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典型非法集资案例及相关法律介绍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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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XXX20XX年X月XX日 警惕非法集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险行业典型非法集资案例及相关法律介绍目 录C O N T E N T S1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主要手法2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3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技巧4举报奖励机制5案例学习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主要手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法释法释201020102010181818号号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二)非法集资的危害和损失承担。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风险自担.(三)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煮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二是编造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勢。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合,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虛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01主导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寻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假借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名义开展虛假宣传、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保险公司为其产品提供担保或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企图利用保险为其非法集资行为“増信”;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不法机构和个人故意歪曲金融实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幌子,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02被利用型案件03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技巧THANK YOUSUCCESS2024/3/6 周三13可编辑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技巧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技巧向公众宣传保险机构的官方网站、客户服务电话等正规服务渠道,告知群众购买保险产品、查询保单真伪、获取保单服务的正确途径和方法等。向公众宣传保险销售行为规范等,提示公众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告知非法集资及有关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及时举报非法集资线索。提示社会公众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提示社会公众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1 12 23 34 4 提示社会公众,如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二是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殿、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六是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七是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技巧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技巧5 5举报奖励机制公司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实名举报并经核査确认举报属实的,按照司法机关认定涉案金额的1给子举报人奖励,最高限额10万元;对举报属实但除作案人外与公司无关联的,按照司法机关认定涉案金额的1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限额1万元。总公司设立非法集资风险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为:jubate-;举报电话为:01085251676举报奖励机制举报奖励机制案例学习王某,高中文化,2002年进入某保险公司泰州中支,任泰州中支副总经理。自2003年开始,通过私刻投保单位印章、“拼凑”假业务的欺骗方式承保。此外,王某还用假退保单将退保金转入其个人账户或其控制的投资企业账户。截至案发,其集资诈骗金额累计达39亿元人民币案例一:第一作案阶段2003年到2006年,王某在泰州中支先后任团险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拼凑团单以团险当作个险来做,截留保费和挪用退保资金。在此阶段,王某作案涉及资金约7500万左右,被骗客户约2000人。案例学习案例学习第二作案阶段2007年到2009年,王付荣在因违规经营被免除泰州中支副总经理职责后,变本加厉,擅自违规设立6个“营销网点”,公然招聘业务员,借新华人寿团体人身保险产品的名称,设计固定收益产品,自行打印“保险凭证”收取保费,以销售保险产品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作案涉及金额共计3亿元左右。月息月息10%30%案例学习案例学习某支公司经理胡某,以投资医疗器械、的士投标、经管房地产等为由,以月息10至30不等的高息为诱饵,陆续向77人共借款11205万元,期间归还本息881万元,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胡某涉嫌集资诈骗的金高达2000多万元。期间还伪造公司印章,用于车辆定点保险审批等案例二:XX团伙以各种方式向保险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管)广泛发送邀请函,邀请其以现金等形式入股成立一家保险销售(经纪)公司,拟集资的保险经纪公司以赴美上市为由,向投资者承诺了高额回报。如3年内保证投资者最低获得36的收益,最高可达6倍以上收益。而担保者为国外一家不知名的公司。股权投资开始最低投资额仅为10万,推荐一名投资者可以有5的提成,过一段时间最低投资额会提高到30万以上。通过高收益、转介绍奖励、逐步提高投资额等方式诱惑投资者参与。案例三:案例学习案例学习PPT模板下载: H A N K S F O R Y O U R W A T C H I N GTHANK YOUSUCCESS2024/3/6 周三24可编辑-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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