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基本知识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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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基本知识简介 审美范畴 审美范畴,指美学中概括审美对象各种主要属性的一些基本概念,如优美、丑、崇高、悲剧性、喜剧性(滑稽)等。 研究审美范畴是美学的基本任务之一,它从不同的角度揭示美和审美的本质。近代西方美学界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一种主张扩大传统审美范畴,把美学涉及的审美理想、趣味、审美尺度、形象思维、戏剧性等,都作为审美范畴加以归类研究;另一种不承认有美、崇高、悲剧、喜剧等范畴,主张由“表现”、“表现力”、“审美价值”等新概念取代。中国美学界则基本承认传统审美范畴。 现实生活中各审美范畴所概括反映的客观对象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它们相互联系,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又不断相互渗透和转化。例如马克思曾说:“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条: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这就是悲喜剧转化的历史必然性。悲喜剧这两个审美范畴所包含的现实内容都是一定历史发展中的两个必然环节,具有内在本质联系。崇高与喜剧性也常常与丑相联系。因此,研究各审美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也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优 美 优美,又称“秀美”,是审美范畴之一,与崇高和壮美相对,是美的具体表现形态之一。 优美的审美对象在形式方面一般都具有小巧、柔和、淡雅、细腻、光滑、圆润、精致、轻盈、舒缓、嫩弱、绚丽、微妙、渐次的流动变化等特征;在内容方面一般都不呈现激烈的矛盾冲突,而表现为矛盾双方的暂时相对静止状态。在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上则表现为十分协调。就整体而言,优美对象的基本特征是内外关系的和谐(参见“和谐”)。 具体审美过程中,人对优美对象的感受,也在主体和客观对象融合无间的和谐关系中进行。例如人对自然(清风朗日、乌语花香、小桥流水、湖光山色、幽谷小径、云霞虹霓等)和艺术(婉约诗词、舒缓乐曲、工笔绘画等)中优美对象的感受,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不会出现惊惧、突冗、紧张、急迫和不可遏制的情绪激动,而是产生一种平缓、亲切、轻松、随和、舒坦、闲适、宁静、愉快等心旷神恰的心境。这种优美感与崇高感、悲剧感、喜剧感都有重要区别(参见“崇高”、“悲剧性”、“喜剧性”)。 优美往往与人形成和谐关系,容易被人接受欣赏,因而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最先发现的客观事物的—种审美属性。它在人类审美意识还不复杂、审美经验还不十分丰富的古代,是人们审美的主要对象。例如古希腊人就把和谐概念与美的概念相等同,把作为美的具体形态的优美的特征(即和谐)看成是美的本质。在近代,随着人们社会实践的发展,人与自然关系不断复杂丰富起来,人的审美领域逐步扩大,才产生了与优美相对的崇高等审美范畴和对象。悲喜剧性这样一些概念,虽然在古希腊就广泛讨论过,但并没有被明确看成是与美的本质有具体联系的专门审美范畴。 崇 高 崇高,审美范畴之一,与优美相对。 崇高是存在于人类生活中的一种特殊审美对象,是物质形式、精神品质或二者兼有的特别伟大、出众的现象。崇高首先指那些数量、体积和力量无比众多、巨大和有威力的自然现象(如太空、森林、海洋、群山等)和人类创造的许多伟大的工程、建筑(如万里长城、古塔、长江大桥、摩天大厦等)。其次,它包括大量社会现象:道德风貌、思想行为都超群出众、令人敬仰的优秀入物;人类的集体创举(包括生产斗争、革命斗争场面),尤其是广大人民为实现共产主义的奋勇斗争等。 在特定场合,崇高还是一种道德判断,例如爱国主义精神被认为是崇高。但严格说,道德范畴的崇高和审美范畴的崇高有区别,后者必须具有可供审美的形象外观,前音却仅仅就精神而言。 艺术中的崇高,是上述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艺术家头脑中的主观反映。表现崇高的最主要的艺术是悲剧。悲剧主角大都是时代的(或神话中的)英雄和政治上的杰出人物,他们在悲剧性冲突中表现人类伟大的创造力量和革新精神,主题大都是崇高的。其它艺术,如小说、诗歌、音乐、绘画、雕塑等也都可表现崇高。 崇高的审美特征与优美相对,是一种壮美:形象博大、雄伟、壮观;具有内在的慑人心魄的感染力量;常常在巨大激烈的冲突(客体本身内部的冲突和客体与主体之间的冲突)中得到表现。艺术在表现崇高时,形式往往结构庞大、线条粗犷、变化剧烈。祟高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的心理反应和美感也是特殊的,通常称为崇高感,它包括惊奇、狂喜、景仰、尊崇、悲壮、豪迈、胜利感等心理情感反应。崇高与优美既对立又统一,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二者都与善、真有关,并能引起美感,都是人们缺一不可的审美对象。二者还可互相结合,特别是在艺术中。 欣赏自然现象的崇高必须在人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征服自然达到一定程度后才有可能,当自然现象直接威胁着人的生存和安全时,人不会对它产生崇高感。 崇高不仅有积极审美意义,而且有认识和教育意义,它可以通过美感作用帮助人认识自然、社会和精神生活中没有体验过的事物,使人在道德上日趋完善;更重要的是激励人从事伟大事业,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力量。表现崇高是艺术的重要任务之一。 西方美学史上,最早提到崇高的是古罗马的朗加纳斯,此后法国新古典主义理论家布瓦洛也讲到崇高,但他们所说的崇高仅就修辞学和文体风格而言,尚未把它当作审美范畴来研究.第一个把崇高列为审美范畴的是英国经验主义美学代表博克,他界定了崇高的外部特征和心理特征(以痛感为基础),并认为崇高产生于人的“自我保全”。此后狄德罗发展了博克的思想,把崇高的范围从自然扩大到社会,并认为祟高感就是一种“英雄激情”和“胜利感”;康德是研究崇高最有影响的美学家,他将崇高进行分类,认为有“数量上的崇高”和“力学上的崇高”,其特征是“无形式”。崇高感是人的主观心理反应,这种反映应先是人在心理上感到对象恐怖,产生压力,然后引起自卫要求和理性力量,进而由恐怖转为愉快。黑格尔进—步扩大崇高的范围,重点研究表观崇高的艺术,认为崇高是理念的一种不充分的感性表现。车尔尼雪夫斯基批判康德和黑格尔唯心主义美学理论,认为崇高不仅包括自然现象,而且包括社会现象和艺术现象,特别是人及其内心生活。崇高的特征就是“更大得多,更强得多”。崇高不是人的主观反映,而是现实中的客观存在。 悲剧性 悲剧性,审美范畴之一,与喜剧性相对。 悲剧性概括了人的审美对象中一种重要的审美属性。是具有正面素质或英雄性格的人物,在具有必然性的社会矛盾剧烈冲突中,遭到不应有的、但又是有必然性的失败、死亡或痛苦,从而引起人悲痛、同情、奋发的一种审美特性。它客观存在于社会生活内,由悲剧性矛盾冲突和悲剧性性格构成,集中表现为悲。但作为审美范畴的悲,与日常语言中泛指各种悲惨、悲哀、不幸事件或人物的悲不同,它必须本质上与崇高相通或类似,必须能使人奋发兴起,提高精神境界,产生审美愉悦。只有那些具有审美价值的悲剧性现象,才能作为审美范畴的悲剧反映在艺术中。作为艺术样式之一的悲剧,集中体现了悲剧性,它是社会生活中有一定社会意义的悲剧性事件和现象在艺术中的能动反映和集中概括。在正剧、喜剧和其它艺术中,也可能具有悲剧性。 古希腊亚理士多德从悲剧所反映的特定对象和特定效果等方面规定悲剧性的根本特征。认为艺术中的悲剧性在于摹仿“优于实际的人的行动”,而这种人不可避免地“遭遇不应遭遇的厄运”,同时因与普通人类似,自然会引起人的“怜悯与恐惧之情”,人将这种悲苦之情宣泄出来,就可由痛感转为快感,获得心灵的“净化”。这一理论奠定了西方美学史上悲剧性范畴的基础。 黑格尔认为悲剧性的根源不在于个人偶然原因,而在于两种正义的又都有片面性的精神力量、倾向、势力之间发生的必然矛盾冲突,结果不可避免地导致两败俱伤,取胜的只有全面性的“永恒公理”。悲剧性通过对片面性的惩罚,使人产生快感,这一理论强调悲剧性的客观必然性,具有辩证法和历史主义的合理因素,但由于抹煞悲剧性冲突中正义与非正义的根本区别,混淆现实中两种对立力量之间和道德上的善与恶之间的斗争的性质,因而看不到悲剧性本身反映着的新旧势力斗争。 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悲剧是人的伟大的痛苦或者是伟大人物的灭亡,不是每个人的死亡都是因为自己的罪过。他批判了黑格尔不是从生活,而是从理念必然性出发界定悲剧性本质的唯心主义观点,显示了唯物主义者的乐观主义精神。但由于仅把悲剧性理解为“人生中惊心动魄的事”,从而否定了悲剧性与必然性的联系,则又是对黑格尔悲剧理论中合理内核的抛弃。 此外,叔本华的“解脱人生苦海”说,弗洛依德的“原始欲望发泄”说,以及“性格悲剧”、“过失悲剧”、“境遇悲剧”等说,由于大多避开悲剧冲突、悲剧性格的社会历史、经济、政治原因,或认为产生悲剧性的原因纯属偶然的个人性格弱点和行动过失,或归结为先验的“理念”、人生的“空幻”和“性欲”的遏制,因而陷入神秘主义和悲观主义,不能全面正确地揭示悲剧性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美学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出发,科学地总结悲剧性矛盾和悲剧艺术发展的历史经验,正确揭示了悲剧性的客观社会根源。认为悲剧性来源于社会生活中新旧力量之间的矛盾冲突。“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马克思语)。认为悲剧性来源于具有社会必然性的经济、政治、观念的矛盾冲突,由于顺应历史必然性的、具有正面素质或英雄性格的人物本身具有时代、阶级或个人的局限性,或是由于逆历史而动的一方力量过于强大,产生了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冲突,使具有正面素质的人物在矛盾冲突中经过斗争,仍不可避免,或虽可暂时避免、但终究不可避免地遭到失败乃至死亡,从而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既使人悲痛、同情、深省,又肯定正面社会力量的正义性、合理性,并激励人为消除造成这种悲剧性的社会根源而斗争,为历史必然要求得到实现开辟道路。 悲剧性冲突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新生事物、新生力量的悲剧。它根源于新生事物本身的不够强大,或是具有片面性,从而形成丑在实力上而不是在精神上压倒美的悲剧;二是旧事物、旧制度的悲剧。这主要由于曾经是先进、合理的社会力量、社会制度在一定阶段上转化为旧的力量,而与社会历史进程相矛盾,但它还没有完全丧失自己存在的合理根据,因而它的毁灭具有一定悲剧性。“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当旧制度作为现存的世界制度同新生的世界进行斗争的时候,旧制度犯的就不是个人的谬误,而是世界性的历史谬误。因而旧制度的灭亡也是悲剧性的”(马克思语)。 历史上悲剧艺术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①古希腊悲剧。反映古代奴隶制社会矛盾冲突,如《俄狄浦所王》、《普罗米修斯》等;②封建社会悲剧。反映封建社会内部滋生的民主主义和人文主义思想同封建势力的矛盾冲突,如《哈姆雷特》、《红楼梦》等,③资本主义社会悲剧。反映资本主义金钱关系下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冲突,如《高老头》、《人民公敌》等;④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的悲剧。反映历史的创造者——无产阶级在摧毁旧制度、创造新制度的斗争中同旧制度的矛盾冲突,如《刘胡兰》等。此外,社会主义社会也可能产生悲剧性冲突,但其根源不在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在新旧事物的矛盾斗争。 喜剧性 喜剧性,审美范畴之一,与悲剧性相对。 喜剧性是一种重要审美属性。在现实生活中,喜剧性常常建立在矛盾冲突之上,这些矛盾的实质是正在失去或已经失去存在根据的丑恶事物,或脱离生活常规的不合正常情理的事物,显出其荒唐和谬误的可笑。其具体表现形式有:表里不符、名实不副、以假乱真、当众出丑等。它们在人们因感到滑稽而发出的笑声中被鞭挞和否定。 艺术中的喜剧性是客观现实中喜剧性的反映,是艺术家在对现实丑恶事物本质的认识和情感体验的基础上,对生活喜剧性的艺术概括和形象反映.艺术家常常采用夸张的手法,把伪装美的外衣剥掉,暴露其可笑的实质,使人们得到具体生动的审美教育。 美学史上有许多关于喜剧性的见解。亚理士多德把喜剧性看成是对比较坏的人行为的摹访效果,并最早把喜剧性与丑的概念联系起来,认为当丑的事物表演对人无害时便产生喜剧性。康德认为喜剧性是一种紧张期待突然归于消失而发生笑的情态,是理性精神对对象的自由戏弄。黑格尔认为喜剧性矛盾的实质是在绝对精神发展中由于理念内容的空虚而使感性形式压倒观念。柏格森认为喜剧性是处于内外矛盾对立的对象中的机械性压倒生命性的结果。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喜剧性是丑恶事物以虚伪的内容和堂皇的外表来掩盖自己的空虚和无意义,是丑的自我炫耀;喜剧性只存在于人身和社会之中。 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批判继承前人学说的基础上,对喜剧性作了辩证的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世界历史形式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喜剧,……为了人类能够愉快地和自己的过去诀别”(马克思语)。 在悲剧中,暂时处于优势地位的丑恶力量使欣赏者为代表历史必然要求的美好事物被压抑和毁灭而流泪的同时,更增强追求美的愿望,以及同丑恶力量斗争的决心。在喜剧中,丑恶事物的空虚愚蠢、卑劣的实质,则使欣赏者感到丑的可笑,同时也增强追求美的愿望和埋葬丑的决心。这是喜剧性最重要的社会审美价值。 笑是喜剧美感的基本特征。它是喜剧性在欣赏者生理上的集中反映,和喜悦的心理相联系,具有深刻的社会内容。但不是所有引人发笑的对象都具有真正的喜剧性。生活中偶然的、无意义的、低级趣味的笑,决不能与有社会意义的喜剧性相提并论。 在艺术中,也反映正面事物的喜剧性,并不讽刺和否定,而是亲切地微笑着表现正面事物的风趣,肯定和赞扬美的事物。有时候也通过善意的笑声使人们意识到自己有相似的缺点、错误,并获得予以否定和改正的勇气。 喜剧性不仅集中表现于喜剧艺术中,而且也表现在正剧、悲剧和其它文学艺术中。 喜剧性内还包含“滑稽”、“恢谐”、“幽默”、“讽刺”等有关的基本概念。 滑 稽 滑稽,审美范畴之一。喜剧性的主要表现形式。 生活中,滑稽对象与喜剧性矛盾冲突有紧密联系。其实质是:不正常、不合理的事物,违背正常情理,或表里不符、名实不副等。由于滑稽对象内在的空虚和无价值,所以其表面的抗争往往表现为夸张、歪曲、荒唐、装腔作势、忸怩作态等形式,或显得虚弱、愚蠢、情态可笑。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当丑自炫为美的时候,就变为滑稽。 现实中的滑稽对象也反映到艺术中,不仅集中反映在喜剧艺术,而且也反映在漫画、幽默画、相声、文学等艺术形式中。 艺术中的滑稽有的是现实滑稽对象的直接再现,有的则是艺术家的创造,艺术家通过对现实中丑恶的或失去存在根据的、不合规律的事物本质的认识,有意在艺术中给以夸张、笨拙、荒诞的表现,使其构成艺术中的喜剧矛盾冲突而给人滑稽感,让人在一种轻松愉快的发笑中意识到善的优越和胜利,并否定这些必然消亡的事物和现象。 在艺术中,也有用滑稽的喜剧冲突表现正面肯定对象的。但这只是通过给正面对象以脱离生活常规、夸张、奇特或让人感到意外的有趣的形式表现,从而使对象不仅让人感到滑稽可笑,而且感到更加可亲可爱。这实际上是用一种否定性的手法表现烘托正面肯定的艺术形象,体现艺术创作的辩证法,使艺术作品增强娱乐性和感染力。 幽 默 幽默,英语humour的音译。审美范畴之一。喜剧性的一种表现形式。 幽默通过比喻、夸张、象征、寓意、双关、谐音、谐意等手法,运用机智、风趣、凝练的语言对社会生活中乖讹、不合理、自相矛盾的事物或现象作轻微、含蓄的揭露、批评、揶揄和嘲笑,使人在轻松的微笑中否定这些事物或现象。它带有讽刺的意味,但没有讽刺尖锐,是一种含笑的批评。其强度比讽刺的批评性弱,比诙谐的批评性强。 幽默是喜剧性的一个范畴,但有时又与悲剧性相渗透,具有以喜剧形式表现悲剧内容的特点,是一种含泪的笑。 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幽默家的情绪是自尊和自笑自鄙的混合。这说明幽默还具有表现人故意嘲笑自己、并借这种形式揭露不合理的事物和现象的特点。这种自嘲的实质是那些肯定自身内在价值的人对自己缺点、错误的风趣率真的揭示,和与之轻松愉快的诀别。 幽默也有不带讽刺意味的,只是轻松地开玩笑,表现一种恢谐的风趣.幽默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多样。 讽 刺 讽刺,审美范畴之一。喜剧性的艺术表现形式之一。 它以正确先进的审美观点和尖锐有刺的形式,戳穿社会生活中丑陋、反面、落后、谬误、乖戾事物的伪装,揭露其表里不一、名不副实、内容与形式不符的实质,使人厌恶丑,热爱美,以否定丑达到间接肯定美,从而获得强烈的审美享受。 讽刺艺术,由于作者给丑陋、荒谬事物以正确的审美评价,可使生活丑转化为艺术美;它和歌颂美的艺术一样,具有强烈的美育作用。 讽刺比幽默和诙谐较尖刻、锐利、强烈、浓重。 美 感 美感,指由客观对象的审美属性引起的,人感情上愉悦的心理状态。是包括感受、知觉、想象、情感、思维等心理功能在审美对象的刺激下交织活动形成的心理状态。 人通过感官(主要是视听感官)对审美对象的感觉,是美感产生的起点。在对个别属性的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综合的知觉,是人对审美对象在整体上把握所形成的主观映象。由于审美对象的信息刺激,以及过去生活经验、知识积累的调动,人的头脑中产生了组合新形象的创造性想象活动,并伴随着具有先前理性认识基础的情感体验,使人在生理心理上产生出快适愉悦感。这是美感产生的主要心理过程。 人感受美的能力是人在长期改造自然同时改造自身的社会历史劳动实践中形成的。从宏观角度看,它主要指人类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完善、并世代相传的审美的心理生理结构功能;从微观角度看,它主要指个人在审美实践和审美教育中所取得的感受美的能力。 人在审美实践中获得美感一般可通过实践体验(创造活动中的情感享受)和静观欣赏(对艺术美、自然美的欣赏)两个基本途径。 对形象的直觉性,是美感的重要特征。人在感受审美对象时,对于功利的、道德的、理智的因素似乎都无暇思考。实际上,美感的直觉性里仍潜伏着理性内容,这些理性内容不通过自觉的思维判断直接表现出来,而是人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理性的心理积淀,作为感知、想象、情感等的基础在起作用。对欣赏者有害的、违背人道德标准和生活理想的客观对象,不会引起美感享受。 情感体验是美感最基本的特征,它贯串于美感心理活动的全过程,是美感发生的内在动力。情感体验的强弱是美感强弱程度的标志。 主观能动性也是美感的特征之一。美感不是对客观世界的消极反映,而是一种积极的、能动的、创造性的主观反应。 愉悦性是美感的又一特征。美感有多种外在表现形式,如赞叹、爱慕、兴奋、悲痛等。 不同时代、民族、阶级的人,对同一审美对象,常产生不同的审美评价和感受。即便是同一阶级的人或同一审美者,在不同主客观条件下,对同一对象也会有不同的审美感受。由于人对事物有某些相同的利害关系、观点、态度,所以也会有某些相同的美感,但这是相对的、局部的“同”,而不是绝对的、全面的“同”。 审美对象的不同属性,可引起不同类型的美感,如崇高感、优美感、悲剧感、喜剧感、滑稽感等。 美感主要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但与人的生理活动有联系。人在发生美感时,也可能伴随有生理上的快感,但它又不同于动物的生理活动。 人处于一定环境中的心境和情绪,人的审美理想、观点、趣味、能力、修养都是决定美感的产生、性质和程度的主体条件。美的对象的客观存在,它具有美的属性,体现于感性形象中,则是决定美感产生的客体条件。 从古希腊到近现代,对美感的研究一直是美学的主要课题。 一种观点是:美感是纯主观的产物。如柏拉图认为美感是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和凝神观照时产生的欣喜。夏夫兹博里认为美感是由人天生的能辨别美丑善恶的“内在感官”产生的。康德认为美感是一种不夹杂任何利害感,纯主观的静观的鉴赏判断所获得的自由的愉快。19世纪以后出现的立普斯的“移情说”,谷鲁斯的“内摹仿说”,布洛的“心理距离说”,克罗齐的“直觉说”,弗洛伊德的“欲望升华说”,桑塔耶拿的“客观化的快感说”都把美感看成主观感情的产物。 另一种观点是:美感是审美对象的反映。如亚理士多德认为人摹仿事物的节奏时能产生快感;对悲剧的欣赏,也能因哀怜和恐惧两种情绪得到宣泄和净化而产生特殊快感。博克认为美感是客观对象中可凭感官察觉的某些属性(如异性的美)引起的爱和情感。费尔巴哈认为美感是通过感官接触到客观对象,以及人在对象上意识到自己时产生的精神愉快。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美感是人感知客观对象时,联想到了人的生活与旺盛的生命力而获得的精神享受。 马克思主义美学则认为,美感是客观事物的美引起的主体愉悦的心理状态,审美感官及其审美能力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 快 感 快感,指人在生理上的快适之感。 审美过程中也有适意的生理感受,是人的审美需要得到某种满足的生理状态。 快感是美感的初级阶段。美感包括快感,但不等于快感,因为它是高级神经心理活动的感情状态,不只是生理感受。 外界刺激通过人的视、听、味、嗅、触等感觉传入大脑皮层,引起人体舒适惬意的感受,这是生理快感。审美快感包括一些基本生理快感,但主要联系着心理上的快适感。生物学意义上的生理快感是一些动物也具备的,但动物只有生理机能反映活动,人则不仅具有生理活动,而且具有体现一定社会内容的心理活动,美感就是直接建立在心理快感基础上的。同时,人的审美活动只与人的视觉、听觉两种审美感官发生联系,而味、嗅、触觉产生的生理快感严格说来不属于审美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审美对象作为复杂的刺激物,通过形、色、光、声、语言等产生的信息传入大脑,不是简单地引起审美感官的舒适,而是通过人的生理机能使审美主体的各种精神因素产生相应反映,从而在心理上造成某种愉悦感受,引起审美快感。 西方美学史上,最早从理论上讨论快感的是古希腊柏拉图和亚理士多德;但真正把一般生理快感和审美快感加以区别的,则始于康德。历代美学家在讨论快感时众说纷纭。有的认为快感即美感,甚至以快感概念代替美感;有的认为生理快感就是全部美感,美就是使人一眼看到后不假思索就会产生愉快感的东西;有的认为只是快感还不能叫做美感,认为对形式美的欣赏产生快感,对悲喜剧的欣赏产生痛感和快感的混合。 美感的共同性 美感的共同性,指人由于具有某些相近或相同的审美观点、审美标准、审美能力而对同一审美对象产生的某些相通或相同的审美感受,以及由此而得出的某些相通或相同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等。 美感共同性表现在同一时代、民族、阶级、阶层中,也表现在不同时代、民族、阶级、阶层之中。它在对自然美、物质产品外观的造型美,以及艺术形式美等不具鲜明强烈社会内容的审美对象的审美评价中,表现得特别显著和普遍。 美感共同性的产生有审美客体和审美主体两方面原因。审美客体方面,由于美、美的规律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因而不同阶级对于美的自然性或社会性的感受和认识,并不一定都处于对立状态。有些审美对象如自然美、物质产品的外观造型美,并不都具有强烈、鲜明的阶级内容。同时自然和艺术中的形式美都有其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因而有可能引起人们某些共同审美感受。审美主体方面,由于人的社会实践有历史延续性、继承性和阶级、民族的共同性,形成了人性、人的本质的某些共同性,这种共同性在同一阶级、阶层或利益相近的阶级、阶层之间较为普遍。即使不同时代、民族、地域的不同阶级、阶层之间,乃至对立阶级之间,如果它们处于共同的历史地位,面对共同的社会矛盾,有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和改造自然、社会的某些共同的愿望和要求,就有可能产生某些共同的心理状态、文化素养、审美观点、审美标准、审美能力等,并对同一审美对象产生某些相近或相同的审美感受和审美评价。 美感的共同性反映出审美活动中矛盾的同一性、一致性。但这种共同性不是绝对、完全的同,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包含矛盾差异的、相对的、局部的同,是有同有异,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正确认识美感的共同性,对于美的创造和发展,正确对待文化遗产和文化交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美感的差异性 美感的差异性,指人由于审美观点、审美标准和审美能力的不同,而对审美对象产生的审美感受的差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的差别或对立。 美感差异性表现在同一时代、民族、阶级中,也表现在不同时代、民族、阶级、阶层之中。在对具有鲜明社会内容的审美对象的审美评价中,这种美感差异性表现得特别显著。这种差异性在程度上有时表现为有无、全偏、强弱、深浅、角度的差别,有时则表现为肯定与否定的尖锐对立与斗争。 美感差异性的产生有审美客体和审美主体两方面原因。审美客体方面,由于美是发展、变化、多样的,本身具有相对性,它引起的美感也是发展、变化多样的;美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呈现在人面前,也会引起人不同的美感。审美主体方面,人从事不同的社会实践产生了审美理想、审美观念、审美标准、审美能力的差别。不同阶级的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社会地位、政治和经济利益、文化教养、心理状态等,对同一审美对象会产生不同甚至对立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这是美感差异性的主要根源和最基本普遍的表现形式。同一阶级、阶层的人中,由于生活在不同时代、国家、地域、以及各人不同的具体生活经历、生活环境、性别、职业、文化教养、性格气质、审美情趣、审美习惯、审美能力、审美经验、审美心理结构等,对同一审美对象也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和心理反应。即使同一个人,由于年龄、实践经验、文化素养乃至心境、情绪等的变化,对同一对象也会有不同审美感受。 美感差异性具有普遍性、绝对性和永恒性,即使到无阶级社会,这种差异性也依然存在。正确认识美感的差异性,对于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和创造发展美具有重要意义。既要重视美感差异性同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斗争的联系,又要创造多样的美,以适应人们多样的审美需要。同时决不能片面强调美感差异性而否认美的普遍客观标准。 审美客体 审美客体,即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相对。和审美主体处于审美关系中,被审美主体欣赏的客观对象。 审美客体必须具有生动形象性,具有审美属性,体现在形象的形式上,能为人的审美感官所感知,而不是概念或思想之类的抽象物。它占有一定时间和空间,具有形状、颜色、音响、质地等自然属性,并作为刺激物的信息,直接作用于人的听觉、视觉等感官,引起人的审美活动。 审美客体有多种形态。例如有空间的对象,有时间的对象,或空间与时间综合的对象;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有人类创造的艺术美、社会美,也有自然形态的美、有专供欣赏而生产的艺术品,也有既实用又美观的物质产品等。 审美主体 审美主体,指能够在一定社会实践活动中创造美和欣赏美的人,与审美客体相对。 我们这里主要谈欣赏美的人,即对审美客体(艺术美、生活美等)进行审美活动的人。包括文学作品的读者;美术、戏剧、电影和其它表演艺术的观众;音乐作品或某些文学作品(如诗歌)朗诵的听众;自然山水和动、植物的观赏者等。 人的审美欣赏活动,本质上是感性与理性统一的复杂心理活动。欣赏者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素养、审美观点,在对审美客体有所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感知,通过想象、联想、情感、思维等心理活动,对审美客体进行再创造,构成脑中的审美意象,唤起美感。这种“再创造”,是使审美客体发挥审美作用所不可缺少的。任何审美客体,如果失去欣赏者,也就失去了自身意义。欣赏者是审美客体实现和确证自身价值的前提条件。 欣赏者的审美趣味和能力千差万别,对于同一审美客体可能作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审美评价,但是,某些闻名的自然山水所具备的美,却能雅俗共赏,获得欣赏者大体相似的审美评价。某些优秀的艺术作品也是如此。 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欣赏者的审美能力和趣味也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一方面,众多的审美客体培养和提高欣赏者的审美能力,丰富欣赏者的审美趣味;另一方面,欣赏音不断提高的审美能力又促进审美客体的发展丰富。两者具有相互依存和相互推动的辩证关系。 审美活动 审美活动,这里指人对生活美和艺术美的欣赏活动,辨别美丑的活动。广义的审美活动,包括审美的创造活动。 审美活动是人类从精神上把握现实的一种特殊方式。同其他人类认识实践活动一样,它在社会生产实践中产生,随着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改造的不断深入而不断发展。 审美活动始终不能离开对具体个别感性形象的感受。人在审美过程中,由直观对象的触发引起联想和情感活动,体验、认识审美对象的内容和形式的审美属性,其中有多种心理功能综合地发生作用。审美活动主要是一种再造性和创造性的形象思维及情感体验活动。 审美活动的直接目的是审美享受,得到感情上的感染和熏陶。在审美时,欣赏音的首要目标是感受审美价值。在这个前提下,才谈得上审美的认识作用和道德教育作用。 审美能力 审美能力,指人发现、感受、评价和欣赏美的能力,即对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各种事物、现象的审美价值进行分辨、评定时所必需具备的感受力、理解力和刨造力。 审美能力一般包括审美意识、审美经验、审美修养、审美感官,一定的生理心理结构和思维、想象能力等。 每个正常人都能欣赏美,但所获审美享受不尽相同,有深有浅,有完满有欠缺,有正确有错误,有健康有庸俗,这不仅取决于人的世界观、审美观,还与审美能力有关。具有较强审美能力的人有一种敏捷性,能迅速发现美,准确辨别美丑,区别美的程度,鉴别美的种类,发掘出蕴藏在审美对象深处本质性的东西,并从感性阶段上升到理性阶段。 审美能力是人类独有的能力。它的形成与发展固然与人的生理素质进化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人的社会实践。它一方面通过人既改造对象又改造自身的长期劳动实践形成,并世代相传,不断进化;另方面则是后天审美实践及审美教育培养的结果。它不仅以一定生理心理结构为基础,更以一定生活经验、审美经验、文化知识和艺术素养为基础,受审美观点、审美理想制约,并随这些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和提高。 审美观 审美观,指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是审美活动)中形成的对美、审美和美的创造、发展等问题所持有的基本观点(包括标准、趣味和理想等)。是世界观、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审美观既有时代、民族、阶级差别,也有个人差异。集体、个人的审美观都受时代、民族、阶级的社会生活的各种影响和制约,受社会文化条件、政治哲学和道德观点、宗教信仰、自然科学观点乃至年龄、职业、心理素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每个人的审美观都是社会实践、审美实践的产物,既有一般社会性,又有个别性,各时代、民族、阶级的人由于社会实践、审美实践有延续性、共同性,他们的审美观常常互相影响,表现出一些共同特征。每个时代的人们的审美观又总在某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形成和发展。 审美观的核心是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根据与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是否相符合,不同的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可以大致划分成进步的或腐朽的,健康的或颓废的。进步的、健康的审美观能帮助人们正确地发现并深刻地感受美,能分清美与丑,并按美的规律改造自身和世界。 审美意识 审美意识,指人的主观对客观存在的美丑属性的反映,包括人的审美感觉、认识、感情、经验、趣味、观点和理想等。 人的审美意识产生于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并在长期历史进程中逐渐发展、丰富和完善。阶级社会里,各阶级、民族的审美意识受阶级意识(包括政治思想、道德观念、宗教观点等)和民族意识制约,必然会产生许多差别和分歧,但也有一些共同的审美意识。进步、健康的审美意识能被绝大多数人接受,并被总结成宝贵的精神财富。 审美意识为客观存在的美所决定,同时又反作用于客观存在的美,帮助人们更自觉地创造、欣赏美。 唯心主义美学认为,审美意识是第一性的,是人先天的能力;旧唯物主义美学虽然承认审美意识是第二性的,是人对审美对象的反映,但因不能认识审美意识与审美实践的辩证关系,又陷入机械论;只有马克思主义美学才科学地解决了审美意识在社会实践中的产生、发展、作用、地位等问题。 目前,国内外对有关审美意识在人心理过程中的活动特征,以及审美意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等的研究正在继续和深入,并出现用现代科学技术成就揭示审美意识的生理、心理本质的趋势。 审美经验 审美经验,指保留在审美主体记忆中的、对审美对象以及与审美对象有关的外界事物的印象和感受的总和。 审美经验通常在审美实践的多次反复中形成。人在实践活动、特别是审美活动中,积累大量关于外界事物的知识和经验,审美时,一旦受到审美对象的作用刺激就会调动有关的经验记忆,并产生联想,立即作出审美的反应。艺术创作中,审美经验显得更为重要。艺术家必须依靠自己在生活中积累的审美经验,并学习借鉴前人的审美经验,才能创造出新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 审美直觉 审美直觉,指对于审美客体得到的直接的审美感觉。不直接面对客体形象产生审美直觉,就不可能进行审美活动。 人在欣赏审美对象时,美的形象作为复合刺激物作用于人的视、听感官,引起神经系统兴奋,然后经过想象等心理活动,得到审美对象的完整形象,获得美感,这往往是在瞬间完成的。这一过程,虽然没有明显的实用、功利、道德的追求和来不及进行逻辑的推理、分析等思考,但实际上,审美直觉却是以早已积累了与审美的对象有关的感性经验和理性认识为前提的。因此,审美直觉的背后和里面常常包含着对事物内容、意义的理解,不同于人的感官对事物现象偶然的瞬间直觉。 审美经验丰富的人比经验较少的人更能产生敏锐、丰富、深刻的审美直觉,前者往往能在似乎平淡的事物中敏锐地直觉到美,后者则只能对美的形式产生一般生理直觉,不易发现其中的美学特性,甚至对美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人对审美对象的情感体验常常与在瞬间发生的审美直觉相伴随,成为审美直觉的一个显著特征。 夸大直觉在审美活动中的作用,否认、排斥审美直觉根柢里包含的对于内容的理解,把一切欣赏和创作都看作是不涉及理性内容的下意识的直觉或单纯的生理感觉,这是错误的;把审美看作是一种理性认识,否认和排斥审美直觉,也是错误的。 审美想象 审美想象,指审美主体在直接观照审美对象的基础上,调动过去的表象积累,丰富、完善对象和创造新对象的心理过程。 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直接感受对象时,并不以机械消极的感受为满足,而总是积极地调动和改造由于审美对象的信息刺激再现出来的过去记忆中的表象,按照主体的审美理想,进行新的结合,从而充实和丰富审美形象,或创造新的审美形象。 审美想象包括:①再造性想象。人阅读文学作品时,通过第二信号系统,根据作品描绘形象的词语表述,在头脑中重现这一事物的形象。②创造性想象。人通过积极的记忆联想活动,将原有审美表象生发开去,有所补充,或重新加工组合,创造出新的形象,用以丰富和深化审美对象的内容。 审美想象又分有意想象和无意想象。无意想象常是不自觉的,即审美主体没有主动要求自己想象什么,而自发地展开想象活动。有意想象是有自觉目的展开的想象,它也能促进无意想象。没有想象,就没有艺术创造,也没有丰富的审美欣赏。 审美想象以审美对象为出发点,其方向和完美程度受审美主体的主观条件(生活经验、审美趣味、审美观、文化修养等)支配。丰富的审美经验积累是审美想象必不可少的条件。 审美判断 审美判断,指对于客观事物的审美属性的判断。 人对客观事物有多种类型的判断,不同判断具有不同特点.“这朵花是植物”,是科学的逻辑判断,判断其科学届性;“这朵花有用”,是实用判断,判断其实用价值,“这朵花很美”,是审美判断,判断其审美价值。审美判断不同于科学、实用判断;常带有对感性形象的感情色彩,常受人审美的趣味、理想和心境等影响, 人的欣赏过程常常是不自觉地进行审美判断的过程。审美者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带着一定审美理想,按照一定审美标准,根据自己的审美趣味,对于对象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产生审美享受。艺术家总是把自己的审美判断反映在作品中。 审美判断的标准在不同时代、社会、民族、国家具有一定普遍性和共同-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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