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无证行医整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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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无证行医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巩固打击非法行医成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XX市《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无证行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2011〕3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内容和目标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是以庐城内、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门诊部、诊所和流动无证行医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乡村执业医师资格,非法从事相关医疗活动的黑医师。 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多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联合执法的方式,以强有力的手段全面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依法追究无证行医分子相关法律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有效压缩无证行医生存空间。通过开展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打击非法无证行医的新高潮,以高压严打态势有力震慑不法分子,为广大群众创造放心安全的就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集中整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监督所,夏则开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集中整治无证行医工作实施计划、集中整治行动、案件的查处、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工作总结等工作。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实行首接负责制,即接到举报电话的人员要负责记录、处理、反馈,并及时转所处理。所要重视举报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对实名举报的要将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实施,自2011年12月18日至12月30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2月18日—12月20日)。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这次行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阶段(12月21日—12月28日)。 (1)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摸底、巡查,建立无证行医相关基础档案资料,确定重点整治的区域和对象。适时召开非法行医代表约谈会。 (2)12月29日至30日,部门联动,迅速掀起集中整治行动高潮。根据摸底排查情况,联合公安等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开展集中取缔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1日—10日)。按照工作任务认真总结,开展回头看,真正完成执法检查的各项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非法行医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加强领导和协作,迅速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无证行医工作。要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防止“以罚代管”,确保集中整治无证行医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配合,增强集中整治工作合力。做到及时沟通和相关案件移送工作。 (三)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办案件是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中整治无证行医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因此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集中整治确定的行动重点,严厉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特别要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要做到证据确凿,处罚程序合法;对不认真查办案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要将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 (六)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要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上对无证行医者进行公开曝光,震慑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4页 共4页-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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