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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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余亚军 (2006年6月27日) 同志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对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保证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建设系统得到贯彻落实,我们制定印发了《XX市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张扬平同志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了办事机构,明确了工作责任。今天,我们召开会议,目的是对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进一步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要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性,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商业贿赂。所谓商业贿赂,就是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以获得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等名目,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地给予对方现金、实物及其他各种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于治理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要明确的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不光在工程建设领域,还包括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放在第一位,说明这个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还是相当严重的。同时要区分建设领 1域、建设系统和本机关三个概念。如果把这三个概念比做三个圈,那么最大的圈叫建设领域,中间的圈叫建设系统,最小的圈叫本机关。建设领域包括交通、水利等各个施工行业,还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业主单位和各级领导。不管什么单位、什么人,只要搞建设,就进入了建设领域。其次是我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是从现在才开始,实际上早就在做这项工作。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筑市场执法监察、"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源头治理、工程建设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整顿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这也是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内容。但那时商业贿赂毕竟不像现在这么严重,所以未明确提出治理商业贿赂问题。 现在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比较突出,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表现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建设单位、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行贿受贿上,采取的手段已从以往简单的权钱交易过渡到权钱物交易相互交织,从简单的物质化贿赂过渡到物质化、非物质化贿赂相互结合。这些问题主要出现在审批、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等环节上。如: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一些发包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明招暗定,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承包方;一些企业通过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或向发包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发包方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等直接行贿,谋取中标,有的又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受贿赂。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行贿,导致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行贿,通过变 2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或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在项目预决算中,一些施工企业通过向建设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行贿,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以骗取工程款;一些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巧立名目、拖延付款等方式收受贿赂。从基本特点和原因看: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具有普遍性、隐蔽性等基本特点:一是行贿主体明确,多是企业经营者或管理者(也包括挂靠的包工头等);二是手段隐蔽难辨,多是场外交易,私下进行,由明转暗,由直接到间接,由贿赂主管领导到贿赂一般干部。一些行政主管部门自由裁量空间过大,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同时,一些行政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抱有侥幸心理;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缺乏合力,监管不到位;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有机可乘;一些政府投资工程盲目铺摊子,仓促上马,违规建设等,也是产生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主要原因。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交易秩序,危及了工程质量和安全,影响到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充分认识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 3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必须坚决予以治理。 (一)治理商业贿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目前,商业贿赂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诸多领域和环节,“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已成为经济交往和市场交易中的“潜规则”。似乎搞市场经济、市场交易,不搞商业贿赂,就是没有能耐、没有本事,企业就发展不起来;不给回扣,工程就拿不下来。这种“潜规则”,一是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市场有市场的秩序、规矩,本来应该是很正常的交易,因为有商业贿赂就变得不正常了。二是损害了投资环境。如果商业贿赂盛行的话,谁还敢来投资啊。三是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回扣也好,贿赂也罢,钱是哪里来的。从工程角度讲,商业贿赂拿的全是工程上的钱,最后都反映到工程投资的增加和工程质量的降低上,损害的是国家、集体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四是保护了假冒伪劣产品,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危及到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治理商业贿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治理商业贿赂是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众所周知,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是权钱交易、官商勾结,是要获取利益。打个比方,送你一只鸡要牵回一头牛,鸡送过去了,牛要牵回来,这就要千方百计腐蚀拉拢有权掌权的领导干部。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我们党的干部进城了,要防止糖衣炮弹的袭击。现在不仅是糖衣炮弹,比糖衣炮弹更厉害,是“飞毛腿”,防不胜防。共产党要长期执政,就要增强执政的危机感。危机在哪里。就来自 4我们自身。小平同志讲过,在中国,谁有能力干成大事业,只有中国共产党;谁最能犯大错误,也只有中国共产党。因为我们党是执政党,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力。执政党要长期执政,就必须抓好反腐败斗争。世界上所有的执政党都面临这个问题,更何况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太完善的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查处了不少党员和领导干部,现实也告诉我们,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是严峻的,治理商业贿赂是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三)治理商业贿赂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需要 市场经济强调等价交换、平等竞争,但市场经济的求利性又容易滋生唯利是图、荣辱不分、善恶不辨、美丑不分等现象。这种现象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荣辱颠倒,以耻为荣,以荣为耻。如认为廉洁奉公是抠门、守财奴,不会办事,没能耐;热爱科学、认真学习是“书呆子”,没出息等。二是不求上进,弃正追邪。不是向先进典型学习,而是向反面典型看齐。三是与己无关,放任无耻。对无耻者恨不起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人主义盛行,坚持原则遭孤立。事实证明,商业贿赂不仅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还腐蚀人们的思想,败坏社会道德水准。所以,我们在治理商业贿赂的过程中,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特别要引导大家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党、对人民、对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清建设系统 5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准确把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指导原则和重点工作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和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都明确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目标 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局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统筹安排,精心谋划,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工作。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企业经营行为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案件得到有效查处,建设系统相关制度基本得到完善,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 (二)要把握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 6考虑。治理工作要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相结合,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推进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二是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认真抓好自查自纠。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实施意见》和我局的《实施方案》,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并按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组织全系统搞一次严格的稽查。自查自纠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是否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有无违规审批、违法或不当执法等行为;是否存在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行为;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三要从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查找监管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通过自查自纠,促进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工作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2、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局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坚持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同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相结合,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 7决不手软,防止和纠正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治理商业贿赂不搞群众运动,但要紧紧依靠群众,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在处理举报投诉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好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人也要据实进行举报。二要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要宽严相济,坚持正确方向,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既不能搞“运动”,更不能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按中央的规定,凡是2001年1月1日以来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自查自纠。要动员、督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从严查处。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清除商业贿赂赖以滋生的土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最终达到治本的目标。一是注重完善有关规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健全建筑业市场竞争不良行为评价机制,防范商业贿赂。二是深化改革,健全相关制度。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完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和招投标制度,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工程建设市场廉洁准 8入清出制度。三要督促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加强对各经营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诚信建设,继续开展建设系统共铸诚信活动,建设诚信行业、诚信企业;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把学习教育和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务求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抓紧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要抓紧制定体现本单位实际、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都要认真思考问题,不能采取“顾问式”,不要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一定要真抓实干;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案情要及时报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大力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针对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 9精神,进一步进行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声势和氛围,使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自觉纠正治理商业贿赂“是企事业单位的事,与行政机关关系不大”,“尽管建设领域问题不少,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对比较干净”等错误观念。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大家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在全系统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新风尚;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和弘扬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使大家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投身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来。 (三)坚持边查边改。建设系统产生商业贿赂,既有企事业单位经营指导思想不端正、行为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有行政机关权力运行缺乏制约、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就要针对这些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对每个阶段、每一环节严格把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不管哪个单位,哪个环节达不到要求的,都要重来,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各单位从治理工作一开始,就要对照中央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把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工作质量。 同志们,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艰巨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省市政府以及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突出治理重点,扎实工作,克难攻坚,早出成效,为促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推动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篇: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标题: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 同志们: 今天,地委、行署召开动员大会,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地区建设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一简要发言。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地委、行署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部署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 序,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破坏党群关系,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商业贿赂行为在工程建设领域时有发生,有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一些市场主体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非法取得工程承包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都发表了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这项工作已作了全面部署。今天,地区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地区的统一安排,扎扎实实开展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综合整治,建章立制,有效预防建设系统职务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们按照地委、行署有关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和建设系统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的要求,综合整治,建章立制,规范建设系统市场秩序,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打下了基础。一是建立健全有关工程承发包交易的行政规章,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规范招标投标程序。二是认真抓好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监察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城镇拆迁专项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开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一监管”活动,推进城乡规划、企业资质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等公开办事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先后出台了《XX市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评标计分方法》、《关于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管理的暂行规定》,与地区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四是成立了地区建设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络中心,与地区检察院共同制订了实施办法,按照打防并举、强化监督、立足本职、加强协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管理,对基础建设项目的实施环节进行监督。 三、周密部署,积极行动,深入开展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地委书记朱昌杰,地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闫国灿的重要讲话和这次动员大会精神,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第一,成立地区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第二,制定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重点部位、环节和表现形式,确定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总结提高五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并提出10项工作措施,今天动员大会后,我们将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启动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第三,认真抓好自查自纠。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单位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的认认是否到位;二查建设系统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费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企事业要认真查找在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是否健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地、县(市)建设行政机关要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思路和整改重点。对查出的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并切实给予解决。第四,治理工作要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市政公用市场秩序相结合,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第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线索,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从严惩处。第六,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契要,大力开展教育活动。教育企业增强自律意识,树立诚信守法、质量服务取胜的经营理念;教育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增强自重、自省、自律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法制和警示教育。第七,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公务人员从政行为;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有行贿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市场准入上给予严格限制,对犯 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坚决清除出建筑市场;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进政府项目代建制,建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适当分离的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和“黑名单”制度;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及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完善企业自律机制。第八,加强领导。把开展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具体任务来抓,列入局党组今年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责任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部门、系统内的联动,加强行业指导,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按照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突出治理重点,迅速展开工作,克难攻坚,早出成效,为推动地区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三篇: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是继全水利工作会议、直党建及精神文明工作会议之后,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精神,对全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可以说,这次大会,既是对继 续深入版权所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的大会,也是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执法能力建设”、“行风建设”的大会。 关于水利系统如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制定了《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我重点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商业贿赂的形势日趋严峻,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单位较为严重,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成为当前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违法犯罪的温床,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针对商业贿赂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区、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州水利系统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活动,干部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2005年行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水利队伍仍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从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情况看,在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执法和供水管理等三大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商业贿赂现象,社会影响极坏,给水利事业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治理商业贿赂既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州县水利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职工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区、州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一件大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抓住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使用管理、质量监督、工程验收、行政审批、水费、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的收缴与使用管理、水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重点治理水利工程建设、规费收缴与管理使用、供水管理以及水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在公务、办事、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从政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监管体系,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纠错机制,确保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具体讲,要集中精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水利行业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行业,州县水利部门要根据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立即启动和推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全面进行调查摸底。搞清本系统工程建设、规费收缴、供水管理等领域违反商业首先和市场规划、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二是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检查工作中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行为;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放任、纵容、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监管制度、监管手段和方法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是否存在缺陷等。三是分类处理。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某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四是切实抓好整改。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方法,切实加以整改。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要防止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对自 查自纠不力或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业务管辖范围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要注重发挥州水利局内部财务审计科的作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坚持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开展重点合同跟踪审计和后续审计。 (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相辅相成,同步进行,相互促进。一要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注意掌握在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以及利用各种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研究确定查办的重点。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畅通并扩大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立案查处。要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的行为,绝不姑息。对因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进行追究。二要把握政策界限,教育惩处结合。商业贿赂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公务活动和生产经营。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要注意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督促他们合法合规经营;对大多数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对构成违纪违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要给与他们改正机会,版权所有可以免予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予以严惩。要采取措施,敦促有商业贿赂行为和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待问题,对态度积极且主动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建立健全水利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要强化管理,完善制度。通过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审核和审计,完善内控机制,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三要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水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完善资金监管和协调机制;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加强对水利投资的监管,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从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保值增值,杜绝非法买卖、侵占和流失。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州县水利部门要按照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一)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州水利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县市水利局和州水利局直属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公布举报电话。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监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督促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州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调查、了解和掌握水利系统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关情况,按照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提出具体治理措施,指导面上的工作。各县市水利局和州水利局直属各单位也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及规律,认真分析其表现形式、产生环节、重点岗位和原因,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制定出适合本部门和单位实际、内容具体、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严格、便于落实和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州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共同抓好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部署会,又是一次动员会,我们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有利条件。让我们在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确保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四篇:在全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建设部、省建设厅召开了全国、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部长、***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分别就全国、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了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两位领导的重要讲话,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红河州实际,我就开展我州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把思想 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增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度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温家宝部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了商业贿赂给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与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政府机关反腐倡廉的重点,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从政论自身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出发,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今年2月2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设部、省建设厅也相继印发了《意见》,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州建设局也结合我州建设系统实际,制定了《红河州建设局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刚才,建设部、省建设厅召开了全国、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汪光焘部长、冯志成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就全国、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了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和建设部、省建设厅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近年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为和领域蔓延,造成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直接危害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直接危害构建和谐社会。有效治理和防治商业贿赂,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分重要和紧迫。 二是从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生产审批、出口配额许可、物资采购中发生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说明商业贿赂也直接涉及到政府部门。一些不法经营者与政府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行贿受贿,危害甚大。商业贿赂腐蚀了一批党员干部,成为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不断增强对权力运用中的控制、监督、规范,使政府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才能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从实现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州建设事业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州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正团结一心,为实现“十一五”建设事业发展目标而努力拼搏。实现建设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有一个健康的环境。商业贿赂也使我们建设行业深受其害,尤其是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领域,发生了一些案件,给建设事业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行业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加快建立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营造干净规范的市场环境,才能做到建设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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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 设局 系统 治理 商业 贿赂 工作会议 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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