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卿吉副局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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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卿吉副局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龙卿吉副局长在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把握机遇求真务实 努力开创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新局面 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龙卿吉 (2012年4月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我省职业卫生监管按“防、治、保”三个环节划定职能后,也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举行的第一次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以座谈方式召开,目的是认真分析形势、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对策措施,意义非常重大。上午王小清同志通报了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各位与会代表汇报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座谈分析了职业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探讨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对策措施。大家讲得很好,我都赞成。下面,我简要归纳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突出预防,夯实基础,2011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过去的一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层面职业卫生监管职责重新调整后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精心指导下,各地、各单位紧密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力度,在全省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我省职业卫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可以用“五个新”来简要概括。 (一)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开展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金矿开采企业粉尘与毒物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省在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加强了对相关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状况调研工作;与XX市安监局进行了省际互查;加大执法力度,关闭了一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企业。 (二)强化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具有新举措。省局在《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加快构建规章制度、教育培训、监察执法“三大支柱”;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制定了《2011年度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去年 6、7月,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六查”为重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推动了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取得新突破。去年6月,省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的当天,省局在局机关开展了职业健康图片展。全省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段,开展宣传活动。在培训方面,省局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专家编写了职业卫生培训教材《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组织我省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总局举办的职业健康专题业务和师资培训班;同时还在XX县区举办了一期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班。各地积极开展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四)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取得新进展。省局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以省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对各设 1区市及有关中央驻赣、省属企业下达了申报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全省申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市加快申报进度。各地分解任务,创新举措,使全省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显著加快。 (五)强化职业卫生支撑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省局依托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省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该实验室已通过计量资质认证,可开展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粉尘等52个项目的检测工作;同时,省局组成了一支30名由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和安全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职业健康专家组,建立了全省职业健康专家库。 二、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切实增强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尽管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工作上一些思路和举措得到总局认可。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职业卫生监管形势十分严峻,担负的监管任务更加艰巨。 (一)企业法制观念淡薄,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许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处在“无机构、无制度、无人管”的“三无”状态,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严重缺失。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追求经济效益,不关注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加工设备简陋,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落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比较严重;二是许多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未经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职业危害未在源头得到有效控制。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没有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没有配备基本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也没有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三是部分企业对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认识不足,存在害怕心理,不愿如实申报;四是许多企业没有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员工体检率偏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健全。 (二)监管职能不顺、力量不足,职业卫生技术支撑缺乏。一是监管职能没有理顺。按照中编办职业卫生“防、治、保”三个环节重新划定职能,以及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定职责,省编办今年下发5号文,但省级层面还没有完全把职能全部理顺到位,市、县二级职能尚未开始理顺,监管工作开展难度大。二是监管力量不足。从省局情况来看,尽管省政府批准省安监局新“三定方案”增设职业安全康健监督管理处,但是一直没有增加人员编制,省局通过内部调剂,目前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但远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监管工作需要。全省11个设区市,目前有7个设区市安监局单独设立职业健康监管科,但是也没有增加人员编制,大都只有1~2名工作人员,有的还是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县级安监局全省目前只有30个县单独设立职业健康监管股,大部分仍然是增挂牌子合署办公,监管力量更是严重不足。三是专业监管干部缺失。目前全省安全监管队伍中从事职业卫生专业的人员很少,大都缺乏职业卫生方面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监管工作要求。四是技术支撑缺乏。目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都没有自己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和队伍,又缺少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和设备,不能正确判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现场执法缺少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执法难度大。监管力量不足,技术支撑缺乏,严重影响了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劳动者自我防护和维权意识较差。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防护意识差,防护知识欠缺。省局在对一些制鞋、箱包、家具企业的调研中发现,有些员工不佩戴任何防护用品而进行涂胶、喷漆等有毒作业,或者是虽 2然佩戴了个体防护用品,但也是一些“三无”产品,根本达不到防护作用。此外,劳动者大都对《职业病防治法》不了解,维权意识和能力较差。 (四)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地方政府在思想上、认识上存在差距,重“伤亡事故”、轻“职业病危害”的思想严重,地方领导关注的重点是重特大伤亡事故,对职业危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将职业卫生纳入到当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不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认真抓好职业卫生工作。 当然,在看到问题和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做好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诸多有利因素,对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应该充满信心。 (一)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大安全”观已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是指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生产包含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两个部分,按照国际惯例统称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健康是以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劳动者生理和心理与职业环境相适应为宗旨的一门学科,即使工作与劳动者相互适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党和政府部门对职业健康越来越重视,职业健康已经被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全社会“大安全”观的理念已经逐步形成。 (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逐步完善。2011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颁布实施。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管职责,彻底解决了安监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资格不明确、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同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制定了“一规定、四办法”等5个部门规章,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征求卫生部门意见后即将颁布施行。 (三)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的理顺已有明确规定。今年1月5日,省编办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中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精神,严格按照“防、治、保”三个环节的职业卫生监管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调整明确了省政府有关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赣编办发"2012"5号文)。 (四)职业卫生监管机构正逐步健全。各级安监部门充分利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请示汇报,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根据最新调度统计数据,目前全省共有7个设区市、30个县级安监部门单独设立了职业卫生监管机构。 (五)职业卫生监管积累了一定经验。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走过十年的历程,职业卫生监管也有两年的工作基础,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在实践中监管业务能力不断加强。各市、县职业卫生工作的科室从无到有,数量在增加,力量在加强。其他没有专门机构的市、县,也配备了专职人员分管这方面的工作,而且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监管业务能力也在逐步提高。 3面对机遇和挑战,各地、各单位一定要认真把握,积极应对,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职业卫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职业卫生工作正逐步成为安全生产领域一个新兴的事业。我们一定要增强信心,坚定决心,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尽职尽责、努力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调整的开局之年,更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之年,谋划好、开展好今年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宣贯一部法律、落实一个规划、突出两个重点、加强三个基础、抓好六项工作”的工作思路,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为目标,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与控制为重点,以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宣教培训、“三同时”监管、服务机构管理、许可证颁发管理、职业病危害申报、行政监督执法为抓手,全面推进我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 刚才大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谈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结合省局印发的《2012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办《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1、理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目前,省编办已经下发文件(赣编办发"2012"5号文),调整理顺了省政府各部门之间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中央编办、省编办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卫生、人保、工会等部门,尽快调整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争取年内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职责调整全部到位。 2、理顺安监系统内部监管职责分工。首先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33号)精神,明确安监部门内设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既要注重发挥职业卫生监管处(科)室的“牵头、协调、综合”监管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各安全专业监管处(科)室和监察总(支)队的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作用,目前省局即将上局务会讨论通过并下发文件;其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理顺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建立探索“分工协作、保障有力、运转有序、科学监管、廉洁高效”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 3、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需要,继续加强省、市、县三级,特别是县级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以鄱阳县安监局设立职业卫生监督所为样板,设立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和机制,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责任。 4.强化职业卫生监管装备及经费保障。各级安监部门要从大力弘扬敬畏生命、科学监管、风清气正、力学笃行的江西安监精神的要求,强化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执法,配备现场监管执法快速检测仪器和设备,要求省安科中心组织专家拿出基本 4装备配备标准,各地要争取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确保职业卫生监管监察的经费保障。 (二)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抓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贯活动。当前,很多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不熟悉不了解,职业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为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卫生的关注,省局计划今年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宣贯活动,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宣贯组,由省局领导带队,深入全省11个设区市及重点企业,采取座谈、讲座、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学法守法、关爱生命、重视健康”的良好工作氛围。 2、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为普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倡导安全文化,进一步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卫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省局计划6月份组织开展由安监、卫生、人保、工会四部门联合组成的《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知识竞赛。 3、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总局整体部署的“百千万”培训工程要求,2月底,省局已经根据新编职业卫生培训教材(《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制定了《XX省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并下发给了各设区市安监局,各地要认真处理好安全生产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的关系。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独立开展培训,并要按照“四统一”要求。即: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大纲,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培训证书。严格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今年省局重点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师资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培训、安监系统监管人员的职业卫生监管业务培训,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专题培训,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 (三)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为抓手,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1、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是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有力保障。要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六查”:一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制度以及职业卫生责任制;二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三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四查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五查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六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省局将重点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档案、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以此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的主体责任及行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增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3、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了“十二五”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其中9项与企业直接相关,也就是职业病危害预防问题。各级安监部门从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精心编制本地区职业卫生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今年要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在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按期如实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二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职业病危害检测监控制度。加强监管与引导,督 5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劳动者公布。三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7203-2007),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 (四)继续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创建职业卫生先进企业 1、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切实抓好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防范治理。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 2、继续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根据我省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今年省局计划选择金矿开采、石材(料)加工、木质家具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制鞋等5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进行重点治理,各地结合实际选择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工作,逐步改善其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使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有效遏制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3、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今年2月底,省局已联合卫生、人保、工会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赣安监管安健字"2012"55号),明确了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的创建目标、对象、标准以及实施办法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确保此次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省局计划下半年在赣州XX县区组织召开全省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创建活动现场表彰会,届时将现场为获得“XX省职业卫生先进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授牌。 (五)以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查处为抓手,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 1、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3月份,省局已经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意见》(赣安监管安健字"2012"85号),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处理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与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关系,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制度要求,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2、认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查处工作。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定位,以工作场所铅、砷、汞、镉、锡等重金属和使用有机溶剂及粘胶剂职业中毒事故为重点,严肃查处,依法处理,以事故为教训,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3、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控制指标计划。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要求,在14项控制指标中,有13项是安监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完成。今年要继续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控制指标纳入全省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各设区市下达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2012年力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50%;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60%;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50%;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6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30%;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 (六)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立和完善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 1、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首先是做好现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今年将启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对基础条件好、技术能力强、符合审定标准的机构颁发资质证书,满足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需求;重点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技术服务质量;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控和服务行为的监督,促进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2、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根据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1"167号)的要求,省局3月份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赣安监管安健字"2012"84号),各级安监部门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完善装备、保障执法、支撑有力”的原则下,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案。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技术资源作用,通过自主建设、联合建设等形式,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 3.组建职业卫生技术专家队伍。各地要借鉴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政府抓监管的有效经验,充分发挥科研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作用,组建职业卫生监管专家技术队伍。 同志们,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尽职尽责,为开创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第18页 共18页-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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