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doc
《小企业会计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企业会计准则.doc(8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 《小企业会计准则》总论 主讲老师 何泽水 第一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大意义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于2011年10月18日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提前执行,鼓励微型企业参照执行。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 财政部2010年初将制定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列入了工作计划。2010年4月13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意见的通知,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0年11月1日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在江苏、河北、上海、北京等地开展调研,收集大量一手资料;多层面召开座谈会,听取税务部门、银监部门、工信部门、银行、小企业的政策建议;积极推进国际交流,通过亚太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等平台,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进行广泛深入务实的沟通。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设想得到了国际有关方面的认同。 财政部于2011年6月24日在大连召开座谈会,包括大连在内的全国六省(市)的相关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对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 二、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背景 (一)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据2010年有关资料统计,在所有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 中央高度重视支持小企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加强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的政策意见。 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等。 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中央财政扩大技术改造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 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和完善4 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等。 201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国家重视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背景下,财政部适时制定并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附表: (二)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加强税收征管、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 税务部门对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当采用查账征收方式,但有相当一部分的小企业实行的是核定征收方式,重要原因之一是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同时,银行在对小企业贷款管理中,更多依赖的不是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为了满足税收征管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需要制定一部适应小企业特点的会计准则。 (三)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健全企业会计标准体系、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的重要制度基础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中实施,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这套准则体系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而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2004年制定并从2005年执行的,一直未做出修改和完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小企业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据了解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之前,有的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有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的甚至执行早已过时的行业会计制度。许多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感到会计核算时无所适从,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适应小企业特点的会计准则。 (四)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9年7月制定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加快了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进程 对比原来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根据中小主体的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和中小主体的主要业务特点,删除了与中小主体不相关的内容,如保险、每股收益、分部报告等;减少了会计政策的选择,简化了会计处理,降低了中小企业运用高标准会计准则的成本,因而受到了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欢迎。由于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已经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趋同,《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布,加快了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进程,并吸收和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容。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的重大意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布是财政、会计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成并有效实施之后企业会计标准建设的又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标志着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深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改善融资环境,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政府经济管理水平。 四、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路和原则 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三方面: 一是,既要立足国情,符合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又要以国际趋同为方向,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简化要求。 二是,在具体会计处理上与《企业所得税法》保持协调,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中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会计核算方法更为简化、规范,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 三是,适应小企业的特点,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适应银行等债权人向小企业提供信贷的需要。 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注重了三个结合: 一是,遵循基本准则与简化要求相结合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基本准则》是纲,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 考虑到我国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应当简化。比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又如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要求只采用成本法核算,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等。 二是,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 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税务部门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银行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三是,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 两个准则适用范围不同,但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的政策效应。为此,一方面,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本准则并未做出规范,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这些非经常性的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另一方面,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总体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总体变化表现在: (一)资产方面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规定了与所得税法相一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最低年限以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金融资产核算简化,未引入金融资产四分类方法,利息收入的确认均在约定付息日。 (二)负债方面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负债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减少预提会计方法的使用。 (三)所有者权益方面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基本仅为资本溢价部分。 (四)收入方面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的确认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确认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 (五)财务报表方面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不采用“现金等价物”概念;不要求提供股东权益变动表;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等。 (六)在体例上也作了相应调整 《小企业会计准则》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共分为十章九十条,具体规定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附录部分包括“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等内容。 附表:《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科目表 小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小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小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小企业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会计科目的编号。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21 应收票据 6 1122 应收账款 7 1123 预付账款 8 1131 应收股利 9 1132 应收利息 10 1221 其他应收款 11 1401 材料采购 12 1402 在途物资 13 1403 原材料 14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15 1405 库存商品 16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17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18 1411 周转材料 19 1421 消耗性生物资产 20 1501 长期债券投资 21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2 1601 固定资产 23 1602 累计折旧 24 1604 在建工程 25 1605 工程物资 26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27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28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29 1701 无形资产 30 1702 累计摊销 3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32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33 2001 短期借款 34 2201 应付票据 35 2202 应付账款 36 2203 预收账款 37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38 2221 应交税费 39 2231 应付利息 40 2232 应付利润 41 2241 其他应付款 42 2401 递延收益 43 2501 长期借款 44 2701 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45 3001 实收资本 46 3002 资本公积 47 3101 盈余公积 48 3103 本年利润 49 3104 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50 4001 生产成本 51 4101 制造费用 52 4301 研发支出 53 4401 工程施工 54 4403 机械作业 五、损益类 55 5001 主营业务收入 56 5051 其他业务收入 57 5111 投资收益 58 5301 营业外收入 59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60 5402 其他业务成本 61 5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2 5601 销售费用 63 5602 管理费用 64 5603 财务费用 65 5711 营业外支出 66 5801 所得税费用 第三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解读】 本条是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原《征求意见稿》中制定依据中还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解读】 本条是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新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提示】 上述三种类型的小企业,不得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而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适用范围的表述是: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一)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二)经营规模较小;(三)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解读】 本条是关于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选择问题。这是鼓励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希望小企业更有成长性,由小企业变成中型、大型企业;同时,通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能够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毕竟,《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更高。 出于简化,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出现的特殊交易或事项,《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未作规范,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已经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不再符合本准则的适用范围,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由于小企业具有成长性,因经营规模变化成为大中型企业,或小企业的性质变化成为金融企业,均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原《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连续3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解读】 本条是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问题。对于某些小企业已经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将来在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需要明确的问题:第38号准则是假设之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来设计衔接规定的。因此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计提减值准备等问题,在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是否需要特殊的衔接规定,可能还需要财政部进一步明确。 《小企业会计准则》费用核算的难点精讲 主讲老师 何泽水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解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费用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同。根据费用的定义,费用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一是费用是小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二是费用是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三是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第一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费用项目主要变化 费用项目主要变化《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在费用项目的主要变化有: 一、关于会计科目的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设置的“其他业务支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所得税”科目分别更名为“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所得税费用”科目。 二、关于营业税金及附加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也纳入本科目核算范围。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将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实际收到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作为政府补助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小企业因多交等原因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冲减“所得税”科目;因多交等原因收到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因多交等原因收到返还的增值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关于管理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开办费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四、关于财务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发生的汇兑损失,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小企业收到的汇兑收益,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汇兑损失、汇兑收益都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第二节 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难点精讲 营业成本,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要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应结转的成本。 月末,小企业可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或提供各种劳务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时,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销售商品的成本) 劳务成本(提供劳务的成本) 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成本) 本月发生的销售退回,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销售的净数量,然后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成本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第三节 其他业务成本核算的难点精讲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设置“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等。 小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成本时,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出售原材料的成本) 周转材料(随同商品出售的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累计折旧(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累计摊销(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第四节 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难点精讲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有所扩大,包含了部分传统上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税金。 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关的税费,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确定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时,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第五节 期间费用核算的难点精讲 期间费用的内容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一、销售费用的核算 销售费用,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构成销售费用。 二、管理费用的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管理费用”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1.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开办费(包括:相关人员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费用),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计提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时,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3.行政管理部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发生修理费时,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银行存款等 三、财务费用的核算 财务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 【解读】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汇兑损失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通常,小企业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已予确认的,应当将已销售商品和已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结转至当期损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外币业务核算的难点精讲 主讲老师 何泽水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小企业的外币业务由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构成。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四条规定:外币交易,是指小企业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小企业的外币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和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前款所称外币,是指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指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小企业应当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 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除外。 小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前款所称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小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解读】 企业发生外币交易的,应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有关账户;在登记有关记账本位币账户的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即期汇率一般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但是,在企业发生单纯的货币兑换交易或涉及货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时,仅用中间价不能反映货币买卖的损益,则应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当汇率变化不大时,为简化核算,企业也可以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通常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 【案例】 甲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2013年4月10日,向国外丙公司出口销售商品一批,根据销售合同,货款共计800 000欧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欧元=8.87人民币。假定不考虑税费及其他因素,款项尚未收到。 要求:做出甲小企业的账务处理。 【解析】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欧元) (800 000×8.87)7 09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商品 7 096 000 【解读】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只能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这样,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相等,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前款所称货币性项目,是指小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 【解读】 与《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不涉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核算的难点精讲 主讲老师 何泽水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解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小企业收入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同。根据收入的定义,收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二是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三是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第一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收入项目主要变化 收入项目主要变化《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在以下项目发生如下变化: 一、关于收入的定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定义,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与《企业会计准则》是一致的。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未做出科学定义。 二、关于收入的确认 《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确认条件,只针对常见的八种销售方式,规定了收入的确认时点。 三、关于销售退回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未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四、关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混合销售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能够区分且能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未做出明确规定。 五、关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未规定具体的确认条件。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应满足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确认。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包装物和商品出租的租金收入,不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而是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第二节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难点精讲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下同)取得的收入。 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二)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三)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四)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六)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七)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产品之日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案例】 甲小企业在2013年7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7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60 000元。甲小企业已将商品发往乙公司且办妥托收手续。 要求:做出甲小企业的账务处理。 【解析】 借:应收账款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 贷:库存商品 60 000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条规定: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前款所称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是指小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案例】 甲小企业在2013年5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小企业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不考虑成本的结转。 要求:做出甲小企业的账务处理。 【解析】 (1)5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2)如果乙公司在5月9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200元(10 000×2%),实际付款11 500元(11 700-200)。 借:银行存款 11 500 财务费用 200 贷-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小企业 会计准则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