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不喜“让国”的原因探析——基于原始儒家与春秋学的对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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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谷梁传 不喜“让国”的原因探析基于原始儒家与春秋学的对比李 洁(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摘 要:“崇让”是 春秋的重要义理,但在此问题上,“三传”和 论语 孟子 荀子看法各有不同。公羊传共提到七位“让国者”并热情赞扬他们,而 谷梁传对其中六位进行抹杀,并贬低事迹仅存的隐公。公羊传近乎无条件地支持“让国”“让天下”,和 论语思路最为接近。孟子支持“让国”“让天下”,但附加了考察条件。荀子允许“让国”而反对“让天下”。谷梁传则一概否定。其原因应在于“让国”挑战了谷梁传所重视的“尊卑”制度,因而消极处理“让国”是谷梁传的必然选择。通过对比,谷梁传 解经主旨远离原始儒家的结论也越来越清晰。关键词:让国;谷
2、梁传;公羊传;春秋春秋中有一个重要义理,即“崇让”,清人孔广森总结道:“春秋拨乱之教,以让为首。君兴让则息兵,臣兴让则息贪,庶人兴让则息讼,故天下莫不乱于争而治于让。”()廖平亦曰:“春秋弑杀奔逐之祸多起于争;争为乱源,务须明让。故春秋贵让。”()原始儒家也有崇让的倾向,如论语有:“能以礼让为国()庄存与、孔广森:春秋正辞春秋公羊传通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年,第654 页。()廖平:谷梁古义疏下册,十三经清人注疏本,中华书局,2012 年,第 639 页。2023 年第 3 期Vol.14 No.3政 治 思 想 史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3、 Thought总第 55 期Sum No.55中国古代政治思想2政治思想史 2023 年第 3 期乎,何 有?”(论语里仁)“其 言 不 让,是 故 哂 之”(论语先进)等 说法。孔子对“伯夷叔齐”的评价是“贤人”,且“得仁”,子贡用以推知卫世子蒯聩与辄二人均不被孔子所赞成,因其行为是“争国”,与“让国”正相反。(参见论语述而)可见,作为德行的“让”以及作为政治行为的“让国”“让天下”在孔子那里都被肯定。萧公权说:“仲尼 宪章文武 梦见周公,然于武王之得天下,殊罕言之。乃于泰伯之 三以天下让、文王之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极尽推许,称为 至德,足见孔子不赞同姬周之得天下,而赞同其治天下。”
4、()以上几位学者均以为“让”为孔子和春秋共同称道的义理。作为春秋三传之一的公羊传提及了七例“让国”事件,每例都用较大篇幅阐述,在最后一句经文“西狩获麟”的传文中又谈及以“让天下”闻名的“尧舜”。反观谷梁传,在“让国”议题上有明显的回避态度,它无视“让国者”的存在,对唯一无法忽略的隐公加以讥评,和公羊传 论语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本文将试图对谷梁传消极对待“让国”的思想动因作一分析。一、谷梁传对“隐公让国”的消极态度公羊传以“让国”为旨进行褒扬的七例,分别为鲁隐公、宋宣公和宋缪公兄弟、宋公子目夷、卫公弟叔武、吴公子季札、曹公子喜时及邾娄公子叔术。公羊传解释隐公何以“不书即位”时,叙述了隐公的心意,即
5、自己即位是为了将来把政权还给弟弟桓公。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商务印书馆,2011 年,第 101 页。3李洁:谷梁传不喜“让国”的原因探析子贵。(公羊传隐公元年)公羊传称,不书隐公即位,是要尊重隐公的意愿,即有朝一日他要把国家还给桓公。为了让桓公长大后能
6、有国,隐公听从了大夫们的意见,勉强即位。即位的资格是看母贵与否,隐公母亲的地位比桓公母亲略低,所以即位资格逊于桓公。但由于当时是礼崩乐坏的年代,篡弑行为时有发生,而隐公为了这种细微的尊卑差异选择“让”,在此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高尚的行为,所以公羊传对隐公的心意是肯定的;而谷梁传解释“隐公不书即位”时则以为隐公即位资格比桓公正当,这一点和左传以及公羊传都迥异,是谷梁传深思熟虑以后做的解释。传文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让桓正乎?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隐不正而成之,何也?将以恶桓也。其恶桓何也?隐将让而桓弑之,则桓恶矣。桓弑而隐
7、让,则隐善矣,善则其不正焉何也?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先君之欲与桓,非正也,邪也。虽然既胜其邪心以与隐矣,己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兄弟天伦也,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己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隐者,可谓轻千乘之国,蹈道则未也。(谷梁传隐公元年)这一段是谷梁传对春秋中所有“让国”行为的唯一点评。谷梁传承认隐公有心让国给桓公,所以春秋不书其即位。然而,接下来谷梁传提出隐公才是得到君命、有合法性的那一个,否认桓公有即位资格,这是谷梁传对春秋义理的重大改变。谷梁传承认其“善”,但以为“善而不正”,又言“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
8、”,则“善”“惠”“邪”为一组,而“正”“义”“道”为另一组。“善”“惠”之与“邪”同组,因为隐公让桓是为满足其父亲一时的邪念,对谷梁传而言,“善”也有正邪之分,区别在于是否合“道”。这让人联想起谷梁传的另一经典表述“仁不胜道”(谷梁传僖公二年)。字面意思是内在的“仁心”不能超越和凌驾于外在的规则,用以指摘齐桓公重新建立卫国,虽然出于仁,但违背了“诸侯不专封”的禁令。这里的“道”,范宁解释4政治思想史 2023 年第 3 期为“上下之礼”(),也就是本段引文中的“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谷梁传以为隐公虽然能够做到“善”,但同时也是“废天伦而忘君父”,即个人内心的善对谷梁传而言是次要的。谷梁
9、传把“让国”说成是“废天伦而忘君父”,比起论语中对“让国”的反复褒美是颇令人惊诧的。若按左传隐公元年之记载,隐公之父惠公有错在先,违反了“诸侯不再娶”的规定而再娶了桓公之母为正夫人,结果导致先前作为侧室的隐公之母虽摄夫人事,而实无夫人之称;桓公之母虽为非礼再娶,但实际地位高于隐公之母。左传直言桓母出生时手纹上有“为鲁夫人”。如不追究惠公违礼再娶,则桓母贵,桓公有资格即位;如追究惠公违礼,则隐母贵,桓公无资格即位。按前者则隐公不应即位,即位为篡;按后者则隐公有资格即位,而不应让国,让国为不正。也就是说,不管认为隐母贵还是桓母贵,最后都可以得出“隐公不正”(或即位不正,或让国不正)的结论。另外,需
10、要注意的是,对于隐公让国行为的承认,谷梁传明言其目的在于“恶桓”。范宁也说:“不明让者之善,则取者之恶不显。”()意思是只有承认隐公让国,才能让桓公弑隐公之恶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其他“让国行为”由于无此类理由,也就没有承认的必要了。所以对隐公的部分肯定,是谷梁传有意为之。公羊传共计 5 万余字(包括春秋经文在内,下文谷梁传仿此)而已,原则上传文不重出,是真正意义上的“惜字如金”。唯独对“让国”叙述详尽,把让天下的“尧舜”和其他七例“让国”相关条目加总起来,公羊传相关传文总计达到 2,423 字。谷梁传与公羊传的总文字相差无几,然而谷梁传阐述这些条目的字数只有 528 字,约为公羊传文字量的 1/
11、5,且谷梁传这 528 字中,有 247 字用在隐公条,其余六条中没有提及“让国”事迹,甚至通篇都没有出现过“尧”“舜”字样。对于左传也加入公羊传队伍而称道的季札让国(参见左传襄公十四年),()范宁注,杨士勋疏:春秋谷梁传注疏,载 儒藏编纂与研究中心编:儒藏(精华编)第 89 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 135 页。()范宁注,杨士勋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 26 页。5谷梁传也只是说季札“贤”,贤的具体原因未提及,但重点是他的贤使重用他的君主也得到尊敬。()以上,不管是从字数,还是从对隐公的批评态度(废天伦而忘君父),乃至采取此态度的目的(恶桓)上,都可以看出谷梁传有自己的诠释思路和
12、策略。二、谷梁传之避谈“让国”及其原因如前所述,左传不以“惠公再娶”为由否认桓母的正夫人地位,而公羊传以“子以母贵”为由认为桓公贵,两者均明确隐公没有第一序列的即位资格。对于公羊传来说,在和桓公之尊卑差异小到“国人莫知”的情况下,隐公可欺而不欺,故不深究隐公是否从严格意义上说有“让国”的实质,只因其有让国之心,则以“让国”许之。这可看作是把“让国”托于隐公事迹来表达。如皮锡瑞对公羊传的评论:鲁隐非真能让国也,而春秋借鲁隐之事,以明让国之义;祭仲非真能知权也,而春秋借祭仲之事,以明知权之义;齐襄非真能复仇也,而春秋借齐襄之事,以明复仇之义;宋襄非真能仁义行师也,而春秋借宋襄之事,以明仁义行师之义
13、。所谓见之行事,深切著明,孔子之意盖是如此。()皮锡瑞以为不管是“让国”,还是“行权”“复仇”“仁义行师”,公羊传都是用了“托事言义”的惯常手法。除了“托事言义”,公羊传评价事情还常用“实与而文不与”这种有点奇特的标准,即其所承认的“善”既有完全符合理想的“善”,也有有条件的“善”。在正常情况下,比如“上有明天子”且桓公已经长大成人,隐公擅自即位当然为恶;然而在“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桓公年幼的情况下,隐公这个“无资格者”即位后的“让国”实属难能可贵,故公羊传用“成人之美”的思路,成其为“善”。这一点从后世对隐公即位资格的讨论中也可以看出。中唐开出以己意解经的风气之后,颇有唐宋学者讨论隐公是否
14、有“让”的()范宁注,杨士勋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 296 页。()皮锡瑞:经学通论,中华书局,2018 年,第 394 页。李洁:谷梁传不喜“让国”的原因探析6政治思想史 2023 年第 3 期实质,并按左传所载本末,推论隐公为窃位,桓公弑隐为夺回应有之物,因谓“隐公让国”之高行原不存在。由此更可显出公羊传是有意“成隐之善”。另外,就后果而言,“让国”引发祸乱确实不乏其例,那么谷梁传对让国行为的排斥是否出于对现实后果的考量呢?按公羊传的叙述,除了隐公以外,其他六例让国事件,加上“西狩获麟”条中的尧舜,依次是以下七例。1.宋宣公、宋缪公兄弟让国:宋宣公临终前,君位不与子而与弟缪公。宋缪公临终时
15、,又把君位还给其侄,因此引发缪公之子与侄之间的纷争,最后缪公之子公子冯弑君。2.宋公子目夷让国:宋襄公在盂之会被楚成王扣押时,目夷摄为君,又还给宋襄公。3.卫公弟叔武让国:卫侯被晋文公所抓,晋文公立卫侯之弟叔武,叔武摄立,后又还给卫侯,最后被卫侯所杀。4.吴公子季札让国:季札之兄长们相约以兄终弟及,欲传位给季札,后引发兄之子阖庐弑长庶吴王僚,季札让国于阖庐。5.曹公子喜时让国:曹伯卢卒于师,公子喜时让国于公子负刍。6.邾娄公子叔术让国:邾娄国君荒淫被杀,天子来诛,天子去世后叔术让国于原邾娄国君之子。7.尧舜禅让:尧舜让天下之本事非出现在春秋中,但在“西狩获麟”的解说中,公羊传传文提起尧舜,故以
16、“让天下之代表”存于此。以上七例中,因让国之心意或行动而致祸患的,除了鲁隐兄弟,还有宋宣公兄弟、卫叔武兄弟、季札。公羊传称道此数人之“贤”,但同时也在一些案例中对引发混乱的人物提出批评。如宋宣公、宋缪公兄弟让国导致郑宋交恶,也就是宣公之子冯和缪公之子殇公之斗争,这场斗争最后以宋国弑君(弑殇公)告终,故公羊传隐公三年指出“君子大居正”,即公羊传对这种让国是有“保留意见”的,但这种保留意见并不妨碍公羊传继续褒扬让国。董仲舒春秋繁露对此有详细的解释:7让者,春秋之所善。宣公不与其子,而与其弟;其弟亦不与子,而反之兄子;虽不中法,皆有让高。不可弃也,故君子为之讳。乱移之宋督,以存善志,此亦春秋之义,善
17、无遗也。若直书其篡,则宣、缪之高灭,而善之无所见矣。(春秋繁露玉英)又曰:(宣公)不成于贤也,其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弃。弃之则弃善志也,取之则害王法。故不弃亦不载,以意见之而已。苟志于仁无恶,此之谓也。(春秋繁露玉英)这里记载了董仲舒对宋宣公、缪公的评价。二者之间的让国,引发了持久的混乱,但春秋没有按事实书“公子冯弑君”,而是把弑君之罪放到了宋华督身上。董氏以为经不书“公子冯弑君”,是因为宋宣公和宋缪公的让位,虽然不中法,但有难得的美德在内,春秋不愿意放弃丝毫的善,所以做了讳的处理。若直书公子冯弑君篡位,则宋宣公、宋缪公的高尚行为就一起被否定了。最后结论是宣公、缪公之善“不可取,亦不可弃”
18、,“弃之则弃善志也,取之则害王法”。所以只能通过这种形式让人知道他们的高贵品格,为了保存这“一丝善意”可谓极尽委曲。可见公羊传亟欲以“让”为“善”,尽管这种“善”带来的结果也有不符合最高理想的。在谷梁传所回避的这六例让国事件中,有公子让公子的,有公子让出奔或有罪国君的,有君让臣的,其中一半引发混乱。谷梁传以为天下混乱的根源是“君不君,臣不臣”(),所以谷梁传或为避免混乱而排斥让国。不过谷梁传否定让国的理由,似乎又些许异于以上“结果导向”的推论。谷梁传言隐公“废天伦而忘君父”,“废天伦”,即无视隐桓之间的长幼次序;“忘君父”,即认为鲁桓公并没有得到其父惠公的命令,得到命令的是隐公,隐公无视了父命
19、。范宁说隐公是“私以国让”(),则可以推出在谷梁传中“长幼次序”和“君父命令”都是“公”的体现,与此相反的则为“私”。孟子中也提到“让爵禄”“让国”和“让天下”的“私与”问题,那么谷梁传范宁注的“私让”是否接近于孟子的意思呢?()范宁注,杨士勋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 230 页。()范宁注,杨士勋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 27 页。李洁:谷梁传不喜“让国”的原因探析8政治思想史 2023 年第 3 期三、论语 孟子 荀子的“让”关于让位的“私与”出现在孟子公孙丑下,原文为: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
20、以异于是?(孟子公孙丑下)在孟子晚年居齐时,燕国发生了“禅让”闹剧,孟子评价此事是“私与”,就好像一个人不告诉上级就把自己的官爵私相授受一样。在孟子看来,“尧舜禅让”也存在“私与”问题,所以孟子叙述尧舜禅让时,独创性地提出里面有一个“荐之于天,暴之于民”的过程,其言曰: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孟子给“尧舜让天下”加了一个条件。认为须设置一个考验期,通过考验,人民接受了新天子,即代表“天”接受了他,“禅让”因此排除了“私与
21、”的嫌疑。这或许与孟子所认为的“天子一爵(位)”()有关,即“天子”并非最高,其上的“天”更高。需要得到“天”这个“上级”承认,天子之间的授受才不是“私与”。然而在孟子生活的时代,对于诸侯层面的让国者,作为“上级”的周天子已经不能担负起“明天子”的职责,因此孟子也不能说,只要燕子哙和子之得到周天子承认即可转私为公。所以“上级承认”和“公私转化”又不完全相同。按孟子的逻辑推之,“让国”和“让天下”都不是问题,他唯一要反对的是不能由私转公的“让”,所以孟子提示的“让国”的正当性其实包含一个“公私”问题。除了“公正上级的承认”之外,孟子还提出一个心理动机问题。如言:“好名之人,能让千乘之国;苟非其人
22、,箪食豆羹见于色。”(孟子尽心下)即“让”之善恶也要看动机,若为求名,则依然为“私”。()孟子万章下:“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9所以虽然孟子肯定“让”,以为“无辞让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但还是给“让”加了一个公正外部审核和内在动机上的辨析,作为判断善恶的条件。在某种意义上,这个“公正外部审核”也是一种动机的“公正”,只不过是上级的“公正”动机,所以从根本上说,孟子看重的是动机,其中包括“让国者”的动机和“审核者”的动机。可见孟子的“公”和谷梁传的“公”有所不同,谷梁传所认为的“公”是“长幼次序”和“君父命令”。首先,“长幼次序”不是孟子在“让国”
23、问题上讨论的议题;其次,具体的“君父”也不见得就是“公正上级”。在“让爵禄”和“让国”这种有具体上级的问题上,能决定“上级”是否“公正”的,是上级的内在动机;而在更高层面的“让天下”问题上,由于“天”不能言,故民众的集体认可在孟子这里就是“公正上级”的代表了。孟子在对待让、让国、让天下三者的态度上没有矛盾,其重心都放在了两个点上:一个是心理动机(包括让位者、让国者和其上级的动机);一个是民众认可(在让天下的情况下)。那么,谷梁传这种强调“长幼次序”和“君父命令”的思想,相较于心理动机,无疑是更加外部的标准,更加接近于“礼”,则其看法是否来自荀子?在荀子那里,他把“让国”和“让天下”作了区分,所
24、以本文为了和荀子进行比较,在一开始就把“让”划分为三种:“德行意义的让”和作为政治行为的“让国”“让天下”。对于德行意义的“让”,荀子的表述都是褒义的,不探寻其心理动机。如言:“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荀子修身)“虽能必让,然后为德。”(荀子非十二子)对于“让国”这一政治举动,荀子也是肯定的,但荀子否认天子“禅让”,其言曰:“有擅国,无擅天下。”(荀子正论)大概因为“擅国”还有一个能置可否的天子作出判断,而“擅天下”则不存在这个条件。荀子云:“世俗之为说者曰:尧舜擅让。是不然。天子者,势位至尊,无敌于天下,夫有谁与让矣?”(荀子正论)对于荀子来说,“天子”与“诸侯”不同,“天子”是
25、唯一的一个。由此应可推知他也不承认“民心”可以代天意言说。国语周语下李洁:谷梁传不喜“让国”的原因探析10政治思想史 2023 年第 3 期提出“言让必及敌”(),即“让”必会涉及“平等”问题,根据荀子“隆一而治,二而乱”(荀子致士)的原理,“平等”是有碍于“治”的。“让天下”就是对天子至尊地位的破坏。荀子反对“让天下”,在“论证”时他假定天子是理想的圣王,所以没有“让天下”的必要,他关注的重点在于现实秩序的维护。荀子的“天子至尊”和谷梁传的“长幼次序”“君父命令”都强调外部标准,但荀子认可诸侯国层面的“让国”,相比于谷梁传,荀子对于“尊卑”的措意是不彻底的。再回头看论语,论语高度赞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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