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20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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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地方标准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目 次1 总则32 术语33 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33.2 部品和材料33.3 装修安全43.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43.5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43.6 工程监理要求53.7 装修质量保证54 装修设计64.1 一般规定64.2 功能空间64.3 基本配置74.4 室内环境84.5 安全防护84.6 防火设计84.7 建筑装修84.8 建筑设备105 墙面工程105.1 一般规定115.2 施工要求115.3 质量要求146 天棚工程156.1 一般规定156.2 施工要求166.3 质量要求177 楼地面工程177.1 一般规定177.2 施工要求177.
2、3 质量要求198 内门窗工程208.1 一般规定208.2 施工要求208.3 质量要求219 细部工程239.1 一般规定239.2 施工要求239.3 质量要求2410 防水工程2510.1 一般规定2510.2 施工要求2510.3 质量要求2611 厨卫设备及管道安装2611.1 一般规定2611.2 施工要求2611.3 质量要求2712 电气工程2712.1 一般规定2712.2 施工要求2812.3 质量要求2913 采暖、空调及通风工程2913.1 一般规定2913.2 施工要求2913.3 质量要求3014 智能化工程3014.1 一般规定3014.2 施工要求3014.3
3、 质量要求3015 验收3115.1 一般规定3115.2 交接验收3115.3 分户验收31附录A 成品住房装修主要材料质量与复试项目表34附录B 装修主要部品、材料、设备表38附录C 成品住房装修基本配置内容39附录D 工程交接验收移交表40附录E 成品住房装修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42附录F 成品住房装修功能性检查汇总表43本标准用词说明431 总则1.0.1 为加强成品住房的建设管理,保证成品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推进住房产业现代化,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成品住房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既有住房的装修可参照执行。1.0.3 成品住房装修应遵循适用、经济、美观、安全的原则
4、,符合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1.0.4 成品住房装修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housing componentsafety in decoration works handing over acceptance household acceptance 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每套住房各功能空间的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等内容所进行的专门验收。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成品住房装修应充分考虑装修工业化生产的要求,提高装配化程度,不断提高模数化、标准化、工厂化、多样化的产业发展水平。3.1.2 成品住房装修
5、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承担,并形成完整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资料。3.1.3 成品住房装修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土建、安装和装修实行一体化施工管理,宜由工程原土建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3.1.4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1.5 成品住房装修前应进行交接验收,并在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装修工程施工。3.1.6 成品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先做样板套,样板套验收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施工,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30日内不应拆除。3.1.7 成品住房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和交付前,
6、应采用包裹、覆盖、贴膜等可靠措施对地面、门窗等容易污染或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3.2 部品和材料3.2.1 成品住房装修应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住宅部品、材料等。 3.2.2 严禁使用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部品、材料。成品住房装修工程所采用的部品、材料的质量、规格、品种和有害物质限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3.2.3 成品住房装修采用的部品、材料应有合格证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同种规格、同一生产厂家、同时进场的装修材料有关安全的指标应进行现场抽样复试,复试项目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进口产品应出具商检报告。3.2.4 成品住房装修部品的选用应符合住房
7、功能空间的要求,提高其互换性和通用性、标准化和装配化的水平。3.2.5 成品住房竣工时应提供装修主要部品、材料、设备表(见附录B)。3.3 装修安全3.3.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3.3.2 成品住房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3.3.3 成品住房装修应充分考虑用电安全,以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3.3.4 成品住房装修不应移动燃气立管及燃气表具。3.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3.4.1 成品住房装修应对样板套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后才能进行成品住房的批量施工。3.4.2 成品住房装修严禁使用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
8、等稀释剂和溶剂。3.4.3 成品住房装修所用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材料在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并处理。3.4.4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监测结果应符合表3.4.4的规定。成品住房装修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应在装修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表3.4.4住房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污染物名称活度、浓度限值氡200(Bq/m3)游离甲醛0.08(mg/ m3)苯0.09(mg/ m3)氨0.2(mg/ m3)TVOC0.5(mg/ m3)3.5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3.5.1 成品住房装修工程按专业性质划分分部工程。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施工程序、专
9、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3.5.2 每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分项工程按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3.5.3 每个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等进行划分。3.5.4 成品住房装修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3.5.4的要求。表3.5.4 成品住房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 项 工 程备注1建筑装饰装修裱糊裱糊(基层处理、面层连接)涂饰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 饰面板(砖)木装饰墙板,饰面板安装,面砖粘贴轻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
10、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软包软包(软包龙骨安装、软包面层安装)吊顶龙骨(暗龙骨、明龙骨)吊顶,装配式吊顶 地面地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等),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地板(实木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地毯,踢脚线门窗木门窗,塑料门窗,金属门窗,门窗玻璃防水涂膜防水细部橱柜,台面,扶手、护栏,窗帘盒(杆),石材窗台板,顶角线,细木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室内冷水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给水设备安装 室内热水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洗涤盆、浴缸、便器、淋浴房等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配件安装建筑采暖散热器及
11、辅助设备安装,管道及配件安装,低温辐射采暖安装3建筑电气电气照明安装管线敷设,开关插座安装,灯具安装,电气设备安装4通风与空调空调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通风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系统调试、管道防腐与绝热5智能建筑住房智能化系统多媒体信息箱,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家庭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家居控制6电梯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导轨,门系统,轿厢,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液压电梯安装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液压系统,导轨,门系统,轿厢,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12、 3.6 工程监理要求3.6.1 成品住房装修工程应进行监理,监理活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3.6.2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的专业人员应与工程相适应。3.6.3 监理机构应根据成品住房装修特点,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3.6.4 监理机构应对成品住房装修所用部品及材料、工序、检验批等进行验收。3.7 装修质量保证3.7.1 建设单位承担成品住房装修工程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是成品住房装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3.7.2 成品住房交付时,建设单位除向住户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外,还需提供所用主要装修部品、材料、设备表(附录B)及装修水、电等管
13、线示意图。3.7.3 成品住房的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保修期从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单位对住户的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其最低保修期应符合以下要求:1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房间的防渗漏为5年;2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4 装修工程为2年。4 装修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成品住房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4.1.2装修设计宜按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宜与主体建筑施工图同步完成。4.1.3 装修设计人员应充分了解部品及材料的规格、性能、安装方式等,
14、对部品及材料加以集成。4.1.4 装修设计宜执行国家现行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厨卫设备与管线的布置应符合净模数的要求,在设计阶段予以定型定位。4.1.5 装修设计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4.1.6成品住房装修设计涉及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变更时,应办理施工图变更审查手续。依附于住房结构的装修构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或锚固,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4.1.7 装修设计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4.1.8 成品住房装修设计的深度应符合相关规定。4.1.9装修设计图纸完成后,应向装修施工单位进行交底,说明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技术要求。4.2 功能空间 4.2.1 装修设计不宜
15、改变原设计卧室、起居室、餐厅和储藏等空间的基本功能,不应改变厨房、卫生间的使用功能。4.2.2 室内净高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装修完成后地面与天棚之间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坡屋顶的卧室、起居室(厅),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2 厨房、卫生间装修完成后地面与天棚装修面之间净高不应低于2.10m。4.2.3 卧室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不应损害卧室的日照、采光和通风条件。2 应营造休息、睡眠、兼顾安静的学习和工作环境。3 家具和设施布置宜简洁、协调、舒适,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4 卧室地面宜选用防滑、保温性能良
16、好的材料。5 儿童居住的卧室墙面宜选用抗污染、易清洁材料。4.2.4 起居室、餐厅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应根据不同的套型特点合理布置平面,并有利于使用者的个性化装饰布置。 2 无独立餐厅套型的起居室宜按照功能分区的原则设置就餐区。 3 起居室、餐厅地面宜选用耐磨、防滑、易清洁、隔声性能良好的材料。4 应避免各界面尖角的设计,防止碰伤儿童和老人。5 应综合布置插座、照明光源和弱电终端。4.2.5 厨房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厨房宜设计为独立可封闭的空间。2 厨房的洗涤盆、灶具、排油烟机、电器设备、橱柜、吊柜等设施应一次性集成设计到位。3 放置灶具、洗涤盆的操作台深度不宜小于0.60m,双排操
17、作台之间净距不应小于0.90m。4 厨房吊柜设置不应影响自然通风、采光。4.2.6 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卫生间应合理安排便器、洗面盆、浴缸(或淋浴器)等设施,可设洗衣机位置。2 卫生间功能布局宜为照顾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的使用留有余地,可按需要配置相应设施。3 应采用节水型器具。4 装修设计不应影响卫生间自然通风和采光,且方便维修。5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机械通风的位置和条件。4.2.7 贮藏空间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套内宜设计足够的贮藏空间(储藏间或壁橱),贮藏空间应合理布局、方便使用。2 储衣间宜采用可进入式设计。无自然或机械通风的贮藏空间宜设置带通风百叶的门。3 贮藏空间墙面
18、宜选用防霉材料。4.2.8 过道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过道装修完成面之间的净宽不得小于900mm。2 走道设有踏步时,应配夜间照明设施。3 走道地面宜选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4.2.9 楼梯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装修设计不应改变原有楼梯的位置。2 楼梯设计应满足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舒适性的要求。4.3 基本配置4.3.1 成品住房装修项目基本配置内容不应低于附录C的要求。4.3.2 成品住房装修电源插座的基本配置数量应符合表4.3.2的要求。表4.3.2 成品住房装修电源插座的数量表位置项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高度(m)备注起居室空调1111.9/0.3挂机/柜机五孔2240.
19、9/0.3电视/沙发位卧室主卧室空调1111.9挂机五孔2230.9电视/床位双人卧室空调1111.9挂机五孔2230.9电视/床位单人卧室空调1111.9挂机五孔1220.9电视/床位书房空调11.9挂机五孔20.9厨房冰箱1110.3靠近设备空间位置防溅五孔1231.3小家电三孔2222油烟机/燃气热水器卫生间洗衣机1111.2防溅五孔1231.8电热水器浴霸111天棚五孔1121.5电吹风等餐厅冰箱1110.3五孔1120.3阳台五孔1120.3注:1、空调应采用带开关的插座。室内配置为中央空调时, 挂机/柜机空调插座作相应调整。2、厨房及餐厅的冰箱插座可考虑其一。3、浴霸插座暗设于吊顶
20、内,并与附墙开关相联。4.3.3 电视、电话、网络等智能系统终端基本配置数量宜符合表4.3.3的要求。表4.3.3 智能系统终端的基本配置数量表位置项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高度(m)备注起居室电话1110.3电视1110.9网络1110.9卧室电话10.3电视1110.9网络10.9书房电话10.3网络10.9注:1、避免与插座过近干扰,水平距离500mm以上。2、分户墙内的电源、信息接线盒避免墙两边相对安装,避免声桥。4.4 室内环境4.4.1 装修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室内环境的质量。4.4.2 室内声环境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宜采用架空或有软垫层的地板、地毯等,减少固体
21、传声。2 宜采用隔声性能良好的内门和分室隔墙。3 墙面宜采用吸声或隔音的材料。4 应对管道、电梯等采取隔声、隔振措施。5 水、暖、电、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4.4.3 室内光环境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装修设计不应改变原有的自然采光。2 墙面及天棚宜采用白色或浅色,有效提高光的利用率。3 室内照明应选择高效节能的光源,要合理利用各种灯光效果,给居室营造丰富多彩的氛围。4 人工照明应选择安全适用的光源及灯具,应防止光污染。4.4.4 室内热环境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空调室内机的安装位置应考虑最佳效果。2 装修设计应考虑与门窗节点的衔接,确保室内的气密性和水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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