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代理PPT课件.pptx
《第五章--代理PPT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五章--代理PPT课件.pptx(4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第五章第五章 代理代理1-第一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代理的概念一、代一、代 理理的概念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力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代理是发生在被代理人、代理人及第三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2-代人请朋友吃饭?代出国朋友保管汽车?网络代购?代言?3-二、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与行纪行纪活动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担负费用和给付一定报酬,为了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行纪人的名义,去进行一种或多种民事法律行为。4-(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活动。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或法律规定或指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代理权限。否则,事后若被代理人不予追认,代理人所进行的活动则是无效的,被代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而由代理人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5-(3)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能够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如请他人代拟合同文本、询价等,只委托事务,这些事务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因而不产生代理关系。6-(4)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事务中的合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事务中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不仅包括合法的,对被代理人有利的法律后果(权利、义务),而且也包括因为代理人过错(故意、过失)而造成的违法的或其他对被代理人不利的法律后果。7-(5)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时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代理与传达、居间传达人仅是向第三人转告本人已作出的意思表示,若有传达错误由传达人负过失赔偿责任;居间人只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介绍,促使双方当事人缔约或交易,而双方成立民事法律行为中并无居间人自己的意思。8-课堂测验【多选题】A公司的董事B遣19岁的工读生C告知D,B授权其以A公司的名义向E购买某稀有货物,E委托F以其名义同D订立合同、接受价金、交付货物。下列各项为代理关系的是()。AAB之间BAC之间CAD之间DEF之间【答案】:C,D9-三、代理的法律要件三、代理的法律要件(一)须有三方当事人(二)须有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身份行为,因其有专属性,不得代理,如结婚、离婚、收养等身份行为。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违法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0-案案 例例武大郎与潘金莲是受父母之命而成就的一对恋人,而武松和潘金莲则是一对两相情愿的恋人。武大郎要到国外留学,双方父母要求他出国之前和潘金莲登记结婚。在此之际,武大郎因为阑尾炎住院,就委托弟弟武松代替他与潘金莲申请结婚登记,武松遂以自己名义与潘金莲办理了结婚登记。问题:武松和潘金莲的结婚行为效力如何?11-案案 例例1999年6月,吉林省某市一画店请画家马某为其作画。双方约定,由马某在本年内为画店作国画四幅。第二天,画店将预付款8000元及纸张、笔墨送交马某。但是由于马某忙于自己画展的准备,一直无暇为画店作画,就将印章、纸墨等留给其学生李某、孙某,要其二人代为作画四幅,于年内送至画店。李、孙二人按照马某吩咐赶作国画四幅,于12月末送至该画店。该画店经过鉴定,认定不是马某所作。画店经理要求重画,马某执意不肯,辩说其作画任务已经完成。于是该画店起诉至某市人民法院。问题:马某可否由他人代理自己某可否由他人代理自己为画店作画画店作画?12-(三)须依代理权(四)须为本人计算代理制度的价值,就是以被代理人利益为取向。因此,代理人对于代理事务要亲自履行,予以与自己事务的同一注意义务,凡以侵害被代理人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都不能构成代理。13-第二第二节 代理代理权的的产生和生和终止止14-一、代理一、代理权的的产生生法定代理是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直接规定的代理。法定代理通常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实施代理行为违反监护职责的要求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致被监护人受有损失,应负赔偿责任。15-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本人意思表示是发生委托代理的前提条件,又称为意定代理。代理权的授予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它不必取得代理人的同意。我国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授权委托书只需要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即可。民法通则第65条第1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16-授权委托书样式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律师只写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委托人因XXXX一案,委托XXX为原/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请求事项;2、代为进行和解、调解;3、代为提起反诉、上诉;4、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 17-代理授权书样本授权书 致:某公司 王某某(男,身份证编号*)系我公司业务员,现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在与贵公司协商*业务合作中,有权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除非本公司另行通知撤销授权,本授权有效期为上述事务处理完毕为止。授 权 人: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年 月 日18-19-指定代理依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称为指定代理。如果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则需要由指定机关指定法定代理人,故指定代理在本质上还是法定代理。20-二、代理权的终止(一)委托代理终止的五种情况。(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期限一旦届满,代理权即丧失。没有写明代理期限,则无论委托人还是代理人均有权提出终止代理关系的要求。但提出时间与终止时间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期间。委托代理是委托人因某一具体的、特定的事项而设立的,代理人一旦完成了这一事项,其任务也就完成,代理权即消灭。21-(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委托人对代理人丧失了信任取消委托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须征得代理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如果代理合同中规定了代理期限,委托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可以提出抗辩,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则赔偿要求也是不能实现的。22-(3)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的自然人一旦死亡,代理权随即终止。当委托人死亡时,代理关系不当然终止。(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23-课堂测验【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能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A代理人辞去代理B被代理人死亡C代理人死亡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答案】:B24-被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是否被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是否终止止原告王某家在外省A市有房屋6间,全部用于出租。王某之父委托胡某代收房租并代为照看房屋。王父于1988年8月初给胡某写信,委托其将6间房屋全部卖出。王父于8月17日去世,王某便当即拍电报通知胡某房屋暂不出售,可胡某在8月18日与被告赵某、李某达成卖房协议。赵某与当天到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李某因钱款不足,约定先交2万,剩余钱款1个月内交清。此后不久,王某回到A市,称售房协议是在其父死亡后才订立的,是无效的,并主张自己继承6间房屋的产权。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房屋产权、李某终止履行合同。25-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王某之父授权胡某代其卖掉房屋,因此,胡某有为王某之父出卖房屋的代理权。但在胡某取得王某之父的授权后,在代理过程中作为被代理人的王父去世,这就涉及此种情形下胡某的代理权是否消灭的问题。在下列情形下,被代理人虽已死亡,但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然有效: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后代理权终止的;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的,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26-在本案中,王某于其父死亡后即通知胡某暂停售房,但在王某暂停售房的 通知到达以前,胡某已经与赵某、李某订立合同,因此,胡某是在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情形下实施代理行为的,其代理权的实施也符合代理权行使的原则,并无 过错,按法律规定胡某所为的代理行为是有效的。因此,王某作为其父的继承人应当承受胡某所为的代理行为的后果。27-本案中,由于赵某已经与胡某一起办理了、房屋的产权登记和过户手续,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房屋产权已归赵某。对于李某来说,虽然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并未办理房屋过户手 续,因此房屋的所有权未发生变动,该房屋应由王某继承,归王某所有,但王某应当履行胡某代其父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若其不履行合同,由此给李某造成的损失,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28-(二)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如下五种:(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29-第三第三节 代理代理权的的滥用、无用、无权代理和表代理和表见代理代理30-一、代理权的滥用 所所谓滥用代理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违背代理的宗旨而背代理的宗旨而实施有施有损被被代理人代理人利益利益的行的行为。对己代理己代理双方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 31-(1)对己代理,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行为。除使被代理人纯获利益的以外,对己代理一般应无效。(2)双方代理,即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为同一民事行为。除双方特别许可的以外,双方代理也应无效。(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恶意串通是滥用代理权的无效行为。民法通则第66条中明确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32-案案 例例某肉制品公司授权其业务员王某到A市采购肉鸡,王某找到当地一家家禽养殖场联系,该养殖场正好有一批病鸡,便想卖给王某。养殖场将实情告诉王某,并许诺给王某高额回报,遂一拍即合,双方商定:病鸡价格仍按正常价格出售,所得利益平分。于是王某以肉制品公司的名义与家禽养殖厂签订了协议。肉制品公司将此批病鸡购进后加工制成成品出售,造成大量消费者中毒,给公司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肉制品公司遂要求家禽养殖场和王某赔偿损失,承担责任。王某称:自己有授权,有权签订合同;养殖场则称:自己无责任,后果应由肉制品公司承担。肉制品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问题:肉制品公司的损失该由谁承担?3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依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对于王某代理肉制品 公司与养殖厂订立合同而给肉制品公司造成的损害由王某与养殖场应承担连带责任,肉制品公司可向任何一方要求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也是对代理人和相对人故意损害他人利益的惩罚。法院应当支持肉制品公司的请求。34-二、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包括三种情况: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代理行为。35-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无权代理不是当然无效的行为,而是效力未定的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可以使无权代理转化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民法通则第66条还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未追认的无权代理无效,代理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相对人有催告权和撤销权36-课堂测验【多选题】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有追认权B丙有催告权C丙有撤销权D甲有拒绝权【答案】:A,B,C,D37-三、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善意第三人在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举例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合同。38-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具备有代理权的外观。(2)交易相对人为善意。交易相对人应就其善意负担举证责任。第三人明知或者应该知道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仍然与其进行法律行为,此时不构成表见代理,而应该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被代理人不须承担行为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的后果。39-课堂测验【单选题】甲厂业务员张某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所在地。甲厂拒绝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张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B张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C张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无效D张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答案】:B40-课堂测验【单选题】甲委托乙到某地购良马,乙到某地后,因未遇甲所需要的良马,便以自己的名义购置良骡一口。乙到家后,甲赶到。乙对甲说,如你觉得骡子好,就将骡子牵走。甲当即付款,并将骡子牵走。甲牵走骡子的受领行为是基于()。A委托代理B法定代理C表见代理D买卖合同【答案】:D41-课堂测验【单选题】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A非表见代理的,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B一律无效C相对人催告,本人在法定期间未作表示的视为追认D构成表见代理的,本人应承担责任【答案】:D42--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五 代理 PPT 课件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