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键——国有企业产权规章制度改革.docx
《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键——国有企业产权规章制度改革.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键——国有企业产权规章制度改革.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键——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姓名:王玉兴专业:政治经济学学号:205020101017从1979年以来,我国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是产权制度的改革。 产权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侧重于对财产实体的动态经营和财产价值的动态实现。产权是交易双方权、责、利的划分,它只能形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的所有权之间的交易,或简称为“交易中确定的权利”。产权作为一束权利,是指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这些权利可以在一定程度和一定空间上进行分离。比如,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产权表现为股权、法人财产权、日常经营管理权等一组权利束。 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关系进行组合、调整的制度,就是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即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保证其实现的制度。合理的产权制度具有界定和规范财产关系,提供激励,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以及形成稳定预期等功能。 企业产权理论是指企业内部产权结构的安排,企业产权理论不是将企业简单地看作以权威、计划来配置资源的组织形式。企业中董事与经理,经理与工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仍然是一种交易,这与市场交易,市场契约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安排,同样对企业的效率产生重大的影响。 所谓改革产权制度,是指要清晰产权,界定产权边界和产权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清除原来模糊不清的状态,建设有利于社会资源优化配制的财产约束机制。 一、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发展的社会基础条件和经济基础条件。明确产权关系应当成为企业改革的焦点。而我国国企改革方向,则应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权属关系明晰,利益清楚的公有产权制度。 在2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国对国有制产权的改革已大大拓宽了视角,实现了在不改变国有制基础上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尝试,包括:改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国有制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国有制;改单一的国家所有制为国家控股或参股,其他经济成分参与资本组合的混和所有制等,大大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但是,在改革中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产权主体虚设,产权边界模糊。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支配的财产是国家的。因而就形成“花的不是自己的,不花白不花;捞的不知是谁的,不捞白不捞”,从而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上市公司毫无限制地扩股融资,发新股卖掉的产权是国家的、集体的或其他什么机构的,对公司没有成本,而融来的钱则是用的好坏都一样,于己有利而不承担责任。 2、产权关系不顺。其表现为政府(国有大股东)的行政管理和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双重职能不清和错位,往往用非规范的行政干预,造成前者冲击后者,使企业成为政府行为的牺牲品和附属物。其结果是所有者(或其代表)对其所拥有的“自己”财产关切度低到了公有财产无人真正负责的最低限度,造成了巨大的国有资产的惊人流失。而真正关心企业利益和效益的中小股东,其合法权益却得不到保护。从以上看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以防止在产权改革中流失国有资产。 3、营运效率低下,资产流失严重。在我国,国有工业占工业总资产的一半,占用着约三分之二的工业贷款,却只创造三分之一的工业产值。2001年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增长仅为6.6%。与此同时,国有资本收益权常常被忽视甚至被侵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据有关部门估计,在我国每年约有数百亿元甚至更多的国有资产以种种形式流失。 二、理顺国资管理体制 搞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涉及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极具挑战性和探索性。国有资产数量大,分布广,行业多,近几年重组流动情况复杂多变。国有资产如此庞大,如何理顺监管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前,必须紧紧抓住出资人到位这个关键,理顺各方面关系。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落实国有资本的管理、监督和经营责任。国家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建立责权明晰的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体制,形成对每一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可追溯产权责任的体制和机制。 2、国有经济布局和企业结构要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政府从直接管理庞大的国有企业群,转变为控股重要企业和持有股份。国有资本由覆盖各行业、各领域,向国家必须控制的行业领域集中,减少国有资本涉足企业的数量。 3、防止“内部人控制”是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的关键。发生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基本上都是因“内部人控制”而产生的。要防止“内部人控制”,需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采取不同的控制方式。国有大型企业不宜实行经营者和所有者一体化的mbo制度。《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强调,国有大型企业的国有产权暂不向管理层转让,而应该是引入法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外部社会投资者,实现治理结构的优化。 在中小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管理层作为平等的竞买方之一,则可以出资购买企业国有产权。国有中小企业管理层作为企业内部人,其策略行为对国有资产的价值能产生直接影响,如果缺乏约束,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内部人就容易隐瞒或转移资产、降低国有资产实际价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国有中小企业在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时,应该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禁止经营管理者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而经营管理者筹集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也不能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能以本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或者采取信托或委托等方式间接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也要禁止他们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通过这些措施,来禁止管理层参与国有资产转让的组织实施工作,限制其利用内部的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操纵国有资产转让,确保国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的实际价值不被恶意低估,将有效抑制“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4、确定合理的价格是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的核心。目前形形色色的国有资产流失,本质上都是内部人以低于国有资产实际价值的价格购买或者转移了国有资产,只有确保形成合理的国有资产转让价格才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在确定国有资产的价格时,首先必须对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界定国有资产的产权边界。根据《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要求,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组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并且在清产核资时不将职工安置费等有关费用从净资产中抵扣,企业管理层也不得参与资产评估的组织过程,以确保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被压低。 资产定价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市净率法、市盈率法、现金流贴现法等,在企业账面价值或者重置价值相等的情况下,用不同的方法将得出不同的国有资产转让价格,再加上宣传推介能力和资产定价能力的差异,其最终转让价格很可能差之甚远。针对这种情况,要积极引入券商参与企业的资产定价,提高国有资产的定价能力。通过券商的积极参与,可以在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辖区域内进行国有资产的重组改造,提高国有资产的盈利能力,增加国有资产的价值;同时,券商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推介能力,可以在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之前寻找潜在的投资者,挖掘市场的潜在需求。目前,证券市场已经开始了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今后,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转让国有资产也将成为可能,有利于进一步利用资本市场来确定国有资产转让的价格。 5、培育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是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的重要措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转让过程缺乏价格竞争机制,内部人常常成为唯一的受让人并借机压低收购价格。因此,积极引入各种类型的投资者参与价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这对形成一个竞争性的国有产权转让市场,确定合理的国有资产转让价格,都有积极的推动意义。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展迅速,覆盖范围广,信息集中,在全国产权交易金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已经初步具备了全国性产权交易市场的雏形。因此,引入转让过程的竞争机制,具备一定规模的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应该尽可能选择在这几个中心进行,以提高交易信息传播,增加收购方的竞争程度。国有资产的转让方可以先通过券商等中介机构进行推介,吸引投资者进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竞价,而产权交易中心要依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公开披露国有资产转让方的信息,通过提高转让方透明度的方式来吸引投资者入场交易。同时,产权交易中心还要严格审查国有产权交易主体的资格和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该取消其进场交易资格,并定期总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并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汇报,总结经验和问题,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高监管能力。建设产权交易市场,要着眼于发展跨区域的产权交易市场,朝着形成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的方向努力,以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规模效应,使信息更集中、竞价更充分、服务更便利,也便于监督管理。 6、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国有产权的转让,离不开对国有资产转让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首先,每年年初,各级国资委对整个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转让应从行业、规模、盈利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统筹规划,保证国有资产的转让有序进行。其次,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对受委托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也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应予以严处,取消其从事国有资产转让相关业务的资格。再次,在国有资产转让成交后,监管部门应督促国有产权转让的各方切实履行产权转让方案的各项内容,防止有关当事方拒不履行相应的义务,要确保职工安置方案和补偿方案落到实处,对于无法按时交付收购资金及履行相关义务的收购方,取消其收购资格,并按合同规定收取违约金,情况严重的,应取消其今后参与其他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资格。第四,在那些向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的国有企业中,原企业管理人员不得再作为改制后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相关国有股东应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派合格人员作为国有股东代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切实保护国有资产的应有权益,防止出现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缺位。第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问责制,防止因行政代理人与经济代理人合谋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因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疏于监管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应紧紧抓住这个有利时机,深化自身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从而在改革的浪潮中确保国有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篇: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完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是我国当前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企业产权制度。本文首先分析了产权及产权制度的涵义,在此基础上,探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字:国有企业 产权制度 改革 一、研究背景 企业产权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赖以存在的基础,没有良好的产权制度,企业就不可能充满活力和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产权结构变迁的主线是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变化,其改革的过程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股份制等几个阶段,其核心的制度安排就是对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不断进行调整。从80年代的放权让利,到90年代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制框架初步形成,大中型国有企业在集团化改组和劣势企业退出方面迈出了较大步子,国有企业的总体实力和主导作用有所增强。通过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实行产权结构创新,由原来单一的产权结构向多元产权结构过渡,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便于国有企业转换机制、改善管理。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国有企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效益大幅增加。 但应该看到这些改革仅局限于经济性层面的放权让利,并未从根本上打破传统的政企不分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没有真正形成产权清晰、结构多元、自由流动的产权制度。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特别是建立符合市场竞争条件的产权制度这一核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由于己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当一部分没有实质性地触动产权,未从根本上改变国有机制,不仅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也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产权流动,限制了企业间的出售、并购、增资扩股等产权交易的进行,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近30年,从扩权让利到承包制再到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依然有问题需要解决。因此,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对壮大国有企业的生产规模、提高运营效率,至关重要。 二、产权理论的内涵 产权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出现的经济范畴。《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认为,“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中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国内外学者对产权从不同角度有多种定义和解释。一般认为,产权主要是指财产权或财产权利,是以财产所有权为主体的一系列财产权利的总和,包括所有权极其衍生的占有权、使用、经营权、让渡权等权利。现代意义上的财产,既包括土地、房屋、设备及存款、现金等不动产和动产,也包括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还包括由专利、商标、名誉、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因此,现代意义的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对各类财产的所有权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包括物权(对物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债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股权(对股份、股票等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和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财产权等。 产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独立性,产权主体拥有自主运用产权的权利;二是排他性,产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可侵犯;三是流动性,产权主体可以通过产权流动、重组,谋取产权收益最大化;四是可分性,产权所包含的一组权利可分割组合使用。近代股份制产生以后,就形成了财产所有权与财产实际占有、使用权相分离的状况,并衍生出“法人财产权”,即非财产所有者由于实际上经营属于财产所有者的财产而对其享有的占有、使用及在一定限度内依法享有的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因此,在现代产权的基本内涵中,不仅包括法律上的财产所有权,实际上还包括企业“法人财产权”。 产权制度是关于产权界定、运行、保护等的一系列体制安排和法律规定的总称。而现代产权制度则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归属清晰,各类财产所有权的具体所有者为法律规定所清晰界定;二是权责明确,产权具体实现过程中各相关主体权利到位,责任落实;三是保护严格,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完备,各种经济类型、各种形式的产权一律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四是流转顺畅,各类产权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自由流动,以实现产权的最大收益。所有制是生产资料等归个人、阶级、集团或社会所有的制度。所有制关系决定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马克思说,私有制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而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总和。 三、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变革存在的问题: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初步改革大多是绕开产权来进行,导致产权虚化的问题普遍存在,因而也就不可能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1、产权界定不清。国有产权关系模糊,尽管国家对国有资产拥有的各种权利在法律上已被明确界定,而且权力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规定。但是国家在国有资产上的各种权利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以及明确界定的产权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和国有资产流失,后者更是国有产权模糊的集中体现。 2、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法律制度基础不完善。 在我国的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国务院及其下属各部委,颁布了众多涉及产权制度调整的法规。其中包括《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有企业及其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和《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了国企改革中的产权交易、公司制度、职工安置、资产重组等各个层面。但是这些法律体系存在一些缺陷:时效性差、覆盖不全、口径不一和权责失衡等问题。首先,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改革后的国有产权归属于全体公民,每个公民都能拥有国企产权的一部分,但作为不可无限分割的产权份额,国家无法找出一个法律主体与产权所有人相对应。产权的主体实则模糊了,没有明确界定。其次,各股权产权管理监督部门的法律界定问题。这集中体现在各职能部门的权责利的分配问题。再次,改制过程中法律颁布的滞后性,我国的国企改革独创性,没有教科书可以参考的改革,同样注定了会留下很多的体制和程序漏洞,有些法律颁布滞后,适应不了发展需要。 3、缺乏完善企业“委托一代理”权责利的均衡配置。“委托一代理”制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任用体制,从而影响了企业产权改革中管理人才的选聘。在公司治理制度下,股权权重成为衡量出资人在一个企业中控制力大小的关键因素。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有企业改革总体布局决定了,关乎国计民生、对社会经济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还是由国有控股的。于是,一些领域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之后保持了原班人马,产权改革却又很难深入关键领域的部门。“一股独大”使得公司董事会由国家资本绝对把持,管理人员的选用时由行政认命或者上级指派的,公司经管人员很难向社会选聘的,完全局限在内部提拔或行政聘用的老方法里。 “委托一代理”制下聘用管理人才的激励机制问题。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最大化,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双方可能造成严重的利益冲突。国有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存续与股权结构紧密相连,结构中的缺陷使得我国在积极探索年薪制、经理股票期权试点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国有企业对经营者的激励不足的问题,总体上激励形成的实际效果距离有效激励机制的要求相去甚远。国企经营者的收入水平虽然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相比较发达国家大型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仍然处于较低水平。高水平经营管理者不愿意进入到国有股份制企业中任职。“委托一代理”制下公司监管机制薄弱影响了产权改革的真实效果。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负有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职责。但是,缺乏实施细则,使得监事会职能空置,形同虚设。个别国有企业,甚至将监事会作为公司富余人员的安排场所,党政干部和老干部在监事会中占据很大比例。职工主张无人倾听、意见无法上达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企业职工对公司决策更是产生不了影响。 4、国企职工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国家贯彻的是一种主人翁意识。但是在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往往因为相应保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缺失或者配套制度不完善,导致相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而言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群体成为被侵犯的对象。部分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改革成果分享权并未受到应有的尊重,相反,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成本很可能大部分转嫁到他们的头上。国企改革过程中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职工的权益没有得到合法的和应有的保障。 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策 本文主要从以下4个小的方面说说改革的对策: 1、进一步明确产权主体。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国家和企业的产权划分,维护各种不同形式的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府和企业在职能上要各司其职,政府部门不能凭借行政权力对企业进行干预。当前尤其要解决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具体措施包括:结合政治体制改革,合理划分政府有关机构的职责、权能,禁止越权干预企业;强化市场经济思想教育,改变干部的思想观念,改变“放权不放手”的心态,注重用政策、法律和经济手段对企业进行宏观调控,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 2、完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法律体系 国家应该专门颁布一部《国有企业产权法》,《产权法》应当就国有资本的所有权主体、所有者权益、运营权限、监督体制和保障措施进行详尽的规定,鉴于目前我国国有资本的管理基本转交国资委负责,对于国资委的权利与职责,在本法律中也应该予以详细的表述。 加强产权管理监督部门的权责利的法律监督及完善,不局限于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而是制定出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具体的问题具体对待,针对不同的问题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体系关于产权改革的完备性。 3、重构国有产权委托代理机制,实现“所有者到位” 将政府化的国有资产管理局从政府部门中独立出来,将现由政府各部门掌握的国有资产管理权真正转向国有资产管理局,使之成为经济化、市场化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该机构主要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权,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和事务。它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角度,对授权的资本运营机构的领导班子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考核、奖惩、任免提出建议,负责其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对资本运营机构派出的产权代表通过备案制度加以确认,以达到管人与管资产紧密结合起来。 而且企业干部人选的范围局限于相关部委的领导人员,企业干部任免权也基本上由上级党组织掌握。要破除旧人事体制的束缚,就要改变国有企业高层的行政体制编制。建立国有企业自身的人事管理制度,参照公司治理结构设定企业领导岗位性质。不依照机关制度进行考核,评级和升级,解决好自身职责和干部身份的不衔接问题。 对于国企的人员任聘面向社会招聘,不局限于行政任命和上级任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对国企的经营者设立合理的激励机制,留住人才,激发管理经营者的积极性。 2、树立正确的国企改革观念 对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新理解。有进有退,不是指原来的国有企业一部分改制而“退”,一部不改而“进”:而是指除极少数需要国有独资外,其他的国有企业都要退出单一国有体制(重要的由国家控股),实现以退为进,退中求进,即在国有股权和比重上退,在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和控制力、影响力上进。 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从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上抓国企改制。特别是对全国同行业的优势国有大企业,要通过引进跨国公司和民营资本,重组上下游和同行业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对需要放开搞活和整体退出的国有企业,要通过资本运营机构,统一策划改制重组,统一筹措改制成本。 突破“产权交易和企业重组是市场行为,政府无所作为”的认识误区。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理当按市场规律组织推进其产权交易和重组;并且只有政府才能解决交易重组中的条块分割、债务处理、人员安置、分离办社会职能等诸多难题,才能协调多个部门参与改制的行动、审批权限的行使和各自利益的调整。样。 4、充分保障改制企业职工对改革的参与权 要充分发挥改制企业中职工的各种力量,确保改革中工人阶层的利益不受损害,明确改革中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发扬民主集中制,维护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职工的发言权。职工是企业真正的主人,要做到企业产权改革中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要做到在事前、事中和事后都要维护好职工的发言权。在进行改制之前,要充分听取职工对于当前企业的改革意见,不仅要创造意见积极发表的通道,还要在收集意见的基础上,做好部分职工的思想工作,力争做到“全体接受、多数满意”的标准。针对企业改革所采取的改制、破产、兼并等选择,要在尊重组织安排、符合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大多数职工的意见,听取职工对于企业改制的建议;在改制过程中,对于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当地企业改制办公室或上级机构反映,并及时的解决。当然,在改制结束之后,面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新型体制,无论是对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安排,还是对新聘用职工的就业要求,都要听取群众的意见,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参考文献: [1]魏杰:《现代产权制度辨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杨瑞龙等:《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3]肖耿:《产权与中国的经济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年版 1997 第三篇: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国有企业的改革 [概述]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惠阳区国有资产办公室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内设综合股、组织人事股、企业改制股、统计财务股、资产监管股、资产经营股6个股市与1个新源公司。现有干部职工33人。区委、区政府对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高度信任,授权管理区级部门预算单位的物业与区国有企业。2011年度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强化国资及国企监管和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进一步规范、加强了惠阳区国有资产和企业的管理。 [摸清国企“家底”]2011年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惠阳区国企经营状况,提升监管能力,对划归国资办管理的国企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主要数据有:清产核资企业共139家(含子公司),企业资产总额164297万元,负债总额161072万元,净资产3225万元;企业人员3025人(其中:在职1399人,下岗540人,挂靠180人,离退休人员836人,临工270人)。通过清产核资,真实、完整地掌握了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的现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数据,全面摸清了国企的“家底”,为加强惠阳区国企监管和科学决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职责]2011年国资办先后出 1台了《惠阳区经营性物业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等11个管理文件,初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制度,使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2011年度国资办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组织了多期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企业资产处置收入639.73万元,统收统管资产处置收入3065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增值。对国企领导人员的聘任和管理作出了重大调整,深入推进国企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抓好产权登记工作,受理产权登记4宗,包括金叶大酒店、新盈公司等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工作。另外开展了区属企业银行债务和辖区外资产调查摸底工作,为区政府的决策提供详实的科学依据。 [优化物业的经营管理]国资办十分重视经营性物业的管理工作,坚持“三三”原则,即:坚持政府所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统一政策,授权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在物业租赁管理中,做到依法依规,从严管理。2011年度物业招租工作顺利开展,物业管理收入共4382万元,其中资产处置收入3060万元,物业租金收入1322万元。物业租金收入完成计划1700万元的77.8%,租金清收率84.8%。今年10月份前,新招租物业4宗,招租月租金升幅增加7.3% [国企改革取得新成效]2011年度我办狠抓落实,积极推进企业改制工作。至11月底,区水产实业公司、区平潭示范农场等七家企业实施改制和职工安置方案报区国有企 业改革联审小组批准,共安置职工666人,拔付企改专项资金6585.72万元。年底前,另行提交区国有企业联审小组审批改制改制企业有:区食品工业发展总公司、城乡建设总公司等9家企业,计划安置职工270人。 [加强企改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企业职工实际问题,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通过一年努力,已有7家困难企业安置职工方案获批准实施,区政府在财政国企改革专户中拨款6585.72万元,用于7家企业的安置职工费用,共有666名职工受益,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区水产实业总公司和区平潭农业示范场共300多名职工稳定工作。区水产实业总公司在2009年已定为我区重点改制对象,该公司制定安置职工方案举步维艰,职工人员多、要求高、意见大,几年来已多次到市、区有关部门上访,是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今年上半年,在区政府的大力推动支持下,我办与区海洋渔业局及企业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终于顺利完成了全部职工(共159名)安置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目标,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密联系国资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党工委委员分管负责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二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领导 人员廉洁从业意识明显增强。加强理论和党纪政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中央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三是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继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度,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 [问题和不足]国企改革力度有待加强,员工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国资及国企监管需进一步规范化、体系化。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领导名单: 书记:练润康 主任:林德君 副书记:张庆丰副主任:黄海威、田锦芳(1月任职)廖谷池(1月免职) 第四篇。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已于2003年5月27日由国务院第378号令公布施行。这是推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依法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迈出了重大步伐,对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到2002年底,我国国有资产总量近11.83万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为7.69万亿元。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同时,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体制性障碍没有真正解决,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没有真正分开,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一方面造成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另一方面导致政府对企业进行行政干预,影响了政企分开,制约了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此,党的十六大作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提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十六大精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决定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加紧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在有关行政法规出台后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有序推进。根据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和省、市(地)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规定了其主要职责和义务,强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要支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条例还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条例作为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活动的基本依据,关键在于付诸实施。当前,贯彻落实条例首先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国有企业要站在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高度,研究制定学习贯彻的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广大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性,全面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条例的关键,是要坚持严格依照条例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各级政府特别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所出资企业应当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贯彻落实条例还需要抓紧制定完善配套的法规和规章制度。鉴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条例是暂行的,具有原则性、起步性的特点,一些具体制度和规定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条例确定的基本制度和框架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法规、政策,把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 第五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第三条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以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第四条企业产权归属关系不清楚 或者发生产权纠纷的,可以申请暂缓办理产权登记。 企业应当在经批准的暂缓办理产权登记期限内,将产权界定清楚、产权纠纷处理完毕,并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产权归属关系办理产权登记。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产权归属关系委 托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办理产权登记。 第六条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 第七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占有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人名称、住所、出资金额及法定代表人; (二)企业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 (四)企业实收资本、国有资本; (五)企业投资情况; (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企业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是企业的资信证明文件。 第八条企业发生下列变动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 (一)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改变的; (二)国有资本占企业实收资本比例发生变化的; (三)企业分立、合并或者改变经营形式的; (四)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动情形的。 第九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各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企业-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理顺 国有资产 管理体制 关键 国有企业 产权 规章制度 改革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qwe****6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qwe****6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qwe****6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qwe****6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