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社会学课程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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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社会学课程笔记》 第一讲:课程介绍:民族与社会 一.研究民族、族群问题的重要性 1.人类社会在族群方面是一个多元化和五彩缤纷的世界 2.种族、民族、族群之间如何区分和相互命名 3.种族与族群问题是当今最敏感的世界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之一。 4.中国是一个多族群大国,族群关系的研究非常重要 二.社会学对于种族、族群问题的研究 1.社会学对于种族、族群问题一直有着特殊的关注 2.社会学的族群研究也吸收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 3.目前的世界与中国发展的客观形势需要族群社会学 4.中国现代化发展与社会转型也需要特别注意族群关系的研究 三.西方族群社会学可供借鉴之处 1.西方族群社会学的主要内容与方法论特点 (1) 关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族群关系演变的宏观理论。 (2)对于族群分层及其演变的宏观分析。 (3)对于人们的族群认同及其演变的微观分析。 (4)关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族群关系的专题或个案的实证研究。 2.国外族群社会学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 (1)研究多族群社会中的族群关系现状及变化规律,而不是只以一个族群为对象; (2)发展了问卷调查、定量统计方法、结构分析、比较研究等调查手段与研究方法; (3)族群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的发生和发展的理论是多元的,不把“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进程当作唯一轨迹。 四.社会学族群研究的特点 1.“族群社会学”的主要特点 (1)强调现实而非历史; (2)强调研究侧重的是族群集团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各个族群集团自身; (3)注意结合个人与集团两个层次; (4)比较注重各种因素的综合研究; (5)在尽可能综合和忠实地描述社会现象的基础上,力图解释种种关系的形成与发展,分析影响、制约族群关系的各类因素; (6)注意吸收、借鉴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手段,如大量引进社会统计学和计算机的应用,包括各种分析方法,努力在研究中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 (7)注重实证研究(类似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 (8)结合政策研究。 (9)结合区域发展研究。 (10)关注一国在其现代化进程中,族群关系的总发展趋势。 五.族群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这个专业方向的主要内容可以大致归纳为8个方面: (1)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2) 族群及族群观念形成与发展的理论, (3) 多族群社会的族群关系发展目标, (4) 族群集团的结构性差异分析, (5) 衡量族群关系的主要变量, (6) 族群关系专题研究, (7) 现代化进程中族群关系的演变, (8) 政府的族群政策对族群关系的影响。 1. 族群及族群观念形成与发展的理论 三个方面内容:民族定义,族群意识的产生和传递;族群关系整体框架的形成与演变。 2.多族群社会的族群关系发展目标 3. 衡量族群关系的变量 4. 族群集团间的结构性差异 5.族群关系的专题研究 (1)语言使用。 (2)人口迁移。 (3)居住格局; (4)族际通婚。 (5)族群意识。 6.影响族群关系的因素分析: (1) 各族群之间在体质肤色方面的差异程度(体质因素); (2) 各族群集团人口的相对规模(人口因素); (3) 传统社会制度的异同(社会制度差异); (4) 社会基本形态与社会组织类型(社会结构因素); (5) 主要经济活动的类型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差异(经济结构因素), (6) 文化、宗教、语言、习俗方面的差异(可笼统地称为文化因素); (7) 族群集团之间心理认同或排斥程度(心理因素); (8) 人文生态环境因素(族群之间相互隔绝的程度); (9) 族群集团之间历史上的关系对现今关系的影响(历史因素); (10) 各族群在社会分层结构中的差异(族群分层因素); (11) 政府各项政策对族群关系的影响(政策因素); (12) 个别事件(偶发因素)有时会强烈刺激族群感情; (13) 国外政治、宗教势力对一个国家内部族群关系的影响(外部因素); (14) 大众传媒对族群意识和族群关系变化的影响(传媒因素)。 (15)主流族群对待其他族群的宽容度。 六.中国社会学对于民族、族群问题的研究 1.族群社会学关于族群、族群关系的理论。 (1)中国历史传统上处理族群关系的理论和方法。 (2)欧美各国关于族群和族群关系的理论。 (3)苏联的民族和民族关系理论。 2.关于族群分层及其演变的宏观分析。 3.关于人们族群认同及其演变的微观分析。 4.关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族群关系的专题或个案的实证研究。 5。影响族群关系的因素分析。 如对15类因素中部分专题的讨论: (1)族群集团之间历史上的关系对现今关系的影响(历史因素); (2)社会制度的异同(社会因素); (3)经济活动类型的异同(经济因素); (4)文化、宗教、语言、习俗方面的差异(文化因素); (5)个别事件(偶发因素); (6)政府政策对族群关系的影响(政策因素)。 七.族群研究的发展前景 第二讲 “民族”和“族群”的定义 什么是“民族”?为什么把中国56个“民族”同时又统称为“中华民族”? 国外社会学中所说的“族群”(Ethnic groups)与我们目前中文里常说的“民族”,两者之间是个什么关系? 一.“民族”定义问题是族群社会学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1.“民族”和“族群”的定义 (1)“民族”这个中文词汇应用于国内: 第一类的应用对象为55个“少数民族”; 第二类的应用对象为中国各族群的整体(“中华民族”)。 (2)“民族”一词涉及到对国外群体: 第一类是以历史上外国一些群体的传统译名(“日尔曼民族”、“阿拉伯民族”); 第二类是“民族—国家”的主体族群的传统译名(“法兰西民族”)。 (3)被人们习惯地冠之以“人”或“族”的群体。 2.族群意识、民族意识如何产生和传递 族群意识、民族意识不是生物遗传 人们对于自己所属“群体”的认识划分为不同的层次。 3.族群或民族群体之间的关系 这种接触和交往可能具有不同的层面 A.可能仅仅停留在上层领导者或特定集团(商人、军队)之间。 B.交往在彼此成员之间可能是十分广泛和普遍的。 (1) 这种交往的整体水平和深入的程度, (2) 而且还需要具体地调查分析在一个地区内,族群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3) 族群关系的变化受到了哪些外界或内部因素的影响? 两点应引起注意:第一,多元的角度;第二,动态变化。 二. 我国近代学术界对于“民族”定义的认识 1.中文“民族”一词是如何出现并被我国学者和民众所接受和使用 《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 “在中国古籍里,经常使用‘族’这个字,也常使用民、人、种、部、类,以及民人、民种、民群、种人、部人、族类等字。但是,‘民’和‘族’组合为一个名词则是后来的事。1903年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梁启超把瑞士-德国的政治理论家、法学家J·K·布伦奇利的民族概念介绍到中国来以后,民族一词便在中国普遍使用起来,其含义常与种族或国家概念相混淆,这与西欧的民族概念的影响有密切关系”(1986:302)。 王韬最早使用汉文“民族”一词,在“洋务在用其所长”(1882)一文中称“我中国 …… 幅员辽阔,民族殷繁”(韩锦春、李毅夫,1985:22)。 梁启超最早把我国各族群称为“民族”的学者(1901年),而且常与“民族主义”一词并用(参见韩锦春、李毅夫,1985:27)。 黄遵宪最早对中国各族群冠之以“汉族”、“藏族”、“蒙古族”这样称谓并与境外民族并列的,在“驳革命书”(1903年)中称“倡类族者不愿汉族、鲜卑族、蒙古族之杂居共治,转不免受治于条顿民族、斯拉夫民族、拉丁民族之下也”(韩景春、李毅夫,1985:33)。 “中华民族”。孙中山先生早期一度把“中国人”称为“一个民族”,称“中国人的本性是一个勤劳的、和平的、守法的民族”(孙中山,1904:67)。 2.关于中文词汇“国族”的提法 孙中山最早于1924年的《民族主义第一讲》中把“Nation”表述为“国族”,称“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孙中山,1986:184)。 潘光旦先生1936年指出:“西文的Nation一字,便有人译作国家、民族,或国族。……”。 宁骚教授在90年代提出“国族”,把与国家概念密切相连的“国族”(Nation)和作为国族组成部分的“民族”(Nationality, ethnic groups)相互区别,认为“中华民族”因此可以定义为“国族”(宁骚,1995:5)。 梁启超在20年代曾提出“国民”的概念。 英国学者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认为,“Nation”(现通常译作“民族”)是“指居于拥有明确边界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Nation”(民族)和“Nationalism”(现通常译作“民族主义”)“均是现代国家的特有属性”(吉登斯,1998:141)。 “民族”与“民族主义”:“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在西方国家读者中往往与建立独立的政治实体联系在一起,如果我们谈到在一些地区存在着少数族群的“地方民族主义”时,就会被西方读者和媒体理解为当地存在着带有政治分裂倾向的独立运动。 二.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1.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1913:294)。斯大林把“民族”区别于“种族”和“部落”,强调“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斯大林,1913:300)。他又坚持要成为或被“定义”为一个“民族”,这4条标准缺一不可,“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他称“英吉利人、北美利坚人和爱尔兰人……是三个不同的民族”(斯大林,1913:294),这样他就把“北美利坚人”算为一个民族。同时他从不承认犹太人是一个民族,因为犹太人“在经济上彼此隔离,生活在不同的地域,操着不同的语言”,同时“波罗的海沿岸边区的日尔曼人和拉脱维亚人”也不是民族(斯大林,1913:295)。也是基于同一理由,他坚持说中国的回族因为没有独立的语言,不能算是民族,而只能算是一种宗教集团。 “族群”(作为具有一定文化传统与历史的群体)与“民族”(作为与固定领土相联系的政治实体)之间并没有一道鸿沟,在一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下,两者之间是可以相互演变的。例如外蒙古在一定的条件下就演变成了一个政治实体。北美印第安人部落曾经是独立的政治实体,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演变成了美国的一个族群。 处在纯粹的文化群体、纯粹的政治实体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是一个“连续链”,在这条连续链的两端之间存在着无数个中间的过渡阶段。 族群会在这个“连续链”上向某个端点移动,它所具有的“政治实体”的性质或者增强或者减弱。所以,一个国家内部的族群关系是多元和动态的,而不是单一形态和固定不变的 。 关于民族的演变过程,斯大林把历史上人们共同体的发展程序表述为:氏族──部落──部族──民族。“部族”指的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人们共同体,“民族”则是资本主义上升时代形成的人们共同体。国内把这一程序表述为:氏族──部落──古代民族──现代民族(马寅,1995:155)。这种表述对人类社会形态演变历史进程的划分多少带有单线进化论的公式化色彩。 2.国内学术界对于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看法 (1)完全赞成: (2)许多学者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提出不同的观点, 3.为什么把我国少数民族都统称为“民族”? “中国的这些“很弱小和经济十分不发达的民族,他们之中有许多停滞在资本主义以前的阶段,没有具备民族的四个特征,但是他们的历史环境已经改变为资产阶级时代了”,由于这些族群已经在不同的程度上“被卷入资本主义旋涡中,已经不同于古代民族,而是又一种类型的现代民族”(马寅,1995:160),所以也把他们统称为“民族”。 4.国内有关“民族”译名的讨论。 (1)把经典著作中有关民族的词汇统一翻译为“民族”。 马克思、恩格斯德文原著中,在讲述有关民族问题时,使用过4个德文词,列宁、斯大林俄文原著中,使用5个俄文词。而且各地各国情况,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也很不同。 统一译名的结果,在翻译中就出现了这样的句子:“……民族(Hapodhoctb)就发展成民族(Hauna),而民族(Hapodhoctb)的语言也就发展成为民族(Hauna)的语言”(斯大林,1950:526-527),最后只好采用页下注的办法来加以解释和说明。 (2)认为把经典著作中的有关词汇统一译成“民族”,不能解决“汉民族的形成问题”的争论,也不能解决中国现有的复杂的民族现象。 三. 当前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民族”定义。 1.西方社会科学研究文献中与“民族”相关的词汇 (1)“Ethnicity”, (2)“Race”, (3)“Nationality”, (4)“Nation”, 2.安东尼·史密斯对于“Nation”(民族)的论述 (1)“Nation”(民族)只是人们身份认同多种类别之一。 (2) 对于“Nation”,史密斯认为是除了性别、空间和阶级之外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一类群体和身份认同。 (3) 先有“民族主义”然后才产生“民族”。 3. 与文化因素相关联的“族群”在人类历史上即存在的,所以史密斯的“族群”(Ethnic group)概念与中国历史上的“族”观念相似。而史密斯讨论的“Nation”(民族)概念是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出现的新范畴,这与列宁于“民族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列宁,1914:413)。 4.“民族”的两种模式: A.“市民的‘民族’模式”(a civic model of the nation):(1)历史形成的领土,(2)法律和政治共同体,(3)成员在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权利,(4)共同的文化和意识形态。 B.“族群的‘民族’模式”(an ethnic model of the nation),(1)对血统和谱系的重视超过基于领土的认同;(2)在情感上有强大感召力和动员效果(popular mobilization);(3)对本土的文化(语言、价值观、习俗和传统)的重视超过法律。 5.“Nation-state”(“民族-国家”): “State”(国家)指的是不同于其他社会机构的、在一块既定领土上垄断性地实施强迫和压制的公共机构(Public institutions),而“Nation”(民族)指的是凭靠文化和政治契约而统一在一起的一个政治共同体,成员们分享其历史文化和领土。“民族”(Nation)的成员们分享共同的文化传统,这与国家(State)公民们之间存在的纯粹法律和科层制组织的联系纽带是完全不同的。 四.关于“族群”概念在我国民族研究中的引入 “Ethnicity”出现于50年代,与美国族群关系研究的发展进程密切相关。60年代“族群”(Ethnic groups)这个词汇也随着港台学者的著作被介绍进来而逐渐出现在我国的研究文献中。 把“中华民族”译成英文的“Chinese nation”;把“民族”对应于“Nation”; 把侧重文化和血缘意义的各“族群”与英文中的“Ethnic groups”对应起来, 把中国的“少数民族”改称为“少数族群”(Ethnic minorities), 把56个原来称为“民族”的群体称为“族”(如汉族而不再称“汉民族”); 因此,中国也可以称作是一个“民族国家”(a nation-state),而且是一个“多族群的民族国家”(a multi-ethnic nation-state)。近代中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的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是带有浓厚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色彩的,所以凡是以中华民族为主体的运动,都可称为“民族主义运动”。从这个思路出发,我们可以考虑不再把各少数族群的“族群意识”冠之以“民族主义”,也不再把我国各族群之间的矛盾称之为“民族问题”、“民族关系”、“民族矛盾”或“民族冲突”,而称为“族群问题”、“族群关系”、“族群矛盾”或“族群冲突”。 第三讲. 族群意识如何产生 在现实生活里,每个人会很自然地以自己为主体和中心而形成并确立自身与他人之间不同层次的相互关系,有亲有疏,有远有近,而且这种相互关系的格局会在彼此交往的不断重复过程中逐步稳定甚至固化下来,。正如费孝通教授在描述中国乡土社会人际关系时所讲的“差序格局”。个人自身与周围不同层次人员之间的交往活动,相互交织,形成一个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络”。 如果把这个思路的主体从个人延伸到群体,我们就可以观察和讨论群体意识,分析一个“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依其相互关系的远近和“群体”自身定义所覆盖范围的不同而形成的或远或近的许多层次关系。家庭、家族、地方小社区、族群、民族等,都可以被视为不同层次(反映远近不同、规模不同)的群体或群组。“族群”是这些群组层次中间的一个层次。人们对于自身所属“族群”的认同和对于其他族群的认异,就是族群意识的核心内容。 一.“族群”是人类社会群组层次划分之一种 1. 族群意识是后天形成的 人是社会的动物,每个个人的发展史和“社会化”,也就是这个个体对外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交往行为不断深入和规范化的过程。人自出生后,即开始了他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交往,并随着交往性质和程度的深入与扩大而形成了自己的一个社会交际网络。由无数个体的社会交际网络彼此重复交叉,又组成具有不同内容、不同边际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群组。 人们关于族群(或“民族”)的意识和观念并不是先天遗传而来,而是在后天环境中逐渐萌生、明晰并不断变化(强化、弱化或多次反复)的,它是每个人认识世界、进入社会的“社会化过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需要考虑的问题: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生存环境下,人们如何把自己周围的芸芸众生划分为不同的“群组”,群组之间的异与同体现在哪里?这些异与同的深浅程度如何?个人自身如何在这种群组格局中予以定位?而自己本身与哪个群组在哪个层次、哪种具体场景下认同?“族群”、“民族”又各属于哪一个层次的群组?群组内部出现了哪些事件使得族群认定的方法、内容及族群的边界发生变化?外部的入侵直接或间接地对群组的边界造成了哪些改变? 目前在许多主权国家中的“跨境族群”,它们的形成都是国家军事冲突和外交交涉的结果。而一个族群如果被国境线分隔许多年,由于两边在政治和经济体制、意识形态、文化发展等方面可能很不一样,甚至有可能成为两个族群并具有不同的族群意识。如果语言和宗教因素的影响十分持久,在一定的国内外形势下,同一个族群被国境线分割的两部分也有可能发起政治运动,要求重新组合成一个族群并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 美国社会学家沃伦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认为:“一个族群的成员身份,是一种社会定义(social definition),是成员的自我认定和其他族群对之认定这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一个族群的人口规模既可以大也可以小,它在成员身份方面的“排外性”也可强可弱(Horowitz,1975:113)。 埃里克森(Thomas Hylland Eriksen)则指出“族群(the ethnic group)是经由它与其他族群的关系而确定的,并通过它的边界而明显化,但(族群)边界本身即是一种社会的产物,其强调的方面各有不同而随着时间变迁而变化”(Eriksen,1993:38)。 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形成“族群”(ethnic groups)的最本质的因素是“族群意识”。波普诺(David Popenoe)以犹太人为例子来说明区分开犹太族群与其他族群的差别既不是种族(犹太人与阿拉伯人同属闪米特人),也不是宗教(“有些自认为是犹太人的人不再实践或者信仰任何形式的犹太教”)和文化(“犹太人也没有共享一种统一的文化,俄罗斯犹太人、波兰犹太人或德国犹太人的文化与叙利亚或摩洛哥犹太人完全不同”),“使犹太人成为一个民族群体(“Ethnic groups”)的纽带是他们共同的犹太民族意识。犹太人把他们看作是接受‘十诫’扼守《圣经》的逃亡群体。他们记住他们的先辈是一个遭受全世界强敌歧视、迫害和追赶达2000多年的群体” (波普诺,1999:291)。 2.群体种类的多元性 社会中“群组”的具体划分可以有多种方法:种族群体、民族群体、种姓群体、性别群体、年龄群体、行业群体、职业群体、地缘群体、政治群体、宗教群体、社会阶层、娱乐群体以及各类自发或非自发形成的组织群体。几乎任何“群组”都可以依照某些“认同”和“排他”的标准而在一定的成员范围内组成一个群体,并且培养和发展这个群体的特殊意识。当我们讨论“族群意识”时,必须注意到它所具有的物质基础和意识形态色彩、以及它在形成与衰落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特点;另外我们还要注意它同其他群体意识所具有的共同点,而不能孤立、绝对地把“族群”看作是独特的社会现象。 在各种群体的划分中,一个人可能同时兼有几个群体成员的身份。 3.群体意识的多层次性 “群体意识”的认同自身还具有多层次性(其范围可以从基层社会的家族、社区、族群、地区,直到国家、人种)。在不同的层次上也存在不同的认同意识。 当A群体与B群体相遇时,他们以A和B相互区分,同时也会发现彼此之间存在着共性;而当他们遇到在这个共性方面与A和B都不同的D群体时,A群体便和B群体组成了C群体,以便和这个差异较大的D群体相区别;接着C群体又可能与D群体组成E群体,以便与差别更大更深刻的F群体相区别,这个过程不断升级延续,形成多层次的群体认同系统(Gladney,1996:455)。这个“多叉连续分层系统”的理论假设可以在我们身边找到许多实际例子。 4.群体与族群的称谓 对于一个国家内各种“群体”的称谓,也存在几种情况: (1) 对历史古老群体的称谓,在本国社会发展与语言交流的过程中形成并沿袭下来; (2) 随着社会变迁而从“引进”的社会结构中出现的新兴群体,其称谓有可能借鉴来自其他国家同样“群体”称谓的翻译,如中国近代社会中出现的“资本家”、“工人”、“干部”这样具有特定含义的群体称谓; (3) 对于本国一些传统“群体”的称谓,也有可能会参照其他国家的“类似”群体的“翻译”而有所演变。我国过去传统上把各个族群称做“××人”,后来称为“××族”或“××民族”,即是从“日耳曼民族”、“大和民族”等国外翻译的族群称谓中借鉴而来。 族群或民族称谓,有一个从“他称”转变为“自称”的过程,从“民间”称谓到“官方”正式名称的演变过程。 我国56个族群当中,有一些族群的名称是在50年代进行“民族识别”时才随着这些群体成为“独立的民族”而出现的。族群名称除了习惯的用法(自称或他称)之后,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还具有了政治含义。 在其他国家,族群的“称谓”随着社会发展也会出现不同的变化。美国的黑人在历史上一直被称作“Negro”,在60年代后黑人喜欢自称为“Black”,到了80年代初有些黑人开始自称为“Afro-American”(非洲裔美国人)。 1971年在底特律市对当地白人居民开展的一次调查中,被访者被询问他们喜欢怎样称呼黑人,38%的人回答是“Black”,23.5%的人回答是“Negro”,11.9%回答是“有色人种”(Colored),选择“Afro-American”的只有5.5%,另有21.1%没有特定选择性(Simpson and Yinger,1985:24)。 5.族群意识的特点 梁启超先生曾说:“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梁启超,1922:43)。 费孝通教授说“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同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或民族意识(费孝通,1988:173)。 熊锡元认为民族意识包括:“第一,它是人民对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共同体的意识;第二,在与不同民族交往的关系中,人们对本民族生存、发展、权利、荣辱、得失、安危、利害等等的认识、关切和维护”(熊锡元,1989:18)。 一个群体的“族群意识”一旦产生,即会在与他族的交往过程中不断明确和强化本族群的边界,并且努力推动以本族群为单位的集体政治、经济、文化甚至军事行为。在一个多民族社会里,在族群之间的交往互动过程中,“族群”会逐步成为具有特定经济或政治利益的群体单元,并会在此基础上产生某种内部的“自身动力”,族群的成员和领袖们可能会通过动员族群的集体行为来为自己争取这些利益(Glazer and Moynihan,1975:7)。 在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中有一条是“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费孝通教授认为,这就是“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1981:15)。 6.族群身份的改变 一般来讲,在一个多族群社会特别是一个族群混居的社区里,婴儿出生之时,父母和周围的人们就会“决定”他(她)的族群身份。 中国的规定:新生儿登记户口时,父母必须为孩子申报“民族成分”,而且必须与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分”相同。父母分属不同族群而在出生时填报其中一个族群作为自己成分的青年,到了18岁之后,作为成年人就有权力把自己的“民族成分”更改为父母另外一方的族群。 在其他一些国家,当族群与宗教或语言密切相关时,宗教信仰或语言的改变也有可能使某些个人被另一方接受为其族群成员。一般来说,在大多数社会里,族际通婚是使后代改变种族、族群成分的重要途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出现集体改变族群归属的情况。而每个具体族群的起源,往往可以追溯到从其他族群中分裂出来的故事和传说(Horowitz,1975:113-114)。 历史上有许多族群在对外战争胜利之后,通过吸收战败族群的人口而迅速扩大自己本族群的人口,或者在对外战争失败、国家灭亡后其人口又被其他族群所吸收。辽国被金国灭亡了,其人口逐步被融入战胜的金国,辽人(契丹人)和金人(女真人)在元朝被列为“汉人”一类,在此之后中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契丹人”,可见契丹人经过金国和元朝的族群大融合而以被逐步融入汉人之中。南北朝时期的“鲜卑人”建立的王朝灭亡之后,其人口也融入了中原的汉人之中。古今中外,都不乏像这样族群兴起与衰落、诞生与灭亡的例子。 二. 族群意识的产生 既然“族群”意识不是先天遗传的,那么它是如何在“后天”的环境中产生的? 1. 客观条件的需要 对于一个群体而言,只有当它与其他群体相互接触并在接触过程中鲜明地感觉到彼此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和利益冲突时,才会去强化“本群体”的意识,不管当时人们是否用自己的语言给它什么称谓(如中国古代文献中出现的“人”、“族”、“群”、“部”等等),族群意识即是在需要明确区分开“本群体”与“他群体”这样的客观要求下而产生的。在没有见到其他种族(黑种人、黄种人)之前,白人认为世界上只有白人这一类。在没有遇到讲不同语言的其他族群之间,每个族群都认为自己的语言是天下惟一的语言。遇到了与自己群体不同的另一个群体,才会意识到需要对两者进行区别并给予不同的名称,才会出现两个族群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冲突。族群意识产生之后,也将会在随后的族群之间的各种交往中不断演变,或是强化或是弱化,族群意识所具有的内涵(判定彼此差异的标准)也会发生变化。 “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可以有深浅强弱的不同。为了要加强团结,一个民族总是要设法巩固其共同心理。…… 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上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这民族的标志”(费孝通,1981:16)。 在一定的社会场景下,一个族群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需要加强本族群的团结和凝聚力。当外族入侵本族的传统居住地区时,当本族成员在多族群社区里对于社会公共资源的占用和分配情况趋向恶化时,在本族成员们当中就会“团结一致”,产生出以族群为单位来保护原有利益、争取新的利益的呼声。有了这种客观的需求,族群的领导人和知识分子就会自然而然地利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加强本族成员的族群意识。 2.外在因素对族群意识的影响 外在的因素有时也会促进族群意识的强化或淡化。如历史上元朝把臣民分为4等: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种等级划分和不同的待遇,在客观上强化了汉人的族群意识,同时契丹人、女真人又因同被划入“汉人”而加速与汉族相融合。又如满清入关以后,清朝统治集团极力强调满人才是汉人传统儒家文化和“中原王统”的捍卫者和继承者,努力淡化满族与汉族在文化传统上存在的差异,努力促进汉族对于满族的文化认同,以平息汉人士绅与民众对满清统治集团的不满和反抗。 费孝通教授在“关于我国民族的识别问题”一文中,谈到有一些汉人在迁到少数族群地区一段时间后,再与当地族群和其他地区的汉人相比,“在语言、风俗习惯上有一定的区别,并且受到后去的汉人的歧视,因而自认和当地汉人有区别,解放后,有人要求承认是少数民族”(费孝通,1981:2)。这就是在族群交往过程中,一个群体因文化变迁而产生“族群意识”的案例。费教授在这篇文章中谈到的8种情况,就是分析族群意识具体产生原因的8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充分反映了族群与族群意识形成与演变过程的复杂性。 西方有些国家(特别是移民国家)在公民自由的名义下允许不同族群的成员作为个人保持相当大的文化个性,从而避免这些人组成在文化和社会结构上与其他人明显不同的团体(Simpson and Yinger,1985:17),这个思路是强调个人权利而淡化族群意识的作法。 当我国边疆地区少数族群的一些成员来到沿海大城市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时,把他们作为个人予以平等的待遇并尊重他们的文化习俗,其效果可能比把他们作为族群集团来集体对待的作法更好,即使出现一些问题也容易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待这些少数族群迁移人员的政策和态度,对他们族群意识的强化或弱化是有一定影响的。 事实上各个地区、不同族群的形成条件和具体过程都各不相同,对于一个群体内部凝聚最重要的因素对于其他群体则不一定重要。从这个世界不同地区存在的极大的地貌和气候差异到不同种族、族群在体质与文化差异来看,影响各个族群的群体意识的产生与演变的因素也可能是不同的,很难归纳出一个全球一致的“决定因素”,只能根据所研究的各个族群做具体分析。 3. 对待其他族群的态度 具有比较强烈的族群意识的族群,在如何对待其他民族方面往往有着鲜明的态度。希特勒曾努力强化日尔曼民族的民族意识,手段之一是歧视和迫害犹太人。美国的白人殖民者十分欢迎欧洲白人移民,但是对印地安人和黑人存在着强烈的偏见和歧视,美国政府与民众曾经一度强烈“排华”,排斥墨西哥移民的情绪近年来也在升温。这种排斥其他族群的态度,既可能体现在政府颁布的正式法令(如1882年颁布的“排华法案”)当中,也可能体现在各地官员、警察甚至普通居民在处理不同族群成员的事务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残害黑人的“三K党”在美国南部各州白人居民中是有一定基础的。 在种族偏见和歧视的背后,有几种动机在起作用: (1)种族、文化优越感,自认为在生理上就是“优等种族”,而其他民族则是“劣等民族”。这种优越感有时体现在被他族的称呼中,如白人种族主义者称呼黑人是“黑鬼”,称呼犹太人是“犹太猪”;这种偏见有时体现在不平等待遇上,如解放前上海租界公园的告示规定“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美国在60年代以前曾经长期实行种族隔离政策和禁止种族通婚。 (2)希望保持本族群对资源的垄断,使“社会分层”变成“族群分层”。如美国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种族歧视,可以使白人垄断社会上的“上等工作”和各种发展的机会。现在加里佛尼亚大学限定亚裔学生入学比例,多少反映了白人对亚裔今后在美国社会发展前景的担心。 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白人在社会调查中公开表示认为黑人在生理上属于“劣等种族”的人数比例降到6%,但是有61%的白人仍然认为大多数靠社会福利项目生活的黑人是拒绝工作,“如果他们真去努力的话,是可以找到工作的”(Sniderman and Piazza,1999:230),在工作态度上依然存有种族偏见。 种族偏见有时甚至以科学和学术的名义表现出来,如1994年美国出版的《贝尔曲线》一书,从一次智商测验中黑人平均比白人低15个百分点这件事出发,试图证明黑人的遗传基因使黑人天生就比白人愚蠢。影响智商的因素除了遗传基因外还有其他许多的后天因素,这次测验的抽样方法等具体情况也需要分析。但是这件事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种族偏见至今还根深蒂固地留存在一些人的头脑里。 种族偏见甚至也开始被那些受到歧视的族群所接受。一项调查表明,认为黑人富有侵略性和暴力倾向的比例,在白人被访者中为52%,而在黑人被访者中则高达59%;认为黑人生性懒惰的白人比例为34%,而持有这种观点的黑人为39%。“当问题涉及到黑人作为一个整体是否具有讨厌的社会特性时,而且当调查结果显示出白人与黑人在观点上的显著差异时,被调查的黑人对于其他黑人总是表现出比白人更为负面的评价”(Sniderman and Piazza,1999:232)。 “劣势族群”部分成员在社会调查中表达出来的这种观点,是真的在感情上鄙视本族群,还是为了表示向“优势族群”的观念(偏见)靠拢以求得自身的被接纳,这一现象及现象背后的心理活动,在族群关系研究中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5.族群之间的差别与族群意识 在区分族群时所依据的主要差别可能包括:(1)体质差异(包括外貌、肤色、毛发、体形等,体质差异是与血缘关系的远近密切关联的),(2)文化差异(最突出的是语言差异,其次是宗教差异,还有价值观念差异、生活习俗差异等等),(3)经济差异(传统经济活动类型、经济活动中不同的角色、分配方式中的本质性差异等),(4)居住地差异(不同的地域,或者同一个地区中不同的自然或人文生态区域、居住流动性等等)。 在我们把一个族群与另一个族群做对比时,它们之间可能同时存在着一个以上的差异。而且由于历史上或近代各族群之间所发生的密切交往和行政区划的复杂变化,出现了许多“混合型”族群(如我国保安族语汇中有40%来自汉语、40%来自蒙古语)或某些族群人口中存在着一些“混合型”部分(如藏族中的“白马藏族”),这就使得族群鉴别和差异分析变得更为困难。 正因为中国绝大多数族群之间在体质外表上没有明显差别,各个族群之间又有着几千年的文化交流、经济交流、人员交流的历史以及一定程度的族际通婚,因此中国各族群之间相互区别的意识与其他多民族国家的情况相比较相对来说是较为淡漠的。汉族作为在几千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族群复合体”,族群意识是更为淡漠的,其余那些能够讲汉语并与汉族生活习俗差别不大的少数族群成员,族群意识也较为淡漠。总之,一个族群与周围其他族群具有差别的方面越多,差别程度越大,它所具有的独立的族群意识也就越强;反之,差别越少越不明显,自身的族群意识就越淡漠,越容易与周围的族群产生认同。 三. 族群识别 1.族群的识别与界定 当族群之间的文化、经济特别是政治交往日益密切之后,在客观上人们对于彼此的称谓需要统一。 对于族群名称的统一、族群各个部分之间联系的确认、不同族群之间界线的划定方面,那将是一个信息不断交换与反馈、观念不断修正的复杂过程。在大多数国家,这个过程通常是自然发生的,有时也会经由一个历史契机,或者通过一个事件而使得整个社会接受一个族群的-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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