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下“专利盒”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pdf
《创新驱动下“专利盒”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创新驱动下“专利盒”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pdf(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OMMERCIALCACCOUNTING2023 年第 18 期商业会计 SHANG YE KUAI JI110税收与税务创新驱动下“专利盒”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各国政府对境内的专利和其他高流动性资产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在本国进行投资兴业。英国、比利时和荷兰等国家为鼓励创新颁布了专利所得税优惠政策,称为“专利盒”(Patent Box)制度。文章运用比较法,主要从有效税率、适用范围和资格要求等方面对国际上推行“专利盒”制度的国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我国的“专利盒”制度,并基于我国创新驱动战略提出了相关的优化建议:一是以创新为目标落实“专利盒”税收优惠政
2、策;二是明确“专利盒”制度适用的税收优惠范围;三是规范“专利盒”制度适用的收入类别。【关键词】税收政策;“专利盒”制度;所得税优惠;企业创新【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23)18-0110-04杜明茗1 黄江玉2(副教授)甄德云3(副教授)(1 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绵阳 621000 2 贵州财经大学 贵州贵阳 550025 3 安庆师范大学 安徽安庆 246011)一、引言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为更好地激励企业创新,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比较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制定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诸多政策。“专利盒”(Pat
3、ent Box),也被称为“创新盒”(Innovation Box)或“知识产权盒”(Intellectual Property Box),其核心是对企业通过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获得的收入给予低税率优惠。这项制度起源于 20 世纪 70 年代的爱尔兰,该国规定企业销售专利和专利产品可减少应税收入。之所以该制度被称为“专利盒”制度,原因是当企业提交纳税申报表时,需要在登记表上输入一个特殊的方框,以说明申报的收入是通过销售专利技术的许可或专利产品获取的。“专利盒”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各国利用税收政策激励企业创新的意图。“专利盒”制度与其他税收激励措施相比有很大不同。比如,基于研发的税收减免和额外减
4、免,是在研发支出创新年份,即在创新生命周期早期阶段提供;而“专利盒”制度则是在企业创新结束时对其知识产权收入转移(产生收入时)提供税收激励。因此,“专利盒”制度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在本地研发,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留在本国。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很容易从研发领域流向低税率领域。“专利盒”制度目的是为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的转让提供税收优惠,激励企业在本国开展研发活动,从而将经济利益留在本国,提高本国经济实力。当前推进“专利盒”制度的国家主要在欧洲,如比利时、法国、匈牙利、爱尔兰、荷兰、西班牙、英国等。我国企业创新的税收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中小科技企业优惠税率、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收
5、优惠等。这些税收政策与创新的效果和质量并不挂钩,受制于扣除限额,激励效果并不很明显。因此,我国亟需对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制度做进一步研究。二、“专利盒”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分析世界上已经实施“专利盒”制度的国家大部分采取将企业获得的专利等的转让收入按一定比例扣除后计税的方式,以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相较于其他国家,英国的“专利盒”制度设计相对复杂。(一)典型国家的“专利盒”税收优惠政策。1.英国的“专利盒”制度分析。英国政府致力于“建立20 国集团中最具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并强调其相信“专利与高科技研发和制造业活动有着特别密切的联系”,并于2010 年 11 月宣布对其知识产权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包括
6、增加“专利盒”制度。2011 年 6 月,英国财政部门发布了关于拟议的“专利盒”制度的咨询意见,这份报告解释了“专利盒”制度的目的、目标、结构和机制,并于 2013 年 4 月正式生效。英国“专利盒”制度基于四项原则设计:(1)范围【基金项目】2023 年度省级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现代财税理论视域下数字财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项目编号:GZJG20230067);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贵州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可持续建设的政策采购供应体系研究(项目编号:GZLCLH-2021-42)。SHANG YE KUAI JI 商业会计2023 年第 18 期111COMMERCIAL A
7、CCOUNTING税收与税务广泛;(2)公式化办法;(3)申请的基础是基于企业利润;(4)专利所有权和创新。“专利盒”税率只适用于满足要求的收入,其数额应大于获取“专利盒”的费用(即知识产权衍生收入净额)。英国“专利盒”不仅包括专利,而且还适用于补充保护证书,英国“专利盒”制度适用于对合格知识产权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公司。英国“专利盒”制度最引人关注也是最具争议的特点是,它使用了一种公式化的方法来计算符合条件的“专利盒”利润。英国模型的第一步是计算该公司在此期间的总净利润中有多少可归因于专利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第二步是从净专利相关收入中扣除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收入;最后一步,其他形式的知识产
8、权对某一公司的收入有很大贡献,必须从剩余收入中扣除。这一步骤对于小公司来说可能过于复杂,因此,该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简易算法,即政府将假定其 25%的收入不符合“专利盒”的税收优惠政策加以扣减,其余 75%的收入按 10%的税率征税。英国的“专利盒”提案为所有英国纳税企业提供 10%的统一税率,所有净收入来自自主开发或获得以及随后开发的专利和补充保护证书,专利或证书必须由英国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欧洲专利授予机构授予。虽然该制度要求企业自主研发专利,但其标准相对宽松,也允许企业将其研究和开发外包,但企业对这些活动应保持最低限度的管理控制。该制度广泛适用于与专利有关的各种收入,并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个
9、公式化的三步模型,用于计算其收入中符合专利衍生条件部分的收入。2.荷兰的“专利盒”制度分析。2007 年,荷兰“专利盒”制度首次颁布实施,并于 2010 年进行了重大修改和扩大,以增强本国企业的竞争力。荷兰“专利盒”制度规定,荷兰纳税人从合格知识产权获得的所有净收入的统一有效税率为 5%。该有效税率比之前的“专利盒”制度规定的税率低 50%。然而,该优惠税率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衍生所得。一旦这种收入超过了与创新相关的开发成本,与合格知识产权有关的此类损失(如累计开发成本)则按25.5%的税率扣除。收入认定不需要由荷兰专利当局授予,可以由任何专利授予机构授予,所有已签发的研发申报书(或研发
10、证书)的创新及活动都包括在内。因此,在考虑相关研究和发展活动的地点以及“专利盒”制度所适用的相关收入时,专利创新证明与研发创新证书之间的区别变得十分重要。荷兰的制度通常适用于自主开发的知识产权,以及企业进一步开发的已获得的知识产权组成部分。但是,荷兰企业获得研发申报的知识产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满足两项要求之一:(1)实际从事、监督和管理外包的研发活动;(2)至少 50%的研发活动在荷兰本国进行。3.比利时的“专利盒”税收政策分析。比利时政府“专利盒”制度,也称为“专利收入扣减”,该法规列于 比利时所得税法 第 205.1 条至第 205.4 条,2007 年颁布实施。比利时“专利盒”制度不仅
11、适用于比利时企业,还适用于所有缴纳比利时公司税或比利时非居民公司税的企业(即在比利时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企业)。比利时“专利盒”制度要求专利开发和研究中心具备成为研发活动“活跃分支机构”的资格,而此类研究中心不需要位于比利时。这种扣减不限于自行开发的专利,也适用于比利时企业或常设机构“完全所有权、共同所有权、用益权或通过许可协议”获得的专利所得收入,条件是该公司在上述具有“活跃分支机构”资格的研究和开发中心进一步开发了专利产品或工艺。比利时专利收入扣除适用于:(1)由比利时企业或比利时常设机构授予第三方的专利;(2)通常称为“嵌入式专利收入”;(3)符合扣除条件的收入数额仅仅基于收到的特许权使用
12、费数额。但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数额限于该企业在比利时的应纳税收入的一部分,不得超过无关当事人之间商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即正常交易价格)。因此,比利时企业不得以不合理或过高的税率将专利技术许可给子公司或其他相关企业,去追求更大的税收减免。在比利时“专利盒”制度的体系中,规定比利时或外国企业在比利时常设机构可对其销售专利和补充保护证书产生的收入征收 6.8%的有效税,而且专利收入也包含在专利产品的销售价格中。此外,它既适用于自行开发的专利,也适用于外购、转让等获得的专利,前提是后者在符合条件的研究和开发中心得到进一步开发。4.卢森堡的“专利盒”制度分析。2007 年 12 月,卢森堡政府实施了“专
13、利盒”制度,并将其纳入 卢森堡所得税法 第 50 条。2009 年 3 月 5 日,卢森堡税务机关就 卢森堡所得税法 第 50 条发布了一则公告,详细地解释了“专利盒”制度的相关细则。在卢森堡的制度中,规定仅就知识产权净收入的 20%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豁免不是知识产权总收入,而是知识产权的适当净收入。卢森堡知识产权担保通常仅适用于总知识产权收入与该收入同经济背景下产生的所有成本之间的差额,无论营销类型如何。“专利盒”制度适用于设置在卢森堡的所有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的常设机构。如果企业对知识产权具有限定的经济所有权,则可以免除其出售该知识产权的净收益。在法律和经济财产与知识产权分离后,受益企业将
14、从其所有权中受益。卢森堡的“专利盒”制度较少限制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来源,但知识产权不能是从关联企业获得的。(二)典型国家“专利盒”税收政策对比分析。1.基于不同情形制定符合国情的有效税率。上述四种“专利盒”制度中,荷兰的“专利盒”制度将最低有效税率降低到了 5%。这一比率相当于英国当前 10%税率的 50%、比利时当前 6.8%的税率的 73.53%。荷兰的“专利盒”制度提供的实际税率是世界上较低的“专利盒”税率。此外,在本OMMERCIALCACCOUNTING2023 年第 18 期商业会计 SHANG YE KUAI JI112税收与税务文所研究的制度中,荷兰和英国“专利盒”制度明确了统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创新 驱动 专利 税收制度 国际 比较 我国 启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