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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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的特点和实际,决定自2011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石英砂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着力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尽快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格局。 二、范围与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市石英砂加工企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铅酸电池生产企业、涉氯企业以及水泥生产企业。 (二)专项治理重点 1、各行业(领域)治理重点:(1)石英砂加工企业:重点督促石英砂加工企业加快工艺技术改造,采取喷淋洒水、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生产。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的年产2万吨以下干法和年产1万吨以下湿法石英砂加工小企业一律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2)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重点抓好喷漆、涂胶、晾漆、下料、打磨、造型六个环节的治理,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职业卫生要求的企业一律提请政府关闭。 (3)铅酸电池生产企业。加强生产车间、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工程防护设施建设和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加强职工更衣室、浴池、洗衣房、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的管理。 (4))涉氯企业。定期对生产场所中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发现浓度超标的设备和岗位,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更换设备,以确保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达到卫生标准。要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同时制定氯气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水泥生产企业。加强粉尘、噪声职业危害监测与防护,落实工程防护和个人防护措施,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制度和档案。 2、专项治理共性要求: (1)企业依法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2)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评价,检测结果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3)企业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或削减防护设施,致使职业危害严重。应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4)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落实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并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5)企业对工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预防及后果岗前告知,并与职工签订包含职业健康保护内容的劳动合同,为职工购买社保、医保、工伤等保险。 (6)企业有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安监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各级安监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要及时召开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会议,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项治理意义,全面动员,周密部署。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内纳入治理范围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按照法律法规和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排查职业危害隐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加以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8月30日)。市、县(市、区)安监局成立专项治理检查组,对各有关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职业健康有关法规标准的单位,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总局23号令、27号令等法规、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验收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市安监局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治理情况向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各企业要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订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利用“安全生产月”等各种途径加大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各级安监部门要建立执法检查目标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对职业危害严重且无照无证非法生产的企业,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特别要加大对小家具厂、石英砂加工小作坊等平时不易发现且监管薄弱的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力求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篇:公司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司 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新都区安监局《关于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治理验收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公司的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成都永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治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方面 1、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并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设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具有职业危害防治专门知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2、建立并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并根据企业实际加强日常检测监控,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培训。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培训,提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5、备有本企业使用的各种油漆、黏胶剂、有机溶剂的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方面 1、采用无毒或低毒的油漆和胶黏剂,引进自动化机械设备,减少人工操作,从源头上降低高毒物质危害。 2、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说明存在的职业危害以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3、喷漆间必须独立设置,不得与其他工序混用;必须采用上进风下出风、正负压相结合的通风方式,保证空气新鲜通畅;必须使用水帘(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保证喷漆间毒物及时排出;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墙壁和地面的油漆污垢必须定期进行清理。 4、如果采用流水线作业,喷漆作业点必须设置局部隔离防护设施并使用水帘(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流水线上的打磨、擦色、烘干等作业点也必须设置通风排毒设施,保证毒物浓度不超标。 5、涂胶和晾漆环节必须与其他作业隔离,并设置通风排毒设施,确保作业场所有毒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6、锯、刨、铣、磨床、砂轮机等生产设备的产尘部位,应设局部排风除尘装置,干法打磨工作台(室)应设置下排风或侧排风的吸尘装置,打磨位置不固定时应采用移动式除尘装置。产生振动和噪声危害的岗位应采用减振降噪措施。 (三)个人防护方面 企业必须为从事开料、拼板、加工、打磨、喷漆、涂胶、晾漆等作业的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要求的口罩、耳塞、护发帽、防护服、手套以及防毒面具,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方式 此次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进行实施。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根据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会议、培训、板报等形式,使公司全体员工认识到这次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 (二)自查自整阶段 公司自查自整阶段,要求各部门自查自整与公司职业卫生专项治理相结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进行整改。 (三)迎接区镇两级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检查 *******公司 2017年9月5日 第三篇:职业危害治理方案职业危害整治方案 加大对职业危害的了解认识,做到安全健康,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吸取往年教训,加大职工对职业危害的重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公司在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我公司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切实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机制,保护我公司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小组:组长:成 员: 三、治理的内容 以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的体系,落实逐级负责制为主要内容,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1—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为害防治知识的培训与教育;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8.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和从业人员的管理;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和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四、组织与分工 各科室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切实履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 安全科负责制定防治工作规划和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对职业危害健康监护情况的督查工作;具体事宜包括牵头组织落实上述“治理内容”中的“ 1、 2、 4、 5、8”等5项工作;安全科负责职业为害场所监督管理,职业危害场所技术治理措施的组织实施、做好—2— 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组织事故的调查及违规行为的查处,具体事宜包括牵头组织落实“治理内容”中“ 7、 9、 10、 12、 13、14”等6项工作;财务科要规范工伤保险管理,组织落实“治理内容”中的第“6”项职工参保工作;安全科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人员培训,进行检测评价;后勤部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指导危害治理和防护,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疗工作。 五、推进计划 (一)对规自查、整章建制阶段(2016年1月~3月)1.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的专(兼)职人员,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组织职业卫生的人员学习班,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知识的学习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有害物质知识。 3.设置职业危害公示栏和警示标识。各车间按照规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防治工作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危害程度和应急措施;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要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对已损坏和丢失公告栏、警示标识的工作岗位要重新设立。 4.开展职业性健康监护。后勤部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 —3—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二)问题集中整改及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4月—9月)安全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三)工作总结(2016年10月—12月)要做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公司各部门、科室、车间按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流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2.实行定期信息沟通和通报,各部门、科室、车间要按阶段做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总结。 —4— 第四篇: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员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及2011年2月1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防范粉尘危害,减少职业危害事故,树立公司新形象,经2011年3月27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单位)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开展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落实各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督促各子公司切实解决目前突出的粉尘危害问题,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建立矿山企业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员工健康权益,防范和减少粉尘危害事故,实现(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1、至2011年12月底,下列矿山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达到2mg/m3: (1)…矿业 (2)…矿业 (3)…铜业 (4)…矿业 2、至2012年6月底,下列矿山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达到2mg/m3: (1)…矿业 (2)…矿业 (3)…矿业 二、专项治理内容 1、重点对地下矿石开采点、粉碎点、筛分点和转载点,通过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标准要求。 2、采用自动化、设置人员封闭室、远距离操作等工艺和设备,避免和减少操作人员直接接触粉尘。 3、在工艺条件允许下,用水或湿润剂湿润粉尘发生源,如采用湿式作业、喷雾、洒水等方法,抑制产生粉尘。 4、与生产设备配套的除尘设备,应设有电气联锁控制装置,与生产主体设备按序启动和停止,并同时检修、同时维护和同时考核,保证除尘率、设备完好率和同步运转率。 5、建立粉尘检测制度,按gb5817-2009《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规定,配备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定期开展粉尘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具体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不断改善生产场所的卫生条件。 6、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各子公司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按发放周期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 7、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对新招员工在入厂前要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为接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档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4月30日)201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季度生产经营例会,将是(单位)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一次动员大会,标志着(单位)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单位)将从此走向一个崭新的低尘或无尘化的现代矿山新阶段。各子公司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法规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职业危害防护意识。 (二)自查阶段(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各子公司要在认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技改方案》,并组织论证,并按技改项目审批流程报批后执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技改方案》于2011年5月底前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三)综合治理阶段(首批达标矿山: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0月30日;第二批达标矿山: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各子公司按照《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技改方案》要求,落实粉尘治理措施,建立起运行可靠系统。 (四)检查验收阶段:(首批达标矿山: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第二批达标矿山: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30日) 各子公司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实施结果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接受安全环保部和工程管理部的联合督查验收。 (五)总结阶段:(首批达标矿山: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第二批达标矿山: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各子公司要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与员工认真进行总结并表彰,对经检查验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 五、组织和领导 为加强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和领导,矿业公司成立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是分管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粉尘综合治理专业管理的专业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支撑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子公司应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粉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粉尘治理的组织与领导工作。粉尘治理与职业危害防治事关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的大局。各子公司一把手是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做好粉尘治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粉尘治理领导组织,全面落实粉尘治理责任和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粉尘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各子公司要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粉尘危害情况进行排查,把治理工作与促进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推动粉尘治理与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子公司安环处与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粉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局面。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子公司要通过宣传教育、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制定治理措施;通过加快技术改造,推进工艺调整和除尘器的优化配置,淘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工艺、设备和材料,落实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各项措施,对生产工艺落后、危害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的要坚决整改。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治理粉尘危害,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大力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并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矿自觉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粉尘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加大对粉尘危害与职业危害问题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全公司通报。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第五篇。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花都汇报材料内部资料,仅供各地参阅,请勿外传。 花都区开展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前文省略) 一、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状况 近年来,花都区经济发展迅速,现已发展成为以汽车、空港、皮具、珠宝、机车、光电为支柱产业的现代化XX县区。目前,花都区共有企业(含个体经营户)62783家,其中:私营企业9798家,个体经营户51034家。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超过2000家,直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数超过10万人。危害严重的企业多数分布在狮岭、新华、花山、花东四镇(街),集中在皮革皮具、箱包、制鞋、五金电镀、宝石加工、印刷、家具等行业。工人大多数是外来工,以流动性大、文化层次偏低为特点。 皮革皮具是我区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我区粘胶剂使用最广泛的行业之一,主要生产企业集中在狮岭镇。据初步调查,我区共有粘胶剂生产和使用企业1386家(粘胶剂生产企业6家,粘胶剂使用企业1380家),其中狮岭镇有粘胶剂使用企业1149家。 2011年5月,我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完成了从卫生部门到安监部门的职能划转,区安监局迅速进行机构组建,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一年来,我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克服成 1立时间短、人员设备、经费不足、基层队员业务不熟、企业档案不全等诸多困难,积极作为谋发展,为我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区未报告有职业性中毒和职业病新发病例。 二、我区粘胶剂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广泛发动宣传、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积极推动职业危害申报、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等工作,辖区内生产和使用粘胶剂企业职业病危害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专项治理行动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春节前后周边地区发生多例疑似1,2-二氯乙烷中毒事件后,杨雁文书记、林中坚区长先后作出明确指示,要求高度重视、加强排查、抓好预防。区分管领导在2月14日XX市紧急会议后,立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陈如桂常务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迅速制定下发《花都区开展防范1,2-二氯乙烷急性职业中毒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可能存在1,2-二氯乙烷急性职业性中毒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单位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月16日,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对制鞋等行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督查的通知》,对各镇(街)落实职业健康危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职业病防治任务较重的狮岭、新华、花东和花山四镇(街)。3月13日,区安委办又转发《省、 2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生产和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我区安监系统在3月22日再次召开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在4月18日区政府又召开了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使用高毒物品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21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每个部门和单位在整治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职业危害申报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区安监局印制了5000份《职业病危害申报告知书》并下发企业,要求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在5月30日前100%完成申报,还先后组织了23期申报工作培训班,为1600家企业和200多名安监队员进行申报知识培训。 二是加强申报服务和执法。区安监局为各镇(街)配发了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由安监队员主动上门为企业进行申报。区安监局还深入开展申报工作专项执法行动,与镇(街)安监中队联合执法,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78份,有力推动申报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区安监局与XX省皮革皮具协会、花都区安管协会、区质量标准化协会合作,组织专家研究拟定了 3《XX市皮革皮具企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并已上报了XX市相关部门。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活动,促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四是落实分片包干责任。狮岭镇针对本辖区特点,推行网格化分片包干,逐个企业进行落实,企业职业危害申报数量持续稳定增长。花山镇租用多媒体教室,手把手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申报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花东镇组织企业召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大会,分行业进行宣传贯彻,有效提高了申报行业的覆盖率。 截止2012年4月24日,全区共完成职业危害申报企业1537家(其中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完成申报1114家,占全区企业申报总数的72.48%)。现阶段,我区正在对辖区内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申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筛查,我们有信心在5月底前,使辖区内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率达到100%。 (三)部门联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我区各镇(街)、安监、工商、质监、人社、出租屋管理等单位开展部门联动,实施拉网式排查,对于生产或使用粘胶剂的无牌无证企业单位,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截至目前,我区先后开展联合治理行动21次,出动7548人次,检查企业及经营户5883家次,共发现生产粘胶剂的无牌无证企业5家、使用粘胶剂的无牌无证企业149家、使用“三无”粘胶剂的企业165家,均按照上级要求予以查封、整改、立案、取缔。其中,共下达责令 4改正书1061份,查封“三无”粘胶剂64批次、立案7起,取缔154家。 在我区组织联合治理行动的同时,我区各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职责,积极行动,组织排查。对于合法生产或使用粘胶剂的企业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可以当场改正的,要求企业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坚决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区出租屋管理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764人次,排查经营户3051户,组织专项行动85次,发出责改书364份,积极对出租屋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无证照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建立台帐资料。 区工商部门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3116人次,排查经营户2607户,发出责改书697份,经整治后引导办照80户,对使用粘胶剂无照加工小作坊进行大力整治,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区质监部门先后出动检查人员668人次,检查企业225家,查获“三无”粘胶剂产品64批次,立案查处制假售假行为1宗。加强了对生产环节源头的追查和控制。 (四)齐抓共管,大力构建长效防治机制 为加大对职业危害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我区制定了《花都区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各部门工作联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区安监局与区公安、人社、卫生、工会、质监、工商等部门积极协调,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 5保险,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区人社局积极行动,对全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抽查用人单位117家,涉及劳动者15104人。对违反未成年工和女职工保护规定,以及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企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职业病患者有关福利待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总工会依据《工会法》,积极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并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区卫生局积极发挥职业病预防与救治的业务优势,派出技术骨干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时,要及时报告并转送至职业病专科医院进行诊治。 在整治行动中,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发现个别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病人权益未得到充分落实的问题,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督促用人单位保障患者诊治费用。对于1家用人单位(新华街韩艺饰品厂)停产导致患者(许江炬)诊治费用无法落实的情况,由区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镇(街)及人社、民政部门,解决了患者的相关费用。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在专项整治中取得了一些工作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还任重道远,还需要上级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我们 6将一如继往坚决贯彻上级指示,齐心协力、排除万难,切实做好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建设和谐幸福广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第26页 共26页-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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