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规章制度5则范文 (2).docx
《交通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规章制度5则范文 (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规章制度5则范文 (2).docx(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交通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5则范文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维护执法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过错、错案是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办理案件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案件,或者在办理案件中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处理错误的案件。 追究过错、错案责任的范围由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具体规定。 第三条 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中造成过错、错案的,各级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必须追究法律责任、纪律责任。 第四条 追究过错、错案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认定过错、错案性质及责任人员。 第五条 追究过错、错案责任实行责任与处分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过错、错案范围 第六条 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违法行为、或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而使他受到处罚或加重处罚,对明知是有违法行为的人而故意包庇、隐瞒或给以减轻责任不使他受到处罚,制造冤、假、错案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过错错案的违法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违法事实,也可以是部分违法事实或者情节。 第七条 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法定程序,造成案件处理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欺骗手等段获取当事人、证人、诉讼人证据证言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妨害作证、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 (三)违法对当事人、证人、诉讼参与人采取强制措施,侵犯当事人、证人、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 (四)违法对当事人、证人、犯罪嫌疑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或者私自挪用、处理上述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 (五)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使公私财物、所有人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 (六)为牟取私利,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 (七)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实施处罚的; (八)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九)进行处罚不使用法定部门规定使用的罚款、没收财务单据的; (十)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十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十二)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十三)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使公私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失、损害的; (十四)其他违反法定程序、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玩忽职守,造成过错、错案,使无违法行为的人受到处罚的,必须追究责任。 第九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使案件认定发生变化的,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 (一)法律、政策发生变化的; (二)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对事实的性质、适用法律认识、理解不一致的; (三)因当事人过错或者客观原因使案件事实认定出现偏差的; (四)执法人员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 (五)经其他有关部门协调、决定的案件; (六)其他免予追究执法人员责任的情形。 第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有关规定,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具有法定或者本规定条件的,不追究个人责任。 第三章过错、错案责任 第十一条 追究过错、错案责任,应当严格依法准确认定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执法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滥用职权造成错案的,必须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经负责的主管人员批准或者许可的,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责任,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案件调查人、审理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负责。 因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错误造成错案的,承办人必须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各级专卖部门负责人或案件复核人、复议人在审核案件中因重大过失使案件认定事实、证据出现错误的,必须承担责任。 上述人员在审核案件中擅自或者授意改变案件事实、证据认定而造成过错、错案的,必须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局长、副局长因改变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的正确意见或重大过失造成案件决定错误的,必须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局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有错误的,由各级局承担责任。 各级专卖部门、局集体讨论决定的主持人,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做出错误决定的,由主持人承担责任。 因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错误,导致集体讨论决定案件出现错误的,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下级烟草专卖局向上级烟草专卖局请示的案件,上级烟草专卖局批复、决定错误的,由上级烟草专卖局的批准人员承担责任。 下级烟草专卖局提供案件事实不真实,证据不确实或隐瞒事实、证据造成错案的,由下级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员承担责任。 第四章过错、错案责任确认 第十九条 过错、错案由随州市烟草专卖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决定或者对违法事实、后果的认定文书予以确认。 第二十条 追究过错、错案中凡需要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复查的由上级烟草专卖局受理。 凡需要对违反法定程序、法定诉讼程序行为查处的,由监察部门或者上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的部门受理。 监察部门或者上级烟草专卖局指定的部门复查、调查终结后,应当写出复查、调查报告,报送本级烟草专卖局局长会议审查决定。 第二十一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办理的错案由本级烟草专卖局局长办公会议依照有关法律和《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及本条例的规定确认。 经局长、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错案,由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确认。 第二十二条 追究过错、错案责任,应当由责任人所在烟草专卖局依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上级烟草专卖局有权调查、追究下级烟草专卖局过错、错案责任人的责任或者责成下级烟草专卖局调查、追究错案责任人的责任。下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将调查、追究情况报告上级烟草专卖局。 第二十四条 追究过错、错案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将追究过错、错案的处理决定及时通知被追究人。被追究人有权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申诉。 复议、复查后发现对执法人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五章过错、错案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追究过错、错案责任包括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对具有本条例第六条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具有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或者复议人、复核人对错案共同承担责任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轻重,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九条 执法人员因办理过错、错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给予相应党纪、行政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 对执法人员错案责任的追究,应纳入执法人员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作为对执法人员惩戒和调整职务、等级、工资或者辞退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过错、错案责任人员主动承认、纠正错误,积极挽回损失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过错、错案责任人明知办理案件有错误而坚持不予纠正,或者阻碍对错案进行调查、追究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下一级烟草专卖局对发生的过错、错案确认并追究责任的,应当向上一级烟草专卖局报告。 第三十三条 各级烟草专卖局和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过错、错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9页 共9页-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规章制度5则范文 2 交通 行政 执法 错案 过错责任 追究 规章制度 范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sd****19】。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sd****19】,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sd****19】。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sd****19】,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