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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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 同志们: 新的学年在即,中小学收费工作马上又要开始了。中小学收费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教育的形象,也关系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天,我在这里要重申收费政策、实施要求以及强调今年收费政策的一些变化,希望在座各位负责同志及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严格贯彻和落实,依法依规地做好我市2014年秋季中小学开学收费工作,努力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我主要谈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严格遵循收费基本原则 要做好今年秋季中小学收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组织学习《xx市物价局、xx市财政局、xx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全市中小学收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潭价费[2014]11号)文件(以下简称《收费文件》),特别是收费执行者和监管者要严守收费禁令,按照收费手续和程序阳光操作、阳光收费,务必全面掌握收费标准,严格遵循“四个基本原则”。 ⒈报批原则。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都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价格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了服务价格登记证方能收费。 其中服务性收费具体包括。农村学校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伙食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午休管理费、高中住宿费、伙食费等。 代收费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学校学生校服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社会实践活动费、高中(含职业学校)新生入学体检费等。 ⒉自愿原则。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都必须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教辅材料的征订应切实履行自愿征订程序,任何代收和提供服务的项目不要求做到学生100%选择。另外,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应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投保机构投保,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收取保险费。 ⒊公示原则。为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确保秋季开学收费平稳有序,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XX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湘价费[2013]121号)文件规定的内容与《收费文件》附件八至十一的样式进行收费公示,真正做到项目、标准和依据“三公开”,凡未公示的收费项目,学生和家长有权拒交。 ⒋民生原则。教育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收费涉及民生政策的落实。因此,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务必要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确保相关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交学杂费;城市低保、特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任何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和择校费;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项目要充分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制,尤其是对贫困家庭学生,学校要尽力做好帮扶工作;要做好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确保不出现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的现象发生;中等职业学校要按湘财教[2012]8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在开学时直接免除学费,不能先收后退。 二、认真把握收费政策的变化 今年秋季收费政策及标准与去年秋季和今年春季相比,有几个变化: (一)收费政策的变化 1.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政策有新变化。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29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政策。要求各学校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一是“限人数”:从2014秋季学期开始,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二是“限钱数”: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不得以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保证金”、“押金”等名义向学生一次性收取,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三是“限分数”:择校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低于同层次公办高中计划内录取线10%以内。另外,根据湘价教[2014]77号文件,公办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增加了“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不得参照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执行”的内容,今年秋季起,我市xx市第二中学作为省级特色学校不再享受参照省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 2.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进一步规范。为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今年7月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29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政策。一是严禁擅自增加、扩大“一科一辅”范围。对此,我局组织各学科专家、教研员,在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单位联合审定并颁布的教辅材料目录基础上,确定了《2014年秋季学生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推荐目录》,并通过潭教通[2014]128号文件印发到各单位。同时,为规范高三复习资料的征订秩序,我局从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实际出发,对各个高考学科评选出四个版本的第一轮高考复习用书,下发了《xx市2015届高三高考复习用书推荐目录》(潭教通〔2014〕123号),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科限选一本并坚持自愿征订。二是认真做好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因学生未选用教辅材料影响学生学习和教学,不得从中牟利。 在此,我要强调说明两点。①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在市教育局审定并颁布的教辅材料目录之外,加订任何其他教辅材料,违者将追究相关部门、学校的责任。②由于省物价等部门对今年的教辅材料具体价格还没核准,为确保顺利开学,所以今年的《收费文件》暂没附教辅材料目录及价格,待省物价部门核准后,我们教育、物价再发通知。 3.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事项有所增加。今年秋季起,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事项在以往“严禁将讲义、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的基础上增加了“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等内容。 4.捐资助学程序及资金使用进一步明确。湘价教[2014]77号文件及《收费文件》规定:严禁各中小学学校收取与学生入学(含转学)挂钩的任何捐资助学性质的费用。如学生家长和有关单位自愿向学校捐资,须在秋季新学期开学学生注册学籍后办理,学校收取的不与入学挂钩的捐赠收入要建立单独账务,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学校教学和补助贫困学生、奖励优秀学生开支,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平调、挪用。 (二)收费标准的变化 1.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略有增长。今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一至九年级“一费制”收费标准分别为64元、65元、103元、95元、117元、114元、225元、216元、191元。除七、八年级各减少2元、一年级没有变化外,其余各年级均略有增长,基本控制在9—10元的增长范围,主要是根据湘价教[2014]77号和湘价教[2014]101号文件核定价格的作业本费、课本费有一定增长。 2.普通高中课本价格略有下降。与去年相比,今年秋季我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普高课本价格整体有小幅下降外,其余均没有变化。其中:高二文科课本价格减少14.1元、高二理科课本价格减少了23.82元,高三理科课本价格减少了8.07元。课本价格小幅下降,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信息技术》、《文章写作与修改》教材价格下降,不含教学用磁带的费用;二是《军事教材》,今秋未列入教材目录。三是文理科选修教材严格按偏文、偏理方向选择。 在此特别强调一点。按省、市文件要求,各年级、各学科均配有教师用书和音像资料等供教学参考,磁带、光盘、挂图、投影片供学校、教师教学选用,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学生仅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光盘。 三、扎实做好秋季收费的各项工作 (一)做好充分准备。为确保开学收费工作平稳有序,各校要做好准备工作,科学、妥当安排收费工作。一是有申请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学校务必按程序要求切实办理专项收费审批工作,实行亮证收费,具体程序是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去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二是切实做好收费票据购领工作,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向每个学生开具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三是要提前做好书本及办公用品准备工作,对照《收费文件》的教材书目提前从新华书店将书籍、音像教材、教学用书运回学校,购置好开学所需办公用品;四是要及早与银行联系、衔接好,科学安排收费工作,既要方便学生和家长,又要确保收费资金和人员的安全。 (二)坚持公示制度。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让学生及其家长了解教育收费政策,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措施。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充分认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务必严格按照《XX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依法公示”和“实际收费与公示相符合”的原则,按统一样式设立长期、固定、醒目的公示牌(栏、墙),悬挂相关许可证、登记证,同时将市“三局”文件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批复一并公示,方便学生和家长阅览。禁止将越权或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越权或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等乱收费内容通过公示“合法化”,禁止在公示的项目之外或超过公示的标准收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含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政务公开等载体全面系统地宣传省、市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和各项政策;各级各类学校要层层贯彻落实好收费政策,要把各项收费政策向班主任老师讲清楚、讲明白,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服务性项目和学生自愿选择部分,要完全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特别是教辅材料要由学生或家长签名征订,这项工作要做扎实,并做好资料收集保管工作。 (四)加强资金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属财政非税收入,且有专项用途,学校务必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非税账户。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必须坚持自愿或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即服务性收费收入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代收费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书籍、音像教材费要及时返还支付给供应商,严禁截留、坐支、挪用。严禁任何单位和教师个人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交费学生。 (五)加强免费教科书发放管理工作。农村地区纳入经费保障机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全部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城市低保、特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凭低保证或特困证原始件,免费发放教科书,只收取作业本费和音像教材费,在收费票据上注明“免费教科书”字样,免费教科书工作必须在学生开学报到时一步免到位,不允许先收后退。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核查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将相关复印件收集整理后,造册登记,开学第一周内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觉接受检查监督。 同志们,作为教育工作者和学校负责人,在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市物价、财政、教育局的领导下,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和在座各位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教育收费一定能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12 同志们: 2014年秋季开学在即,确保收费工作平稳有序是开学工作的重中之重,意义非常重大。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规范收费行为谈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重要性 中小学收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和市纪委六次全会、教育部及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等,都特别强调,要加大教育收费纠风治乱力度,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突出问题。多年以来,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采取多种措施,持之以恒地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收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范畴,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教育投入大幅增加,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部门合力不断加强,专项治理成效明显。现在,成建制乱补课、擅立名目擅定标准的乱收费行为明显好转,自主经营学校食堂、治理教辅资料散滥问题也取得有目共睹的明显成效。在今年上半年的全省教育投诉举报案件通报中,我市投诉总数排名全省第13位,位居全省最好系列。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与乱收费行为仍然易发多发依然并存;监管制度不断健全与新的乱收费手法和形式不断出现依然并存;尤其是少数地方和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措施不力,乱办班补课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少数学校和教师在利益的驱动下,违规家教家养,违规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个别学校甚至巧立名目、以更加隐蔽的方式乱收费,让乱收费披上了“自愿捐款、家长委员会收费”的外衣,使学生和家长“被自愿”等等,使得教育、学校和教师的形象受到严重影响。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必定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们一定要增强纪律意识、群众意识和规范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实践群众路线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切实抓好教育收费工作,确保中小学不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 二、严格遵守中小学收费工作纪律 1、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要通过各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坚决整治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目录之外推荐教辅品种;严禁强迫和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及教师为学生代购第二套及以上的教辅材料。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其它教学辅助资源要不折不扣地确保学生自愿订购,严禁学校统一组织或老师指定征订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严禁教师推销教辅读物或让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读物。 3、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将治理补课乱收费作为教育纠风治乱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重点查处学校成建制补课,以升学、课后辅导、晚自习等名义变相补课,公办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家教家养、课堂内容课外补等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是否组织补课、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学校和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4、大力加强师德师风问题治理。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出台的《禁止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等规定,着力整治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参与有偿补课、违规兼职等师德师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师德领域的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5、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执行《XX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坚持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收取任何回扣,严禁各级各类学校违规擅自设立服务性和代收费项目收费。坚决禁止违规收取饮水费、电费、空调费、校服费等,严禁强制推行校园“一卡通”。 6、集中整治高中超比例招收择校生。今年,教育部连续下发了3个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的文件,力度空前。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择校费不能一次性收取,也不得超标准收取。严禁在择校生外衣以借读、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 7、严禁克扣、侵占学生伙食费。禁止中小学校强制搭餐、住宿。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全市各中小学必须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保本微利的要求,坚决禁止学校食堂承包、转包、它营等行为。 8、加强中央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要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职学生资助为重点,加强涉及教育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落实强化监管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治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坚持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教育乱收费是“高压线”,凡是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进行乱收费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乱收费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一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对责任人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查证落实的乱收费,如责任在校长的,视其情节轻重,可予以停职或就地免职处分。 2、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公布各单位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的举报渠道,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要将监督检查作为治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不断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客观反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问题的关注,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创新检查方法,注重检查实效。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治理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在发现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 3、严肃责任追究。要建立查处案件通报制度,要将各单位每个季度的违规收费举报情况,向县市两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坚持把情况通报、督查督办与警示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报结果,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始终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高压态势。今后,定期对治理工作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将成为常态,要向社会表明教育部对教育乱收费的“零容忍”,对整治乱收费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同志们,中小学收费工作牵动着千家万户,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关乎事业发展。让我们必须用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以务求实效的敬业精神,提高认识,突出重点,真抓实干,认真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任务,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2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主要目的是对今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简要的回顾和总结,对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对我局年度绩效考核进行部署。 一、回顾今年,成绩喜人 今年以来,湘潭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创新提效,推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在办湘潭特色教育、湖南品牌教育、人民满意教育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照省市考核目标我们在以下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教育优先投入逐步落实。积极争取市政府、市财政的大力支持和理解,2013年xx市本级财政教育支出年初预算1.8956亿元,较去年增加23.56%;2013年xx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计划安排1.655亿元,较去年增加19.93%;教育附加中安排了偿债专项资金4885万元,用于化解教育债务;安排新建项目专项2070万元,维修项目专项1220万元,促进教育发展专项资金900万元,县(市)区学校补助资金850万元。今年,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全额补足,大幅提高特殊教育岗位津贴,并设立市长奖教奖学专项资金。加大合格学校、公办幼儿园等民生、实事项目奖补资金保障力度。截止9月22日,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征收到位1.6亿元,市财政已安排到位资金1.099亿元。 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加大农村校安工程、农村合格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全市校安工程已经进入扫尾阶段,各项关键指标位居全省前三名。截止8月28日,我市校安工程到位2013年度专项资金4820万元(含国、省资金2670万,县市区配套资金2150万元),合格学校建设实事项目校完成投资12424.85万元,约占计划投资总额的89.6%。目前,公办幼儿园省管实事项目园(8所)完成投资804.3万元,占计划总额的73.12%。引导师资均衡配置,启动了县市区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试点,全面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加大职称岗位、国培省培向农村教师倾斜力度,实施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和教师交流制度,实行骨干教师基本均衡配置,各县市区新进教师和免费师范生重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改革均衡发展机制,结合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中心任务,打破市县层级制约,探索推行捆绑发展、帮扶发展、联合办学、集团办学等多种教育均衡发展模式,为教育均衡发展提质扩容。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据统计,截止9月26日,资助金额达到9708.01万元(含学前教育资助176万元,“两免一补”4607.5万元,中职助学金912.3万元,中职免学费1594万元,普高助学金1517万元,大学生生源地贷款901.21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完成率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率达到100%。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绿色通道”工作,依法依规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享受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就学待遇,确保群众投诉100%查处到位。设立农商行助学、盘龙助学、金秋助学、育才行动、双特生救助等共计287.58万元的专项资助资金,用于资助特困家庭学生;开展爱烛行动,筹措救助金、慰问金100余万,救助慰问140余名身患危重病或受天灾人祸影响致贫的教师。 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深化。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实现教育发展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教育建设由基础设施建设向充实教学设施转变,突出中心抓质量,破解难题抓素质,取得明显成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坚持规划引领,筹备出台全市域教育布局规划和城乡义务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并着力抓好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坚持落实国家课程实施方案,按要求开足开齐课程,推进综合类、实践类课程建设;坚持课程改革,大力构建高效课堂,引导课改样板校建设;启动校长园长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专业能力,开展教育教学理念大讨论,推动素质教育理念入耳、入脑、入心;今年省教育厅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我市合格率等四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高考再创辉煌,周之恒同学获全省文科第一名。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加大普职分流力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划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并坚决执行到位。今年职高招生形势要大大好于往年,职高现已招生8182人,普职均衡发展态势正在逐步形成。示范骨干体系建设成效凸显。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2所,高职特色专业4个,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3个,中职示范性特色专业2个,中职特色专业3个,xx区成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中职学生技能竞赛与抽测成绩斐然。2013年度分别开展了全市中职学生技能竞赛和技能抽查工作,组织全市首届中职学校公共文化课联考,组织学生参加全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团体三等奖,积极准备全省统一组织的技能抽测,我市学生在全省首届“我的中国梦”中职学生演讲比赛第一名。加大“乐学家庭”创建力度,将“乐学家庭”创建打造为我市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特色品牌。 教育特色发展初见成效。切合xx市情,深化“两型”教育,修订1—6年级《两型教育读本》,并实现在全省免费推广发行;加强艺体教育,继续推进“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试点,举办全市第十四届中小学生“艺术百佳”评选活动,在全国艺术展演活动中,我市获一等奖5个,xx区教育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市二中舞蹈节目获优秀节目创意奖;深入开展科技教育,我市代表队在第34届XX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一等奖4个,风车坪学校谭育林老师获省十佳科技教师奖;打好教育宣传主动仗,唱响教育发展主旋律,构建新闻媒体的定期沟通机制、教育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大力开展好“身边的好学校”“身边的好老师”“身边的好学生”“身边的好家长”系列报道,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质量观、人才观。 依法治教工作不断优化。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三乱”,联合市监察局出台招生工作纪律与处分办法,扎实开展了“第三方测评”工作,快速落实查处有关群众投诉举报,顺利迎接了国家教育部“减负万里行”的专项督查,取得义务教育“减负增效”、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等成功经验。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将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规划布局,纳入招生计划管理,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教育政策资助体系,纳入教育科研部门支持研究重点,引导民办教育科学、规范、优质发展。进一步完善了教育辅导培训机构注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民办教育评议委员会职能功能,通过年检评估检查,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引导培训机构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办学行为。扎实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办学行动,组织XX县区培训机构办学情况专项督查。做好省、市级示范性民办学校推荐评选,做到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整体提升民办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安全稳定夯实强化。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建设水平。健全校车安全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学校食品安全、校舍安全与管理制度,落实事故应急方案、及时报告制度,做好教育安全工作定期考核督查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教育系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严格考试管理,坚决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队伍自身建设扎实推进。狠抓思想作风建设。实行教育精细化管理,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力促机关作风转变,出台教育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实施细则》并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定期谈话交心制度,公开聘请32位教育行风评议员,建立教育舆情投诉及时反馈机制,实现了及时率100%、查处率100%、办结率100%。高等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管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活动、“千万帮扶工程”、“四检查一评议”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建设,机关一支部、二支部获全市“五好党支部”。狠抓教师队伍发展建设。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岗位设置管理,把严入口,疏通出口,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和特岗教师享受政策待遇,教师队伍年龄、学历、学科、职务(职称)以及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协调,教师数量基本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各学段生师比日趋合理。注重教师梯队建设,新增3个名师工作室,开始进行新一轮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基本形成了名优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为主的中小学教学团队。重视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监督查处机制,一票否决机制。注重培养体系建设。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作为全国经验在教育部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国、省、市级教师培训,送培工作组织到位,全员培训率居全省前两名,首次组织赴新加坡学校教育管理培训项目。 可以说,湘潭教育取得大发展、大跨越的成绩,是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结果,是包括在座的同志在内的3.55万名湘潭教育工作者求真务实、砥砺奋斗,为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增添正能量的结果,在此,我向各位同志道一声感谢。 二、对照标准,形势逼人 (一)考核标准呈现新变化 与往年相比,今年市委、市政府对教育系统绩效评估有几个新的变化。一是调整了绩效考核分类指标。将校园安全作为一个大项加入目标责任指标;将“积极争取国、省资金”项目从考核项目中完全剔除,将市实事项目考核分值全部转移至省实事项目;二是改进了考核指标权重设计。在评估方式中,提高了定性指标评估所占比重。在指标设置上,提高了校园安全、省实事指标的对应分值,这两个项目指标均上升至10分,成为分值最高项目。三是加大了考核力度。细化、实化了绩效考核指标,“职业教育”一项不但增加了“加强对职业教育指导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具体表述,更是增加了“全市招收中职学生0.6—0.8万人”的硬性量化指标。 今年,省教育厅里对湘潭考核要点共46项,包括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队伍建设与管理、教育经费投入与项目管理、依法治教、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与管理教育安全与稳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多项内容。常规工作考核由省厅21个部门进行工作台帐管理,百分制评分。创新性、特色性、有突出成效的改革与实践的加分项目分值提高到了50分。一票否决项目增加到了6项,包括辖区内发生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乱收费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师德师风方面的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辖区内学校发生政治性事件,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恶性刑事案件的;辖区内教育系统发生重大以上群体性事件、非正常性集访事件(或重大舆情处置不力),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不能如期如质完成,且没有明确理由的;在国家教育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发生泄密、群体性作弊等重大责任事故的。与去年相比较,省厅评估考核不但出台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同时出台了评估考核细则,首次全面、系统、规范地从定性和定量方面地对全年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加以绩效评估,调整力度之大近年来少有。 (二)对照标准存在新问题 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教育厅对我市教育系统的绩效考核涉及到全部市局机关科室和二级机构。根据调整后的绩效评估规则,湘潭教育系统将面临巨大的压力,教育系统“保位争先”形势相比去年更为严峻,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标准,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些方面甚至差距巨大。 1、具备全国、全省影响的教育典型经验还非常缺乏。从目前来看,前期我们的成绩很出色,亮点很多,但在全国、全省产生影响的为数非常之少,湘潭教育许多好的做法、亮点没有很好的归纳总结,没有大力宣传推介,没有上升为典型经验,在教育部、厅工作会议和省、市工作会议上发言交流不多,主流新闻媒体上正面经验宣传还欠力度。如果该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市内考评将被降级降等,省厅考核将无法评优评先。 2、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尚未实质性开展。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是省厅考核中重点工作十大项目之一,为今年新增,占有15分的考核分值。根据我市编委“三定”文件,市教育局不管理驻潭高校学生离校以后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能和权限由劳动人事局掌管,所以当前除大中专学生档案、评选优秀毕业生与该项工作有联系外,其他工作尚未实质性开展。出现省市要求不同,省厅新出台标准与我市长期实际状况产生极大矛盾的问题。 3、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部分县市严重滞后。湘乡潭市镇中心幼儿园目前仅完成设计、预算、评审,招标报建仍卡在规划局,至今尚未动工。合格学校项目有12所有新建项目,11月30日前不能完工。xx县龙口乡、排头乡中心园进度较慢,11月30日前完工难度较大。省实事项目幼儿园总计8所,合格学校项目40所,在省、市考核中分别占20分和10分。在剩余不多的时间里,哪怕有1所幼儿园和学校没有按省市要求达标,都将对考核产生巨大负面效应。 4、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任务艰巨。截止目前,全市职业高中入学人数为8182人,全市普高注册人数为16050人,目前普职比例为50.978%,如果按此比例相关省厅考核6分将全部扣除。 5、教师培训经费缺口比例较大。按照省厅考核标准,“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教职工工资总额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占3分,而我市目前市、县两级均没有及时足额安排,严重制约了培训基地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开展。 6、教育信息化建设举步维艰。“三通两平台”重点项目建设中年度“三通工程”(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任务指标占6分,因限于教育信息化投入和设备资源,当前只有“网络校校通”完成情况较好,“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除韶山外,其他县市区与年度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7、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形势严峻。今年在个别县市区发生了多起学生安全意外事件,虽然经过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通力配合,都得到及时、有效、积极的处置,没有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有的事件也与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直接责任,但已经给全市教育系统造成巨大压力和被动,我们必须高度警觉、高度重视。年末假期较多,国庆、元旦假期将至,同时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爆发期,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难度将更大,面临安全形势将更严峻。 三、着眼目标,任务催人 虽然省市考核标准的全新调整对我们今年形成了全新挑战,客观原因和历史因素对我们构成严峻压力,但我相信有大家在前段时间的发奋努力、扎实工作,有最后一段时间的众志成城、全力冲刺,教育系统今年目标:“确保市内‘保二争一’,确保全省‘单项奖’、‘创新奖’,力争“综合奖’”就一定能够圆满达成。当前的工作要求是:市委、省厅下达的指标要全面达到,体现湘潭教育地方特色的工作要重点突破。在此有三点大家必须进一步明确: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全力以赴迎接绩效考核 12 在后一阶段迎接省市绩效考核和进行教育系统内部绩效考核工作中,我希望大家做到“三个克服”。 克服“守”的思想,积极谋事。今年以来,湘潭教育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的发展形势既喜人又逼人,与市委、市政府和省厅考核要求相比,我市教育发展有些方面基础还不够牢,发展步伐还不够快。只有充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积极谋划,奋力开拓,才能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因此,局机关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一方面,在目标制定上要克服滞后保守的思想,各级领导干部要找准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坐标,自加压力,适当超越绩效目标高度,跳起来“摘桃子”,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推动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另一方面,在工作措施上要克服墨守成规的思想。要跟上新形势的要求,敢于突破常规,不断研究、创新工作手段与方法,将已经明确下来的绩效目标,落实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努力在全面完成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 克服“怕”的思想,大胆做事。当前是迎接省市考核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和挑战,瞻前顾后、畏缩不前是没有出路的,只有勇立潮头、奋勇争先才能赢得更大的发展。要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开展工作。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情绪,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拼博意识,敢于面对挑战。当前,局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大刀阔斧抓目标落实,营造出一种敢闯敢拼,百舸争流,齐头并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克服“推”的思想,主动成事。一件工作、一项事业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干事者的工作态度。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其目的之一就是要激发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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