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doc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doc(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地质勘探平安消费监视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勘探作业平安的监视治理,预防和减少消费平安事故,按照平安消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作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平安消费及其监视治理,适用本规定。 石油、天然气、煤炭地质勘探的平安消费及其监视治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地质勘探单位是本单位地质勘探作业平安消费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负全面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从事矿产地质勘探及治理的企事业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探主管单位),负责对其所属地质勘探单位平安消费进展治理。 第四条 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总局对全国地质勘探作业的平安消费施行监视治理。 县级以上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作业的平安消费施行监视治理。 第二章 平安消费责任 第五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平安消费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平安消费治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平安消费。 第六条 从事钻探和坑探工程作业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具备钻(坑)探地质勘查资质,并获得平安消费许可证。 第七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工程任务批准文件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视检查。 第八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平安消费制度和规程: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消费治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平安消费责任制度; (二)岗位作业平安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三)平安消费现场检查制度; (四)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制度; (五)严峻危险源档案治理和检测监操纵度;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治理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别生活用品装备使用制度; (九)平安消费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九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装备不低于2名的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 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所属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1permil;的比例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或者装备不低于1名的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 第十条 地质勘探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地质勘探工程负责人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地质勘探活动相适应的平安消费知识和治理才能,并经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考核合格,获得平安资历证书后方可任职。 地质勘探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人员,初次上岗作业前应当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以后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平安消费再培训。 第十二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按照地质勘探工程或工程总费用的3%提取平安消费费用。平安消费费用列入消费本钱,专户存储,标准使用。 平安消费费用应当使用于以下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平安防护设备、设备的支出; (二)装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平安防护用品的支出; (三)严峻危险源评估、检测、监控的支出;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支出; (五)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六)其他与平安消费直截了当相关的支出。 地质勘探单位野外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平安消费责任保险不在平安消费费用中列支。 第十三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加强对地质勘探工程工程的平安检查和治理。地质勘探工程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平安治理应当符合《地质勘探平安规程》(AQ2004-2005)的有关规定。 地质勘探工程工程中的坑探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设有平安专篇。平安专篇应当经所在地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有关单位不得施工。 坑探工程平安专篇的详细审查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探矿权人(含采矿权人,下同)不得将地质勘探工程工程委托给不具备平安消费条件或者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地质勘探单位不得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工程,不得同意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探活动。 第十五条 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单位进展勘探作业的,应当与地质勘查单位签订平安消费治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商定各自的平安治理职责。 探矿权人应当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实行统一协调、治理。 第十六条 探矿权人、地质勘探单位不得以探矿名义从事采矿活动。 第十七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装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别生活用品。 第十八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制定野外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装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或者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抢救协议。 第十九条 地质勘探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所属地质勘探单位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平安消费资金投入使用、平安消费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建立并组织施行平安消费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 地质勘探单位发生消费平安事故后,应当按照《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和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报告。 第三章 监视治理 第二十一条 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平安检查,对检查中觉察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对检查中觉察的平安消费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登记制度,及时受理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申请。 第二十三条 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坑探工程平安专篇的审查,逐项建立平安专篇审查档案。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设立平安消费治理机构或者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平安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地质勘探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平安消费费用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进展备案登记的; (三)坑探工程平安专篇未经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第二十六条 探矿权人将地质勘探过程工程委托给不具备平安消费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缺乏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的罚款;导致发生消费平安事故给别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单位进展勘探作业,未签订平安消费治理协议或者未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商定各自的平安治理职责,或者未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实行统一协调治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分由县级以上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决定。 第五章 附那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0年 月 日起施行。-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地质勘探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xrp****6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xrp****6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xrp****6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xrp****6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