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001].doc
《园林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00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园林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001].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精选资料 园林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 本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凡公司正式员工一律按本 《 规定 》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增“(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一)改为“(三)” 劳动合同期限; (二)改为“(四)” 工作内容及要求取消,改为“和工作地点” ; (三)改为“(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增“;” (四)改为“(六)” 劳动保护和、 劳动条件后增“和职业危害防护” ; (五)改为“(七)”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取消 (七)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取消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取消 增“(八)社会保险;(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和补充保险等其他事项。”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暂定为壹年与《劳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相对应不够严谨,最好统一口径 (限新进本公司的员工签订第一次合同)。 第七条 对新进人员实行 3改为“一”,因为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不允许的,除非增加首次合同期限,但仍然有约定: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八条 公司员工与公司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需递交劳动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在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本 《 规定 》 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鉴证按第二章第九条办理。 (二)在原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1 、经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 、违反劳动合同,借病、事假在外从事有报酬活动的; 3 、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 、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给企业声誉带来严重影响的。 5 、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变更,确因工作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期限不得变更),签订后增“书面” 变更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变更条款较多的劳动合同应当重新签订并鉴证。 增“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员工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病退)手续的。取消,改为“(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由员工所在部门根据员工的考核资料,起草终止劳动合同的请示报总经理室; (二)公司总经理会议研究同意,形成决定并制订终止劳动合同决议书; (三)通知当事人在 7 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领取按国家规定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按有关规定退还公司的钱物; (五)人事管理部门在员工手续结清之日起 30 内,将员工档案送交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市人才交流市场或员工指定的有关单位。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工作严重失职,给本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缓刑)、劳动教养、拘役、收容教育等; (四)连续旷工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以上的; (五)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六)因个人原因造成本人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七)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取消,改为“在劳动合同期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制订解除劳动合同决议书,并按有关规定转移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 (一)员工患重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二)员工在合同期内与另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另一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取消,改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者负伤的;取消,改为“(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二)改为“(五)” 女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改为“(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新增“第十七条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自原第十七条下述条款依次顺延,不再标注!!!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取消,改为“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改为“,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取消,改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公司拒不改为“未依法”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增“(五)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调离本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除按规定退还公司的钱物外,并按企业有关规严定支付劳动合同取消,改为“如违反此前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培训服务期约定协议、竞业限制约定条款,还必须按约定支付” 违约金及有关费用。 第四章 员工在职、患病、失业的待遇 第十九条 本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并实行聘用上岗,岗变薪变。 第二十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标准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支付取消 标准。增“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企业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员工参加养 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承担应当支付的相应费用,以保证员工享有的法定权利。 第二十二条 员工患病或者因工受伤、非因工受伤,实行停职医疗,但停职医疗期须在合同期内此不妥,取消,建议改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 注:如不行则回避充其量最多不表述,但按新规违法。按照仍然有效的下列文件:(1)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劳动者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医药费按 《 公司医疗费用报销规定 》 注:要有出台的正式文件并公示 执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公司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依据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照员工工龄给予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五章 违约责任、经济补偿(赔偿)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2 000 元。注:不妥,新规明确说明:除培训服务期约定协议、竞业限制约定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则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 第六章 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发生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以 增“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 《 劳动法 》 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及其配套法规与省、市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本规定解释和修改权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可修改编辑-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01 园林 公司 劳动合同 管理 规定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