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计划生育政策[五篇].docx
《XX省计划生育政策[五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省计划生育政策[五篇].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XX省计划生育政策[精选五篇] 第一篇:XX省计划生育政策XX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63号)精神,现就全省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奖扶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作出具体解释。 一、基本条件: 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关于四项基本条件具体应用中的政策解释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文件和我省地方性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的四项基本条件的具体应用和界定作如下解释: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1、“本人及配偶”指现夫妻,包括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夫妻。“农村居民户口”指现户口登记地在村委会,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丧偶或离异现无配偶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进行界定。 3、以上规定不包括口袋户、户口待落定、没有户口的人。 4、符合奖励扶助条件,但触犯刑律,正在服刑的人员,本人户口已被所在村注销,按无户口人员对待,不在奖励扶助范围。 (二)、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5、1981年4月30日以前生育的(包括1973年以前的生育行为),以我省首次出台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XX省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陕革发〔1979〕101号)规定的生育政策为依据界定。 6、1981年5月1日至1986年7月30日生育的,以《XX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1981年4月30日XX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5月1日公布施行)规定的生育政策为依据。 7、1986年7月31日至1991年3月2日生育的,以《XX省计划生育条例》(1986年7月25日XX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7月31日公布施行)规定的生育政策为依据。 8、1991年3月3日至1997年8月1日生育的,以《XX省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3月3日XX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规定的生育政策为依据。 9、1997年8月2日至2002年9月28日生育的,以《XX省计划生育条例》(1997年8月2日XX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规定的生育政策为依据。 10、2002年9月29日以后生育的,以《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XX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规定的生育政策为依据。 11、1981年4月30日之前生育两个子女的不考虑间隔;1981年5月1日以后生育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已死亡现无子女 12、符合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13、符合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 14、夫妻双方曾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但其生育时均未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15、再婚夫妻双方均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再婚前后生育子女的现存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妻。但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父母,再婚后未生育的,可不合并计算子女数,保留其身份不变。 16、送他人收养的生育子女,计入其曾生育子女数和现存子女数。 17、孩子出生后被遗弃或去向不明,未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子女,计入现存子女数。 18、合法收养子女后,与曾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者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均已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 19、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 20、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的,以子女的个数计算子女数量。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当年满60岁的,为当年的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以其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为准,对于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则以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其他: 22、各地在奖励扶助工作实际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规定和问题难以确定的,由各市计生局汇总情况后,向省人口计生委书面请示,由省人口计生委书面批复后执行。 23、XX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具体政策由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4、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XX省计划生育优惠扶住奖励政策XX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十一五”期间,XX省出台了多项政策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计生家庭优先分享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现将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向群众予以公示。 一、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标准。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1、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以上条件不包括:①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妇; ②符合照顾生育二孩的政策,已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妇; ③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将子女送养后,现存子女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子女伤残的家庭父母每月每人补助120元,子女死亡的家庭父母每人每月补助140元。 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三、省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制度扶助标准。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1、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女孩。 4、年满55-59周岁。 四、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制度补助范围及标准: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其0—18周岁的子女,每人每年补助20元。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两个女孩的父母采取了相应的节育措施。 五、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制度 奖励标准。对于放弃生育二孩的家庭,一次性奖励4000元。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符合《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3、2001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 4、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夫妻双方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 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有禁忌症者,不能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应当有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证明。 六、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 发放标准。XX县区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为每月10元,全年120元,每年兑现一次。 1、夫妻双方均为本县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的,孩子为0—16周岁以内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 3、夫妻一方已落实相应节育措施; 4、因父母未达到法定婚育年龄或未领取结婚证而生育的,一方现已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且领取了结婚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能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按时参加镇上组织的孕情检查,外出务工者能按时寄回孕检证明。 七、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制度 发放标准。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 3、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八、根据《XX省人口计生委XX省财政厅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规定,从2011年起,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 “半边户”中农村居民一方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2、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本人1933年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独女户奖励扶助对象为55岁) 九、农村独女户中考加分奖励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女户在我县境内参加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奖励。 十、农村“母亲健康工程” 每两年为育龄妇女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查体。对患有轻微妇科炎症的妇女给予免费治疗;对需住院治疗或长期服药治疗的患病妇女纳入新型农村合疗报销。 十一、优生促进工程 为新婚夫妇提供免费婚检和孕前实验室筛查。同时免费发放叶酸口服制剂。 十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凡农村政策内分娩的孕产妇,持计划生育有效证件及合作医疗证件、免费分娩卡就可以享受免费住院分娩。 通过国家政策性的奖励扶助,引导更多人民少生快富,有利于激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方向转变,为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三篇:计划生育政策2011计划生育新政策 根据2011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XX县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第四篇:计划生育政策期末论文 课程名称:城市社会学姓 名:景楠班 级:48班 学 号:3110087008 关于计划生育国策的讨论 一、计划生育国策出台的社会历史背景 我国政府之所以在20世纪70年代初,将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提到党和国家面临的重大问题来认识和对待,并逐渐开始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行政执行的力度,究其原因,一是当时我们已意识到我国人口绝对数过大、增长速度过快给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二是我们党对建国以来二十余年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上出现的失误和偏差开始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补救。 建国前的旧中国,我国尽管一直是一个人口出生率高的国度,但由于连年的战乱、疾病和极其恶劣的劳动、生活条件,导致我国一直也是一个高死亡率的国度,人口的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正负相抵,使得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一直维持在一个较低的百分率上,人口增长比较缓慢,到1949年建国时,我国的人口总数仅为5.4亿。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入了和平建设与经济发展时期。随着人民群众的劳动、医疗和生活条件的明显改善,我国人口的死亡率开始显著下降。在人口出生率继续保持在一个高水平的情况下,我国人口开始快速增长,人口再生产类型从旧中国的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向新社会的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转变。从1949年至1957年仅8年,我国人口就从5.4亿增至6.5亿,增加1亿人口的周期从过去的37年缩短到8年。为此,1957年7月,时为北京大学校长的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人口学家马寅初先生,本着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将自己就人口问题所作的几年社会调查和思考整理成文在《人民日报》上发表,这就是著名的《新人口论》1。马寅初的《新人口论》不仅指出了我国人口增长太快,人口的快速增长与资金、设备、原料、粮食、就业、教育、科技、人民生活水平八个方面形成尖锐矛盾的严重性,而且还提出了解决人口问题的办法,即发展生产力、提高人口质量、控制人口数量(实行计划生育)。只可惜解放初期的这8年,由于人口数量过大的矛盾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党和国家高层领导人对人口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尽管周恩来、邓小平等同志也预感到了人口过快增长是我们的一个大负担,也主张节制生育,提出有计划地生育子女,但并没有形成一个控制人口增长的强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更为可悲的是,正当马寅初不断阐述自己《新人口论》观点的同时,反右斗争也正在进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把马寅初打成右派,将他的“新人口论”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混为一谈,把马老在人口问题上向党和国家提出的忠言说成是危言耸听地向党发难,甚至给他扣上了“假学术之名,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历史上一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列主义”等一顶顶大帽子。马寅初及其《新人口论》遭受错误批判的命运,无疑给当时本就不旺盛的计划生育之火浇上了一盆冷水。1959~1961年,我国发生了“三年自然灾害”,人口出生率下降,而死亡率却急剧上升,这三年仅政府公布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就达4000万,以致出现了有史以来不正常的人口负增长。其实,发生这种灾害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国民经济出现了严重困难,人口增长速度过快与粮食人均的快速减少发生矛盾,导致大量人口死于饥荒。可事后我们并没有吸取这一惨痛教训,依然没有认识到“人口问题”的严重性。更富有戏剧性的是,在经济稍有好转的1962年,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就迅速回复到26.99%,1963年的人口出生率高达43.37%,自然增长率竟高达33.33%,刷新了我国人口增长历史的最高水平,成为名副其实的生育高峰年2。此后不久的几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爆发,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在“一切政治挂帅”的岁月里,显然难于排上议事日程而被关注。直至197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仍高达33.43%、自然增长率则高达25.83%,人口过多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日益凸显,使得周12郭志仪.毛泽东的人口思想与我国五六十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反思[j].西北人口,2003,(4):2~7.侯亚非.国策到国法———中国计划生育历程回顾[j].新视野,2004,(3):55~57. 2恩来总理在1970年的计划会议上不得不呼吁“人口非控制不行”,因此才有了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51号文件的出台。整个70年代,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工作越来越被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我国在人口出生控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人口出生率从1970年的33.43%下降至1979年的17.82%,自然增长率从25.83%下降至11.61%,10年内出生率下降17个百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15个百分点;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1降至1979年的2.75,平均每个家庭少生了3个孩子。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计划生育的成果,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新修改的《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从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 二、计划生育国策的形成 计划生育的立法过程可谓是曲折不平,多年来经历了1978年、1982年、1988年、1993年四次论证、起草,皆因条件不成熟没有出台。上世纪70年代初,结合中国当时的国情和需要,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生育主张。“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稀”是指两胎间隔4年左右;“少”是指最多可以生育两个孩子。1984年4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汇报》,即7号文件,文件指出:“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在合情合理、群众拥护、干部好做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取代了“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98年计划生育立法被第五次摆到了台面上,经历了三年的努力,在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在人口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计划生育政策以国家法律形式确定了地位,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人口的现状及变化 (一)实施计划生育前我国人口的状况与实施后人口现状的对比 计划生育实施前,人口无计划的增长带来很多问题。人口总量的剧增不但直接影响了当时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而且还对以后相当长时间内的中国人口发展与经济运行产生了无法避免的影响;计划生育实施后,在人口趋于稳定的同时,也带来人口的老龄化、就业形势严峻、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等社会问题,下面将从几个阶段来说明实施前后人口的状况。1实施前我国人口的状况 (1)1949—1957年处于第一次生育高潮阶段 1949年至1952年,人口出生率一直维持在37‰左右的高水平,表现出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的特点,但整体趋势却是逐渐下降的。数据表明,人口的死亡率从1949年的20‰下降到1957年的10.8‰,自然增长率呈现上升趋势,1954年达到24.79‰的较高水平。到了1957年全国人口增加到64653万人,比1952年增长了7171万人,年平均增长1434万人,8年中共下降9.2‰,年平均下降1.15‰,下降相当迅速——我国出现了第一次生育的高潮。(2)1962—1973年处于第二次生育高潮阶段 三年的困难时期过后,中国人口出现了战争和灾难后的补偿性生育。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以1963年的43.37‰和33.33‰为最高,创建国以来最高纪录。而人口死亡率从1961年的14.24‰下降到1973年的7.04‰,已属较低水平。在长达12年的生育高潮中,共增加人口23352万人,成为20世纪人口发展史上出生率和增长率最高的一次,也是第二次生育高潮。2实施计划生育后的人口现状 (1)1981—1990年处于潜伏的人口生育高潮阶段 3进入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口接近10亿人,对于人口增长的措施更加严格。而由于育龄妇女逐渐增多,人口出生率由1980年的18.21‰上升到1987年的23.33‰,上升5.22个千分点;人口增长率由11.87‰上升到16.61‰,上升了4.47个千分点,1990年我国人口总数达到114333万人,3这是建国以后出现的“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2)1991年至今处于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稳定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后,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和生育水平都进入完善、稳定和稳中有降的阶段。出生人口是逐步减少的,由1990年的21.26‰下降到1996年的16.98‰、2000年的14.03‰,自然增长率由1990年的14.39‰下降到1996年的10.42‰、2008年的5.08‰。4人口增长速度大大减缓,从而成功地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历史性转变。 四、计划生育国策实施所取得的成就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了几十年年,所取得的成就是十分令人瞩目的,主要表现为:1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根本性的转变,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我国人口再生产的类型是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三十年后,我国人口再生产的类型实现了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根本性转变,也意味着我国人口再生产提前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迈入了世界低生育水平的行列5。自1971年至1998年的20多年间,我国累计少出生人口3.38亿。与此同时,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当年价计算,分别增长32.4倍和21.8倍。若不实行计划生育,则只能增长10.6倍和5.3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能达到600美元,到上个世纪末实现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就要落空。而正是由于我们实行了计划生育,才确保了翻两番、人均达到800—1000美元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我们下一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还极大地减缓了我们今天的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据统计,全国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01年,提高到2000年的7.33年;我国城镇失业人口约占城镇劳动力总和的17%,农村剩余劳动力约占30%以上,而截止到1998年,全国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减少的15—27岁人口达1.1亿,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我国目前的劳动力总数将增加1个多亿,就业的压力就更不堪设想了。由此可见,计划生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巨大积极作用。2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改变了我国传统家庭的生活方式,促进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崇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和“多子多福”的伦理价值取向,希望通过生育而达到人多势众、人丁兴旺、子孙满堂和农业社会落后的生产力需要更多劳动力的现实需求,使得我国传统家庭都有着旺盛的生育欲望,长辈或父母一生的操劳和精力主要都投放在生儿育女上。由于生育儿女多、家庭负担重,因此中国传统家庭的生存条件和生活水平一直都是维持在一个极低的水准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家庭生育子女明显减少,为养育儿女所承受的经济压力明显减轻,这就为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家庭户平均规模正呈逐步缩小的趋势,2001年我国家庭户平均为3.42人,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平均生育不到2个孩子,这与1970年我国平均每对夫妇生育近6个孩子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使得家庭收入逐步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家庭规模缩小,消费人口减少,也就必然使得中国家庭的消费水平大幅度地提高,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也有了极大的转变。据《中国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研究结果: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7.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105.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9.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89.5王胜今,等.论中国计划生育事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的历史贡献[j].人口学刊,2003,(3):3~8. 41971~1998年,我国居民消费水平按当年价计,增长了20.8倍,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居民消费水平只能增长7.0倍。过去中国家庭的消费主要用于生儿育女,用于维持一家人吃饭穿衣最基本的生存,而今的家庭消费,更多的是用于子女教育、住房改善、旅游休闲等生活质量的改善和生活品位的提高方面,中国人的生存条件和生活方式正悄然发生着变革。3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 人口素质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其中科学文化素质是人口素质的核心,而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很大意义上又是由文化教育程度决定的。以上海为例,1990年XX省民每10万人中受过大学及以上文化教育的人数为6537人,而到2000年时则上升为10940人。XX省也同样如此,2003年XX省文化素质指数和科技素质指数分别较2000年提高了1.7点和1.5点。2003年,北京居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99年,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52%。可以说,这些年我国人口科学文化素质的明显提高与我们坚定不移地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密不可分的。由于出生人口及用于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减少,使得每个家庭和国家有可能在教育上投入更多的经费,也使得每个人有了更多的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高素质的人口是国家的宝贵人力资源和重要财富,低素质的人口则往往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包袱,只有不断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才能将人口资源潜力转变成人力资源优势,才能使我国成为人才大国,科技大国,经济强国。 4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为我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奠定了基础。 人口、资源、环境是社会存在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有一个平衡问题,要保持这种平衡,一方面需要对人口的再生产进行有计划地调节,使人口的数量与拥有的资源和生存的环境处在一种最佳结合状态;另一方面则需要我们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并注意保护我们赖于生存的生态环境,为人类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续力。 建国以来,我国由于人口增长过快、数量过多,再加上不注意保护环境和过度地开发、利用资源,已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严峻挑战。仅以人类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为例,我国虽然国土面积较大,但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加之由于人口大量增加和工业、交通、住房用地的不断扩大,使人均耕地不断锐减,我国人均占有耕地量已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我国的水资源同样因为人口的快速增长、工业化的高速进程而日益紧缺,目前我国人均拥有的水资源也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假如我们不实行计划生育从而少生3亿多人口的话,我国面临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短缺的形势将更为严峻。与此相应,粮食资源也是如此,由于实行了计划生育,我国人均粮食产量已由1970年的293.24公斤提高到了1997年的401.74公斤,若不实行计划生育,粮食产量的增长会因为赶不上人口数量的增长,将不可能满足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生产对粮食的需求6。 此外,实行计划生育还有效地减轻了对环境的压力和环境恶化的程度。由于环境是人类生存的空间和活动的载体,在人对待环境的态度既定的情况下,人口数量越多对环境造成的压力和破坏就越大,因而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减缓了人口数量的增长,也相应地保护了环境。 五、计划生育国策实施所带来的问题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在我国实施时间比较长和涉及范围特别广的基本国策,我们在看到了它的巨大成就和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应该很好地对其所带来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这些问题主要有: 1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对新生代男女性别平衡造成一定影响。6姚宗桥.论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性质和表现形式[j].中国人口科学,2003,(5):72~78. 5计划生育国策实施后,由于生育子女的数量受到严格限制,许多夫妻受传统观念影响和基于养儿防老的现实原因,都希望生育男孩,农村地区更是如此。这样一来,为了达到生育男孩的目的,有的妇女在怀孕期间通过各种非正常渠道到医院做胎儿性别检查,一旦检查发现所怀为女胎,立即采取引产等手段中止妊娠。有的家庭,当发现生下的是女婴时,竟狠心遗弃甚至残害。这些人为干预因素的出现,打破了原本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的状况。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高达116.86,而按照国际上长期的观察,正常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一般在103至107之间,若出生婴儿性别比长期偏高,必然会造成婚姻年龄段男女两性人口的比例失调,并促使男性婚姻竞争加剧,甚至导致拐卖妇女、家庭不稳定等一系列现象的发生,也将危害社会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对此,政府应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明令限制或禁止胎儿性别检查行为,对残害女婴的不法现象进行坚决打击。 2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给社会带来的养老问题。 由于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一方面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低生育、低死亡、低增长,这是计划生育的积极成果;但另一方面,与此相关的是我国人口正逐渐老龄化,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社会。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据《中国人口》杂志的专家们测算,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人口在1999年2月20日已悄然越过占人口10%的标准线,到200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18.46%。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养老问题,在我国经济尚欠发达的条件下就进入了老龄社会,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绝对数量大,使得社会供养矛盾特别突出。未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前,那些没有退休金作为养老保障的老人,其养老问题多由子女解决,由于生育子女多,分摊给每位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相对也就轻。可如今,因为子女少,家庭承担赡养老人的压力就相对大,尤其是农村的纯女户,按照传统风俗女儿出嫁后可以不承担父母的养老,这就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养老保障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妥善解决。 3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引发独生子女教育难等家庭、社会问题。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普遍实行较为严格的“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以来,许多家庭,尤其是在城市,大多数夫妇确实是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由于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孩子往往就成了一个家庭的小皇帝,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父母等长辈亲人自觉不自觉地溺爱,极易滋长独生子女娇生惯养、自私任性的个性;同时,因为今天的多数青少年从小是生活在一个没有兄弟姐妹,缺乏家庭小伙伴的环境中,这对孩子从小的交流、交往及身心的健康成长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以致今天的家长们对自己的独生子女教育普遍都感到头痛,“独生子女教育难”已成为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家庭和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付出更多的努力。 六、小结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有其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不仅利国利民,而且也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有些人认为现在中国应该取消计划生育政策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任何失误都有两面性,我们应抓住主要方面。计划生育政策不可避免的会给社会带来一些问题,但是我们不应该为此而否定它。针对中国目前及以后的发展状况,我们现阶段必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策而不能放松。针对由于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而带来的相关问题,我们既要认真分析、总结,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同时,我们又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人口问题上还只能继续实行一种比较严格的控制生育政策。因为尽管目前我国的生育率已低于更替水平,但我国的人口总量在未来50年预计还要增加3个亿,而只有继续保持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到21世纪中叶,我6国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大约16亿后才有望逐渐下降7。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基本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才能达到。参考文献: [1]王胜今,齐艺莹.我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发展的思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2]杨发祥2004.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m].浙江大学.[3]吴忠观.一部反映新中国人口发展的信史——评介《新中国人口五十年》[j].中国人口科学,2005.[4]汤兆云.当代中国人口政策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5]田雪原.中国人口政策60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6]苏地生.为中国人口政策辩护[j].瞭望,1985:23-25.[7]侯文若.中国人口政策评估[j].人口研究,1988.[8]包蕾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50年评估及未来方向[j].社会科学,2009.[9]慈勤英.生育限制政策的经济学反思[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10]刘永平.完全放开生育管制政策将如何影响经济增长。[j].世界经济文汇,2007:55-68.7顾宝昌.论中国计划生育的改革[j].改革,2002,(5):118~123. 第五篇:计划生育政策1、XX省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XX省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XX省人大常委会 XX省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五篇 XX 计划生育 政策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sd****19】。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sd****19】,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sd****19】。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sd****19】,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