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劳动者何以可能——基于马克思所有权批判视角的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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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的劳动者何以可能 基于马克思所有权批判视角的分析许瑞涛 摘 要:基于对所有权关系的历史考察 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正义悖论 人类劳动对其生产资料的关系经历了从“原始共生”向“分离”的变化 立足“劳动所有权”的社会正义理论需要接受马克思“历史科学”理论的检验 在克服对抗性生产关系中 人类社会具有朝向自由劳动发展的趋势 当代中国讨论正义问题需遵循“历史科学”路径 将正义问题的理论探索融入实现美好生活的实践探索关键词:劳动 所有权 历史科学 社会正义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许瑞涛 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福州)由英美学者引发的“马克思与正义”论题 引起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学界热
2、议 马克思为何不以正义批判资本主义?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是正义的吗?回答此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经历“哲学革命”的马克思在社会批判路径上的转变 由此 重温马克思关于“所有权关系演化”的历史考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我们在逻辑上梳理从资产阶级所有权关系中解放的无产阶级走向社会主义的落脚点问题 在理论上阐释“自由的劳动者何以可能”的所有权关系问题 在对“财产/所有”的原始形式解体与资本关系历史前提的分析中 渗透着“所有权关系演变”的内在逻辑 这种在历史科学视域中展开的理论逻辑已经不同于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与 穆勒评注 中的“异化逻辑”也区别于 德意志意识形态 中的“分工视角”引领马克思对资本占有规律与
3、个人所有制问题的探索收稿日期: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资本论哲学化阐释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理论与评论 年第 期为当前探索马克思主义社会正义理论奠定基础一、基于所有权的劳动与劳动所得劳动与所有权的关系是社会正义理论的关键问题 需要澄清的是“基于劳动的所有权”还是“基于所有权的劳动”马克思关于“财产”范畴的考察 有助于理解劳动与所有权关系的不同历史规定性 有助于我们揭露资产阶级劳动所有权理论的正义悖论离开特定的社会关系谈论所有权问题 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幻想”与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辩护不同 马克思从遇到“物质利益难事”并发现需要到“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答案起 就极力揭示资产阶级
4、社会不平等的现实根源 马克思发现蒲鲁东所谓的“财产的非经济起源”“就是资产阶级经济的历史起源”蒲鲁东因不能揭示这种现实性与历史性 在面对资产阶级所有权问题时同样会扣上“非经济起源”的罪名 基于对人类生产方式历史性的关注 马克思考察了人类劳动对其生存条件的统一状态与分离过程分析了“财产”范畴的历史规定性 为探索马克思主义社会正义理论奠定基础基于“财产的本源形式”与“土地财产”的区分 马克思阐释了“财产”的起源问题 在人类劳动与自然的关系上 马克思发现劳动主体以“劳动前提”的方式领有“自然”并且以“共同体”为中介占有劳动的客观条件 基于人自身的客观存在和人对自然改造关系的认识 马克思在此揭示了“财
5、产”范畴的原初意义:人以“自然共同体”为中介来实现对“自然”的现实领有 并且在生产活动中使“财产”得以现实化 这里包含两个层面:()财产的本源形式与自然共同体的关系:财产范畴表现为劳动主体对作为劳动前提的自然(尤其是土地)的关系行为 这一行为是以劳动主体对自然共同体的归属为中介()财产的实现形式与人类生产活动的关系:人类在自然前提下通过能动的生产活动实现“实际的占有”即人类通过生产活动的创造性宣称“财产”的属我性/排他性 现实的生产者成了现实的(、真正的)所有者 由上可见 马克思关于财产起源问题的分析包含作为劳动主体的自然人、作为劳动前提的自然、人类生产活动 其中作为自然之一的土地是劳动者的天
6、然实验场 马克思在阐述财产起源问题上对“财产的本源形式”与“土地财产”的区分 对于揭示“所有”与“劳动”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这就是土地原初作为自然前提同时是劳动的条件 在劳动对生产条件的所有和占有关系的原始统一状态中“劳动者不依赖劳动就具有对象的存在”个人在此情况下首先被确认为所有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年第 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年第 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年第 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年第 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年第 页自由的劳动者何以可能 基于马克思所有权批判视角的分析个人首先是自身现实性条件
7、的主人 同时他也如此看待他人 马克思由此揭示了劳动对其生存条件的所有权关系的“原始共生”状态 在此意义上劳动者对自己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占有不以劳动为前提 而在此状态的最初所有权并非建立在劳动基础之上 不同于洛克等在抽象的“自然状态”中构造所有权 马克思在追溯资产阶级经济的历史起源中考察了所有权问题 揭露了资产阶级所有权的理论局限 个人从事生产的最初条件表现为自然条件意味着生产者自然的生存条件是一种并非由其自身创造的自然前提:劳动者的这种生产活动是一种基于所有权的劳动洛克关于所有权问题的探索 是一种基于“自然状态”的自然法权理论构造 洛克依据自我所有原则 首先确认在自然理性下劳动者对自身劳动的所有
8、 进而确认劳动产品归劳动者所有 洛克直言:“我的劳动使它们脱离原来所处的共同状态 确定了我对于它们的财产权”在这种抽象法权的构造中 洛克突出了“劳动渗入”对于确认“私有物”的重要性 确立了劳动所有权成立的理论根据 不过 在为劳动所有权做理论辩护的过程中洛克为劳动所有权的确认设定了一个前提性限制 这就是“至少在还留有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其他人所共有的情况下”洛克设定的前提性限制显示 劳动在为所有权提供根据时自身也是受限制的 对他人生存权的最低限度保障 正显示了劳动所有权的权限 遵循自然法传统 每个人拥有利用一定手段满足自身生命持存的正当权利 因此在自然权利传统内为私人财产权做理论辩护的同时必然要
9、保障个人生存权的正当性 这样一来 在确立劳动所有权的理论构造中 洛克设定的前提性限制实际上是生存权所要求的满足生命需要的财产占有权 维持生命存在的权利在洛克确立劳动所有权的理论构造中得到最低限度考量 马克思则在历史科学视阈中考察了在自然共同体形式中劳动者领有自然的方式 不同的是洛克在理论上通过“劳动所有权”为资产阶级私人财产权辩护 马克思却要通过财产范畴的历史规定性揭示资产阶级所有权的悖论国民经济学以私有财产为前提并将其作为“确定不移的事实”不过 他们在以私有财产关系(被当做合乎人性和合理的关系)为前提解释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时却难以弥合理论内部的矛盾 对抗性的生产关系最终使“强制代替了立约双方的
10、自由”蒲鲁东的所有权批判揭露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人性假象 假象背后是资产阶级经济关系的“非人性的现实”当蒲鲁东科学地考察私有财产范畴时 马克思肯定了蒲鲁东把私有财产的实质问题视为对国民经济学和法学生死攸关的问题 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当成事实而不作任何进一步考察的私有财产问题 对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来说无疑是一个有待说明的理论问题一个事关“非人性”现实与人类解放的现实问题 萌生“历史科学”诉求后的马克思在广阔的历史视域中展开了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研究 通过对财产起源的分析揭示了劳动对其生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年第 页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年第
11、 页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年第 页理论与评论 年第 期存条件的所有和占有关系的分离状态是历史的产物 结果是基于所有权的劳动表现为被否定的所有权“无偿占有”揭示的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不义 逻辑的起点预示着终点在所有权、劳动、社会正义关系问题上 我们需要正视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范式:关于系统的结构分析包含系统前提的历史考察 二者共同表明人类在克服对抗性生产关系中朝向自由劳动的发展趋势 因此 我们关于社会正义问题的理论考察首先不能陷入抽象的哲学思辨 正视马克思在所有权考察中为马克思主义社会正义理论奠定的基础 在历史考察中理清理论建构的前提 在逻辑上梳理“自由的劳动者何以可能”的实
12、践路径二、劳动主客体的原始共生状态在对人类早期社会形态的考察中 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基于自然关系的联合而形成的“本源共同体”即自然形成的部落共同体 在这种共同体中 血缘、习惯、语言等共同性成了人类生活、生产的前提 人类以共同体为前提占有和利用土地 作为人类“实验场”的土地经过共同体的中介成为共同财产 个人只有作为某一共同体成员才拥有所有或占有某块土地的资格 因此 人类在自然共同体形式中的劳动表现为一种基于所有权的劳动此时劳动与其生存条件处于一种原始共生状态 受到部落自然性质与对待土地的条件等因素影响“本源共同体”表现为三种具体形式:亚细亚、古典古代、日耳曼 三者皆属共同体土地所有制 不过三者之间也
13、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亚细亚形式以公有制为主体 古典古代形式兼有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 日耳曼形式以个人所有制为主亚细亚形式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中是一个总体范畴 基于对其基本形式的考察 马克思发现它表现为统一体、具体公社、个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总合的统一体凌驾于一切小共同体之上 表现为地位最高的所有者 相应地实际公社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个人则成了财产的间接的占有者具体生产方式上体现为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 表现为自给自足的特征 这种方式包含共同体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一切条件 从而成了亚细亚形式长期稳固的基石 由此 政治领域的变革难以改变亚细亚形式基础经济要素结构古典古代形式也以共同体为首要前提 如古罗马
14、、古希腊的形式 不过 亚细亚形式的成员居所 村庄表现为土地的附属物 古典古代形式以城市为居所 耕地表现为城市领地 古典古代形式的基础仍然是农业 城市只是农民的居住地、军事指挥所 为抵御战事 古典古代形式按军事方式组织其成员 从而使这种集中方式具有与个人存在不同的外部存在 因此 古典古代形式在所有制形式上存在共同体所有制与个人所有制两种并列形式 在政治形式上表现为城邦制度 其成员是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 城市作为共同体成员的居所以国家的形式存在 因此 古典古代形式的共同体是自由的私有者之间的联合 是共同体成员御敌的军事联合 这样一来 财产表现为古罗马全权公民的财产 土地私有者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年第 页自由的劳动者何以可能 基于马克思所有权批判视角的分析与罗马人的身份相互确认尽管古典古代形式中出现了个人所有制 但是个人首先是以共同体成员身份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 共同体所有制仍然是个人所有制的基础日耳曼形式的显著特征是从乡村出发随之出现“城乡对立”格局 从城乡关系视角看 亚细亚形式的城乡没有差别 城市只是亚细亚共同体经济结构上的附属 古典古代的城市是农民的居所 是军事防御的指挥中心 城市与其领地共同构成了古典古代形式的经济整体 日耳曼形式从乡村中发展出了城乡对立 日耳曼形式的发展源自特殊的“散居”的生活方式 因此“共同体”只是以其成员每次集会的形式存在 共同体的这种存
16、在方式使其表现为“独立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日耳曼形式中 每个家庭是一个经济整体猎场、牧场等公有地作为特定形式的生产资料存在 只在共同体成员将公有地作为共同占有物来保卫时才成为财产 因此只是个人财产的补充 日耳曼形式的家庭住宅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 住地属于成员属地上的点 因此 家庭住宅成了日耳曼人的生活基地 日耳曼人为保证作为独立家庭生产单位的个体所有者的存在形式 需要与同部落的其他家庭住宅联盟 为了取得相互承认还会举行临时集会 可见 日耳曼形式的共同体只是个人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日耳曼人的住地与所有地是共同体存在的基础 公有地作为公共附属物是个人所有者的共同财产 而不是个人所有者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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