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室XX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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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XX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驿XX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x运函〔2017〕x号)、《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x交函〔2017〕x号)及我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和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市中心XX县区组织开展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优选公交绿色出行”,活动时间为9月18日至24日。 (二)活动目的。紧密结合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和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工作任务,通过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城市公交行业人员服务意识、乘客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了解公交、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三)活动组织。为确保“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杨俊杰为组长,市应急办主任黄汉华、市交通局局长孙留平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交通局、团市委、市总工会、驿XX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2017年9月19日)。邀请市政府领导、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社会各界代表、新闻媒体出席启动仪式,并现场展示“公交出行宣传周”标识、活动宣传海报等,对活动进行集中动员和宣传。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二)百城市长乘公交活动(2017年9月18日至24日)。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百城市长乘公交”活动,组织市级领导带头选择公交出行,市总工会倡导政府公务人员、企业职工等社会公众采用城市公交、公共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总工会 (三)宣传倡导“优选公交、绿色出行”(2017年9月18至24日)。 1.新闻媒体宣传。活动期间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电视台、驻马店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发出倡议,向市民通告“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集中宣传展示城市文明出行成果,包括文明乘车、自觉排队、为老弱病残孕乘客主动让座的文明行为,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刊播以“优选公交、绿色出行”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城市公交对保障民生、推进节能减排、减少空气污染、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市民支持和参与城市公交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加强自媒体平台宣传。一是通过在市区汽车站电子显示屏、语音广播,公交车、出租车车载电视、显示屏、滚动字幕等媒介进行流动宣传,播放“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视频和标语;二是利用公交候车亭、首末站张贴“优选公交、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海报,形成“公交出行宣传周”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举办集中宣传和展览活动。活动期间在大型社区、学校、广场、火(汽)车站等公众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优选公交、绿色出行”宣传标语口号,引导市民自觉选择公交出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开展绿色出行活动。活动期间,倡导政府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选择城市公交、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引导市民尽量减少小汽车使用频率,最大限度地压缩汽车使用量和频次。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驿XX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开展无车日活动(2017年9月22日)。结合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市属各新闻媒体刊发“无车日”活动倡议书,提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除保留应急公务车外,所有公车停驶一天。 “无车日”当天,市交警部门加大对市中心XX县区内设置的公交专用道管制力度,除公交车外只对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消防车、急救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开放。公安部门对当天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给予媒体曝光,提高市民对专用道的认知度。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驿XX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开展文明出行活动(2017年9月18至24日)。在活动期间,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集中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公交专用道违法占道整治等活动,维护通行秩序。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在道路路口、公交站点,维持车辆进出站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文明让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开展“便民公交”服务活动(2017年9月18至24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联合市公交公司在各大社区、学校、火(汽)车站、广场、公园等条件允许的公共场所设立市民乘车咨询台及活动展板,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支付宝支付乘车、二维码支付乘车、刷电信手机乘车、刷中原银行金融ic卡乘车等操作流程和知识,倡导市民“优选公交,绿色出行”,并广泛征求市民对公交服务质量及乘客满意度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活动期间开展“购卡充值优惠活动”,鼓励市民优先选择城市公交出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自行车骑乘活动(2017年9月22日)。活动当天,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体局组织职工、学生、骑行俱乐部及社会公众志愿者骑乘自行车,悬挂宣传彩旗,统一宣传t恤,骑车在市中心XX县区中心区域和公园、广场等市民聚集场所进行巡游宣传;市住建局负责提供活动所需的公共自行车辆;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向广大市民倡导“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理念。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体局、市住建局 (八)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2017年9月18至24日)。市交通运输局要联合公安交警、市总工会、市属各新闻媒体等部门面向城市公交一线职工,通过企业挖掘、媒体发现、公众推荐等渠道遴选出一批遵章守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班组。对表现突出的先进线路和个人,要联合予以通报表扬,并依托电视、电台和新媒体平台策划先进典型微话题讨论、访谈活动,展现公交劳模精神和职业风采。市总工会要组织开展向公交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职工送温暖活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九)组织开展社会调查活动(2017年9月18至24日)。活动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公交出行调研活动,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就提升公交服务、优化公交线路、公共出行需求等进行社会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整理,整改突出问题,以提升公交优质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把开展好今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作为落实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公交都市”、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和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的重要举措,紧扣活动主题,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活动内容,积极策划组织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宣传声势,使“公交出行”理念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结合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城市公交网、手机公交适时查询系统,普及公交相关知识,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搜集汇总活动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第7页 共7页-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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