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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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关于2011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温住建发〔2011〕79号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 (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改工作部署和市职改领导小组《关于深化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改革的通知》(温职改〔2003〕4号)、《关于2011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1〕2号)精神,现就2011年度我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高级破格条件(浙职改〔1992〕23号)、中级破格条件(温职改办〔2005〕53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等文件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可申报中级以下职称评审,参照(温职改办〔2003〕4号)文件执行。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11年12月底。 2、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学时数,同时与年度考核挂钩,上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不得申报。 3、凡未满50周岁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外语证书。外语有关免试条件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规定执行(此文件可登录温州人才网http;//“职称工作”栏目下载)。 4、关于计算机的有关免试条件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此文可登录温州人才网“职称工作”栏目下载);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规定,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07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不再作为我省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符合文件规定免试条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核表,经单位、市直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查后,报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高级职务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5日,评审时间暂定8月中旬;申报中级职务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0日,评审时间暂定9月中旬;申报初级职务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评定时间暂定9月初。 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市、区)报当地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市属单位报市住建委宣教处(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申报中、高级的资料由各县(市、区)规划局建设(住建局)审查后统一报市住建委宣教处(职改办)。 市住建委宣教处(职改办)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512室。联系人:彭晓和,电话:88824435。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并3年之内不准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请人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晋升(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见附件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有关材料必须按要求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所需材料具体份数详见各申报材料清单。在申报前,须将《推荐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在所在单位公示一周,并由单位签署公示结果并盖章。 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全省统一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浙人专〔2007〕57号)规定(此文可登录温州人才网“职称工作”栏目下载),经评审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律使用新版证书。接受申报材料或履行初审把关的单位,须按评审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汇总后一律填报新使用的《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见附件2)1份,其中破格晋升的申报对象要明确写明对应的破格条件条款;《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盖章上报的同时,须附上电子文本(优盘、软盘或发电子邮件,Email:pxhljq@)。 (四)报送材料的同时按现行规定缴纳评审费。相关资料及表格请登录温州市住建委网站()“职称工作”栏下载。 附件:1、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3、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通知-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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