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发言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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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发言 同志们: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决定召开这次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市县政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旨在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 刚才,*省常务副省长李克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使我们从中看到了*的变化和变化中的*,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是一个极大的鼓舞;10个单位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他们的发言很好,其经验和做法很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具有学习、借鉴和推广意义。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总书记今年*月*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认真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清醒认识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把握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期待,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以去年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为标志,行政复议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这一新的发展阶段,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已经成为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形势下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高度重视。 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诸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近几年来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推进行政复议工作。20*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将“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写入党的全会决定中;20*年*月,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年9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7号),强调指出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一定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20*年12月,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特别强调要大力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20*年5月,国务院通过并公布《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提供了保障;20*年*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再一次明确提出市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所有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人民群众对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寄予较大的期待和信赖。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日益提高,行政复议制度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满信赖和期待。据统计,自2003年至20*年,全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67万件,受理29.95万件,已经审结26.81万件,平均审结率为89.5%。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平均维持率为58.5%,改变率(包括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为17.9%,申请撤回率为18.7%。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的满意率较高,83.9%的行政复议案件能够基本实现“案结事了”,申请人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行政复议后当事人又起诉的案件中,平均维持率为58.4%。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中约有87%是由市级政府及其部门XX县区级政府解决的。可以说,通过行政复议,使一大批复杂的行政争议在基层得以及时化解,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行政复议越来越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老百姓希望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行政争议的愿望日益强烈,行政复议正在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 (三)贯彻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些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各级领导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了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把行政复议工作当作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不仅政府领导也包括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领导、不仅经济发达地区也包括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仅省一级也包括市县两级,都出现了更加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的喜人局面,为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更加注重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这一法定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改进方法、依法审查、公正裁决。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行政争议数量不断增长,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信赖不断增强。三是,更加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以增强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为目标,通过运用和解调解结案、建立简易程序、加强实地调查、公开听证、引入专家咨询机制、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四是,更加注重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按照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纷纷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有的增加了编制(比如XX省为84个县各增加一名行政编制),有的进一步健全了机构(如*、北京、天津、辽宁、浙江、湖南、吉林都新增设一个处),有的还增加了厅级领导职数、配备了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等,确保办案能力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五是,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精神更加振奋。会议在行政复议人员中产生强烈反响,振奋了精神,提高了士气,坚定了信心,为进一步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全面、准确把握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市县政府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缺乏必要的认识,对依法及时解决行政争议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的认识不够到位,不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市县政府领导错误地认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仅仅是法制机构的事情,不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不过问案件办理质量,不关心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等;个别市县政府领导错误理解行政复议工作目标责任制,不切实际地设置双零(零复议、零诉讼)考核指标,人为限制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不同市县之间,行政复议工作的进展还很不平衡。绝大多数市县行动比较快,措施比较实,效果比较好;部分市县行动比较慢,措施不具体,存在等待观望的现象和畏难情绪;有少数市县以会议贯彻会议,“雨过地皮湿”;还有极个别市县工作面貌依旧,没有实质改观。 三是,案件办理难度加大。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利益主体逐渐多元,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利益需求也日益多样。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平衡利益,化解矛盾;需要倾听来自不同方面的声音;需要关注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办理难度不断加大。 四是,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滞后。总体来看,目前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队伍状况与其所承担的任务还很不相适应,特别是县级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队伍薄弱状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行政复议经费缺乏制度性保障,这些问题的存在依然是当前制约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是,行政复议指导还不够有力。有的地方的行政复议机构尚处于“忙于办案、疏于指导”的状态,对本地区行政复议工作缺乏必要的指导。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许多挑战,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有不少不利因素,关键是要看我们工作做得怎么样。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重大意义 形势决定任务。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新形势下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把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向行政机关反映其诉求,监督政府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和法定渠道,集中了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几个方面的内容,核心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把大量行政争议依法及时化解在基层,有利于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扩大行政管理相对人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实现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对政府活动的监督权,有利于引导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政府“为民谋利”,防止和纠正“与民争利”,保证来自人民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党和政府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也才能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是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按照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是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之一。特别是在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工作所占的份量就会更重。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对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将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切实加以推进。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通过强化政府系统内部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和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复议作为由人民群众启动的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经常性地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促进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断树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及时发现行政管理方面的普遍性问题,促使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政府总结共性经验和规律,通过个案达到立法后评估的效果,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解决个别行政争议的过程,也是对全社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有利于增强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内的全社会的法制意识,营造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基础和社会氛围。 (三)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方式。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它充分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矛盾不断依法得到及时解决的动态稳定的社会。在行政管理实践中,我国大量的行政管理法规主要由基层行政机关具体实施,行政争议主要发生在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据对20*年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被申请人是乡镇政府XX县区政府部门的占52.2%,被申请人是地级市政府部门的占21.3%。能否有效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最终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是否稳固。这正如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所强调的那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市县两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势在必行。实践证明,只有真正把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放到市县,高度重视和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着力解决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市县行政复议机关的能力和水平,才有可能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减少因行政争议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是整体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重要方面。 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在市县,难点在市县,潜力也在市县。市县两级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的基础部分,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进程。同样,市县政府能否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整体进程。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需要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发展战略,把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三、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以贯彻落实《实施条例》为契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努力使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有新的突破,取得新的进展。为此,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实施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的又一个重要举措。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审议《实施条例(草案)》时,温家宝总理就强调指出,制定《实施条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一定要认真做好《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温家宝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这是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特别是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首先,要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条例》。通过学习,要使大家深刻领会《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制度和精神实质,始终做到“四个牢牢把握”,即:牢牢把握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行政复议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牢牢把握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价值;牢牢把握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是解决老百姓“告状难”的重要措施;牢牢把握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是行政复议制度取信于民的根本目标。要按照这四个“牢牢把握”的要求,认真领会《实施条例》规定的申请制度、受理制度、审理与决定制度等具体内容及其精神实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不迷失方向。 其次,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要通过宣传行政复议法和《实施条例》,让广大群众知晓并掌握行政复议这一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要提高对行政复议制度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市县政府尤其是行政复议机构,要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作为向各级公务员和人民群众开展法制教育宣传的过程。要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向领导宣传与向群众宣传相结合,向城镇宣传与向农村宣传相结合,法律条文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在宣传方式上,要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和信访的互动机制,利用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契机进行宣传;在宣传内容上,既要宣传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内容,也要宣传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作用和行政复议“定分止争”的主要优势和社会效果。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以及公告栏、宣传栏等各种媒体,以贴近人民群众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宣传,引导舆论,把行政复议制度普及到千家万户,努力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要认真抓好《实施条例》的培训工作。《实施条例》公布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在北京已经组织了3期培训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先后开展了培训工作。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市县培训工作的力度: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力争在年内把各级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轮训一遍;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对《实施条例》的学习。要采取与党校联合办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安排有关市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学习《实施条例》,使其真正领会行政复议制度“便民”、“利民”的精神实质,了解行政复议机关首长自身肩负的行政复议职责,提高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自觉性;三是,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将《实施条例》作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重要内容。同时,要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逐步实现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的制度化、经常化。 (二)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贯彻实施《实施条例》,是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又一次重要契机。强化行政复议机关职责,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保证。《实施条例》按照依法完善的原则,对强化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认真落实自身职责的同时,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落实相关职责。一是,要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落实领导责任,全面掌握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定期向本级政府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二是,要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首长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按照法定时限及时负责地签署法律文书,推动建立并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三是,要积极协助政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四是,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五是,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六是,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 严格依法办案,首先要依法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权,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是确立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的一项基础工程,是行政复议能否发挥作用的前提。《实施条例》确立的方便申请、积极受理的原则在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两个环节,都有体现。总的要求就是,疏通进口,敞开大门,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市县政府及其行政复议机构必须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是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都要依法处理,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把合法的行政复议申请挡在大门之外;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也要认真说明情况,尽量为当事人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不能简单地一推了之。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责令限期受理。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因怕当被告或者办案力量不足等原因不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问题。要切实落实《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告知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故意未予告知的,要按照违反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严格依法办案,还要注重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办案质量直接关系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高办案质量,一是,要区分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多样化的审理方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要运用简易程序或者书面审查的办法解决;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可以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当面审理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调查核实;对重大复杂、社会关注的案件,可以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解决。二是,要依法运用《实施条例》规定的各种结案方式,努力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要依法保护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权利;对行政机关因自身明显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要积极引导其自行改正,以取得相对人的理解并避免加重对相对人的损害;要大力提倡依法采取和解、调解的方式结案,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要从实际出发,努力把握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公平与效率、原则性与灵活性、合法性审查与适当性审查、实体法与程序法等五个方面的关系;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决,把案件办成“铁案”。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 贯彻实施《实施条例》,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实施条例》既依法确立了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则,还根据行政复议工作实际需要规定了若干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有的程序规则还需要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如听证制度、和解制度、驳回制度等。贯彻实施《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重大复议案件备案制、定期报告制、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制和表彰奖励制等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措施才能使之更加完善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别是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培训制度等,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此外,按照中办、国办27号文件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的要求,还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试点等工作。推进这些工作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边实践、边总结的基础上,循序渐进。 (五)做好行政复议专项检查工作。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各地要迅速作出部署,对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集中的调查摸底,切实查找解决影响基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的关键问题。”《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权限,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检查结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10月底以前对所属市县的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安排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为落实中办、国办27号文件、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和《实施条例》所提出的改进措施及有关情况。检查工作要注意三个结合:一是,检查工作要同推广典型经验、推广示范点结合起来;二是,检查工作要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三是,检查工作要同对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状况集中调查摸底结合起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检查工作中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重点研究提出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具体措施,要形成报告,于今年11月20日之前报国务院法制办,由国务院法制办汇总后上报国务院。 (六)做好行政复议基础工作。 做好行政复议基础工作,也是贯彻实施《实施条例》需要做好的重要工作之一。一是,要做好统计工作。针对当前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统计不实、口径不统一、数据失真等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加强对本地区市、县行政复议机构及专职人员状况、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统计的指导,结合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在11月20日之前将有关情况附在专项检查报告后一并报国务院法制办。二是,统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国务院法制办拟在近期依照《实施条例》的具体规定,对现行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的修订进行研究,力争统一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三是,修订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表。会后,国务院法制办将尽快启动这项工作,提出修订方案,经征求意见后,力争年底前下发。四是,加快行政复议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年底前,力争完成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四、全面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是行政复议机构的重要职责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在政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落实。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此,对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积极争取行政复议机关首长重视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应当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领导重视与支持程度如何,影响着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行政复议机构要积极向领导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和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提高政府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领导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要经常向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首长汇报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在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向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首长提出贯彻实施《实施条例》有关保障职责的建议方案,在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保障行政复议办案经费、落实必要的办案条件和人员津贴等方面争取行政首长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办案能力。 在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的同时,各地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领导也一定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政府法制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工作理念上,要不断树立立法与实施并重的思想,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放到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执法、改善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位置上来,抓紧抓好。在工作摆布上,要在做好其他政府法制工作的基础上,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抓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工作内容上,要着力解决行政复议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着力解决机构人员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不积极受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在工作力量上,要选派优秀干部到行政复议工作岗位上来,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二)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 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是保证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实施条例》明确赋予了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职责。贯彻实施《实施条例》的这一要求,核心是加大行政复议指导力度。下一步行政复议机构切实履行好督促指导职责的总要求是:既要加强国务院法制办对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又要加强省级政府法制办对市县级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既要加强对个案办理的具体指导,又要加强对整体工作的宏观指导;既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一般指导,又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特殊指导。 近期,国务院法制办将在加强指导方面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广典型经验。把这次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座谈会上的经验交流材料汇编成册,印发给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二是,开好行政复议协作会。今年的行政复议协作会由XX省政府法制办主办,我们已与湖北初步商定,会议议题重点讨论行政复议范围问题,9月份我们将把有关问题的清单印发给有关方面;三是,认真组织好中央媒体的集中宣传报道。宣传的重点对象将采用协商的办法从参加本次会议的市县中遴选;四是,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会议;五是,认真研究对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方案。省级政府法制办也要依照职责权限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薄弱的现状虽然尚未根本扭转,但已出现积极的势头。比如,在山东,已有两个地级市正在谋划成立两个或者三个行政复议科,以适应案件迅速增长的需要。在云南边陲州、县也出现了类似的令人鼓舞的做法。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办、国办27号文件都对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专职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从法律制度上提供了依据。当前,贯彻实施《实施条例》最迫切的任务之一,就是各地区、特别是市县两级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和人员不足问题,没有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的要抓紧配备;数量不足的要抓紧充实;编制不够的,抓紧调剂。 需要强调的是,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是《实施条例》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保障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吸引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特别是稳定市县政府行政复议人员队伍,保证办案质量,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都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与人事部沟通,考虑开展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研究的问题也很多,也需摸底调查。会后,我们将下发调查表,对专职复议人员状况进行调查,请各地给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华建敏国务委员指出,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队伍,是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一定要按照华建敏国务委员的要求,全面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把作风建设作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行政复议工作是面对面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办案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除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敏锐的观察力,必须具备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必须具备驾驭、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外,作风还必须过硬,要心中装着群众,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同志们,行政复议工作任重道远,行政复议事业方兴未艾。我们一定要认清自身所肩负的历史责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第23页 共23页-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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