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社区(村)规范化工作手册.doc
《连然街道社区(村)规范化工作手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连然街道社区(村)规范化工作手册.doc(26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前 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组干部和社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完善社区(村)组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村)组自治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社区(村)组组织关系,使社区(村)干部行使社区(村)组级事务管理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中共连然街道党工委编写了“社区村干部规范化工作手册”, 手册内容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具体事务办理流程,列举了民政、社保、计生、综治、党群综合服务等各口的办理流程及便民服务电话等内容,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实现了远距离咨询和零距离服务的有机结合;第二部分为社区(村)相关制度机制,涵盖了街道管理服务社区(村)党总支、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村)为民服务站的一些相关制度等内容,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街道将定期跟踪社区(村)规范化工作的新进展,及时对《手册》加以补充和完善,切实加快规范社区(村)建设,构建和谐连然。 现下发至各社区(村)组,请认真遵照执行。 服务、监督、举报电话: 8678508 8678522 目 录 第一部分 具体事务办理流程 6 一、户口办理服务指南 6 二、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指南 23 三、大山公墓安葬办理服务指南 24 四、城市医疗救助服务指南 26 五、农村医疗救助服务指南 28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30 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32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指南 34 九、廉租房申请办理指南 35 十、自然灾害救济及救济物资发放 37 十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申请办理服务指南 39 十二、新型合作医疗住院费报销办理指南 40 十三、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申请办理指南 41 十四、《失业证》申请办理服务指南 43 十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服务指南 44 十六、一孩生育证办理服务指南 45 十七、二孩生育证办理服务指南 47 十八、《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服务指南 49 十九、农业人口一次性经济奖励申请办理指南 51 二十、申请享受“义务教育奖学”办理指南 53 二十一、申请享受高考加分办理指南 55 二十二、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内容、程序及办理时限 57 二十三、发展党员工作服务指南 59 二十四、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61 二十五、《建设工程许可证》(准建证)办理指南 62 二十六、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 64 二十七、林业方面办理服务指南 66 第二部分 社区(村)工作机制 68 一 社区(村)民主议事相关制度 68 一、社区(村)组民主管理必议工作机制 68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程序 70 三、关于对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73 二 基层干部廉洁规定 75 一、连然街道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 75 三 工作推进管理办法 79 一、中共连然街道工作委员会、连然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79 二、连然街道工作目标督查问责实施办法 93 三、连然街道社区(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99 四、 “四议两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05 五、连然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106 六、连然街道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奖惩办法(试行) 111 七、连然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114 八、连然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及奖励暂行办法 119 九、安宁市村级组织合同签订行为管理规定(试行) 123 四 社区(村)党总支工作机制 126 一、连然街道社区(村)领导班子创建“科学发展好班子”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126 二、党纪劝告书制度 133 三、党员议事会制度 136 四、“三会一课”制度 137 五、发展党员“两推两决三公示”工作制度 138 六、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40 七、党员电教工作制度 141 八、民主生活会制度 144 九、党员联户制度和党员“零距离”服务居(村)民制度 145 十、党员分类管理制度 146 十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51 十二、党务公开制度 152 十三、党员考评制度 154 十四、街道党员评议满意度测评机制 155 十五、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159 十六、党员实践锻炼制度 162 十七、党员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63 十八、增强党员意识活动制度 164 十九、党员学习制度 165 二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67 二十一、政治理论学习考勤制度 169 二十二、社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制度 170 二十三、关于基层组织党建创新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的通知 172 二十四、连然街道社区(村)党建双联双促工作机制 186 二十五、关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的实施意见 189 二十六、连然街道党员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193 二十七、街道社区(村)双向考核制度 197 二十八、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98 二十九、街道辖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 199 三十、流动党员网上管理制度 201 三十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202 五 社区(村)相关制度 204 一、村委会工作制度 204 二、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205 三、社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206 四、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 207 五、社区(村)联系群众制度 208 六、社区(村)居(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209 七、社区(村)两委委员联席会议制度 210 八、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211 九、村务公开制度 214 十、居务公开制度 215 十一、社区(村)财务管理制度 217 十二、社区(村)民主理财制度 220 十三、村(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21 十四、社区(村)档案管理制度 222 十五、社区(村)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223 十六、社区(村)学习制度 225 十七、社区(村)民主评议制度 226 十八、社区(村)民主监督制度 227 十九、社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228 二十、社区(村)工作移交制度 229 二十一、社区(村)居(村)民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230 二十二、社区(村)成员思想交流及相互通气制度 231 二十三、社区(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232 二十四、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233 二十五、法律咨询、宣传制度 234 二十六、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 235 六 社区(村)为民服务站相关制度 236 一、关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深化基层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 236 二、连然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制度 240 三、连然街道为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254 四、连然街道为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守则 256 五、连然街道社区(村)、组代办员工作职责 257 六、社区(村)教育服务制度 259 七、社区(村)资源开放共享制度 260 八、社区(村)民间调解员工作制度 261 九、民情信息员管理制度 262 十、街道、社区(村)领导干部民情接待日制度 264 十一、街道、社区(村)民情恳谈会制度 266 第一部分 具体事务办理流程 一、户口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须知 1. 在安宁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及稳定生活来源的房屋所有权人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原件、复印件) (5)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摘抄表; (6)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该房屋无户籍人员证明; (7)银行贷款未结清的按揭房,提供首付款发票、商品房购销合同、缴纳贷款开户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人系未成年人的,可办理房屋所有权人本人户口。 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可同时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人配偶或子女或父母户口。 2. 在安宁市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原件、复印件) (5)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摘抄表; (6)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该房屋无户籍人员证明; (7)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8)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材料之一。 房屋所有权人本人不愿意将户口迁入安宁市的,可办理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 3. 安宁市的单位住宅,具有该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并分配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满5年以上的职工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单位房屋所有权证(用途须为“住宅”,且该住宅具有长期居住的配套功能)(原件、复印件); (5)单位分房证明、居住时间证明及交纳租金证明; (6)单位职工在职证明(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4.户籍关系属安宁市的房屋所有权人接迁配偶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原件、复印件)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房屋所有权人在合法固定住所申请接迁配偶、子女、父母,其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当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标准,被接迁人不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接迁成年子女的,其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当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标准。 经昆明市统计局统计,2007年度人均居住面积为22.72平方米。 5. 户籍关系属安宁市的房屋所有权人接迁子女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原件、复印件) (5)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或居民户口薄或单位、村(居)委会直系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材料之一;(原件、复印件); (6)接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父母结婚证;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房屋所有权人在合法固定住所申请接迁配偶、子女、父母,其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当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标准,被接迁人不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接迁成年子女的,其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当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标准。 经昆明市统计局统计,2007年度人均居住面积为22.72平方米。 6. 户籍关系属昆明市的房屋所有权人接迁父母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原件、复印件) (5)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或居民户口薄或单位、村(居)委会直系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材料之一;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房屋所有权人在合法固定住所申请接迁配偶、子女、父母,其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当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标准,被接迁人不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接迁成年子女的,其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当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标准。 经昆明市统计局统计,2007年度人均居住面积为22.72平方米。 7. 收养未成年孤儿的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孤儿户籍地县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收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住宅)或住房凭证;(原件、复印件) 8. 赡养孤寡老人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孤寡老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或县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4)赡养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住宅)或住房凭证;(原件、复印件) 9. 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的子女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直系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5)父亲或母亲户籍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处理后的证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住宅)或住房凭证;(原件、复印件) 10. 毕业分配工作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6)工作单位接收证明。 11. 录用公务员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省人事厅吸收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通知(原件、复印件); (5)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6)工作单位接收证明。 12. 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调动人员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安宁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令(原件、复印件);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6)工作单位接收证明; (7)若家属随迁出具《结婚证》、当地《失业证》及离、退职批文或《退休证》、在昆职业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医学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13. 劳动、人事部门招工、招干人员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5)组织、人事部门招工批复; 14. 省、市老干局批准的离、退休干部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省、市老干局批文或主管厅局批准离、退休易地安置批文; (5)《退休证》或《离休证》(原件、复印件); (6)夫妻《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医学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或住房凭证。 15. 补入遗漏人员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原遗漏人员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出具的遗漏原因证明。 16. 删除重复人员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删除申请书; (2)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3)删除理由的相关证明。 17. 随军家属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军队干部任职命令、入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 (5)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原件; (6)师(旅)以上批准机关证明; (7)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9)随军家属当地《失业证》及离、退职批文、在昆职业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医学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10)子女学籍证明或职业状况证明。 18. 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子女,属国家正式职工随调安排工作的,凭县以上军转办的报到通知书,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社保部门的职工调动通知及军转办出具的落户证明。不属国家正式职工的随迁配偶、子女,凭安宁市以上军转办的落户证明落户; (5)夫妻《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医学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 (6)配偶、子女单位证明(不属国家正式职工的出具《失业证》及离、退职批文);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19. 投资纳税达到规定金额的,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内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达到50万元且年度纳税达到5万元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户口落入专设集体户: a.迁昆落户申请表; b.落户申请书; c.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e.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f.安宁市以上税务局年度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g.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的提供结婚证,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或居民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2)内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并且年度纳税达到30万元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5名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申请户口落入专设集体户: a.迁昆落户申请表; b.落户申请书; c.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e.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f.安宁市以上税务局年度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g.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的提供结婚证,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或居民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h.申请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提供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证明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办理落户书面意见(原件、复印件)。 (3)内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且年度纳税达到15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配偶、未成子女及10名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申请户口落入专设集体户: a.迁昆落户申请表; b.落户申请书; c.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e.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f.安宁市以上税务局年度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g.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的提供结婚证,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或居民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h.申请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提供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证明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办理落户书面意见(原件、复印件)。 (4)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其在本企业就业的直系亲属1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落入专设集体户: a.迁昆落户申请表; b.落户申请书; c.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e.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f.安宁市以上税务局年度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g.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关系公证书(原件、复印件); h.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和企业工作证明(原件、复印件); i.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的提供结婚证,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或居民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年度纳税在5万元以上的,本人申请户口落入专设集体户: a.迁昆落户申请表; b.落户申请书; c.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e.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f.安宁市以上税务局年度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6)在安宁市注册的非公企业,聘用本市15名以上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其不间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2年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户口落入专设集体户: a.迁昆落户申请表; b.落户申请书; c.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e.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f.劳动部门发放的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 g.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h.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 i.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的提供结婚证,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关系证明或居民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20. 与安宁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为其不间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落入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6)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7)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 (8)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原件、复印件); (9)工作单位接收证明。 21.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来安宁市就业人员的户口落入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尚未就业的,可先落户后择业: a.迁昆落户申请表; b.落户申请书; c.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d.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e.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f.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 (2)愿意来安宁市工作,尚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a.迁昆落户申请表; b.落户申请书; c.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d.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e.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f.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g.工作单位接收证明。 22. 具有国家认可的国外、境外大学等同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来安宁市就业人员的户口落入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云南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中心或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位证书(须翻译为中文)(原件、复印件); (6)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分配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人员的提供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或市人事局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及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原件、复印件); (7)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8)工作单位接收证明。 23. 取得人事部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来安宁市就业人员的户口落入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人事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县以上人事部门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6)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7)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8)工作单位接收证明。 24.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具有安宁市短缺的特殊专业职业技能的人员、高级技工等人员来安宁就业人员的户口落入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6)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7)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8)工作单位接收证明。 25. 获得安宁市“劳动模范”、授予“见义勇为” 或“治安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人员户口落入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劳动模范荣誉证书、市人民政府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工作单位证明; (6)特殊贡献人员集体户接收证明。 26. 新生儿落户须知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街道)或镇(街道)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公安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①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②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③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二)办理流程图: 本人向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准迁证第二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后,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当场及时办结。 二、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均属优待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老年人,和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外来老年人,均可。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1份,验原件); 2.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外来暂住老年人还需递交《居住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街道民政办将材料送至安宁市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审查; 3.符合条件的发给老年人优待证。 三、大山公墓安葬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指南: 1. 丧属到所在村委会、居委会领取经核对过,并盖有村委会、居委会公章的《连然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订墓登记表》及《连然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碑文委托书》后,到大山公墓按照管理规定在指定的区域内选墓穴,并登记墓位编号,经管理人员签名认可。 2. 提交死者的身份证、户口薄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 3. 死者墓穴订墓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4. 请碑文委托人用正楷字认真填写好,连然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订墓登记表及碑文委托书。 5. 凭以上材料到连然街道办事处二楼民政窗口办理墓碑刻字,安葬手续。 6. 安葬完毕后,坟主经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到连然街道办事处二楼民政窗口领取墓穴证。 7. 落墓前,订墓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若联系不上,造成不能按时落墓的,后果自负。 (二)办理流程图: 丧属到村(居)委会领取《连然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订墓登记表》及《连然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碑文委托书》。 丧属到大山公墓按照管理规定在指定的区域内选墓穴,并登记墓位编号,经管理人员签名认可。 提交死者的身份证、户口薄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死者墓穴订墓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用正楷字认真填写好的《连然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订墓登记表》及《碑文委托书》。 凭以上材料到连然街道办事处二楼民政窗口办理墓碑刻字及安葬手续。 安葬完毕后,坟主经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到连然街道办事处二楼民政窗口领取墓穴证。 四、城市医疗救助服务指南 (一)资格认定: 1.基本医疗救助:①必须是城镇低保对象;②低保对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人员,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③低保对象残疾等级达到二级及其以上。④低保对象个人全年住院医疗费用超过l000元时,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的20%给予救助。 2.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重大疾病范围(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度精神病;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由市民政局确定的其它需要长期治疗且费用较高的特殊疾病。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书(原件1份); 2. 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低保证》、《残疾证》、《诊断书》、《出院证》、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1份,验原件); 4. 申办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还需医师出具病情证明,近两年相关的详细检查治疗资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城市医疗救助的,申请人需填写《昆明市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表格在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领取。 (四)办理程序: 《昆明市城市医疗救助证》核发程序为:申请人递交申请——调查核实(户口在社区居委会的由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受理报批;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受理报批)——张榜公示——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审批发证。 经审查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自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证件及有效期限: 《昆明市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证》,实行动态管理。 五、农村医疗救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农村医疗救助资格的认定 农村五保户和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户家庭成员、革命伤残军人、烈军属、辖区的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及六十年代精减退职工人、市政府规定的其它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员。 1.必须是已参加我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 2.必须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自己又无能力解决,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1份); 2.农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3.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病历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合作医疗补助凭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村民会议评议记录及社会救助公示表(原件1份) (三)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农村医疗救助的,申请人需填写《农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村委会、村民小组填写《农村社会救助评议记录》、《农村社会救助情况公示表》。表格在街道办事处民政办领取。 (四)办理程序: 农村医疗救助审批程序为: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张榜公示5天——街道办事处合作医疗办公室签署意见——街道办事处审核——市便民服务管理局民政窗口受理——调查核实——符合条件予以认定,并作出书面通知,核准其享受救助金额。 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由。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一)所需材料: 1. 个人申请书; 2.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 身份证(家庭成员); 4. 收入证明; 5. 财产情况证明; 6. 残疾证或患病情况证明(二级以上市级医疗单位诊断); 7. 学生在校证明; 8. 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其他证明。 (二)办理程序: 1. 初审:(1)入户调查(社会保障服务站),形成调查报告;(2)公示5天;(3)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 审核: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汇同民政部门入户调查,分别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全部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说明理由。 (三)办理时限: 1. 社会保障服务站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其中公示5天); 2. 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社会保障服务站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流程图: 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审批表 申请人所在居委会社会保障服务站调查核实后,形成调查报告,进行评议 符合条件的,在公开栏公示5日 持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 报市民政局审核 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再次公示3日。 街道社会事务办按时发放低保金。 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一)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 身份证(家庭成员); 4. 收入证明; 5. 财产情况证明; 6. 残疾证或患病情况证明(二级以上市级医疗单位诊断); 7. 学生在校证明; 8. 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 9. 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其他证明。 (二)办理程序: 1. 初审:(村委会)(1)入户调查,形成调查报告;(2)村民代表评议,评议结果形成材料;(3)公示5天;(4)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 审核:(1)调查审核残疾证明及其他;(2)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和符合条件上报市民政局,不符合条件退回全部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说明理由。(街道民政部门) (三)办理时限: 1.村委会自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其中张榜公示5天); 2. 街道民政部门自收到村委会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及休息日,如遇节假日及休息日顺延)。 (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流程图: 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村委会调查核实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符合条件的,在村公开栏公示5日 持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 报市民政局审核 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委托村委会再次公示3日 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按时发放低保金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指南 (一)所需具备的条件: 1. 常住户口在连然街道办事处; 2. 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二)所需材料: 1. 到安宁市残联开具介绍信; 2. 带一寸照2张到昆明市残联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3. 本人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农村残疾人加盖村(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残联公章; 4. 携带鉴定表、申请、本人二张近照、身份证到市残联办理。 (三)办理要求: 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市残联办理。 (四)残疾证审核流程图: 申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由村(居)委会初步审核并签字盖章-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街道社区 规范化 工作手册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pc****0】。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pc****0】,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pc****0】。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pc****0】,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