金。对于不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合同项目,必须提留项目
8、总费用的2%作为档案保证金。档案保证金的合同条款、提留和支付,由总公司计划合同部、财务部、项目部和档案馆负责实施。对不安本规定移交档案的合同项目,视为合同违约,拒付档案保证金。(6)临时工程竣工资料 临时工程是指实际使用中的临建项目,并非概算项目的临时工程。是否临时工程资料,必须由验收委员会确定。临时工程资料只是在档案保管期限和归档套数上与永久工程有所不同,其保管期限,要视竣工资料的实际保存价值确定。临时工程资料只需要编制一套竣工档案,但竣工档案的整编,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如:设备(轻钢)仓库可作为临时工程资料,其竣工档案短期保存;房屋建筑的竣工,视情况分为永久或长期保存;一三期围堰就主体工
9、程而言是临时工程,但是,围堰几次改变了长江的流态,工程项目技术含量极大,其档案资料应该永久性保存;临时船闸工程由于施工的重要性及在主体挡水坝中的位置,应按永久工程归档。二、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要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的规定,结合三峡工程实际,初步拟定卷内资料的编制原则。1、竣工文件资料的编制(1)管理资料 首先按主题(问题)分类,如: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等,涉及几个方面的综合性文件资料,排在最后一类;其次,按文件资料产生的时间排列;然后再按冲要程度排列。(2)质量检查资料 首先就某一单元工程,按成果资料、中间性资料和原始资料依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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