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段庆喜三国彩色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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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三国法彩色笔记 (段庆喜) 国际公法 第一板块 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 一、绪论 1.国际法的特点 (1)强制力依据:国家协议意志 (2)立法方式不同:平等协议制定 (3)主体和调整对象: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定政治实体 (4)强制方式:国家本身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 (5)发达程度不同:时间短,不如国内法发达 2.渊源: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的渊源() A 国际条约(最主要的渊源) B 国际习惯(最早的渊源) C 一般法律原则 D 国际法院、其他国际私法机构、仲裁机构的判例及各国国内判例 E 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的学说 F 国际组织的决议 【答 案】ABC 3.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实践 (1)国际层面 ①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对抗其承担的国际 义务或以国内法规定作为违背国际义务的理由来逃避其国际责任。 ②同时国际法不干预一国国内法制定,除非该国承担了相关的特殊义务。 ③如果一国在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由于优先适用其国内法造成其对国际法的违 背,该国应对此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 29.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 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甲国政府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 D.甲国若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 【答 案】B (2)国内层面(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地位及两者冲突时怎么协调) ①国际条约 民商事条约直接适用(保留除外)、转化适用、并行适用(外交特权、豁免方面) 57.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核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答 案】ACD 注意:WTO协议将主要采用“转化”方式在我国适用 ②国际习惯: →补缺+公共秩序保留 《民通》第142条第3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民通》第150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公认、适用国际法各个领域、构成国际法基础、强行法特点)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1)主权:对内最高权、最外独立权、自保权(国防权、自卫权) (2)属性:国家固有的(非国际法赋予的)根本属性、不可分割、历史性 2.不干涉内政原则 内政:国内管辖事项,不得违反国际法 55.甲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其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范围,外国不得进行干涉? A.甲国决定废除君主立宪制,改用共和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 B.为解决该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 C.甲国决定邀请某个外国领导人来访 D.甲国决定申请参加某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答 案】ACD 3.不使用武力原则 例外:自卫、联合国(UN)授权 例题: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中非穷尽地列举了7项侵略行为,甲国下列 哪些属于该决议所说的侵略行径? A 甲国封锁乙国港口或海岸 B 甲国武装部队攻击乙国陆海空军 C 甲国部队攻击乙国商船、民航飞机 D 甲国违反协定使用在乙国驻扎的军队并违约延期驻扎、超过驻扎范围 E 甲国提供领土供丙国军队使用进行对乙国的侵略行为 【答 案】ABCDE 第二板块 国际法的主体 一、范围 下列哪些属于国际法主体?() A 国家 B 政府间国际组织 C 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 D 香港 E 美国各州 F邦联制国家 G英联邦 I 微软公司 【答 案】ABC 二、国家 1. 国家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独立权 (3)自保权(国防权、自卫权) (4)管辖权 A、属地管辖权 依据: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在境内 特点:现代国家行使管辖权的首要依据和普遍形式;优越于其他管辖权;受到一定限制。 B、属人管辖权 (国籍管辖权) 对象:本国自然人、法人,船舶、航空器、航天器等具有本国国籍的特定物 注意:特定物作为管辖对象,适用属人管辖;特定物的内部空间作为管辖范围类比属地管辖。 C、保护性管辖权 两种实现方式:外国行为人入境拘捕;引渡 D、普遍性管辖 行使:在本国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区域行使 2. 国家主权豁免 (1)司法管辖豁免:受案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阶段放弃原则) (2)绝对豁免和相对豁免:中国是主张绝对豁免 (3)豁免的放弃(个案放弃原则) A、明示放弃:声明、公告 B、默示放弃: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介入诉讼 57.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答 案】BC 3. 承认 (1)特征:单方性、政治性、法律性 (2)明示承认与默示承认(建交、正式接受领事、缔结政治性条约、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1999年12月,甲地通过民族自决成立新的国家甲国,乙国的下列哪些行为可以视为默示承认?( ) A.乙国通过发表声明,表示承认甲国 B.乙国向甲国政府发照会,表示承认甲国 C.乙国和甲国缔结和平友好条约 D.直接与甲国建立外交关系 【答 案】CD S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对S国的正式承认? A.甲国 B.乙国 C.丙国 D.丁国 【答 案】AB (3)法律承认(正式承认)与事实承认(非正式承认) (4)国家承认、政府承认: 国家承认:基于领土变更(独立、合并、分立、分离) 政府承认的原因:基于剧烈革命、政变等导致的政府更迭 政府承认的条件:“有效统治原则” (5)对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的承认:后果是交战团体或叛乱团体自己承担国际责任,除非该团体自己掌握国家政权,组建新政府 4. 继承 人身性、政治性条约不继承 条约的继承 非人身性条约要继承(如领土划界等) 不动产:随领土走 继承 财产的继承 动产:实际生存原则(实际联系原则) 继承:国家债务、地方化债务(国家名义借的,用于地方) 债务的继承 不继承:地方债务、恶债、本国政府对外国私人所负之债、本国私人对外国所负之债 例:甲乙两国领土发生了一些变化,则对于两国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非人身性条约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两国合并为丙国,甲乙两国原来都参加的条约对丙国仍有效 B.甲乙两国合并为丙国,原来甲国参加的条约对丙国继续有效,但原则上只适用于丙国中原甲国的领土范围 C.甲国分裂为东甲和西甲两国,原来适用于甲国全境的条约现在对东甲和西甲仍有效 D.甲国南方郡并入乙国,原甲国参加的条约对南方郡失效,乙国参加的条约对南方郡发生效力 【答 案】ABCD ―――ABC三项称为维持原状,D项称为入乡随俗 三、国际组织 (一)联合国 1、大会:没有实际权力,决议一般没有法律拘束力(内部决议除外) 2、安理会 程序性事项:任意9个理事国同意票 表决制度 非程序性事项:五大国一致+至少四个非常任理事国同意;五大国的“双重否决权” 如:向联大推荐接纳新会员、或秘书长人选、建议中止会员国权利、开除会员国 注意:五大国弃权、或缺席不视为行使否决票,不影响决议通过(不视为投否决票)。 所谓“双重否决”是指:决定一个事项是否为程序性事项时,五大国也有一票否决权 3、专门机构 独立性、专门性、政府间、全球性的国际组织 (二)非政府国际组织(NGO) 1.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特点 (1)跨国性; (2)非政治性和非政府性; (3)非营利性; (4)志愿性 2.法律规制 (1)这种组织首先是在某个国家注册登记成立,受该国国内法规范; (2)若在其他国家进行活动,也应当尊重有关国家法律,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联合国与一些非政府组织的联系机制: 根据《联合国宪章》及有关决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给与一些非政府组织“咨商地位”建立联系。 “咨商地位”根据所涉及的事务领域的广泛程度分为三种: 对就经社理事会议程上几乎所有问题进行工作的大型国际非政府组织,给予“一般咨商 地位”,对仅与经社理事会少数问题领域有关的非政府组织,给予“特别咨商地位”,而对那 些经社理事会认为有时可对其工作作出贡献的非政府组织,给予“列入名册地位”。取得咨商地位或观察员身份后,这些组织可在联合国系统内,可参与联合国一定范围内的活动。 常见的非政府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国际特赦组织、绿色和平、人权观察、国际难民组织、透明国际、无国界记者、樂施會 、国际人道救援与发展、国际红十字会、国际红新月会、饥饿计划、国际救援委员会、无国界工程 、无国界医生 、国际标准化组织。 四、国际法主体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国家) 1.国际责任的构成―――国际不当行为 (1)可归因于国家 ①国家机关的行为(不管国家机关的级别高低、也不管是立法、行政、司法) ②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③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一般不区分这些人的职务行为或非职务行为) ④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视为支配国的行为 ⑤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在叛乱成功组建新政府、新国家后视为新国家的行为 ⑥国家的间接责任:事前失职行为、事后纵容行为 30.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答 案】 D (2)违背国际义务(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①国际不法行为―――违反一般国际义务 ②国际罪行―――――违反对人类至关重要的义务 2.排除不当性的情况 (1)同意:违背义务方违背的不得是国际强行法上的义务 (2)对抗与自卫 (3)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 (4)危难或紧急状态 3.传统责任形式 (1)终止不当行为; (2)恢复原状; (3)赔偿; (4)道歉; (5)保证不再重犯; (6)限制主权 4.新发展 (1)双罚原则:对于国际罪行采取双罚制,既惩罚国家,又惩罚责任人 (2)国际赔偿责任 ―――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 核能利用:双重责任制 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外空探索:国家责任制(见外空法部分) 16.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 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 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 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答 案】 B 第三板块 空间法 一、领土―――领陆、领水、领空、底土 1.领土主权限制 (1)普遍限制:外交特权与豁免、领海的无害通过权 (2)特定限制:共管、租借、势力范围 国际地役:主体是国家 客体是国家领土 积极地役:允许他国在其领土内捕鱼、经营铁路、派驻军队等 消极地役:在本国境内不设防 2.河流 (1)多国河流: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如尼罗河。多国河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由各国行使主权管辖。但沿岸国在使用本段河流时,必须顾及其他各段沿岸国的利益。非沿岸国船舶能否通过该河流,由有关沿岸国的协议决定。 (2)国际河流:流经数国并可通海洋,根据国际条约向一切国家的商船开放。这种河流的主权仍分属于各段的流经国。但在管理上由有关国家设立国际委员会进行管理。 3.领土的取得方式 (1)先占 对象:无主地 有效占领:公开意思表示、实际控制; (2)时效 公开、长期、持续、不受干扰地占有他国领土;不问占领是否非法;期限未有定论 (3)添附 自然添附 人工添附:不得损害他国利益 注意:在公海、大陆架上建设人工岛屿,并不能成为领土添附的对象 (4)征服 战争非法,因此已为现代国际法所废弃 (5)割让 自愿割让:合法 强制割让:非法 29.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40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就归属乙国 B.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将归属乙国 C.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则,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 D.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 【答 案】D (6)殖民地独立 (7)公民投票 程序、范围、结果性质取决于相关国内法或有关国家间具体协议规定。 3.边境制度 (1)界标维护 56.甲乙两国是陆地邻国。甲国边防人员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本国一些牧民将一座界碑擅自移动,将另一座界碑毁坏。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巡逻人员应将被移动的界碑移回到甲国认定的界碑原处 B.如本国的肇事者逃过边界,甲国巡逻人员可以进入乙国追拿这些肇事者 C.甲国有义务惩办这些擅移界碑的本国牧民 D.甲国应尽快通知乙国,并在甲乙两国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将界碑恢复原状 【答 案】 CD (2)边境土地的利用:不损害别国利益 (3)界河利用:如果以河流为界,则河流可以航行的,以主航道的中心线为界,如果河流是不可以航行的,则以主河道的中心线 例:甲乙两国以黑河为界,根据国际法的一般规则,下列选项的说法不合一般国际法的是( ) A 黑河沿岸及水域分属甲乙两国,且两国对分属本国部分享有领土主权; B 甲乙两国对黑河有共同的使用权,但不得损害对方国家的利益; C 两国渔民可以在黑河上自由捕鱼,任何一国不得限制对方渔民到本国一侧捕鱼 D 两国船舶只要有明显的国籍标志,即可在黑河上平等自由地航行,但一般不能到对岸港口停靠 【答 案】 C 4.两极 《南极条约》:领土主权冻结、科考自由、水域为公海、和平目的、环保 二、海洋法 1.领海基线 (1)正常基线。也叫低潮线,是落潮时海水退到离海岸最远的潮位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潮线。这种划法适用于沿岸平直、海陆界限显而易见的。 (2)直线基线。是指在大陆海岸和海岸外岛屿最外缘上选定适当的点,将这些点用直线连接起来,形成一条沿着沿海国的折线,这条折线即是领海基线。采用这种方法通常是在海岸非常变曲、海岸附近有许多岛屿或礁石的地方。 2.内海→法律地位同陆地 (1)所有外国船舶不得驶入内海或其他海洋活动; (2)外国商船如获准进入内海,必须驶入指定的港口并遵守该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 (3)对于遇难或基于履行条约义务或按照国际公约规定行事的目的,外国商船被允许驶入内海时,要遵守沿岸国的法律; (4)在内海中不得享有无害通过权。 3.港口 对外籍船的管辖: (1)原则:沿岸国与船旗国管辖相结合的方法,但外籍军舰或政府公务船豁免 (2)刑事:原则上不管,除非对沿海国有害、案情重大、应请求(船长或船旗国领事) (3)民事:船内部事项,原则上不管,除非涉及港口国利益 69.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答 案】BD 4.领海 (1)范围:领海基线量起最多12海里 (2)无害通过:外国非军用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条件下,无须事先通知沿海国或取得许可而在该国领海内通过的权利。而通过是指为了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为了驶入或驶出内水而通过领海的航行,这种航行应继续不停和迅速进行(注意:无害通过不适用领海上空) ①“有害”:任何武器操练、船上起降飞机、违反沿海国规定上下人员货币货物、故意严重污染、捕鱼、科研测量、其他与通过无关的行为 ②“通过”:无须通知、无须取得许可、连续不停迅速通过(不可抗力、遇难、救助的除外)、潜水艇须上浮并展旗 ③沿海国义务权力:不妨碍、不歧视、不收费、危险情况公布、分道航行管制、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3)沿海国的管辖权 外籍船内的刑案原则不管,三例外: ①有害于沿海国 ②打击毒品 ③应船长、船旗国使领馆官员请求 (应船长请求采取行动前应通知船旗国使领馆官员)―――如果是应船长请求,则要告知船旗国使领馆官员 5.毗连区 (1)范围: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实际宽度要用24海里减去领海宽度) (2)沿海国的权利: 特定事项的管制权: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 (3)特点: 非领土性、依附性:或为公海或为专属经济区 6.专属经济区→必须主张才有,非固有 (1)范围: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和毗连区部分重合) (2)沿海国的权利及特征 资源权:对区内资源享有专属开发的主权权利;(这种主权权利不等于领土主权) 管辖权:登临逮捕走司法、提供担保即放他、尽快通知船旗国 不得监禁与体罚(此项仅针对非法捕鱼) (3)他国权利――“航飞铺” 某国通过立法宣告了本国的专属经济区,他国在该国的专属经济区享有 列哪些权利() A 航行自由 B 飞跃专属经济区上空的自由 C 捕鱼 D 在专属经济区的海底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答 案】ABD 7.大陆架 (1)范围: ①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如果自然延伸部分不足不到200海里的,扩展到200海里 ②如果自然延伸超过了200海里,则最多不超过350海里,或者最多不超过2500米等深线以外100海里。 注意:这里的大陆架和地理上的大陆架概念有所不同,不包括领海以内的部分 (2)沿海国的权利 资源权:非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定居种的生物资源 固有、专属性:主权权利―――区别于专属经济区 (3)沿海国权利的限制 ①200海里外要向国际海底管理局缴费或实物 ②不影响上水、上空的地位 ③他国有铺设权 8.公海 (1)六大自由―――“航飞铺、科建捕” ①航行---挂旗规则 (注册并挂旗、只能挂一面、不能随意更换,否则视为无国籍船舶,各国军舰均可登临) ②飞跃 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 ④科考自由 ⑤建设人工岛屿 (不具有自然岛屿的地位,不能成为领土,但可在其周围划定500米安全地带) ⑥捕鱼 (2)两种管辖权 船旗国管辖:公海上的船舶受其船旗国的专属管辖,除非国际条约另有规定。 普遍管辖:海盗行为、非法广播(船旗国、设施登记国、设施所属国、受影响国) 走私毒品、贩运奴隶 (3)登临权 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军舰、政府船舶等享有豁免权的除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有公约所列不法情况时,拥有登船检查及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这些不法情况为:海盗、贩奴、非法广播、船舶无国籍、虽然该船悬挂外国旗或拒不展示船旗,但事实上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 如错误登临,造成损失,临检国承担国际责任。 (4)紧追权沿海国拥有对违反其法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向公海行使的外国船进行追逐的权利。 主体:同登临权的主体; 事由:外国船违反本国相关海域法律 起止地点:从本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止于:他国领海 要求:①先发视听警告停止信号,再紧追; ②连续不断,进入公海还可继续追; 9.国际海底区域 (1)范围: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大陆架以外) 注意: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海底并非同一概念 (2)权属: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 (3)开发: “平行开发制”:如果开发申请者探明了某一片矿区,它必须先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供两块价值相当的矿址,由国际海底管理局挑选一块作为“保留区”由其企业部开发,另一块通过合同方式交由申请者开发,称为“合同区” 2003--19.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 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 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 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D.公海自由制度 【答 案】C 三、民用航空法和外空法 (一)民用航空法 1.基本制度―――《芝加哥公约》 领空主权原则:非允莫入、领空立法权、空中禁区权、国内航线专营权 2.损害赔偿制度―――《华沙公约》及三个修订 (1)推定过错原则 免责理由: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受害方原因 (2)责任期间: 乘客:上――下(含上下过程) 登记行李、货物:运输期间(包括航空站内、航空器上、航空站外降停的任何地点) 延误:也担责 (3)管辖法院 承运人住所地、主营业地法院、订约承运人营业机构设立地法院、航程目的地法院 例:印尼人某甲乘坐新加坡航空公司的班机前往英国伦敦,在飞行过程中某甲因飞机颠簸而人身受损害,到达目的地伦敦后,某甲提取已办理登记的托运行李时,发现行李损坏严重,某甲拟就自己的损害起诉该航空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某甲可以到伦敦的法院起诉承运人,也可到承运人住所地或者营业地法院起诉 B 如果在诉讼中,航空公司能够证明对于某甲的人身损害是由于某甲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该航空公司可相应减免责任 C 如果在诉讼中,航空公司能够证明其已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某甲的人身损害,则航空公司可以对某甲的人身损害免责 D 无论如何,对于行李的损害,航空公司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答 案】ABC 3.安全制度 航空劫持:对危害民航安全的行为----“或起诉或引渡”原则 例:甲国公民李某劫持一架乙国民航班机前往丙国,并在飞机燃料耗尽的情况下降落在丁国,丁国警察迅速包围了该架飞机,并最终将李某抓获。已知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任何专门引渡协定,但四国均为《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里尔公约》的缔约国。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 如甲国要求丁国引渡李某,根据四公约,丁国有强制引渡的义务 B 如甲乙国要求丁国引渡李某,根据四公约,丁国可以决定不予引渡李某,此时丁国必须对李某进行审判 C 四公约规定类似李某的行为属于不可引渡的罪行,故丁国只能在本国对李某进行审判 D 如果丙国法律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本国普遍管辖的罪行,则丙国对李某的行为有管辖权 【答 案】BD (二)外空法 1. 五大公约 《外空公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登记公约》、《月球协定》 五个公约中,中国没有加入《月球协定》 2. 外空的法律地位 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对全人类开放,任何国家、个人、企业不得对太空主张主权或所有权 31.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月球契约”,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该类契约规定的所有权,必须得到甲国国家的特别批准方能在国际法上成立 B.该类契约可以构成甲国国家对月球相关部分主张主权的证据 C.即使该类契约受甲国国内法的保护,该所有权在国际法上也不能成立 D.该类契约必须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登记,以确立购买者在国际法上的所有权 【答 案】C 3.外空活动法 (1)登记制度(双重登记制) 本国登记册; UN秘书长总登记册; 多国发射择一国登记; (2)营救制度 通知(发射国、UN秘书长); 尽力营救; 安全交还(发射国应支付有关保管、交还费用) (3)责任制度 外空对外空:过失责任――如果都没有过错的,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如果都有过错,则各自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外空对地面:绝对责任; 外空先碰撞再致地面损害:碰撞各方对地面损害承担共同的绝对责任,类似连带责任 责任公约不适用于:发射国国民受损;参加发射的外国公民受损;应发射国邀请留在发射区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 59.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雷公号"撞上了乙国飞行的遥感卫星"神眼号",造成"神眼号"卫星坠落。"神眼号"的碎片撞上了丙国境内正在飞行的丙国民航飞机,造成该飞机坠落。同时卫星碎片还将丙国地面的一个行人砸死。甲乙丙三国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约的当事国。根据外空法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行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 B.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带来的丙国飞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 C.对于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飞机的坠落,甲乙丙三国应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D.对于"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甲乙两国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 案】ABD 四、国际环保法 1.主要原则 (1)国家环境主权与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 (2)国际合作原则 (3)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 (4)可持续发展原则 2.大气:《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发达国家的三种减排折算方式: (1)集团方式 (2)排放权交易 (3)绿色交易 《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 3.海洋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1)黑名单:禁止倾倒 (2)灰名单:特别许可证 (3)白名单:一般许可证 《UN生物多样性公约》 4.自然生态和资源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5.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巴塞尔公约》 (1)条件 ①进口国未一般性禁止,书面同意; ②出口国有理由认为拟出口的废物不会被以符合有关标准的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在进口国或其他地方处理,则不得出口; ③不得向/从非缔约国进出口废物 (2)程序 ①书面通知、书面答复:出口者书面通知进口国主管部门,进口国应书面答复 ②出口国审查:有进口国书面同意、出口者与处置者已定合同、有详细无害处置办法 ③合同受阻应运回:废物无法依约处置,如无其他合法安排,应运回出口国 ④有保险、保证、担保 ⑤放射性物质例外:有其他国际制度管制的,公约不适用 68.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有准许进口 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 案】ABCD 第四板块 国际法上的个人 一、国籍取得 (一)原始国籍 1.血统主义 (1)单系血统主义:只能取得父亲的国籍 (2)双系血统主义:父母双方均可 2.出生地主义:取得出生地国籍,不考虑父母国籍 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 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 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 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答 案】C 3.混合主义:兼采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多数国家的做法) (二)继有国籍(转承国籍) 1.申请入籍--“归化” 2.跨国婚姻、收养、取得住所、领土转移 (三)中国国籍法的规定 1.原始取得:血统主义兼采出生地主义,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或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2)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继有取得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另外,对于希望恢复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中国国籍法规定,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3.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4.经批准丧失中国国籍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1)外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外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5.反对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中国《国籍法》第3条明确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另外这一原则还表现在: (1)外国人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而一旦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2)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3)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例】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2005年卷一第32题) A.陆某仍是中国人 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答 案】A 二、外国人出入境居留管理 1入境制度要点 (1)各国没有允许外国入境的义务; (2)入境一般实行护照签证制―――国际旅行证、国际船员证、国际公务员证等也能起到护照的作用; (3)国家间可以通过协议互免签证; (4)拒绝入境的理由:国家有权规定,对可能危及本国安全、社会秩序或国民健康的外国人拒绝入境。如精神病患者、某种传染病患者、有刑事犯罪前科或犯罪嫌疑人、被宣布为“不受欢迎、不能接受的人”等。 2出境制度的要点 (1)国家一般不禁止外国人的合法出境,但可规定某些条件; (2)出境一般要办理出境手续,依法付清捐税或债务,了结诉讼; (3)外国人合法出境可以依法带走其私人合法财产; (4)国家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依法令外国人限期离境或将其驱逐出境,但该措施不得无端滥用。 [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外国人不准出境( ) A 该外国人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B 该外国人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C人民法院通知该外国人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D 该外国人持用他人有效护照 【答 案】ABCD 二、属地属人管辖权的碰撞 (一)外交保护 1.外交保护的性质 (1)属人管辖权的重要体现; (2)外交保护本质上是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制度; (3)无论本国公民是否作出请求,国家都可以自行作出保护或拒绝保护的决定。-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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