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代理制度.docx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代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代理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精准考点采集有关代理的知识点均要求掌握。以下内容需要重点注意。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最常见,建设工程基本都是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比如监护人)和指定代理(法院或单位指定)。2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代理人,但法律对代理人资格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例如,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具有法律规定的条件。3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1)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
2、为同意。(2)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4)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5)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4建设工程代理的一些特别规定:(1)不得委托代理的,比如转包和违法分包;(2)必须取得法定资格,比如对招标代理的资格要
3、求;(3)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委托书等情况,要按照要求一一照办,比较正式。(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其中,、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情形。5一个比较陌生的代理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而需由被代理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构成要件:(1)存在事实及理由客观要件;(2)存在过失本人表达了足以让第三人相信的表示或实施行为,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3)相对认为善意主管要件。二、高频答疑点1若代理人签完合同后死亡,该合同有效吗?答
4、:代理人的代理权自动消失,但不影响合同的履行。2工程分包、企业负责人委派项目经理是不是代理关系?答:是委托代理。3有关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行为人如果不是订立合同而是其他行为,该代理行为也有效吗?答: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该规定在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适用于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4被代理人死亡也属于委托代理终止情形吗?答:不属于,属于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注意区分。5“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相对人知道其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表
5、企业签订担保合同,这份合同的效力待定。”这句话对吗?答:该越权合同是否有效,看相对人是否知道其越权,如果知道则待定(因为还有企业是否承认),不知道则有效。6表见代理和越权代理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答:简单说就是表见代理是相对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其后果是代理有效。越权代理是指超越权利的代理,如单位负责人超越股东大会代理相关事宜。代理是否有效,看相对人是否知道其越权,如果知道效力待定,不知道则有效。7法院指定小李担任某案的书记员是指定代理吗?答:不是,这是单位内部工作安排。作为书记员做记录是他的工作,他没有代理任何人的任何事务,不属于代理范畴。8请陈述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答:出现下列情形,法
6、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9被代理人死亡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四种情况下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10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是什么?答:民法通则第6
7、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三、考题解析常见丢分点1被代理人因为向代理人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2011A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B由被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由第三人自己承担损失D由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规知识 2014 一级 建造 法规 知识 分点 分析 建设 工程 代理 制度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