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6篇与2024年党建总结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五篇】汇编供参考.docx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6篇与2024年党建总结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五篇】汇编供参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6篇与2024年党建总结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五篇】汇编供参考.docx(6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6篇与2024年党建总结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五篇】汇编供参考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6篇 【目 录】 (一)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与实践 (二)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4690字范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解 (三)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2600字范文 (四)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细学法规,重在落实 (五) 2024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六) 2024年党课讲稿4100字范文:学党纪 知规矩 明意识 守清廉 做勇于担当作为的模范党员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与实践 同志们: 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本次党课将围绕历次修订情况、新版《条例》的核心内容、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旨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一、5次修订情况 1997年首次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一共172条,规定了7类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情况,包括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 2003 年发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掉了“试行”的帽子,一共178条,规定了10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178条缩减到133条,细化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将原来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2015版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是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 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发挥出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条例》的核心内容 新版《条例》分为十一章,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行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其中,政治纪律是党的生命线, 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原则, 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廉洁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武器;群众纪律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基石;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塑造良好形象的必要条件。 三、《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供了明确的纪律遵循和行为准则;其次,《条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最后,《条例》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武器,通过强化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部分新增《条例》的解读 【第十九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 或者予以诚勉,不予党纪处分。 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 解读: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此次《条例》的修订,强调违纪行为需要同时具备客观违规性和主观有责性,明确了对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不追究党纪责任的基本规则,避免因纯粹客观归责挫伤党员、干部积极性,从而导致消极“避责”、 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的现象。新增第十九条第二款,也明确了不予处分的情形,进一步强化了第一种形态的处置方式, 既体现动辄则咎,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也坚持错、责、 罚相适应,防止出现追责不力或者滥用处分两种错误倾向。 【第三十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2018版《条例》对党纪和国法衔接在第27条至30条、第33条有着详细规定,在纪律审查中如果发现党员有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并按照规定给予政治处分,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这些规定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此次修订的《条例》, 对第三十条分三款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细化规定。比如:党员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处分;再如新增了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党纪处分规定。同时新增了对有涉黄涉毒等违法行为党员的党纪处分规定, 明确“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些修改, 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法行为的范围,更好地促进纪法衔接。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第八十条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1994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党员拒绝作证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这个要求是一以贯之的。作为证人的党员,在组织向其本人了解有关情况时,应当增强组织观念、强化组织意识,本着对党内同志、党组织和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严肃认真履行作证义务,共同维护纪律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八十六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 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解读:党的二十大修改党章,将“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写入了党的根本大法。 而积极营造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变得尤为重要。目前,构建制度环境和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阻碍。比如,在学术称号评选中还有说情打招呼、搞“圈子评审”、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条例的增加,更有利于促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环境,为推动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提供纪律保障。 【第一百三十条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解读:此条规定是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法规化表述, “新官不理旧账”是个形象的说法,表面看起来是“旧账”, 实际上接手它、解决它本身就是新任领导干部的职责。新上任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接过权力,更要接下责任,一任接着一任干,以事不避难的态度解决“旧账”、及时止损。 【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 (二)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 (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四)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 (五)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 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六)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解读:《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违纪情形中新增三项规定,包括“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 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这些都是当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典型的行为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格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取得明显成效。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坚决纠治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不仅体现在线下,同样体现在线上,这也是坚持对党员进行全周期管理的与时俱进的要求。近年来,党员不当网络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在微信群转发不雅图片、视频,成为“热点新闻”;有的公开发布崇洋媚外、 炫富斗阔、铺张浪费等网络信息,引发舆论炒作,等等。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 在未来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们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与宣传,深刻认识遵守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注重发挥《条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其与党的其他法规制度相结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用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4690字范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解 同志们: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此次修订《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此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 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 条,修改76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总则。总则是《条例》具有统领性的基础部分,共5章48条,此次修订共增写5条,修改26条。 一是丰富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 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明确纪律建设的宗旨目标和功能定位,强化各级党组织纪律建设责任和广大党员、 干部遵规守纪自觉。 二是坚持从严要求。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对“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出总体规定,又在“违纪与纪律处分”等总则各章中加以细化,奠定整部法规严的基调。 三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在第三十条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进一步细化处分情形,标定处分档次。 四是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新增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做到“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在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细化规定对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以及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同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将第四条增写的“执纪执法贯通”原则落实落细。同时,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 五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将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具体化,在第五条中充实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增写“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在第十九条规定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推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 2.关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条例》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 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 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三是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 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 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3.关于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问、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17 条,增写2条,修改7条。 一是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衔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在第八十五条新增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是推动增强组织观念。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在第八十条新增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行为的处分规定, 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对组织光明磊落。 三是保障落实人才评价机制。细化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规定,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 4.关于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 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 二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 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 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5.关于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 一是完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在第一百二十二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予以规定。 二是充实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着眼促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在第一百二十四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 三是充实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衔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在第一百二十六条充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6.关于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 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写对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 的问题,在第一百三十条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 三是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相衔接,新增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以及统计造假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四是推动精准问责。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衔接,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明确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 五是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推进体系化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为。 7.关于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 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条例》分则“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5条,修改2条。 一是充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促进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二是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 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广大党员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党员干部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 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 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2600字范文 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两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写入党章,体现了用严明纪律管党的坚定决心。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战略部署,强调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要求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近期专门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纪律建设必须顺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势,聚焦坚定理想信念、健全监督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党纪要坚定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严明的纪律,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加强纪律建设。纪律意识不够,纪律建设便难以取得根本成效。我们要把强化纪律意识作为首要任务,筑牢纪律、制度、思想三道屏障。 1.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体系博大精深,涵盖诸多方面,而政治纪律则处于核心地位,是确保党的方向正确、立场坚定、根基稳固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明确了“两个确立”这一重大政治成果,标志着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巨大飞跃。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不仅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最高政治原则,更是不可动摇的根本政治规矩,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纪律的基石。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2.建立学习机制。要严格贯彻《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三者并重,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明确方向、确立规矩、端正风气、强化免疫。依托X等平台,建立“领学+研讨+点评”集中学习机制,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的学习范畴, 指导各级党支部深化专题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 3.时刻保持警醒。党的纪律是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重要工具,是党员干部规范行为、明确底线的金标准。 任何形式的腐败,无论规模大小,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背后往往隐藏着对纪律的漠视和对规矩的践踏。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严格执行,积极探索并创新开展了“四个廉洁”活动,即廉洁教育、廉洁家访、 廉洁党课和廉洁谈话。要通过“纪法微讲堂”、“青年讲堂”、 现场教学警示教育和庭审观摩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党的纪律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二、强化党纪要健全监督机制 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是预防错误、纠正偏差的重要机制, 更是拒腐防变的重要防线。若权力失去监督,必将滋生腐败。 只有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才能确保权力的正确运用,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1.始终坚持日常监督。将日常监督置于重要位置,坚持“督”与“常”并重,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工作方针,精准有效地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决防止“小过”“小错”演变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警觉。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问责等手段, 将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全过程,实施清单式、 台账式管理,对问题整改、建议执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督查回访,对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情形将严肃处理, 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2.始终做实同级监督。同级监督在党内监督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是确保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有效监督的关键环节。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监督,构建包含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同级纪委在内的三级监督主体职责体系,通过定期、分层、分级的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执行,不偏离方向,不走形变样。 3.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巡视整改不仅是落实“两个维护” 的坚实步伐,更是检验“四个意识”是否坚定的试金之石。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引领、以结果为尺度,系统梳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各项问题,精准把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核心任务。要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正视巡视反馈的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真正做到对症下药。针对省委巡视办调研组反馈的X个方面X个问题,逐一研究, 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并定期进行督办和销号,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三、强化党纪要改进工作作风。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面临诸多顽固性、多发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党员干部在纪律建设方面的疏忽与不足。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纪律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 1.从严纠治“四风”。在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严明方面,我们必须以坚定的决心和持续的努力整治“四风”问题。 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必须抓紧解决,绝不允许姑息迁就。要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铲除寄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确保党的肌体健康。要建立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人才库,成立专门的纠风专班,通过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以实打实、硬碰硬的措施,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亮剑”, 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严格执行,为全县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从严整治违规吃喝。十余年来,八项规定不仅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响应,而且成为了改进党风政风的有力抓手。然而,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未能严守纪律,心存侥幸, 仍然沉溺于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中,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视而不见,对违规吃喝行为不以为然。我们在上半年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包括隐秘场所核查、财务凭证检查、税务票据比对、酒驾醉驾查办等。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印证等手段, 我们深入排查和查处了一批违规吃喝问题,坚决维护了党的纪律和形象。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吃喝问题零容忍,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始终做到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必须严格自律、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管理所辖范围,增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深刻认识,率先垂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从各级领导干部自身做起,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细学法规,重在落实 同志们: 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安排,今天我以“细学法规,重在落实”为题给大家上一次主题党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形成了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通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顺利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和奋斗目标,必将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落到实处。 一、在学习方面抓好落实,切实学深悟透 从严治党,有规可依,吃透精神,把握灵魂,这是落实条例要求的前提。治国在治党,治党贵有规。我们必须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 一是要掌握标准。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纪已成为管党治党不可逾越的底线。马克思说过,“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应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以实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目标。 二是要通晓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是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的治政规律的体现。我们要通晓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髓实质。党内规矩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要通过学习,务必提高政治觉悟。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人民立场,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从而厚植党的执政的政治基础。 三是要创新方式。应不拘一格,采取科学的学习方式, 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改进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学习,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及时学习、 经常学习,学中干、干中学,在真学、真信、真用、真行促进我们正在做的工作上下功夫。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和学习其他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相结合,和解决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和促进当前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做到全面系统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法规治党意识和党性修养。 二、要从思想方面抓落实,切实真心践行 法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规依,不折不扣,这是落实条例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注重从思想上建党,以思想理论的先进性引领党的发展,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经验真心践行,就要使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懂得,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究,监督执纪问责,永远在路上。 一是要把条例作为底线标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对照条例标准找差距,主动查找政治偏差,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自我修复能力。应注重从宏观上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使命意识淡化的根本原因, 又要从中观上分析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的原因,更要从微观上查找党员忘记入党时间、迟交少交党费、 不愿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甚至信仰缺失、能力不足、消极腐败、 以权谋私、妄议中央等忘记初心的原因。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措施,逐条逐项逐人解决,要从思想上来一次纯洁党员思想的革命,以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来,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是要遵循党的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坚持好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和三大优良作风。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条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批评方式成为习惯、自觉和责任。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从而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三是要坚持抓好党性教育。教育党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 认识到党性是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锤炼党性修养是每个党员终身的必修课。要使党员、干部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做到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三、要从执纪方面抓落实,切实违纪必究 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有权有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用问责倒逼责任担当,做到依规办事,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这是落实条例的关键所在。 一是要维护核心。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 立场、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必须刚性约束。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使党的政治规矩、“三严三实”、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加强廉洁政治,反对腐败,形成持续威慑、对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敢腐”;标本兼治、 深化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腐”: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五篇 2024 党纪 学习 教育 党课 讲稿 党建 总结 工作 开展 情况 总结报告 汇编 参考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ei****01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ei****01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ei****01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ei****01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讲稿6篇与2024年党建总结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五篇】汇编供参考.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6975102.html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6975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