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湖北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doc
《22湖北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2湖北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doc(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 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0月13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鸿忠二八年十月二十日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对本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和本省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城市规划区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
3、、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六条在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第七条省外监理企业进鄂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第八条在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的人员,应当是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工程监理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专业工程监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监理企业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人员发现
4、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建设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存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监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二)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三)与被监理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损害国家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将
5、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五)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六)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七)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八)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九)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十)与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或者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经营性服务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和规范的行为。第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2 湖北省 工程 建设 监理 管理办法 人民政府 323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