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doc
《青海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海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doc(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串通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青海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串通投标行为是指在上述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相互串通招标投标事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 (一)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二)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联系方式、标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预审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与投标人就该招标项目进行实质性谈判。 (四)在评标结束前预先内定中标人,或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明显倾向性条款,或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评标,或无故干扰正常评标秩序。 (五)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 (六)发现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第五条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 (一)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开标。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缴纳或退还。 (三)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四)通过资格审查且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不参加投标或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导致当次招标失败。 (五)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员编制,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 (九)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与其他中标候选人之间相互协商后,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 (一)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提出回避。 (二)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而不指出。 (三)发现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而不指出。 (四)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相关内容缺、漏而不指出。 (五)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投标人高分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分。 (六)明知投标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而不指出,仍继续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七)存在其他使得评标明显缺乏公平、公正的行为。 第七条 投标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有权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提出书面举报投诉。 第八条 串通投标行为由履行该工程招投标监管职责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实施调查和初步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监察部门核准认定。 第九条 评标过程中认定为串通投标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废标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结束后查实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在未参与串通投标的中标候选人中依序递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条 参与串通投标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及相关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及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监察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海省 房屋建筑 市政 基础设施 工程 招标 投标 活动 串通 行为 认定 处理 办法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仙人****88】。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仙人****88】。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