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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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转发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建工发(2005)705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局、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浙江省建设厅(浙建建[2005]4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标化工地)的创建水平,强化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质量的一致性和联动性,管理办法做了较大的调整,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做以下几点要求: 一、认真做好2005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 2005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标化工地)的申报时间范围为2004年1月1日~2005年9月30日期间竣工的工程,并开始作为申报“钱江杯”优质工程的必备条件之一,时间范围和有关要求做了较大的调整,为做好新办法实施相关的衔接工作,现对今年我市的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1、2004年7月31日以后结顶且2005年9月30日以前竣工的工程,必须为2005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样板工地),我委将根据市样板工地的评选情况,择优推荐。 2、2005年9月30日以前竣工且在2004年7月31日以前结顶的工程应已获得市样板工地称号,未获得称号的工程,我委将酌情考虑推荐。 3、2004年7月31日以前竣工且未获得市样板工地称号的工程,原则上不予推荐。 4、申报企业必须及时填写申报省安标化工地安全生产情况综合评价意见书(附表一),并由工程所属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归口管理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总体评价情况前五栏,意见书必须在10月30日前上报我委。 5、今年省标化工地的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施工企业要及时做好调整,认真的做好有关的申报工作。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做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的评价工作。我委将根据评价情况和申报资料的,组织专家组,形成对工程的总体评价意见,并择优推荐上报。 二、进一步认真做好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工作 1、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我市新开工建设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凡工程开工建设15日内,企业必须将省标化工地创建计划报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我委,在工程基础完工,经我委会同相应的监督机构检查同意后,确定为省标化工地参选工程,并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 2、为做好新办法的衔接工作,对将于2005年10月1日后竣工且已开工建设的工程,企业应立即补报省标化工地创建计划送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我委,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我委会同相应的监督机构进行检查,确定省标化工地参选工程,并悬挂“参选工程”匾牌。 3、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参选工程的跟踪管理,负责对所属工程的检查和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不得少于3次,检查内容需包括工程地基基础、主体施工和装修等三个阶段,并对工程在基础、主体结顶、装饰三阶段进行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参照JGJ59-99执行)。同时在工程主体结顶后(市政工程为中间验收),我委结合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创建工作,负责对参选工程进行管理和考核。 4、企业的申报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记录表必须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上报我委,我委结合各项检查考核情况,在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择优推荐。 全市的各有关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新的创建要求,强化日常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要根据要求,加强日常的申报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全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及时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跟踪管理,严格把关,共同努力,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水平。 联系人:夏坤、黄仁大 联系电话:87020195 附:1、申报省安标化工地安全生产情况综合评价意见书(2005年度专用) 2、浙江省建设厅浙建建〔2005〕41号文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五年九月七日 附表一 2005年度申报省安标化工地安全生产情况综合评价意见书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竣工时间 造价 总承包企业名称 安全许可证号码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姓名 资质等级 专业分包企业名称 安全许可证号码 资质等级 监理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总监姓名 证书号码 总体评价情况 该工程质量情况和优质工程申报情况 该工程安全评定情况 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 是否被行政处罚或市级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受到市级以上表扬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主管部门总体评价意见 公章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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