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docx
《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docx(5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XX市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及《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涉及的对象范围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乡镇办包括党委副书记兼人大主席或人大联络组组长)或法定代表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三)市、乡两级在村(社区)住点的国家工作人员;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当事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种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分为限期整改、经济处罚、一票否决、党纪政纪处分四种类别。 (一)限期整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责令进行限期整改: 1、市级以上计生部门平时检查、抽查发现问题较多且工作措施不力的乡镇办、开发区; 2、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药品经营单位(门店)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3、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关爱女孩优惠政策及其他计生奖励优待政策的; 4、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经帮助仍无转变的; 5、单位或系统内计生对象妇检、节育措施不落实,生育管理秩序混乱,工作措施不力的。 (二)经济处罚 1、未完成年度计划生育责任指标,考核综合结帐居全市后两名的乡镇办、开发区和被确定为后进单位的部门责任人各扣发半个月标准工资。 2、村(社区)出现违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住村国家干部(联系村的市直单位、乡镇直属单位住点国家干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计划生育的领导、专管计划生育的干部各扣除计划生育责任款800元。 3、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当年有违法生育的,对其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扣发半个月标准工资。 4、单位职工违反《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一票否决” 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行“一票否决”: (1)乡镇办、开发区当年没有全面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且综合结帐居后两名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连续两年居全市倒数第一,且没有明显改善的(不含开发区)。 (2)行政村(社区)有违法生育二孩(未满法定间隔期生育二孩的除外,下同)两例以上、违法生育多孩或漏报违法生育的;因政策内二胎孕情监控措施不落实,导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当年生育对象(禁忌症和未到手术期者除外)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低于70%的;在所在乡镇办年终考核结帐中该村(社区)未完成责任指标且被评为后进单位的。 (3)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生育实行上否一级。即单位主管对象违法生育,对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否决从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起至对其具有人事或财务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止。 (4)各单位当年没有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且考核结帐为后进单位的;原有违法生育未落实处理的。 (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工对象或租赁本单位房屋三个月以上的租房户出现违法生育的;机关、团体撤并或企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在移交前已经违法生育的。 (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既没有制订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又不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当年未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责任指标,年终考核结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能部门后进单位的。 (7)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进行终止妊娠手术、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以及对其违法行为不积极落实查处的。 (8)有严重弄虚作假或严重干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的。 (9)因违法行政行为导致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并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责任单位。 (10)因工作措施不力,出现严重违法生育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11)生育当事人违法生育二孩及多孩的。 2、“一票否决”的事项 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单位当年度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评奖资格;被否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市乡两级在被否决村(社区)住点的国家工作人员,当年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评先评奖,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易地易岗提拔任职,推迟一年晋升级别工资。作出“一票否决”决定时,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的上述有关责任人已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已升职晋级和评先评奖的,要跟踪否决,降至原职级,取消其荣誉称号。 3、“一票否决”的起止时间界限 (1)凡个人违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从违法生育之日起(如隐匿未及时发现的,从发现之日起)至处理到位(含经济、党纪政纪处理到位)满五年为否决期; (2)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除违法生育当事人外,否决执行期限一般为一年,自作出否决决定之日算起。 (四)党纪政纪处分 1、凡连续两年受到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应引咎辞职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第二孩及以上孩次的,给予开除公职、解聘、辞退处分。 3、单位不履行计划生育协助管理义务或者严重违反《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5、连续两年以上为所在乡镇办区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社区)的,撤销该村(社区)主职干部党内职务,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计划生育领导和专管计生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不得作为候选人提名。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追究执行程序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结帐后,乡镇办区应将辖区内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帐为后进单位的村(单位),有违法生育二孩及多孩的村(单位),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或溺弃女婴案件未落实查处的村(单位),有违法生育(含计划外生育)未落实处理的村(单位),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申报或授予荣誉称号、评先评奖、入党转干、易地易岗任职、晋职晋级等,须经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一票否决”情况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予申报或审批。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结帐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查通过后,对应受“一票否决”的单位和个人由各有关部门分别落实“一票否决”措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别落实相关责任追究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我市出台的有关责任追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加强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2008年7月2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切实落实XX县区属地化管理和服务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我市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特提出本《意见》。 一、加大工作投入,建设XX县区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网络 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等投入,建立健全以社区居委会为主的管理服务网络。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社区标准化建设”要求,搞好社区阵地建设,社区居委会必须设立“两室一校”:即办公室、康检室、人口学校。 1、办公室基本要求。有桌椅、微机及电话等基本办公设备;有平面图、管理网络图和计划生育一览表等。 2、康检室基本要求。有桌椅、检查床;有避孕药具柜及必需药品;有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警示标志。 3、人口学校基本要求。有可容纳30人以上的教室;有配套的桌椅、电视机等电教设备;有电教资料、图书资料和宣传版面等。 (二)健全工作机构。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以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主体的计划生育基层领导组织,落实XX县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楼(院)--单元门栋”四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 (三)选好配齐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1、成立以社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分管副职具体负责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要公开招聘1名年龄在35周岁左右,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的专职计划生育管理员; 2、社区内每个楼(院)公开招聘1名计划生育宣传员。 (四)落实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待遇。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员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工资,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每月发放不低于50元的补助。 (五)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一把手负责制。市直单位要建立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要有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办公设施,有计划生育档卡资料,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并配合社区居委会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正式职工,下属机构职工、聘用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2、负责承租本单位门面商铺、住宅房屋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3、负责本单位家属院的计划生育管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XX县区管理服务体系 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工作思路,从为XX县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出发,进一步更新管理和服务理念,把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XX县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能力。 (一)统计例会制度。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设立固定的统计例会日,定期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计划生育管理员和楼(院)宣传员召开例会,汇总辖区内各单位的新婚、出生、节育、死亡、迁出(调出)、迁入(调入)、流出、流入人员等基本情况,填写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并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下步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二)月排查上报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每月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及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排查,及时采集人口信息,完善计划生育档案,录入mis信息库,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汇总上报。 (三)社区管理员负责制度。社区管理员负责本社区居委会所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并及时变动档卡。定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健康检查,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协助社区居委 会内的育龄群众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每月把本社区居委会的人口变动信息进行汇总并向街道办事处上报。 (四)健康检查服务制度。 1、市直单位在职已婚女职工生殖健康检查依托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按规定康检日进行;康检结束后根据单位所在区域向四个办事处进行康检情况通报。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未参加康检的单位和个人通知其及时补检,并于 1、 4、 7、10月5日前把康检结果报送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对市直各单位参加生殖健康检查情况,进行季度通报。 2、下岗无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依托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按照规定康检日,每季度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 3、辖区内的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 (五)信息双向通报制度。 1、在职已婚女职工所在市直单位同其居住地每季度进行一次计划生育信息通报,社区居委会同该辖区居住的在职女职工所在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计划生育信息通报,以书面形式通报为准。 2、下岗、离职(调动)人员的原单位要及时把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到其常住地,以有常住地书面回执为准。 (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制度。具有XX县区非农业户口,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 1、属于在职干部职工的由单位对其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核实,然后再由居住地所在办事处进行审核、申报; 2、对于无业、下岗、个体人员,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对其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核实,然后再由居住地所在办事处进行审核、申报;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各街道办事处专人负责,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口计生委窗口登记、编号、领取。 (七)非农业生育证管理制度。具有XX县区非农业户口,符合领证条件的夫妇。 1、非农一孩生育证办理。(1)属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先由其单位审核、盖章、登记后到居住地所在辖区办事处审核、登记、盖章,由居住地办事处负责办理。(2)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后,到居住地办事处进行审核、登记、盖章、办理。 2、非农二孩生育证办理。(1)属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其婚育情况由单位审核、盖章,再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后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审核,市人口计生委审核后报XX市人口计生委进行审批(2)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审核其婚育情况,再按以上程序申报、审批。(3)非农业二孩生育证统一在市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科领取。 (八)非农业新生儿入户管理制度。 1、政策内生育人员属于常住人口的,由办事处开具入户通知单。属于在职干部职工的由女方单位出具入户证明,到居住地办事处开具入户通知单后,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2、政策外生育人员,在办理新生儿入户证明时,须经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或执法大队、科技科和纪检监察室审核,在确认其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措施落实及党政纪处理到位后,由市人口计生委主管XX县区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审定把关,方可为其办理入户手续。市计生委行政服务科每月28日前对各办事处进行入户情况信息反馈。 (九)社区工作人员包段划片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街道、单位、住宅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包段划片管理,分包到人;每个负责人要熟悉所分包段(片)的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负责计划生育信息上报工作。 (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每月要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要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没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限期补办。社区居委会要协助街道办事处落实对流动人口的奖励优惠政策。 三、加强目标管理,提高XX县区计划生育工作质量 (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 1、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25分; 2、统计例会10分; 3、辖区常住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25分; 4、健康检查20分; 5、XX县区流动人 口管理20分。每次抽查满分为100分,折合为25分计入街道办事处目标考核总积分。 (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XX县区市直单位落实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服务工作积分办法》要求,对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经济团体实行积分管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化管理及市直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篇: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09-02-0919:34:22) 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麻发〔2009〕2号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XX市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及《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涉及的对象范围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乡镇办包括党委副书记兼人大主席或人大联络组组长)或法定代表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三)市、乡两级在村(社区)住点的国家工作人员;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当事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种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分为限期整改、经济处罚、一票否决、党纪政纪处分四种类别。 (一)限期整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责令进行限期整改: 1、市级以上计生部门平时检查、抽查发现问题较多且工作措施不力的乡镇办、开发区; 2、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药品经营单位(门店)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3、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关爱女孩优惠政策及其他计生奖励优待政策的; 4、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经帮助仍无转变的; 5、单位或系统内计生对象妇检、节育措施不落实,生育管理秩序混乱,工作措施不力的。 (二)经济处罚 1、未完成年度计划生育责任指标,考核综合结帐居全市后两名的乡镇办、开发区和被确定为后进单位的部门责任人各扣发半个月标准工资。 2、村(社区)出现违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住村国家干部(联系村的市直单位、乡镇直属单位住点国家干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计划生育的领导、专管计划生育的干部各扣除计划生育责任款800元。 3、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当年有违法生育的,对其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扣发半个月标准工资。 4、单位职工违反《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一票否决” 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行“一票否决”: (1)乡镇办、开发区当年没有全面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且综合结帐居后两名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连续两年居全市倒数第一,且没有明显改善的(不含开发区)。 (2)行政村(社区)有违法生育二孩(未满法定间隔期生育二孩的除外,下同)两例以上、违法生育多孩或漏报违法生育的;因政策内二胎孕情监控措施不落实,导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当年生育对象(禁忌症和未到手术期者除外)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低于70%的;在所在乡镇办年终考核结帐中该村(社区)未完成责任指标且被评为后进单位的。 (3)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生育实行上否一级。即单位主管对象违法生育,对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否决从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起至对其具有人事或财务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止。(4)各单位当年没有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且考核结帐为后进单位的;原有违法生育未落实处理的。 (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工对象或租赁本单位房屋三个月以上的租房户出现违法生育的;机关、团体撤并或企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在移交前已经违法生育的。 (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既没有制订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又不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当年未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责任指标,年终考核结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能部门后进单位的。(7)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进行终止妊娠手术、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以及对其违法行为不积极落实查处的。 (8)有严重弄虚作假或严重干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的。 (9)因违法行政行为导致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并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责任单位。(10)因工作措施不力,出现严重违法生育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11)生育当事人违法生育二孩及多孩的。 2、“一票否决”的事项 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单位当年度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评奖资格;被否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市乡两级在被否决村(社区)住点的国家工作人员,当年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评先评奖,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易地易岗提拔任职,推迟一年晋升级别工资。作出“一票否决”决定时,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的上述有关责任人已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已升职晋级和评先评奖的,要跟踪否决,降至原职级,取消其荣誉称号。 3、“一票否决”的起止时间界限 (1)凡个人违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从违法生育之日起(如隐匿未及时发现的,从发现之日起)至处理到位(含经济、党纪政纪处理到位)满五年为否决期; (2)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除违法生育当事人外,否决执行期限一般为一年,自作出否决决定之日算起。 (四)党纪政纪处分 1、凡连续两年受到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应引咎辞职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第二孩及以上孩次的,给予开除公职、解聘、辞退处分。 3、单位不履行计划生育协助管理义务或者严重违反《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5、连续两年以上为所在乡镇办区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社区)的,撤销该村(社区)主职干部党内职务,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计划生育领导和专管计生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不得作为候选人提名。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追究执行程序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结帐后,乡镇办区应将辖区内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帐为后进单位的村(单位),有违法生育二孩及多孩的村(单位),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或溺弃女婴案件未落实查处的村(单位),有违法生育(含计划外生育)未落实处理的村(单位),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申报或授予荣誉称号、评先评奖、入党转干、易地易岗任职、晋职晋级等,须经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一票否决”情况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予申报或审批。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结帐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查通过后,对应受“一票否决”的单位和个人由各有关部门分别落实“一票否决”措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别落实相关责任追究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我市出台的有关责任追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篇: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XX市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及《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涉及的对象范围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乡镇办包括党委副书记兼人大主席或人大联络组组长)或法定代表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三)市、乡两级在村(社区)住点的国家工作人员;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当事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种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分为限期整改、经济处罚、一票否决、党纪政纪处分四种类别。 (一)限期整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责令进行限期整改: 1、市级以上计生部门平时检查、抽查发现问题较多且工作措施不力的乡镇办、开发区; 2、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药品经营单位(门店)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3、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关爱女孩优惠政策及其他计生奖励优待政策的; 4、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经帮助仍无转变的; 5、单位或系统内计生对象妇检、节育措施不落实,生育管理秩序混乱,工作措施不力的。 (二)经济处罚 1、未完成年度计划生育责任指标,考核综合结帐居全市后两名的乡镇办、开发区和被确定为后进单位的部门责任人各扣发半个月标准工资。 2、村(社区)出现违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住村国家干部(联系村的市直单位、乡镇直属单位住点国家干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计划生育的领导、专管计划生育的干部各扣除计划生育责任款800元。 3、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当年有违法生育的,对其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扣发半个月标准工资。 4、单位职工违反《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一票否决” 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行“一票否决”: (1)乡镇办、开发区当年没有全面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且综合结帐居后两名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连续两年居全市倒数第一,且没有明显改善的(不含开发区)。(2)行政村(社区)有违法生育二孩(未满法定间隔期生育二孩的除外,下同)两例以上、违法生育多孩或漏报违法生育的;因政策内二胎孕情监控措施不落实,导致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当年生育对象(禁忌症和未到手术期者除外)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低于70%的;在所在乡镇办年终考核结帐中该村(社区)未完成责任指标且被评为后进单位的。 (3)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生育实行上否一级。即单位主管对象违法生育,对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否决从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起至对其具有人事或财务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止。(4)各单位当年没有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且考核结帐为后进单位的;原有违法生育未落实处理的。 (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工对象或租赁本单位房屋三个月以上的租房户出现违法生育的;机关、团体撤并或企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在移交前已经违法生育的。 (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既没有制订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又不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当年未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责任指标,年终考核结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能部门后进单位的。(7)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进行终止妊娠手术、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以及对其违法行为不积极落实查处的。 (8)有严重弄虚作假或严重干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的。 (9)因违法行政行为导致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并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责任单位。(10)因工作措施不力,出现严重违法生育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11)生育当事人违法生育二孩及多孩的。 2、“一票否决”的事项 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单位当年度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评奖资格;被否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市乡两级在被否决村(社区)住点的国家工作人员,当年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评先评奖,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易地易岗提拔任职,推迟一年晋升级别工资。作出“一票否决”决定时,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的上述有关责任人已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已升职晋级和评先评奖的,要跟踪否决,降至原职级,取消其荣誉称号。 3、“一票否决”的起止时间界限 (1)凡个人违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的,从违法生育之日起(如隐匿未及时发现的,从发现之日起)至处理到位(含经济、党纪政纪处理到位)满五年为否决期; (2)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除违法生育当事人外,否决执行期限一般为一年,自作出否决决定之日算起。 (四)党纪政纪处分 1、凡连续两年受到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应引咎辞职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第二孩及以上孩次的,给予开除公职、解聘、辞退处分。 3、单位不履行计划生育协助管理义务或者严重违反《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5、连续两年以上为所在乡镇办区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社区)的,撤销该村(社区)主职干部党内职务,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计划生育领导和专管计生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不得作为候选人提名。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追究执行程序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结帐后,乡镇办区应将辖区内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帐为后进单位的村(单位),有违法生育二孩及多孩的村(单位),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或溺弃女婴案件未落实查处的村(单位),有违法生育(含计划外生育)未落实处理的村(单位),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申报或授予荣誉称号、评先评奖、入党转干、易地易岗任职、晋职晋级等,须经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一票否决”情况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予申报或审批。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结帐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查通过后,对应受“一票否决”的单位和个人由各有关部门分别落实“一票否决”措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别落实相关责任追究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我市出台的有关责任追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加强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2008年7月2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切实落实XX县区属地化管理和服务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我市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特提出本《意见》。 一、加大工作投入,建设XX县区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网络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等投入,建立健全以社区居委会为主的管理服务网络。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社区标准化建设”要求,搞好社区阵地建设,社区居委会必须设立“两室一校”:即办公室、康检室、人口学校。 1、办公室基本要求。有桌椅、微机及电话等基本办公设备;有平面图、管理网络图和计划生育一览表等。 2、康检室基本要求。有桌椅、检查床;有避孕药具柜及必需药品;有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警示标志。 3、人口学校基本要求。有可容纳30人以上的教室;有配套的桌椅、电视机等电教设备;有电教资料、图书资料和宣传版面等。 (二)健全工作机构。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以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主体的计划生育基层领导组织,落实XX县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楼(院)--单元门栋”四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 (三)选好配齐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1、成立以社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分管副职具体负责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要公开招聘1名年龄在35周岁左右,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的专职计划生育管理员; 2、社区内每个楼(院)公开招聘1名计划生育宣传员。 (四)落实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待遇。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员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工资,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每月发放不低于50元的补助。 (五)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一把手负责制。市直单位要建立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要有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办公设施,有计划生育档卡资料,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并配合社区居委会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正式职工,下属机构职工、聘用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2、负责承租本单位门面商铺、住宅房屋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3、负责本单位家属院的计划生育管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XX县区管理服务体系 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工作思路,从为XX县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出发,进一步更新管理和服务理念,把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XX县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能力。 (一)统计例会制度。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设立固定的统计例会日,定期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计划生育管理员和楼(院)宣传员召开例会,汇总辖区内各单位的新婚、出生、节育、死亡、迁出(调出)、迁入(调入)、流出、流入人员等基本情况,填写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并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下步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二)月排查上报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每月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及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排查,及时采集人口信息,完善计划生育档案,录入mis信息库,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汇总上报。 (三)社区管理员负责制度。社区管理员负责本社区居委会所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并及时变动档卡。定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健康检查,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协助社区居委会内的育龄群众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每-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XX 人口 计划生育 工作 责任 追究 暂行办法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sd****19】。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sd****19】,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sd****19】。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sd****19】,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