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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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确保乡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全区工程建设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创造良好、和谐、融洽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法治环境为目标,以“属地管理”原则,大力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维护重点工程建设正常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四个月时间,对全乡重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重点工程所在地的村社干部和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各项重点工程周边法治秩序良好,不发生强买强卖、强装强卸、聚众闹事、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和盗窃施工设备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法制意识进一步树立,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和谐施工;三是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化解,不发生因化解不及时、不彻底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四是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各项服务措施及时跟进。 三、实施步骤 从2015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全乡开展重点工程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走访座谈阶段(8月25日至9月15日)。对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涉及干部群众进行走访座谈,召开村民小组会、群众代表会,了解其对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认识程度及现有的问题建议,搜集并整理制作发放简易读本、法制宣传单,进行面对面法制教育和感恩教育。 (二)集中宣传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所在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基础设施毁损、材料供应运输、劳动用工、施工管理等问题,送法进工地、进村组,使重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工程所在区域干部群众全面接受一次法制宣传教育。 (三)影音宣传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重点工程建设区域利用当地高音广播覆盖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及信访等方面有关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强化干部、群众法制观念,促进企业文明施工,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 (四)专题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法制讲师团、律师、法律工作者,对全乡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及其所在村社干部群众开展法制讲座,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法理剖析、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加强重点工程、工业发展集中区建设有关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教育,促进重点工程建设依法顺利进行,维护重点工程建设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实施方案要报乡综治办备案。 (二)加强工作督导。乡政法委,综治办和重点工程协调办等单位要认真搞好普法宣传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和了解普法进展情况,确保普法宣传任务的完成。 (三)创新工作方式。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创新工作方式,注意发现和培植各层面的模范典型,积累和总结经验,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落实目标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级主管单位和所涉村为本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主体。重点工程项目普法宣传教育由乡重点工程建设牵头抓好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所涉村组干部及村民的普法宣传由所在乡、村负责,区级相关部门配合。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进一步分解任务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同时,严格考核,加强督查,确保本次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第4页 共4页-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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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工程 建设 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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