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婚姻习惯法中的妇女平等权益研究——以西藏自治区为例.pdf
《藏族婚姻习惯法中的妇女平等权益研究——以西藏自治区为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藏族婚姻习惯法中的妇女平等权益研究——以西藏自治区为例.pdf(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13-女报 2023.08魅力女性藏族婚姻习惯法中的妇女平等权益研究以西藏自治区为例李政辰张乐铮通讯作者:赤乃翁姆(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拉萨850000)摘要:在近些年中,学者们对少数民族的习惯法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西藏婚姻习惯法对藏族同胞的生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西藏地区的婚姻习惯法的使用逐渐减少,但是在某些方面和有些偏远地区还是会使用习惯法。因此,本文基于对文献的研究和思考,对藏族婚姻习惯法的主要内容、产生原因、现状和意义等方面进行相关研究。关键词:婚姻习惯法;成文法;妇女权益女性权益保护的内容包括政治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六个方面。我国有
2、56 个民族,各民族拥有各自独特的民族文化,同时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婚俗婚姻习惯法。婚姻习惯法的形成和特定地区文化有密切关系,反映了特定地区特有的文化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女性权益。目前我国现行的 276 部法律中,尽管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享有变通立法权,但在面对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地域文化和风俗习惯时,国家法的适用依旧会出现一些尴尬的情况,这可能会导致少数民族的女性权益在日常生活中更易发生受侵害的现象,在婚姻家庭领域中不能够很好地保护女性权益。藏族婚姻习惯法的相关问题,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出发点。一、藏族婚姻习惯法概述藏族婚姻习惯法历史悠久,从古代的吐蕃王朝到现代的自治区地方政府,已经成为本民族在
3、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下来的婚姻观念与家庭秩序的重要法律依据。综合来看,婚姻习惯法对于维护藏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藏族婚姻习惯法,是指婚姻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之民族为藏族,为适应青藏高原特有的生态环境而形成的包括婚龄、婚约、婚姻形态、婚姻缔结原则、通婚规则、婚姻缔结方式、婚姻仪式、婚后居住形式、婚姻解除、婚姻纠纷解决方式等方面内容的行为规则或规范。二、藏族婚姻习惯法主要内容(一)婚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相比于汉族的单一婚姻制度,当代西藏自治区的婚姻制度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在较为偏远地区存在一妻多夫制或一夫多妻制。1.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
4、制是现今藏族主要流行的婚姻制度,而根据婚姻形式不同,该种婚姻制度又分为女子出嫁、男子入赘以及男女双方脱离原生家庭自行组成家庭这三种表现形式。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男子入赘”这种婚姻表现形式,在汉文化中被称为“倒插门”,在传统的的社会中,作为赘婿的男子的家庭地位一般比较低,传统观念认为男方家庭没有足够的实力,需要依附女方家庭的社会地位以及经济实力才会入赘。但是这种情况在藏族地区多出现在有女无子的家庭中,而且受到宗教的影响,在入赘家庭中男女地位平等。通讯作者:赤乃翁姆(1988),女,博士,讲师,研究方向:生态法治、法学教育。-14-女报 2023.08魅力女性2.一夫多妻制相较于一夫一妻制的普遍与
5、稳定,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式为三种:母女共夫、姊妹共夫和无血缘关系的女子共夫。而这三种婚姻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即男方家庭比较殷实或者社会地位较高,他们有足够的生产资料来支持家中多位女性的开销,而且这种家庭需要劳动力,多个妻子可以通过生育达到为家庭补充劳动力的效果。3.一妻多夫制一妻多夫制度不像一夫一妻制度那么常见,它是一种极其特殊的婚姻形式,作为原始的婚姻形式被保存下来。在藏族婚姻习惯法中多指以下四种婚姻形态:父子共妻、叔侄共妻、兄弟共妻和朋友共妻。形成这种特殊的婚姻制度的主要原因在于生产力低下、生产资料不足。当时藏族人认为,如果分家,就会导致家中财产不足,劳动力减少,难以支撑家庭在恶劣的自然环
6、境中生存下去。而且当时的避孕手段不够科学,如果分别娶妻容易导致子女过多,负担过重。最后,藏族人认为一妻多夫制可以促进家庭团结和睦,方便家庭成员更容易对抗恶劣的高原环境。(二)适婚年龄关于结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西藏和平解放前,藏族结婚年龄较小,男生 16 岁,女生 1415 岁就可以结婚,但是藏族地区中男女之间年龄有限制,一般男生年龄大于女生。到了和平解放后,藏族地区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了适度调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交通便利、文化开放的地区,结婚年龄与婚姻法几
7、乎相当,但是一些偏远的农牧地区,为了通过婚姻来减少家庭经济负担,使得当地结婚年龄较早。(三)婚姻缔结在通婚方面,旧时西藏习惯法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制和血缘外婚制。等级内婚制要求男女双方必须是相同的等级,旧时西藏实行封建农奴制,农奴的社会地位相当于牲畜一般低贱,为了保证贵族阶级血缘的纯洁性、神秘性,贵族阶级禁止与农奴通婚,一旦违反规定男女双方就会被处死或者被驱出部落。与汉族的通婚制度相似,藏族的血缘外婚制要求结婚双方不能存在相同的父系先祖以及亲属关系。除了这两种习惯法规定的通婚制度外,西藏婚姻习惯法禁止影响生育、传染病等疾病携带者结婚。无论是哪个地区,婚姻都有一定的礼仪,相较于汉族礼仪而言,西藏地
8、区的婚姻礼仪就相对简单。西藏民主改革前父母包办婚姻的形式广泛存在,特别是在传统农牧地区,男女双方可以自由恋爱,但是聘礼、婚期多是由双方父母议定。婚姻的正式缔结又需要占卜、订婚、笄礼、送亲、迎亲等步骤。(四)离婚在藏族婚姻习惯法中规定男女双方均有离婚的权利,离婚的主要理由有:夫妻感情不和,难以共同生活。一方存在疾病,难以共同生活对抗困难。男方游手好闲,不务劳动。女方婚内出轨。男女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婚姻。一方出家后婚姻自动解除。离婚程序中,一般由男女双方协商即可,但是如果说难以协商则可以由双方的亲朋好友一同协商。但在一些部落中,仍然需要由部落首领同意,以此来达到通过限制离婚维持部族稳定的目的。实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藏族 婚姻 习惯法 中的 妇女 平等 权益 研究 西藏自治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自信****多点】。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自信****多点】,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