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租赁合同合同文本.doc
《建设工程租赁合同合同文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租赁合同合同文本.doc(1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建设工程租赁协议 二〇 年 月 建设工程租赁协议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就租赁乙方下列物资/设备,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租赁物名称 计量 单位 规格型号 数 量 租赁单价 (含税价) 备 注 备注 1、项目计税方式为: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2、协议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为 元。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列租赁物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计划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工程尚未竣工,租赁期限最长续展至 时止。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退还 3.1 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将租赁物运送至租赁物交付地点,装卸及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租赁物的数量、型号、规格、质量及设备经安装、调试完毕具有使用性能等情况进行验收,办理验罢手续,并以此作为开始计算租金的依据,租赁物交付地点 。 3.2 退还租赁物时,甲方应提前 3日告知乙方停用日期。乙方接到告知后,应在告知拟定的停止使用之日起 3 日内来甲方施工现场办理退还验罢手续。乙方逾期未办理,则以甲方告知中确认的停用日期为准终止计算租金。退还的租赁物由乙方自行负责从甲方工地现场运走,退还租赁物装卸及运费承担 ;租赁物退还地点 。 第四条 租赁物质量规定 4.1 乙方应当保证租赁物资具有施工规定的使用功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4.2 从外观上可以发现的缺损或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应于租赁物交付时向乙方提出,并在接受清单或出库单中载明,当该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拒收。 4.3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告知乙方,乙方有义务调换成符合协议约定的租赁物。 4.4 根据本协议所涉及租赁物已经使用年限和具体保养情况,甲乙双方一致认定本租赁物的成新率为 %。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失补偿 5.1 租赁物是施工机械的,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使用过程中,机械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成符合约定的机械,小故障不得超过8小时,大故障不得超过24小时。 5.2 租赁物为钢化料具的,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租赁物资退还时,如有损坏、保养不善等,甲方负责维修或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正常损耗和因租赁物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除外)。 5.3 租赁物丢失的,在双方办理租赁物退还手续时一并折价补偿,补偿价格由双方协商拟定。补偿费用纳入乙方应收租金总额,自该部分租赁物折价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双方约定维修单价为: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增值税为 元; 。 双方约定的补偿办法为: 。 第六条 租金的结算和支付 6.1 钢化料具类租金计取期间:甲方接受租赁物之日起至归还之日止,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该项目竣工之日。机械设备类租金记取期间:调试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告知乙方机械设备停用之日止。 6.2 租赁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租金,租金结算单由甲方授权的两人共同签字并经乙方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支付当期租金的依据。 6.3 租赁期满,甲方应当归还租赁物,并告知乙方进行结算。结算后的租金、维修费、补偿金和违约金按约定支付。 6.4 租金支付: (1)月租金支付:甲方向监理、建设方提交当月已竣工程量报告并经其审定,建设单位将该项工程款拨付甲方后,甲方十五日内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 (2)期末租金支付:甲方承建的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方审核、审计完毕,建设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尾款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租金。 (3)出租人(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4)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 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发票的,或乙方提交的增值税 发票金额与结算单金额不一致的(结算金额以结算单确认为准),应承担协议总额(含增值税)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因发票问题使得甲方蒙受损失(涉及罚款、解决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乙方应当承担所有责任,并补偿损失。 第七条 租金减免和优惠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强风、雷电暴雨等)致使施工现场停工,租赁物停止使用,乙方不计收租金。施工期间碰到春节及夏收、秋播忙季时,乙方给甲方减免租金,具体约定如下: 。 第八条 违约责任、协议的解除 8.1 甲方未能准时交纳租金,应当就欠付租金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乙方未按约定或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向甲方及时提供租赁物,或者租赁物出现故障、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未能及时维修或更换的,每日按照该部分租赁物或设备日租金的 四倍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约定规定的租赁物为止。逾期超过10日或严重影响甲方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可从其他出租方租赁相应物资,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导致的损失。 8.3 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提前申明给甲方导致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补偿责任。 8.4 甲方告知乙方收回租赁物,乙方无合法理由不接受租赁物的,甲方可代为保管租赁物,并有权规定乙方按照当时市场租赁价格的两倍承担保管费用,租赁物在此期间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租赁物是施工机械的,乙方配备的操作工不具有相应资质,或者不听取甲方工作安排和指挥,视为乙方提供的租赁物不具有使用功能,乙方应及时更换操作工,并按照本条第4款的约定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8.6 因租赁物权属不清而致使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到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租金,并有权规定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协议授权 9.1 甲方授权下列人员行使本协议履约过程中的以下职权: (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职权:确认租赁物数量、验收租赁物质量、发出各类告知,接受乙方提交的发票、副署确认结算单据; (2)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职权:签署确认结算单据,解决索赔事宜等。 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献、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献、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2 乙方授权下列人员行使本协议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上列人员代表乙方全权负责本协议的履行,涉及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告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协议条款,解决索赔事宜等。 第十条 送达 10.1 乙方可按本协议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0.2 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 (1)按本协议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告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存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 乙方地址: ; 邮 编: ; 收 件 人: ,收件人电话: 。 10.3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申请仲裁; (2)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变更 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本协议中除填写空格部分外,手写修改之处必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3.1 机械租赁,乙方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纯熟操作工 名,操作工的工资、食宿由 方承担。乙方配备的操作工应听从甲方的指挥,服从甲方因施工需要做出的加班安排。机械使用过程中的燃油费由 方承担,工地现场使用电力的机械由甲方承担电费。 13.2 租赁物是施工机械的,安装、调试、拆卸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使用过程中因租赁物因素或乙方配备的操作手因素,导致租赁物、操作手或工程、其他设备和其他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指挥因素或甲方配备的操作手因素,导致租赁物、操作手或工程、其他设备和第三方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13.3 租赁期限未满,甲方对租赁物使用完毕,需提前归还部分或所有租赁物的,可以提前3日告知乙方,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 13.4 。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附件: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其中经查验无误并加盖乙方印章的复印件由甲方留存备查。 (1)乙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确认证书、设备产权证书、设备操作司机上岗证书等; (2)设备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查证明、陕西省特种行业推荐证书等; (3)若乙方不具有拆、安装资质,还应提供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确认证书、拆、安装人员上岗证及与安装单位签订本设备拆、安装三方协议书等。 2、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 租赁 合同 合同文本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