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贤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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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贤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讲话 周生贤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讲话 (一)。今天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张高丽副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进展,研究部署20xx年重点任务,确保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深刻理解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常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这是中央在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后作出的重大判断。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将环境保护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进行考量,作出明确部署。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增长速度由高速转为中高速,经济结构由中低端迈向中高端,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资源环境要素投入呈现下降态势。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格局也在发生深刻变化。环境保护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总的来看,机遇大于挑战,我们正处在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的有利时期。 党的以来,、、张高丽副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一是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意义;二是作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三是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四是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五是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六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这为我们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常态指明了方向。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出现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 第一,从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看,过去,《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处于一前一后、一重一轻的被动状态,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现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直接反映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重要变化。必须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在保护环境中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第二,从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看,过去,环境保护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一些地方未能很好落实,导致防亏治欠,部分地区治理进度赶不上恶化速度。现在,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更加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必须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形成全方位防范污染和保护生态的合力,确保环境质量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削弱,防止重蹈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覆辙。 第三,从资源环境约束看,过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必须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治理好,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和环境容量。 第四,从民生期待看,过去,老百姓盼温饱、求生存。现在,老百姓盼环保、求生态,对清新空气、清澈水体、清洁土壤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必须进一步强化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认识,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让广大民众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 第五,从保护思路看,过去,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现在,要用系统工程思路谋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努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效应。必须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治理,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第六,从工作领域看,过去,环境管理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现在,分配、流通和消费领域带来的污染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在消费领域,汽车成为大众消费,汽车尾气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手机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加快,电子废物产生量不断攀升。必须将环境保护要求体现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坚持从再生产全过程来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将经济社会活动对环境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七,从体制机制看,过去,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系统、不完整。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必须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第八,从落实责任看,过去,一些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落实不到位,对其考核问责也不到位。现在,要着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权重,对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必须推动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把党政一把手的环保责任落实到位。 以上趋势性变化既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常态的外在表现,也是新常态的内在动因。其中,最根本最关键的就是,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研究提出和不断丰富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 新常态要有新状态。我们要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新常态,用新常态来对照观察、分析判断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乘势而上、顺势而作、有所突破、有所作为。 一是在推进路径上,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融合。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关键在于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经济转型的综合作用。我们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通过强化环保法规标准的硬约束,坚定不移地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现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在发展阶段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环境质量改善是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污染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硬抓手,必须坚定不移强力推进,让排污总量降下来,环境质量好起来。要统筹协调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政策措施。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地方政府严守环境质量红线。 三是在重点领域上,以打好向污染宣战的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为重点,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向污染宣战,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大气、水、土壤、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治理事关群众健康,需要协同推进。不能等空气污染治好了,再治理水污染,水治好了再治理土壤污染。同时,要根据现有人力、物力、财力,选择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为全面提高治污水平积累经验。当前,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像抓大气污染防治一样狠抓水、土壤污染防治,朝着蓝天绿水净土的目标不断前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相互促进,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生态保护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力度。核与辐射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创新环境管理方式。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是推进政府自身革命的大势所趋。必须适应这一形势,推动环境管理从过去的以行政审批为抓手、由政府主导,转向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和标准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要继续推进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拓宽政府环境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健全绿色保险、信贷政策以及环保诚信制度,更多利用市场手段激励约束环境行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强化生产者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五是在精神状态上,以践行三严三实为根本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良好的精神状态就是创造力竞争力战斗力,是事业发展的关键保证。环境保护进入新常态,处于解决新老问题的关键时期,唯有锻造广大环保人过硬的工作作风、顽强的意志品质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才能主动应对,大胆作为,爬坡过坎,不断前进。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牢记宗旨、牢记职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改革创新,做到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干有所成。 二、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环保工作取得新进展 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我们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在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创造亮点、应对热点上狠下功夫,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特点,发生新变化,取得新成效。 一是从四件大事到四梁八柱。20xx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十二五要重点抓好四件大事。党的以来,我们提出着力构建、主动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即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进一步丰富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龙头,形成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组织制度体系;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抓手,构建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体系。从四件大事到四梁八柱,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化,也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探索的认识升华。 二是环境保护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扩展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减排领域扩展到交通和农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大气十条》),推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加强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农村环境拉网式全覆盖连片整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成为环保工作新亮点。 三是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日益完善。对大气污染防治,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控制区域,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对水污染防治,以流域为控制单元,探索建立流域环境综合管理模式,推行联控联治,促进流域、沿海陆域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四是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同效应继续增强。湿地、森林、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力度加大,生态保护在扩大环境容量和提高环境承载力、增强环境自净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五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管理转型加快推进。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加快推进了环境管理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转变,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推动了总量控制和污染防治逐步向质量改善转变。《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水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土十条》)都着重强化了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 20xx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国环保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完成各项任务。 (一)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我部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相应工作规则。制定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要点以及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确定十项重点改革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在统筹谋划方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正在抓紧研究,《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试行)》已上报国务院,国家公园体制、陆海统筹机制等研究都在有序进行。重庆、云南、青海、贵州、湖北等地分别出台生态文明建设意见、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促进条例、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在系统推进方面,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印发。印发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和推荐机构名录。河北、山西、福建等省发布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北京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标准提高15倍左右、天津提高9.5倍。 在简政放权方面,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等2项审批事项,将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3项许可事项、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扩建民用机场等25项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环保部门。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严格规范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 在试点探索方面,在海南和山东启动银政投绿色信贷计划试点,在XX市开展环境审计试点,在9个地方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在28个市县启动多规合一试点。山东、江苏、浙江等省积极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上海、广东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迈出新步伐。 深入实施《大气十条》。一是明确考核要求。国办印发《大气十条》考核办法,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细则。二是加快出台配套政策。22项配套政策措施已完成19项,需要出台的25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发布20项。三是健全区域协作机制。apec会议、南京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圆满完成。四是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具备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能力,提前一年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任务。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已基本建成。五是加强大气环境执法监管。运用卫星和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区域执法等方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六是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印发《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1~11月,已超额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任务,淘汰燃煤小锅炉5.4万台。七是强化基础支撑。中央财政下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亿元,支持重点区域10省(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安排环保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乌鲁木齐、兰州、银川大气治理;下达资金2亿元,奖励兰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发布8个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北京、天津、石家庄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成果已向社会发布,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广州和深圳等6个城市研究成果已经通过论证。 保障apec会议空气质量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是对《大气十条》落实成效的重大检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XX省、山东、河南等省(区、市)和各部门通力合作,制定保障方案,全力落实。累计出动43.4万人(次),检查工业企业6.1万家、其他各类污染源12.3万处;停产企业9298家、限产企业3900家、停工工地4万余处,分别是保障方案要求的3.6倍、2.1倍和7.6倍。会议期间,共有8万多环保干部奋战坚守在一线。我部成立保障工作小组,派出16个督查组在地方连续驻守11天,开展专项督查。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会期内北京空气质量4天为优、7天为良,各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近5年同期最低水平,空气质量保持总体良好,出现了apec蓝。给予充分肯定,明确指出这几天北京空气质量好,是我们有关地方和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来之不易。希望并相信通过努力让bdquo;apecX8223;蓝能够保持下去,希望北京乃至全中国能够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的成功实践说明,治理大气污染,不光是靠天帮忙,更重要的是人努力。只要有关方面携手努力、下大决心,不管有风没有风,咬定青山不放松,雾霾这个心肺之患可防、可控、可治。这次实践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积累了新经验,提供了重要启示。一是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相关地方一把手亲自抓,政府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密切配合,这是根本保障。二是必须坚持科学防控。保障方案充分吸收借鉴北京源解析结果,各项措施科学有效,这是重要支撑。三是必须坚持联防联控。各省(区、市)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京津冀首次实施机动车同步限行,各地不同程度停产停工,这是有效手段。四是必须坚持监测预警。对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科学分析预测,针对不利气象条件及时采取应急减排举措,这是必要措施。五是必须坚持严格监管。加强执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督查推动政府落实减排措施,这是有力保障。这些经验要固化推广,让群众不断看到治霾新成效,切实把apec蓝留下来。 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水十条》。张高丽副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给予重要指导,提出明确要求。待中央通过后正式印发。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规划项目完成(含调试)41.7%,同比增长14.8个百分点。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xx~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支持64个水质较好湖泊保护。 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条》已基本编制完成,这次会上发给大家讨论,将适时上报国务院。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推进污染场地全过程环境管理,发布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系列技术导则。中央财政安排5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新增辽宁、浙江、青海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试点。十二五以来,已累计投入210亿元,支持5.2万个村庄开展环境整治,直接受益人口达9千万人。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5个城市环评限批,对37家企业挂牌督办,对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火电企业扣减脱硫电价款5.1亿元。 着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900万吨; 1.9亿千瓦燃煤机组实施脱硝和除尘改造,9576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实施增容改造;1.1万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安装烟气脱硫设施, 1.9亿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安装脱硝设施。《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环保量化指标全部完成。 完善减排政策体系。国办印发《20xx~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我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环保电价监管办法、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煤炭替代要求。 (四)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综合作用继续显现。 加快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在13个省份开展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吉林、浙江、新疆3省(区)率先出台省级环境功能区。全国29个城市探索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优化环评管理。完成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评,开展城镇化、经济发展转型政策环评试点,煤电、石化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有序开展。我部共批复项目环评文件237件,涉及总投资 2.15万亿元;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26个项目不予审批、暂缓审批或退回报告书,涉及总投资872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审批,支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7家事业单位完成环评体制改革。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完成第四次全国环保及相关产业调查工作,开展第四批环保服务业试点。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引导绿色消费。印发《关于加强地方环保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国家环保标准140项,现行有效环保标准达1623项。 (五)环境法制建设、执法监管和环境风险管理更加有力。 全力推动《环境保护法》修订出台。作为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政府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公众参与等方面实现诸多突破,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强大武器。我们动员全系统力量,深入进行学习宣传。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等配套文件已经出台,形成了最严环保法规组合拳。《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报请全国人大会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已形成建议稿报送全国人大环资委。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称两办《通报》),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称国办《通知》)。我部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国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各地查处违法企业10万余家次,挂牌督办案件2177件,罚款达20多亿元。20xx年前三季度,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232件,接近20xx年的2倍。我部分8批公开226件重点案件查处情况,印发综合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约谈暂行办法,对3省(区)和7个城市政府实施约谈。XX省高法、高检、公安厅分别成立生态环保执法机构,XX省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XX省和各市、县均设立环境保卫警察队伍,XX省制定《XX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XX省环保责任规定》。 强化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中央下达专项资金42亿元,支持重点省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启动全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xx版)》,支持106家规范企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近7000万台,拨付补贴33亿元。着力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各级环保部门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471起,我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98起,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3起。各地发布170余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并采取响应措施。 (六)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经中央批准,设立中国生态文明奖。全国已有浙江、海南、黑龙江等16个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1000多个市(县)开展生态市(县)建设,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92个、生态乡镇4596个。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印发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提出XX省、江西、广西和湖北四个试点省区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张高丽副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入〈名古屋议定书〉的建议》、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国家工作方案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我部印发《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20xx-20xx年度中国行动方案》。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处。 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支持安徽和浙江新安江、福建汀江流域开展水环境补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和5000万元。配合财政部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达480亿元,享受转移支付县市达512个。启动滦河、东江流域综合整治试点,安排专项资金近15亿元。 (七)核与辐射安全可控。 全面推进十二五核安全规划实施并完成中期评估。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组织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活动。加强运行核电厂全天候安全监管,强化在建核电厂调试监督,全国22台运行核电机组均处于安全状态,26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19座民用研究堆总体情况良好。妥善应对南京放射源丢失事故,在全国启动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加强核燃料循环设施、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推进废旧放射源再利用,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项目取得重要成果。 (八)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 通过中央本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项目安排近2.3亿元。安排预算内基本投资1.2亿元,支持核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等项目建设。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环境监察机构执法地位以及对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责任的监督授权。国务院同意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部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已全部协商一致。发布加强基层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名单。广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增设机构15个,增加编制99名。西藏7个地市全部具备独立监测能力,首次开展全区74个县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天津、重庆、成都等地乡镇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九)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深入推进。 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印发环境保护部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部直属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开展集体约谈,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集中开展述职述廉,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对全国环保系统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题培训。突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部党组整改措施完成35项,完成率为94.6%;部党组专项整治方案中的2项专项整治措施均已完成;部党组制度建设计划完成15项,基本完成2项,完成和基本完成率为81%。机关各部门整改措施完成307项,完成率为95.3%;部属单位整改措施完成568项,完成率为95.6%。同时,按照中央要求,开展了8项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印发《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对20家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了查处。部机关文件会议大幅精简,向地方部署工作的发文数量下降27%,三类会议数量同比下降约40%,会议费支出下降66.6%;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派出团组及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5%和13%。 全力配合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好专项巡视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始终自觉服从中央巡视组的安排部署,始终虚心接受中央巡视组的督导帮助,始终充分信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工作。 规划政策、科技监测、国际合作和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启动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就重点领域控制思路与控制指标开展专题研究。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xx版)》、《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首次公布全国近5000家投保绿色保险企业名单。水专项已实施437个课题,形成1000余项关键技术。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测、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开展大规模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成功举办国合会年会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与科学支持机构国际会议,环保国际合作层次和水平明显提升。编制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完成首次全国公众生态文明意识调查。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新常态下环保面临挑战。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治污力度可能减弱,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二是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空气质量普遍超标,区域型灰霾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城市黑臭水体引发广泛关注,有的地区重金属、土壤污染比较严重。三是环境风险不断增加。行业企业的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突出,人民群众对环境事件的敏感性增强,反映诉求方式多样化,极易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四是环境执法问题突出。腾格里沙漠污染等事件,暴露出环境执法中存在着不会查、不能查、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五是能力不足、体制不顺。环保机构倒金字塔结构导致基层瘦马拉大车,难以满足监管需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分散交叉,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责任难以落实。六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些工作进展不快,尤其是在抓改革、抓监管、抓落实方面,办法不够多,力度不够大。本次会议前,我部派出12个工作组赴12个省(区)开展专题调研,发现和反映了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少突出问题。对这些问题已进行梳理,由部领导和有关司局分头负责研究,力争解决一些长期积累的难点问题。 三、确保完成十二五收官之年的新任务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遵循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遵循当前国家确定的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两办《通报》和国办《通知》精神,确保十二五任务全面完成,统筹谋划好十三五工作。 具体来讲,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深入实施《大气十条》。要强化监督考核,对重点任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做实做细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着力推进重点行业达标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加快相关排放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建立完善空气质量预警系统,继续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力争20xx年底所有省会城市完成pm2.5来源解析工作。全面落实《水十条》。《水十条》自始至终贯彻改革创新的思想,坚持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力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要全力抓好《水十条》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拟出台的政策措施。 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要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用分级分类的创新思维管理土壤环境,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紧紧抓住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重点,提出保护、禁止、限制和控制的措施要求,抓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大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管理工作力度,深入抓好污染场地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 (二)不折不扣地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0xx年确定的年度减排任务是。与20xx年相比,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2%,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5%。 要指导督促各地和中央企业编制20xx年度减排计划,将全国减排目标、六厂(场)一车重点工程措施分解落实到地方和企业。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对进展滞后的地区及早通报、预警。加快淘汰黄标车,今年要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黄标车。继续实施好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落实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以及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十三五总量控制制度改革方案。 (三)采取综合措施优化经济发展。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启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进一步梳理和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和《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完成环保系统事业单位环评机构脱钩改制。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开展环保领跑者和绿色供应链试点。鼓励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四)强化环境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可以称是史上最严,打响新法实施的第一枪至关重要。一是突出抓好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和省、市等地方媒体作用,推动新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尤其要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负责同志、一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 二是尽快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排污许可、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地方也要抓紧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充分发挥三级联查(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市县检查)作用,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国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严格责任追究,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差别化征收排污费、向社会公开黑名单等手段,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进一步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利用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授权,全面加强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的督查。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会斩断污染,用得不好就会伤及自身。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开展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环境执法是一项工作,也是一门艺术,要注意工作策略,加强学习、固本强基,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做到善于执法,科学执法。 (五)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示XX县区、市指标,启动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切实发挥奖项的标杆和引领作用。推动我国加入《名古屋议定书》,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抓紧编制《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以国家重要调水工程涉及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革命老区为重点,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六)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运行核电厂和在役研究堆日常监管,做好在建核电厂建造许可证、首次装料批准书等技术审评。全面推进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做好核安全标准法规的制修订工作,继续开展核基地与核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推动中低放废物处置场建设,加快核设施退役项目治理,加大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力度。开工建设核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 (七)全面强化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按照环境要素合理配置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推动完善国家环境监察体制,争取尽快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续工作。调整充实部机关和部属单位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主要负责人。探索完善干部交流机制,稳妥推动干部交流轮岗。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继续推进企业投保绿色保险。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推动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制绿色化。提升投资保障水平。安排好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湖泊生态保护、重金属治理等专项资金,健全资金安排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联动机制。 强化科技支撑。全面落实科技兴环保战略,启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试点,加快水专项成果应用步伐。研究编制《关于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指导意见》,开展气候变化新形势下环境管理战略研究。 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不断强化环境遥感监测,推进天地一体化进程。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与媒体和公众互动,及时回应热点问题。借助环境日等平台,深化面向社会的-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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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生贤 全国 环境保护 工作会议 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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