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_年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计收费标准问答.docx
《201_年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计收费标准问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_年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计收费标准问答.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201_年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计收费标准问答 201*年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计收费标准问答 201*年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计收费标准问答 一、同批货物涉及多个检验检疫类别的,如何计收费? 答:按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不再按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卫生检疫分别计算和累计收费。 二、对过渡期的入境流向货物的检验检疫费如何收取? 答:对在201*年第四季度期间报检的入境流向货物,目的检验检疫机构在201*年1月1日后落实检验时,不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三、实施入境直通放行的货物,如何收取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实施入境直通放行的货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收取。 四、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工作及收费有何规定? 答: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应在卸货口岸实施检验检疫,其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计收。 五、加工贸易的进出境货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如何收费? 答:对检验检疫类别为“M”或“LM”的来料加工入境货物,不实施品质检验的,不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对于检验检疫类别含“N”的加工贸易出境货物,不再核查货物总值中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入境原料价值比例,一律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六、完成型式试验的出境货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是否按70%计收? 答:是。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货物列入型式试验目录;(2)报检时提供了“型式试验确认书”和“型式试验涵盖表”;(3)申报货物的检验检疫类别含“N”。 七、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答:对于免予实施商品检验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不涉及其他检验检疫工作的,免收货物检验检疫费;涉及其他检验检疫工作的,按规定收取货物检验检疫费。八、对获得免验资格的出口货物,如何计收费? 答:获得免验资格的出口货物,不收货物检验检疫费,只收证书费。 九、涂料进口如何收费? 答:涂料进口时,仅收取货物检验检疫费,不收专项检测费。十、哪些情况适用边境小额贸易收费标准? 答:⒈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贸易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贸易货物;⒉边民互市贸易货物。 边境小额贸易申报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整批货值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2)贸易方式申报为“边境贸易”。十一、哪些情况适用对台小额贸易收费标准? 答:经批准的对台小额贸易公司与台湾地区公司或居民依照《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管理办法》、贸易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贸易货物。 对台小额贸易申报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整批货值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2)出口的输往地区申报为“台湾”,并且到达口岸申报为台湾地区口岸。或者进口的贸易地区申报为“台湾”,并且启运口岸申报为台湾地区口岸。 十二、货物检验检疫费不足最低费的,如何收取? 答:对同一批货物,货物检验检疫费不足最低费的,按最低费收取。 十三、哪些出入境货物需要计收数/重量鉴定费? 答:对检验检疫类别含“M”或“N”的出入境货物需计收数/重量鉴定费。 十四、哪些出入境货物需要计收包装使用鉴定费? 答:对检验检疫类别含“N”的出境货物需计收包装使用鉴定费。十五、按共同检验方式实施检验的货物,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答:按共同检验方式实施品质检验的货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按收费额的50%收取。 十六、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出入境关系人对不合格的出口货物重新加工整理后,检验检疫机构再检验检疫一次的,如何收费? 答:其货物检验检疫费减半收取。 十七、出入境货物每批货值低于201*元人民币的,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出入境货物每批货值不足201*元人民币的,免收货物检验检疫费,只收签发证单费。 十八、对出入境货物仅实施卫生检疫,如何计收费? 答:不收费。 十九、进口小批量食品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进口小批量食品按货物总值的0.8‰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进口小批量植物油按货物总值的0.3‰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二十、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确定需做实验室检验的,如何计收费? 答: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确定需做实验室检验的,除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以外,还需按实际实验室检验项目数额另行计收费;动植物产品的实验室项目不另收费。二十一、同批货物检验检疫费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是否仍按80%折收? 答:不再折收。 二十二、无法确定货值的动植物,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无法确定货值的动植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仍依照[201*]2357号文件中的动植物检疫收费标准,以头、只、百尾、千尾、万粒、管、株、盆、支为单位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二十三、哪些资源类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费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收?标准是多少? 答:以下资源类商品的检验检疫费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第二十六章(矿砂、矿渣、矿灰)的所有货物按每吨0.6元收取,液化天然气(HS编码2711110000)、气态天然气(HS编码2711210000)、石油原油(HS编码270900000)按每吨0.08元收取。二十四、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是否仍加倍收费?答:不再加倍收费。 二十五、进口航空煤油、出口农产品是否继续实施收费减免政策? 答:是。 二十六、打火机等含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的出口危险货物,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时货物总值如何确定? 答:含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的出口危险货物,货物总值按小型气体容器的内、外包装及内装物的货值计算。 二十七、出入境贵稀金属,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出入境贵稀金属,单价每公斤超过201*0元的,超过部分免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二十八、供港澳屠宰的活动物是否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收费? 答:供港澳屠宰的活动物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未作调整,原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二十九、出口农产品减免的收费项目包括哪些? 答:货物检验检疫费、重量鉴定费、数量鉴定费、包装使用鉴定费、其他特殊检验项目费、签发证(单)费以及实验室检验项目、鉴定项目费。 三十、本次收费标准调整未涉及的其他收费规定及标准是否仍然有效? 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2号)中未涉及调整的其他收费规定及标准仍然有效。 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计收费标准问答 一、同批货物涉及多个检验检疫类别的,如何计收费? 答:按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不再按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卫生检疫分别计算和累计收费。二、对过渡期的入境流向货物的检验检疫费如何收取? 答:对在201*年第四季度期间报检的入境流向货物,目的检验检疫机构在201*年1月1日后落实检验时,不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三、实施入境直通放行的货物,如何收取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实施入境直通放行的货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收取。 四、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工作及收费有何规定? 答: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应在卸货口岸实施检验检疫,其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计收。五、加工贸易的进出境货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如何收费? 答:对检验检疫类别为“M”或“LM”的来料加工入境货物,不实施品质检验的,不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对于检验检疫类别含“N”的加工贸易出境货物,不再核查货物总值中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入境原料价值比例,一 1 律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六、完成型式试验的出境货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是否按70%计收? 答:是。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货物列入型式试验目录;(2)报检时提供了“型式试验确认书”和“型式试验涵盖表”;(3)申报货物的检验检疫类别含“N”。七、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对于免予实施商品检验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不涉及其他检验检疫工作的,免收货物检验检疫费;涉及其他检验检疫工作的,按规定收取货物检验检疫费。 八、对获得免验资的出口货物,如何计收费? 答:获得免验资的出口货物,不收货物检验检疫费,只收证书费。 九、涂料进口如何收费? 答:涂料进口时,仅收取货物检验检疫费,不收专项检测费。 十、哪些情况适用边境小额贸易收费标准? 答:⒈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他贸易机构之间贸易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贸 2 易货物;⒉边民互市贸易货物。 边境小额贸易申报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整批货值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2)贸易方式申报为“边境贸易”。 十一、哪些情况适用对台小额贸易收费标准? 答:经批准的对台小额贸易公司与台湾地区公司或居民依照《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管理办法》、贸易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贸易货物。 对台小额贸易申报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整批货值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2)出口的输往地区申报为“台湾”,并且到达口岸申报为台湾地区口岸。或者进口的贸易地区申报为“台湾”,并且启运口岸申报为台湾地区口岸。十二、货物检验检疫费不足最低费的,如何收取? 答:对同一批货物,货物检验检疫费不足最低费的,按最低费收取。 十三、哪些出入境货物需要计收数/重量鉴定费? 答:对检验检疫类别含“M”或“N”的出入境货物需计收数/重量鉴定费。 十四、哪些出入境货物需要计收包装使用鉴定费? 答:对检验检疫类别含“N”的出境货物需计收包装使用鉴定费。 十五、按共同检验方式实施检验的货物,如何计收货物检验 3 检疫费? 答:按共同检验方式实施品质检验的货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按收费额的50%收取。 十六、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出入境关系人对不合的出口货物重新加工整理后,检验检疫机构再检验检疫一次的,如何收费? 答:其货物检验检疫费减半收取。 十七、出入境货物每批货值低于201*元人民币的,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出入境货物每批货值不足201*元人民币的,免收货物检验检疫费,只收签发证单费。 十八、对出入境货物仅实施卫生检疫,如何计收费? 答:不收费。 十九、进口小批量食品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进口小批量食品按货物总值的0.8‰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进口小批量植物油按货物总值的0.3‰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二十、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确定需做实验室检验的,如何计收费? 答: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确定需做实验室检验的,除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以外,还需按实际实验室检验项目数额另行计收费;动植物产品的实验室项目不另收费。 4 二十一、同批货物检验检疫费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是否仍按80%折收? 答:不再折收。 二十二、无法确定货值的动植物,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无法确定货值的动植物,其货物检验检疫费仍依照[201*]2357号文件中的动植物检疫收费标准,以头、只、百尾、千尾、万粒、管、株、盆、支为单位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二十三、哪些资源类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费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收?标准是多少? 答:以下资源类商品的检验检疫费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第二十六章(矿砂、矿渣、矿灰)的所有货物按每吨0.6元收取,液化天然气(HS编码2711110000)、气态天然气(HS编码2711210000)、石油原油(HS编码270900000)按每吨0.08元收取。 二十四、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是否仍加倍收费?答:不再加倍收费。 二十五、进口航空煤油、出口农产品是否继续实施收费减免政策? 答:是。 5 二十六、打火机等含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的出口危险货物,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时货物总值如何确定? 答:含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的出口危险货物,货物总值按小型气体容器的内、外包装及内装物的货值计算。二十七、出入境贵稀金属,如何计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答:出入境贵稀金属,单价每公斤超过201*0元的,超过部分免收货物检验检疫费。 二十八、供港澳屠宰的活动物是否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收费? 答:供港澳屠宰的活动物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未作调整,原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二十九、出口农产品减免的收费项目包括哪些? 答:货物检验检疫费、重量鉴定费、数量鉴定费、包装使用鉴定费、其他特殊检验项目费、签发证(单)费以及实验室检验项目、鉴定项目费。 三十、本次收费标准调整未涉及的其他收费规定及标准是否仍然有效? 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201*]3882号)中未涉及调整的其他收费规定及标准仍然有效。 6-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 调整 出入境 检验 检疫 业务 收费 标准 问答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紫***】。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紫***】,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紫***】。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紫***】,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