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kV线路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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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kV以下低压配电线路施工技术规范 (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批准: 审核: 编写: 二〇〇二年七月 0.4kV以下低压配电线路施工技术规范 一、基本技术原则: 低压配电线路的布局应于农村发展计划相结合,考虑村、镇建房规划,严格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规定进行建设、改造。对城乡供电半径、低压线路、避雷装置、接地装置作出规定: (一)、供电半径: 低压台区供电半径不宜大于500m, 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规定, 应采用相应措施,保证末端供电质量。 (二)、低压线路(以下简称线路)选配线: 1、线路按现有负荷及发展情况选配线,原则上导线采用BLVV- -10~120双塑铝芯线。大跨越线路采用钢芯铝塑线。 2、每个台区的相线规定统一颜色,零线采用黑色,零线采用同相线一个线级。 3、线路的转角杆和终端杆应在相线包相色条。 (三)、低压电缆: 1、临主干道或重点地区(保护文物、绿化区等)选用低压电缆穿管敷设,低压电缆选用比低压线线径大 1~2个线级。 2、电缆宜采铠装交联电缆,截面按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缆芯温度允许值选择,并按热稳定条件校验。主干线线芯截面不宜小于240平方毫米。分支线线芯截面不宜小于95平方毫米。 (四)、接户线和进户线: (1)、单相线路供电,接户线用6mm² 线,5户以下用10mm² 线,10户以下用25mm² 线,如线路较长宜采用三相四线或两相三线制供电。 (2)、接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按允许载流量选择,其最小截面铜线不应小于4平方毫米、铝线不应小于6平方毫米。 (3)、每户均应装设漏电开关。 (4)、进户线与通迅线、电视天线必须分开进户。 (五)、低压刀闸: 配变低压出线采用低应熔断器。 (六)、避雷装置: 配变高低压侧均安装避雷器。 (七)、接地装置: 按有关设计技术规程规定配变100kVA以上接地电阻不超过4Ω,100kVA以下接地电阻不超过10Ω,反复接地电阻不超过10Ω。 二、施工技术规范: (一)、导线架设: 1、电杆架设线路档距不宜大于30m,如有特殊的大跨越应采用钢芯铝塑线均采用特殊设计。线间距离不小于0.15m,沿墙敷设档距不宜大于6m,线间距离不小于0.1m。每个耐张段不超过200m。 2、同一档距内,每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接头距导线固定点不应小于0.5m,不同规格,不同金属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3、耐张导线固定要紧贴绝缘子周边,跳引线弧度要流畅,不得变折为角。 4、导线连接应原则上使用接线端子连接,使用导电脂。 5、跨越街道的导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对非居民区: 5m。 (2)、通车街道、居民区:6m。 (3)、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3.5m。 (4)、胡同(巷、里、弄):3m。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5m。 (5)、建筑物:垂直2.5 m;水平0.2 m。 (6)、树木:垂直0.3 m ;水平0.6m。 6、导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与导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0.3m。 (2)、与导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0.8m。 (3)、与阳台或窗户的水平距离0.75m。 (4)、与墙壁、构架的距离0.05m。 (5)、考虑线路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要避免此后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成为障碍物。 7、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跨越,一般导线架设在弱电线路上方,交叉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导线在弱电线路上方0.6m。 (2)、导线在弱电线路下方0.3m,如不能满足上述规定,应采用隔离措施。 (3)、导线与一级弱电线路交叉角应大于45度,与二级弱电线路交叉角应大于30度。 8、低压线路与低压线路交叉跨越最小距离:0.5米。 9、铝芯线:单股小截面可采用钎焊法或压接法,多股采用压接法。 10、接头、导线绝缘层损伤点应用耐气候型的自粘性橡胶带至少缠绕5层作绝缘。 (二)、杆塔支架: 1、三相四线导线截面35mm² 及 以上,耐张杆、转角杆用ф150系列,直线杆用ф120系列;导线截面35mm² 以下,电杆用ф120系列。电杆埋设深度=杆长/6 m。电杆长度不小于7米。 2、横担、支架角铁所有规定热镀锌,并不应小于以下规格: (1)、横担不小于L50*5; (2)、支架不小于L40*4,1m高以上的主材用L63*6。 3、拉线宜采用镀锌钢绞线,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拉盘LP-6,夹角不小于30度。 4、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2)、直线杆倾斜不应大于杆梢直径1/2; (3)、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4)、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斜。 5、横担、街码所有规定用螺丝固定。(一头螺丝固定,另一头用 铁线或其他线材捆扎固定。) 6、支架、横担构歪斜不应大于总长度的1/100。 7、拉线必须装设与线路电压等级相同的拉线拉紧绝缘子,拉紧绝缘子应装在最低导线以下,高于地面3米以上的部位。 (三)、塑料管敷设: 1、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解决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2、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合。 3、塑料管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1.8倍 5、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硬塑料管,在露出地面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用保护措施。 6、塑料管直埋于现浇混凝土内,在浇捣混凝土时,应采用防止塑料管发生机械损伤的措施。 硬塑料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 敷设方式 管 内 径(mm) 20及以下 25~40 50及以上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1.0 1.5 2.0 (四)穿管配线: 1、配线在穿过墙壁或隔墙时,应采用通过阻燃解决的保护管保护;当穿过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与楼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但在装设开关的位置,可与开关高度相同。 2、明配线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明配线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表 配 线 种 类 允许偏差(mm) 水 平 垂 直 瓷夹配线 5 5 瓷柱或瓷瓶配线 10 5 塑料护套线配线 5 5 槽板配线 5 5 3、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4、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5、管内导线涉及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导线敷设应平直,无明显松弛;导线在转弯处,不应有急弯。 (五)、防雷、接地: 1、配变两侧各装设避雷器一组。 2、配变100kVA以上接地电阻不超过4Ω,100kVA以下接地电阻不超过10Ω;每个反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是10Ω。 3、低压线路的零线应在电源点接地,在干线或分支线终端处接地,在引入车间或大型建筑前接地,如线路较长时每隔250m反复接地1处。每个台区的反复接地装置不少于3处。 4、保护接地或接零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接地引下引上线要加PVC塑料护套,每隔1m固定一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铜线25mm2,铝线35mm2。接头规定压接穿螺丝连接。 三、竣工验收资料: 1、低压线路竣工验收,应由建设、运营、设计和施工等部门代表所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献: (1)、台区图作为施工及此后运营资料,以台区为单位,标明低压线路走向,大体的地理位置,低压线(型号、相数、长度),电杆(杆高、编号),负荷(容量、线径),用户(名称、编号),接户线,接地装置,跨越(跨高、跨物)等重要参数,对电杆进行编号,对主干线按方向(东西南北)编号。 (2)、工程的施工技术记录。 (3)、交接实验记录。 3、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导线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2)、电杆组件的各项误差是否符合规定。 (3)、线路设备标志齐全。 (4)、拉线制作、安装是否符合规定。 (5)、导线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导线上无异物。 (7)、配套的金具、卡具是否符合规定。 (8)、公路边电杆应有交通标志。直线电杆编号采用喷漆,转角杆和终端杆采用挂杆号牌。 (9)、变压器台区挂告示牌。-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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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kV 线路 施工 验收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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