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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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会计法》是会计核算工作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各层次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一切会计法规制度的“母法”。《会计法》明确财政部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政府管理部门。 3、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的法律规范。法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律。 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5、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会计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务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暂行办法》 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6、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管理。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的职能);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 7、会计市场的主要成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咨询公司、税务代理公司、代理记账公司等。 8、我国财政部门对会计市场的管理主要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运行和退出管理。 准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对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准入要求,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运行: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监督的主体,在审计过程中起到鉴证的作用。通过强化对会计市场的社会监督主体的管理来实现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 9、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 10、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会计人员隶属于所在单位,会计人员的任免、轮岗、提拔和调用都由所在单位负责。 单位选拔任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担任单位总会计师,应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总会计师不是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11、会计核算的八项原则:①可靠性(客观性);②实质重于形式;③相关性;④可比性;⑤及时性;⑥明晰性;⑦谨慎性;⑧重要性。会计核算的原则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 12、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质量的关键。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3、伪造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纪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是一种虚假的会计资料;变造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伪造、变造和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4、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文件,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必须由经办经济业务的有关人员填制或取得会计凭证。 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其意义表现在:①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为会计分析和审计提供重要的依据);②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③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 15、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A.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是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的初始文件,是一项最重要的凭证并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来源的不同,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人员,在某项经纪业务发生或完成时自行填制的凭证。如:领料单、借款单等。 外来原始凭证是从外部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买货物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P13)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人、经办人员签名\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经纪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价;②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③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应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要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④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的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⑤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⑥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⑦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①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涂改过后的原始凭证无效;②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公章;③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④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B.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的,用来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账簿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从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是经济信息转换成会计信息的过程。 记账凭证按其适用的经济业务,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按其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适用于各类经济业务、具有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也称标准凭证。通用记账凭证 多用于业务量少、凭证不多的单位。 记账凭证要求注意: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如果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的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误的,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1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17、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机票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18、会计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和日记账采用订本账,明细账采用活页账。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同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辅助性账簿,又称备查账簿。如租入固定资产登记簿。通过设置辅助性账簿,可以对某些其他账簿不能记载或记载不全的经济业务进行补充登记。 19、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写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不能撕毁。 20、登记账簿的原则: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据的二分之一。 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也不能用铅笔书写。 红墨水记账:①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②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③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④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21、错帐更正: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线注销,原有字迹必须可辨认,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字、文字;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错误的数字。 22、对账工作的要求: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3、各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结账。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结账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发生额。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24、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大部分明细账都应该在年度结账完毕后,以旧账代替新账。对于在年度内业务发生量较少,账簿变动不大的部分明细账,如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账,可以连续使用,不必每年更换。 25、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法人加盖公章。 26、各级财政部门和档案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 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会计档案,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2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P33) 28、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以一年为一个会计期间称为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国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 29、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本位币选定一种后,不得随意变动。 30、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区在使用中文前提下,可使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境外的外国经济组织,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31、会计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3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必须符合内部牵制制度。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有权实施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3、除财政部门以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相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的监督检查,也属于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范畴。 3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检查内容:①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②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③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④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⑤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35、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36、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7、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①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38、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单位,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①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申报纳税;④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39、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②出纳;③稽核;④资本、基金核算;⑤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⑥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⑦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⑧总账;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⑩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整理。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0、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②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③贪污挪用公款;④职务侵占等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1、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不得转让和涂改。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有效期需要重新注册的,持证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42、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理论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继续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 43、报名会计专业技术考试资格:①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②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③中级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本科+工作4年,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2年,硕士+工作1年,取得博士学位。 44、会计岗位内部牵制制度要求: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务债权账目的登记工作。 45、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46、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接替,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7、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交接工作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后发现,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48、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①责令限期改正。②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单位并处三千以上五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两千以上两万以下的罚款。③行政处分。对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或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④对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③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并对单位处以五千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主管人员,可以处以三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④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法律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⑤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1、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体现着一种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的主体是国家,目的是实现国家的职能。 2、税收的作用:①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②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③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④税收是国际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3、税收的特征:强制性(不是强迫)、无偿性、固定性。 强制性一是指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二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 4、税收的分类:① ②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③按照征收权限和收入分配权限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地方税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如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 ④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从价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均采用从价计征的形式。 从量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我国的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均实行从量计征形式。 复合税是采取从量和从价相结合,如:卷烟、酒、消费税。 5、税法的目的:依法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的分类(P134-136) 6、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等。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基本要素。核心要素是:税率。 征税人是指负有征收税款义务的国家机关。 纳税义务人又叫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务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为,是税收制度的首要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税率是核心要素,是衡量税负轻重的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 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定额税率:资源税、车船税。 累进税率分为①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②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 7、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交消费税的一定要交增值税,而增值税与营业税不相关。 增值税的分类: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P142-143) 增值税税率:①我国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 ②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以下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物食用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的零部件)、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③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④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应纳税额。①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③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凭票抵扣100%: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注意: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纳税人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纳税地点: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8、消费税。凡事要征收消费税的商品,都要征收增值税。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商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税目(14个):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P147-148) 消费税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不是人民币的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销售额不包括想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销售量的确认:①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②自产自用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④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在现行的消费品征收范围中,只有卷烟和白酒(酒类)采用从价从量复合计征方法。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50)①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当天;②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③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报关进口当天。 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相同)1日、3日、5日、10日、15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纳税人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9、营业税是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P151)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税目(9个):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娱乐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税率:①交通、建筑、邮电、文化体育为3% ② 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为5% ③金融保险8% ④娱乐为5%-20% 营业税纳税期限: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增值税和消费税还有1日、3日) 纳税人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纳税地点:①提供应税劳务的,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②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的,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③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0、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P154) 企业的征税对象(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费居民企业为20%。 不征税收入:①财政拨款;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③由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征收入:①国债利息收入;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③太长(P156);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准予扣除的项目:①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②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③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④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 不得扣除的项目: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②企业所得税税款;③税收滞纳金;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⑤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⑥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⑦赞助支出;⑧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亏损弥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1、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工资、薪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务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①工资、薪酬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P159税率表)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P160税率表) ③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④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⑤特许权适用费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①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酬所得的。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2、享受减税、免税期间,也要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的方式:①直接申报(上门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 ②邮寄申报。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③数据电文申报。 ④简易申报。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一种申报方式。实行简易申报,不等于不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⑤其他方式。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整个税收工作中占据着及其重要的地位。 税款征收的方式:①查账征收。适用于经营规模大、财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状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②查定征收。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的纳税单位。 ③查验征收。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 ④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 ⑤代扣代缴。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控制。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⑥代收代缴。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者很难控管的领域。 ⑦委托征收。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如:海关代征进口货物的增值税。 ⑧其他方式。 税务代理的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税务代理的范围(P171) 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我国税务刑事处罚目前有五种主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三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 开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P162)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1、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两部分构成。 《预算法》根据宪法规定,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它是制定其他预算法律的基本依据,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2、国家预算: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国家预算作为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国家预算的作用:财力保证作用、调节制约作用、反映监督作用。 3、国家预算就是政府收支预算。《预算法》规定,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我国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现设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五级预算。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4、政府采购不仅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我国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确定方法: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机构确定并公布。 6、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是核心,公开透明是体现,公正和诚实信用是保障。公平竞争原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法则,是政府采购的基本规则。 7、政府采购的功能: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五点) 8、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9、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0、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最为突出的特点为竞争性,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邀请招标: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P200-201) 单一来源:不具备竞争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11、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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