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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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目 录 序言 富民兴黔 教育为本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思路 第二章 发展目标 (三)总体目标 (四)基本目标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强化政府职责 (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七)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 (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十)扩大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 (十一)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十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十五)积极增加普通高中优质资源 (十六)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八)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 (十九)推进省内外联合办学 (二十)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二十一)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七章 高等教育 (二十二)迅速有效地拓展普通高等教育资源 (二十三)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 (二十四)推进以贵州大学为重点的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十五)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二十六)加强高校对口支援 (二十七)增强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八)健全继续教育发展机制 (二十九)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三十)积极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三十一)大力提升民族教育水平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三十二)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第三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一章 依法治教 (三十三)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三十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十五)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三十六)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第十二章 机制体制改革 (三十七)着力打造一批教育改革发展区域试验示范中心 (三十八)完善管理体制 (三十九)改革人才培养机制 (四十)积极完善推动社会力量办学的机制体制 (四十一)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四十二)完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 (四十三)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第十三章 队伍保障 (四十四)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四十五)着力提升师德水平 (四十六)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四十七)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四十八)加强专业教育服务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四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第十四章 经费保障 (五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五十一)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第十五章 教育信息化 (五十二)建设较为完善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 (五十三)建设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网络平台 (五十四)建设教育信息化应用体系 第十六章 组织实施 (五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五十六)强化规划实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贵州教育改革发展进程,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 言 富民兴黔 教育为本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发人力资源的根本途径,关系着贵州的未来和希望,关系着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兴黔必先兴教,实现现代化必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新的世纪,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位置更加突出,优先发展教育,振兴贵州教育,提高教育的现代化水平,对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兴黔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贵州教育事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全省教育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检查,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教育部领导及国家“两基”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两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称我省“两基”所取得的成就,将在贵州和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已经和必将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规模结构趋向合理。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迅速扩大,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明显加强。高等教育迈入大众化发展阶段,贵州大学“211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新突破。民族教育得到加强,继续教育稳步发展。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了贵州各族人民的整体素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今后五到十年,是贵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社会管理方式、人民生活方式快速转变,给贵州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实施,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策部署,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的基础条件,为贵州教育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对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任务。发展贵州教育事业,依靠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依靠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依靠教育推动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依靠教育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依靠教育提升综合实力和国内国际竞争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紧迫、更为重要。贵州教育事业面临着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教育资源、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等新任务。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贵州教育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充分体现。贵州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在全国仍处于后列位置,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依然很大。城乡之间、区域之内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教育体制机制不活;教育质量、学校管理水平不高,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能力不强。接受更高质量、更高层次的教育成为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成为社会的共同心声。 贵州未来的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贵州教育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超前发展;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立足省情教情,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主要的教育发展目标上与国家确定的中长期教育发展目标一致,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启动实施两大历史机遇,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推进贵州教育改革和发展,向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迈进,为贵州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提供更加有力、更高质量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发展思路 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不动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加快发展与深化改革等重要关系。着力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突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瓶颈,突出中等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整高等教育布局,优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科结构,努力扩大教育资源总量。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及城乡、区域教育的协调健康发展,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协调,提升教育对我省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和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支撑力、贡献力。 夯实基础: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师资配置水平,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教育资源总量。坚持把硬件和软件项目建设作为工作抓手,围绕重点难点、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项目。完善考核问责办法,强化项目推动机制。 加快发展: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精力、更大的投入,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优先发展,统一思想、集中心思、凝聚力量,把教育改革和发展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点领域,力争十年谋划、五年突破。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突出特色:立足省情,面向未来,扬长避短,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增强服务。着眼于学生有个性特长的全面发展,推动中小学内涵发展和特色办学;着眼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我省重点和支柱产业及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力资源支撑;着眼于区域教育的加速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支持各地开展多样化、各具特色的教育改革试验和试点,着力打造一批教育改革发展区域试验示范中心。 促进公平:强化各级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以发展促进公平,以制度建设保障公平。推进全省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全力缩小与全国教育发展的差距。 实现跨越:以达到2020年全国教育发展各项规划指标为目标,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加速赶超,提高水平。抢抓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升全省教育整体水平,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步伐,努力实现贵州教育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 发展目标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根本上改变我省教育长期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状况,逐步向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迈进,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西部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四)基本目标 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通过“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明显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 专栏1贵州省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09 2015 2020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74.7 85 92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44.5 60 70 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在校生(万人) 456.8 371 348 初中在校生(万人) 211.3 219 180 义务教育巩固率(%) 76.5 85 95 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58.2 70 80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48.9 55 65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53.4 63 9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52.2 70.5 93 其中:研究生(万人) 1 1.5 2 普通本科(万人) 16.6 26 33 普通高职(专科)(万人) 13.3 20 26 成人本专科(万人) 8.6 9 10 省外贵州籍高校学生(万人) 10.4 12 20 自考折合在校学生(万人) 2.3 2 2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18.4 27 40 教育质量与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中小学生的学习质量、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明显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动手能力、综合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全面增强,专业设置涵盖全省所有重要产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特色进一步形成,学科结构、专业布局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校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就业率进一步提高,在培养和造就高水平人才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取得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师资配置与办学条件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课程开设的要求,配足配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比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并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明显增加,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教育信息基础设施配置与信息化运用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班班通、人人用”。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强化政府职责 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小区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评价,防止小学化倾向,重视婴幼儿家庭教育的指导。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完善幼儿园办园准入和督导制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扩大幼儿教育师资来源,创建一所以上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积极开设学前教育专业。 (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的资源,新建、改扩建1000余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使全省每个乡(镇)建有至少1所以上的中心幼儿园。扶持大村落举办村级幼儿园(班),采取民办公助、评估奖励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举办幼儿园(班)。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到2020年,全省幼儿在园(班)人数达到92万人左右。 专栏2 学前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工程: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农村幼儿园发展扶持计划,以给在园儿童公用经费补助的方式,扶持农村公办、民办幼儿园(班)发展。 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依托现有幼儿教师教育机构,承担幼儿教师的职前资格培训、上岗培训、转岗培训、职后培训。开展两轮农村幼儿教师全员培训。 学前教育课程建设计划:优化幼儿课程结构与课程内容,推进幼儿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课程体系,建立学前教育指导与服务机制。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七)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 积极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强入学率、巩固率等几个核心指标的监控,加强对转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和信息监控,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学业资助制度,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对处境不利、处于失辍学边缘的少年儿童给予更多的关爱、更有针对性的教育,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经费、校舍、设备等各种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在23个县开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试点,到2016年,23个试点县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要求,完成2000余所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到2020年,全省非试点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所有县(市、区、特区)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教育资源共享的学区化管理改革,大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积极探索解决“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 (九)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套生活、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到2015年,在现有93万初中寄宿生基础上,再增加40万初中寄宿生;到2020年,全部解决农村初中生住宿需求。坚持就近入学与相对集中办学相结合,根据实际需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向小学延伸,小学生住校率达到20%。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十)扩大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 按照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教育人口下降和人口流动的趋势合理调整和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加强城镇中小学基本建设,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实施城镇化中小学建设工程,按照构建黔中经济区需要,在大中城市和县城新建200余所主要服务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中小学,其中,贵阳市新建70所左右,遵义市、毕节地区各新建30所左右,黔东南州、黔南州、六盘水市、铜仁地区各新建20所左右,安顺市、黔西南州各新建10所左右,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十一)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按课程计划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大力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在农村初中普遍开设《农村实用技术》等地方课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积极推行启发式和探究式教学,突出学生参与,加强师生交流,注重实践环节,促进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加强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和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丰富学习方式,突出动手动脑,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科学素质的提高。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严格控制班额,逐步推行小班教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专业支持、指导和服务的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教育质量奖励制度,建立教学成果、教研成果奖励制度等。坚持科研兴教,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育教学科研网络,搭建教学研讨与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教学交流与研讨活动,大力推行校本教研活动,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 (十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能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减小作业量和考试次数,禁止举办重点班;家长要与学校配合,尊重孩子兴趣爱好,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以保障学生必要的了解社会、服务社区、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及校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增强学生体质。 专栏3 提高义务教育水平重点项目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城镇化中小学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农村学校体育卫生设施设备配置工程。中小学“班班通”工程。 义务教育质量工程: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骨干教师、教育教学名师培训培养工程。中小学教师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激励计划。薄弱学校管理与发展计划。城市优质中小学拓展工程。农村学校(教学点)教育教学专业扶助计划。万名校长培训工程。课堂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计划。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试点。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计划。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计划。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改扩建和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实习训练基地建设,继续稳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多渠道推动普通高中发展,鼓励和支持各地采取新建、改扩建、联办等形式,扩大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和教育资源。到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45万人左右。 (十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2010—2012年,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60所,力争其中一批学校跻身国家级示范学校行列。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达到教育部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采取特殊政策,多渠道、多途径补充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着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 (十五)积极增加普通高中优质资源 坚持优质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发挥示范性高中在特色办学和内涵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培育、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鼓励名校采用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方式有效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和利用省外名校、优秀民营教育集团等优质资源到我省合作办学或独立办学,迅速有效地增加我省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新期待。 (十六)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把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要在改革课堂教学,转变学习方式,改革评价与考试制度,学生选课指导与学分管理制度建设,模块化课程的设计与实施等方面取得突破。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专栏4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普通高中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优质高中发展工程;鼓励名校采用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薄弱普通高中发展计划,在100所普通高中开展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建设试点。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实施计划,建设400余个通用技术课程专用教室,抓好43个实验样本校的工作。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程,通过示范校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每个县建设完善一所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建立支撑工业强省战略、城镇化带动战略、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发展,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加强我省产业发展紧缺专业、技能型人才紧缺专业和涉农专业建设,增强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适应现代服务业、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扩大示范性职业院校规模,到2015年,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3所以上,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4—6所。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中职、高职招生任务。 (十八)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和政策。鼓励企业选派优秀技术人员专任或兼任职业院校教师,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接收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支持职业院校在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支持行业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或联合培养,促进产教结合。在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10个以上专业性的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 (十九)推进省内外联合办学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外学校、企业特别是与东部及发达地区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扩大培养在外、就业在外的规模,到2015年,使联合招生、合作培养的人数不少于在校生的三分之一,充分利用东部及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提升师生实践能力。以市场为导向、行业为纽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通过兼并、合并、合作等方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扩大办学规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十)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实行教考分离,逐步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培训、考核与颁证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职业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教学过程,鼓励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 (二十一)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涉农专业和艰苦行业职教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做好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本科院校招收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课程改革,根据产业发展、市场和社会需要,以专业结构调整和骨干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带动课程教学改革,加强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与职业技能训练,突出职业教育的实用性、技术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学生培养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专栏5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项目 骨干示范专业资助计划。在全省中职学校遴选出一批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的骨干专业进行重点资助。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培训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在企业、科研单位和生产一线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定位准确、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高、产学结合紧密、辐射能力强的高等职业学校,推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积极推动和促进优质资源的开发和共享。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计划。各地的骨干企业、重点企业至少与1所职业学校建立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参与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解决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和企业员工培训等问题。 重点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结合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我省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以装备制造、建材建筑、磷煤化工、制药技术、煤炭开发技术、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商贸旅游等为重点,培养一大批技能型、技术型人才。 第七章 高等教育 (二十二)迅速有效地拓展普通高等教育资源 高等教育资源增长的速度和规模,决定着我省能否在2020年实现高等教育的普及程度达到国家规划目标。今后10年,努力增加高等教育资源是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急需进一步扩大、整合高等教育资源,改善高校办学条件。要积极推进省直高校花溪聚集区建设,支持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遵义医学院扩建工程、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推动市(州、地)高校加快建设,扩大规模。努力增加招生数量,扩大现有高等学校办学规模。到2020年,高校在学规模达到93万人。 (二十三)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与特色经济、社会服务与社区管理的特点和需求,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过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支持校企合作培养紧缺人才的学科专业,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强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创新平台、重点实训基地和实验室建设,加大精品课程学习资源和实验课程建设力度,加强特色课程的开发与研制,鼓励和支持特色办学,推动办学多样性。完善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加强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的评估。 (二十四)推进以贵州大学为重点的高水平大学建设 加强省属重点大学、重点支持大学建设,指导高校科学定位,协调发展,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能体现地方特色、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高等院校。推动贵州大学率先发展,加快贵州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贵州大学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把贵州大学建设成区域特色鲜明、全国有影响的高水平大学,使之尽快达到或接近国内一流大学水平。把贵州师范大学建设成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大学;把贵阳医学院建设成具有明显特色、西南一流、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医科大学;把贵阳中医学院建设成西部先进,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中医药大学;把遵义医学院建设成西部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把贵州财经学院建设成省高素质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咨询中心和欠发达地区经济管理理论研究中心,成为西部地区高水平财经大学;把贵州民族学院建设成进入全国民族院校先进行列的民族大学。加强对其他高校的分类指导,促进各类高等学校快速协调发展。 (二十五)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加大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力度。科学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紧紧围绕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创建和转型一批高等学校。加快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步伐,紧密结合我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优势产业和服务“三农”、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需要的学科加强专业建设,调整供过于求和结构性过剩专业,建立人才需求、人才培养预测、就业指导和调整机制,加快培养产业振兴和社会建设急需的紧缺人才。 支持高校特色发展。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开展分类评价,引导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坚持特色发展,确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目标,在国家高校分类体系当中准确定位,不断调整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类型等内容,与特色优势产业相对接,同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的人才需求相配套,增强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重点支持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发展一批新兴、交叉和边缘学科,建设一批填补贵州空白的学科、扶持一批急需的弱势学科,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以重点学科建设为依托,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支持高等院校制定特色优势学科建设规划,鼓励高等院校加强特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国家、省、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3—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通过验收并进入国家重点学科行列,省级重点学科达到100个。争取更多的博士、硕士授权点,大力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 (二十六)加强高校对口支援 做好浙江大学——贵州大学、厦门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贵州民族学院、西南大学——毕节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等对口支援工作,争取更多的国内著名高校与我省高校开展对口支援,安排部署省属高校与市(州、地)属高校对口支援工作。完善对口支援机制,丰富对口支援内涵,提升对口支援质量,通过对口支援,尽快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十七)增强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 夯实科研基础。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瞄准学科发展前沿,突出我省高校的优势、特色领域,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着力提高应用研究水平,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把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若干关键问题作为重点研究领域,重视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开发,加强交通、水利、电力、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旅游开发、矿产资源深加工、新能源与新材料、林果产业与特色农业、中药材与民族医药、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技术、地域文化与民族文化、生态文明与生态建设、社会建设与文化产业、公共服务与产业服务等领域研究。 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更加紧密、更加全面的校地、校企合作关系。启动一批核心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建设一批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创建一批技术推广平台,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鼓励高校通过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课题,参与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改革项目,参与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决策咨询,支持高校参与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承担企业发展研究项目,参与企业技术攻关。锻炼一批具有实践经验和应用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物,满足我省自主创新的战略需求。 专栏6 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项目 高等学校建设工程:省直高校花溪聚集区建设项目,建设由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财经学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组成的花溪高校聚集区,第一期规划总用地7500亩。贵州大学校区扩建工程,逐步将贵州大学分散校区集中办学。贵州民族学院、遵义医学院扩建工程、贵州师范学院、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实施好中央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市(州、地)高校扩建工程。 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实施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开展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支持学科建设。高等学校名师工程,引进一批博士和学科带头人,聘请一批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等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设立100个左右特聘教授岗位。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开展50个省级教学团队建设,设立100个左右教学改革重点项目。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高校信息化建设推广工程。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八)健全继续教育发展机制 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积极促进继续教育的发展,挖掘高等教育资源,发挥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非学历证书考试的作用,搭建终身教育学习平台。节假日期间尝试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设施、图书资源等向社会开放。整合社会各种学习资源,发挥行业组织、学术团体、民营专业机构的功能,为社会培训与继续教育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建立推动继续教育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提高广播电视教育水平,发展网络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加强远程教育和终身教育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监督评估、表彰奖励、舆论宣传等推动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十九)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提供多次学习选择的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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