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毕业生论文-增值税会计问题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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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专业毕业生论文(设计) 课题名称:增值税会计问题探讨 摘要 纳税筹划方法的研究对于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宏观经济调控的贯彻、税法制度的完善、企业竞争力的提升、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当今经济格局中,我国企业的地位和作用都举足轻重,越来越重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逐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它们保持健康繁荣的发展势头。增值税在我国作为一个重要的税种,其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在企业税收中所占的比重较大。税收筹划作为理财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有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 企业增值税 税收筹划 可行性 必要性 目录 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基本理论 2.1增值税纳税筹划概述 2.2增值税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等相关概念辨别 第三章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3.1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3.1.1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企业必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3.1.2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增强了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3.2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3.2.1税收政策的引导性使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具有可行性 3.2.2增值税的转嫁功能使企业增值税筹划活动具有可行性 第四章 我国目前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1增值税纳税筹划理解方面存在的问题 4.2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4.3增值税纳税筹划需求及人才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针对纳税筹划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5.1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 5.2规避纳税筹划的风险 5.3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5.4加强纳税筹划企业管理 第六章 完善我国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对策 6.1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环境 6.2更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价值观念 6.3实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高效性 6.4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词 第一章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越来越得到企业的重视。在当今经济格局中,我国企业的地位和作用都举足轻重,越来越重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逐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它们保持健康繁荣的发展势头。增值税在我国作为一个重要的税种,其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在企业税收中所占的比重较大。税收筹划作为理财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有积极的作用。 第二章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基本理论 2.1增值税纳税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它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为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开展的税收筹措与规划,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在我国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众所周知,增值税是中国流转税中的重要税种之一,它不仅在国家税收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在企业尤其是工商企业的上缴税款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增值税的合理筹划十分重要。 2.2增值税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等相关概念辨别 2.2.1增值税税收筹划与偷税 偷税,称逃税或税收欺诈,在国际财政文献局《国际税收词汇》中的定义为“偷税”一词指的是以非法手段逃避税收负担,即纳税人缴纳的税少于他按规定应纳的税收。偷税可能匿报应税所得或应税交易项目,不提供纳税申报,伪造交易事项,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收入数额。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偷税”的基本特征:一是非法;二是欺诈。这与税收筹划完全不同,税收筹划是通过事先的安排来避免或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而偷税却是发生在应税行为发生以后,纳税人未如实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偷税是违法行为,偷税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由此可见,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纳税人正当的税收筹划,是合法的,不但不会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还将受到法律保护。 2.2.2增值税税收筹划与避税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国际税收词汇》中对避税定义为:“避税”一词指的是用合法手段以减少税收负担。通常表示为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活动的巧妙安排,钻税法上的漏洞和缺陷,谋取税收利益。从法律的角度考虑,有学者提出了避税行为可分为合法意识避税和违法意识避税两类,两者的划分以是否违法作为根据。 合法性意识的避税是纳税人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减轻税负,达到正当的税收利益。这种避税活动及产生的结果,与税法的立法意图是一致的。它不影响或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也不影响或削弱税收的职能。 违法性意识的避税是与税法的立法意识相悖的,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违背国家的课税意图,利用税法的不足、漏洞及含糊之处进行规避纳税义务。 由以上对避税的描述可看出避税的特征:一是合法性,避税要以合法的手段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性;二是权利性,避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的基本权利之一;三是策划性,避税要做到不违法,不受法律制裁,要对税法有充分的了解,熟知税收相关法规及条例,并对生产经营、由于种种原因活动等到进行精心安排。 从上述对避税的认识中,可得出:税收筹划和避税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是相同之处,两者都是纳税人选择的事前筹划行为,都具有相同的目的性,其为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二是不同之处,税收筹划与避税所采取的手段和措施不同,对纳税人来说,避税是利用税收政策的漏洞、不足之处,达到逃避纳税的目的,而税收筹划主要是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顺应税收政策的导向,是受国家鼓励和保护的。 2.2.3增值税税收筹划与节税 节税,又称为税收节减,是指在税收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当存在着多种税收政策、税收计算方法可以选择时,纳税人以达到最低税负、创造企业最大利益为目标,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涉税方案的最佳选择。由此看来,节税是在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的前提下,在税收政策、法规允许、鼓励的范围内进行的税收优化选择,应该鼓励的行为。税收筹划与节税是有共同点的,节税也是一种合法的纳税筹划,也可说是税收筹划的手段之一,也会受到税收法律政策的约束和影响。 第三章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3.1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3.1.1 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企业必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税收的本质特点决定了税收筹划的存在。税收就其本质来说,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政治权力按预定标准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它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无偿性。 3.1.1.1 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 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单方向转移,增值税税款的支付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而且没有与之相配比的收入项目。从这个意义上说,节约增值税税款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在既定增值税税法规范的前提条件下,企业对于不同的纳税方案,税负的轻重程度往往也不同,增值税税负的轻重,对投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可以说企业通过增值税的税收筹划,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是实现国家增值税税收调控职能的必要环节。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社会的目标,需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这样才能使政府的导向行为落到实处。因此,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那么,企业通过增值税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收益是合法收益。对企业增值税涉税行为进行筹划是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一种本能反映,是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行为。对于政府来说,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不但是抑制偷税、逃税及抗税等违法行为滋生的行为,更是鼓励企业依法纳税,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的有力措施。企业若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生存、发展、壮大,必然要努力降低一切影响它实现利润最大化根本目标的负担。增值税税收筹划恰恰就是这样一种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3.1.1.2 进行增值税筹划对国家和企业是双赢的 在企业交易往来的经济活动中,企业增值税的影响几乎无处不在。增值税不仅在企业税收支出中占有很大比例,而且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目标,通过合理手段降低企业所增值税税负,是企业自主理财的积极行为,这种行为有利于企业节约成本,增加收益;对国家而言,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筹划活动是以符合税收政策的导向为前提的,是顺应增值税法立法的,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实现国家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的目标。因此,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筹划活动对企业和国家是双赢的。当然政府课征增值税对企业和政府都是双赢的是有条件的,这个前提就是: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应该合理,政府应当制定合理的增值税税率,以保证增值税的课征既有利于刺激企业生产,又有利于政府税收收入的增加。 3.1.2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增强了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3.1.2.1 我国税收监管力度将不断加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为了给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我国的税收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税务机关将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将严格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1.2.2 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使企业选择增值税筹划具有必然性 随着税务稽查力度的加强,企业偷税漏税的风险不断加大,应具有的理性反应使其选择包括增值税税收筹划在内的税收筹划具有必然性。因为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行为主体,总是在追求所有者权益最大化,这是一种尽可能实现自身利益的冲动,只是这种冲动要受到法制和理性的约束。事实上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增值税制也将实行转制,许多政府行为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如制度不严,监管不力等等,正是由于这些缺陷,使得企业偷税漏税有“泛滥”之势。但是,依法纳税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企业偷税漏税减少税款支出的可能性会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而不断减小。 3.2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现行税制为企业增值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具体而言,由于我国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引导性、增值税的转嫁功能等特点使得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具有可行性。 3.2.1税收政策的引导性使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具有可行性 3.2.1.1 不同行业的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差异性 我国税收政策的行业差异主要体现在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性企业间,以及生产性企业和非生产企业内部。在增值税制上主要体现在对一些行业的产品实行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和对具备相应条件的出口行业的货物退税或免税。总体上,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型:鼓励生产性企业,其中以农业、基础建设行业、出口型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这些差异性为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筹划活动提供了可能。 3.2.2增值税的转嫁功能使企业增值税筹划活动具有可行性 税负转嫁是指在商品交换中,企业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把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的一种经济现象。任何企业都存在税负转嫁的愿望,但要把这种愿望转变为现实且并不容易,因为税负的转嫁是有条件的,根据税负转嫁的定义可以得知,税负转嫁的基本条件是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自由浮动,因为税负的转嫁是通过价格的升降来实现的,如果价格不能自由浮动,企业虽有转嫁的动机,却不存在转嫁的条件,税负的转嫁也是不可能的。在价格可以自由浮动的前提下,税负转嫁的程度还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有税种的不同、供求弹性的大小、课税范围的宽窄以及税负转嫁与企业利润增减的关系等。 1.商品额课税较易转嫁,所得课税一般不能转嫁。由于税负转嫁的基本条件是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自由浮动,因此,税负转嫁最主要的方式是变动商品的价格。因而,以商品为课税对象的增值税是比较容易转嫁的。 2.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的税负容易转嫁,供给弹性较小,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的税负不易转嫁。社会中大量的商品生产和销售都处于竞争状态中,商品价格的确定最终取决于供求关系,而税负转嫁自然与供求弹性有关。一般来说,供给弹性较大的商品,生产者可以灵活调节生产的数量,最终使其在所期望的价格水平上销售出去,因而所纳税款,完全可以作为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转嫁出去。而供给弹性较小的商品,生产者调整生产数量的可行性较小,从而难以控制价格水平,税负转嫁难。同理,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其价格最终取决于卖方,也可以顺利地实现税负的转嫁;但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买方可以通过调整购买数量影响价格,税负的转嫁比较难。如果把供给和需求结合起来考虑,则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时,税负容易转嫁;供给弹性小于需求弹性时,税负转嫁困难。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供给弹性等于需求弹性,则往往由供给和需求两方共同负担税款,税负转嫁只能部分实现。所以,商品的供需弹性决定了企业增值税税负转嫁的程度。 3.企业谋求利润的目标对企业增值税税负转嫁的关系。企业经营都有谋求尽可能多的利润为目标,企业转嫁增值税显然也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的。但是在某些特定环境下,两者也会发生矛盾。如为了全部转嫁增值税必须把商品的售价提高到一定的水平,而售价的提高就会影响销售量,进而影响经营总利润。此时,企业必须比较转嫁所得和商品销量减少的损失,若后者大于前者,则企业宁肯负担一部分增值税税款以保证商品的销量。这类情况在竞争性商品的增值税转嫁中有所表现,在独占性商品的转嫁活动中更为常见。 第四章 我国目前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1增值税纳税筹划理解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对纳税筹划问题重视不够,一方面,在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中,纳税筹划就是偷税、避税;另一方面,由于在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缺乏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具备产生企业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客观上限制了理论研究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观念正在更新,对企业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正在悄然兴起。 4.2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我国纳税筹划的实际情况看,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都普遍认为,只要进行纳税筹划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增加自身收益,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纳税筹划的风险。其实,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本身也是有风险的。首先,纳税筹划具有主观性。主观性判断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与实施,失败的纳税筹划对于纳税人来说就意味着风险。其次,纳税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严格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部门的确认。 4.3增值税纳税筹划需求及人才方面存在的问题 纳税筹划人员应当高智商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纳税、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筹资、经营、投资活动,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缺乏从事这类业务的专业人才。另外,纳税征管部门专业水平不高,税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征管部门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对纳税征纳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理解不够。 第五章 针对纳税筹划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5.1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 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使纳税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税务专家的帮助,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即纳税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5.2规避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5.2.1 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 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5.2.2 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 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5.2.3 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 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5.2.4 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 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2.5 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 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5.3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5.4加强纳税筹划企业管理 注重纳税筹划方案的综合性,使之符合财务管理目标。从根本上讲,纳税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的。纳税筹划必须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这是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种个税税基的缩减可能会致使其他税种税基扩张。因而,纳税筹划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另外,纳税活动涉及的利益虽然是企业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项目纳税的减少并不等于纳税人整体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方案应是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因此,纳税人或代理机构开展纳税筹划应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筹划而筹划。 第六章 完善我国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对策 税收筹划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税收筹划向纵深发展又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进步。针对目前增值税税收筹划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和制约我国增值税税收筹划发展的因素是相当广泛的,使我国现阶段的增值税税收筹划发展比较缓慢。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6.1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环境 6.1.1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法律环境 税收筹划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它、保护它。因此,首先应将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写入法律中,为税收筹划提供完备、清晰的法律依据,明确税务筹划的概念、范畴,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上维护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消除一些人对税务筹划的偏见和误解;其次,完善现行增值税税法,税收权利与义务等等税收基本问题予以规范,改变目前税法概念模糊,欠严谨,容易产生歧义的现象,尽量堵塞税法漏洞,给征纳双方完备、清晰的法律依据,这既有利于征税机关的执法,又有利于纳税人税收筹划的开展。第三,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修改《国家赔偿法》,从法律上明确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违法的认定或违法行使职权给纳税人造成了损的应相应赔偿。 6.1.2 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经济环境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的税收政策成为了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为纳税提供了筹划的空间。税收筹划者如果不充分了解企业的经济背景,税收筹划就缺乏生长的土壤。那么,在税收筹划前,筹划者要了解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首先是企业在什么地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国家鼓励的西部开发区,或是在国家开发的高新技术区,或是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等。除了要考虑投资地区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外汇管制、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针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的经济环境,选择的税收筹划方法会根据经济环境而发生变化。这在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税收筹划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要在纳税人具备一定经济环境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被运用。其次是生产经营行业方面,企业是工业、商业、服务业或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密集产业,第三产业、利用“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解决社会性就业及福利性企业,以及为农业、科研、高新技术服务的一些产业。这些不同的行业的税收征管政策是不一样的,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所体现出来的税收筹划效果也不一样。由此,完善税收筹划的经济环境对纳税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是极其具有深远影响力的。企业在税务筹划时,要根据企业具体的经济环境情况制定税务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对的灵活性,以便随着经济环境和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经营,进行税务筹划的应变调整,找出企业筹划的关键点,保证税务筹划目标的实现。 6.2更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价值观念 6.2.1理清征纳双方对税收筹划的认识 一些人认为,进行税收筹划能为纳税人降低税负,增加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利润。因此也减少了国家税收收人,从而侵害了国家的利益。这种对税收筹划的曲解,不利于税收筹划的完善和发展。其实,好的税收筹划对国家和纳税人都是双赢,都是一种效益的扩张,应大力倡导和发展。税收筹划对纳税人的直接效果是减轻税负,对征税者—国家来说,将会带来远期利益。从微观上讲,税收筹划使纳税人税负减轻,提高纳税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纳税人的生存和竞争能力;从宏观上讲,税收筹划有助于引导纳税人优化生产经营方向,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国家长期财政收人的根本保证。同时税收筹划的推行,也突出了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有利于增强税收征管,使企业和国家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征纳关系,更好体现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经济效率的实际含义可理解:经济活动中的任何措施都应当使“得者的所得多于失者的所失”。税收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手中转移到政府部门的过程中,势必会对经济产生影响。若这种影响产生负担,经济活动因此受到干扰和阻碍,社会利益因此而受到削弱。因此,税收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总量,反而会不断扩大国家的财政收入规模。这实质上是经济与税收的循环原理的体现。 6.2.2 税收筹划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及经营管理的基础 税收筹划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决策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营销、管理等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对规范纳税人内部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纳税人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企业由于不同筹资方案税负轻重程度存在差异,企业要对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选择;由于各行业,各产品的税收政策不同导致企业最终获得的收益有所差别,因此税收筹划人员也在对各产品的投资方案进行筹划、选择,在具体到某一个产品、某一个税种、某一项决策时,要考虑整体的影响作用和合理性。因此,要完善企业税收筹划内部环境既财务管理活动: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设立完整的、客观、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首要技术基础;其次,加强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协调,规范经营活动中的管理,税收筹划并不是简单地从财务活动的安排、计算中完成的,是需要生产、销售等许多环节的协调才能实现;第三,加强成本核算,这个成本不仅是财务上的成本,还应包括税收申报、缴纳过程、税收筹划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和开支,以便企业进行最后实现收益最大和成本最低的高效目标。 6.3实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高效性 随着我国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会不断提高,对税收筹划的需求会越来越大,我国的税收筹划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法建设步伐的加快将使得更多的税源和税基被纳入增值税等直接税体系,偷税的机会日益减少、风险日益增加,使得税收筹划变得日益重要。一个高效的税收筹划,是要综合衡量各个税收筹划方案,降低税收筹划风险所能达到的效果。 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要遵循程序性原则。《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因此,任何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遵从法定的程序,制订筹划方案并按此方案纳税,特别是对于一些特定的或特殊的税收活动进行的筹划方式,在税收活动运作中应按法定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相应的书面申请,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批,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操作。这样可避免非法定的操作程序带来筹划无效的风险,减少纳税人的损失。 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要遵循有效性原则。纳税人应及时把握增值税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变化,抓住变化带来的机遇,适时进行筹划。有效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一是针对性,即在具体筹划运作时,要针对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规模所实行的不同的税收政策,制订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二是时限性,遇到具有时间时限的税收优惠政策,筹划者必须把握时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时进行筹划,增加企业效益,达到税收筹划的高效性。第三,灵活性,即税收政策、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不要期望某一种税收筹划方案能“从一而终”。任何一种方案都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时间、空间而设计的。即使同一税种针对同一纳税对象,在不同纳税期限往往纳税义务也不近相同。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的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外部因素的变化,企业必须灵活的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来适应不断变化的因素。 6.4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 税收合作信赖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之一,也称公众信任原则,它在很大程度上汲取了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合理思想,认为税收征纳的关系就其本质来看是一种相互合作、相互信赖的关系,而不是对抗性的。一方面,是纳税人应当充分信任税务机关,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有责任向纳税人提供完整的税收信息资料,征纳双方应建立起密切的税收信息联系和沟通渠道。另一方面,是税务机关应当充分信任纳税人。纳税人有权利要求税务机关予以信任,纳税人也应信赖税务机关的决定是公正和准确的。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主要方面在税务机关,相当多的纳税人认为当前与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最主要是得到税务机关的肯定、支持和理解。税收合作信赖要求税务机关应当充分信任纳税人,税务人员不能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意识不强的表现,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反而是加强税收依法管理、增强企业依法纳税意识的表现,税收筹划也是诚信纳税的表现形式。所以,纳税人在税收筹划上需要税务机关的信任,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合作信赖原则。 结 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纳税人收入的提高、纳税意识的增强以及企业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税收问题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突出地位日益显现。与此同时,纳税人除了知道自身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外,也要考虑依据法律,通过合理安排来实现在符合国家税法的立法宗旨下尽量少负担税款的权利,即进行纳税筹划。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选择,是企业间的最优策略。增值税作为企业纳税的主体税种之一,在企业的全部税收支出中占有重大的比例,因此,作为纳税人业若能很好地理解并掌握增值税税收法规,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地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李朋磊.新增值税法下的企业纳税筹划.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年1月(总第408期) [2]王晓芳.我国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2008年6月 [3]刘玉果.企业税务筹划的主要途径[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6年11期 [4]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研究.华雪文.2006年4月 [5]何霞.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研究.2006年5月 [6]钱光明.对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的若干探讨[M].商场现代化,2006年3月 [7]中小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与研究.朱振.2005年6月 [8]袁华明.增值税纳税筹划.2004年5月 [9]企业纳税筹划方法研究.董岩.2004年6月 [10]盖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11]姜敏,傅云龙.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的积极作用.税务.2003年(4):20-21 [12]刘隽亭、刘李胜.纳税、避税与反避税[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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