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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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80201 学号:091002031 分 类 号: C 密级: 无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研究 袁 涛 导师姓名及职称:胡晓义 高经 系 别:MPA教育中心 专业学位类别:公 共 管 理 专 业 方 向:社 会 保 障 评 阅 人: 答辩委员会: 答辩日期: 2012年5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论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人完全了解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收集、保存和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 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 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并提供目录检索与校内阅览服务; 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文摘要 摘要:建立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机制,是进一步完善覆盖我国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适应流动性、增强可持续的重大课题;是保障参保人基本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市场自由流动、统筹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率和参保质量,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加快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论文密切结合当前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际,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为指导,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从理论上对对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理念及有关原则进行了梳理、构建;从逻辑上对制度衔接的类型进行了一般分类分析;从可行性上对文献梳理出来的几种衔接思路进行了比较研究。最后,在吸收国内外实践经验与启示的基础上,重点提出了以“缴费年限量化基础养老金进行分段计算”的创新思路,对其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和模拟实践检验,并提出了有关配套措施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 Abstract The establishment of urban and rural basic old-age insurance system, coordination mechanism, further improve the coverage of our country all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 the basic old-age insurance system construction, to enhance the sustainable mobility, the major task is to protect the basic rights and interests; insurance, promote the human resource market, and perfect the free flow of urban and rural basic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needs; is helpful for improving urban and rural basic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of insurance coverage and quality, is conducive to the promotion of social equity and justice, to speed up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The paper closely combined with our country's present urban and rural basic old-age insurance policy, with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social security theory as a guide, as the fundamental method to overall consideration, from the theory of pair of our country urban and rural basic old-age insurance system convergence necessity and significance, philosophy and principle undertook combing, construction; in logic on the connection of system types were classified analysis; from the feasibility on the comb out some cohesion train of thought undertook comparative study. Finally, in the absorption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practical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on the basis, put forward to" capture expends fixed number of year quantization based pension subsection " innovation train of thought, has carried on the detailed elaboration and simulation practice, and puts forward related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Urban and rural;Edowment insurance;Transfer;Link up 目 录 第一章 导 论 - 1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1 - 二、有关概念及研究对象的界定 - 2 - 三、文献综述 - 3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6 - 五、论文结构框架和主要观点 - 7 - 第二章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理论思考 - 9 - 一、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必要性 - 9 - (一)维护劳动者基本养老权益公平的需要 - 9 - (二)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合理流动的需要 - 9 - (三)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需要 - 10 - 二、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重要意义 - 10 - (一)有利于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 11 - (二)有利于满足和平衡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 11 - (三)有利于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 - 12 - 三、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政策设计理念 - 12 - (一)公平的理念 - 12 - (二)效率的理念 - 13 - (三)政策导向性 - 14 - 四、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政策设计原则 - 15 - (一)公平第一的原则 - 15 - (二)高效便民的原则 - 15 - (三)利于长远的原则 - 15 - (四)自由转移的原则 - 15 - 第三章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一般分析 - 17 - 一、制度衔接的主要障碍 - 17 - (一)制度模式的制约 - 17 - (二)统筹层次的制约 - 19 - (三)经办能力的制约 - 19 - 二、制度衔接的分类分析——一般衔接的四种类型 - 20 - (一)第一类:统筹区内同一制度的关系转移衔接 - 20 - (二)第二类:统筹区内的跨制度的关系转移衔接 - 21 - (三)第三类:跨统筹区同一制度内关系转移衔接 - 21 - (四)第四类:跨统筹区的跨制度的关系转移衔接 - 22 - 三、主要矛盾——城乡之间跨制度衔接 - 22 - (一)筹资模式对衔接的影响 - 23 - (二)待遇给付模式对衔接的影响 - 24 - (三)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对衔接的影响 - 24 - 第四章 城乡跨制度衔接的解决思路与制度创新 - 26 - 一、三种衔接思路的比较 - 26 - (一)补差转移思路 - 26 - (二)折算转移思路 - 27 - (三)分段计算思路 - 28 - 二、国内外实践经验与启示 - 29 - (一)国内部分地区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 29 - (二)欧盟养老保险跨国衔接经验与启示 - 31 - 三、以缴费年限分段计算城乡基础养老金的新思路 - 32 - (一)基本思路 - 33 - (二)模拟实践检验 - 34 - (三)优缺点评析 - 34 - 第五章 有关结论及对策建议 - 36 - 一、主要结论 - 36 - 二、有关配套措施的对策建议 - 36 - (一)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 37 - (二)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 - 37 - (三)大力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 37 - (四)建设统一标准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 38 - 第一章 导 论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最为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在国民经济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国际上通常以养老保险为标志,评判和研究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将其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我国社会保障以新中国成立为起点至今,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先后经历了以劳动保险为主的初创阶段、以社会保险为重点的改革探索阶段 胡晓义.走向和谐:中国社会保障发展60年[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年9月.p8-9.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日益深入普及,成为我国各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正是处于以统筹城乡为目标的全面发展和制度创新的全新时期。 新时期,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的发展目标。2008年,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在这样的背景下,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加速建立。在城镇,经过数十年的改革与发展建立起来的“统账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文简称“城保”)已基本定型并走向日益完善。在农村,始于2009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后文简称“新农保”)正向覆盖全国加速推进。2011年,国家又按照“新农保”制度模式出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后文简称“城居保”)试点办法。至此,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已经完成制度全覆盖,当前正处于全面推进人人可及、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关键时期。 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由原“劳动保险”向社会保险制度转轨的过程中,覆盖我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了的多元“碎片化 郑秉文.中国社保“碎片化制度”危害与“碎片化冲动”探源[J].甘肃社会科学.2009.(3).p50-58. ”格局。改革初始,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仅被当作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而进行,致使整个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先后被依次分割为:公务员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模块、城镇企业职工模块、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模块、农民工模块、失地农民模块、农村“计生”两户模块、城镇“干居民”模块等,甚至更多更细划分。这种格局划分过细,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留下了诸多弊端。其中,因各项制度模块之间,制度模式、筹资机制以及待遇保障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形成了制度隔阂,导致关系转移衔接难、不能适应流动性的需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正发生着史无前例的大转折和大变革,全国劳动力正在加速流动,每年有数亿万计的农村居民进城务工,有数千万计的城镇职工发生就业流动,有数百万计的农民转为市民,而且流动人口规模在不断扩大。“十二五”时期及未来二三十年,中国流动迁移人口还将保持2亿人以上 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编.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0[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2010. 。这样的背景下,养老保险制度模块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的问题十分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抓紧研究制定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自由转移和接续,对于维护参保者的基本社会保障利益,促进全国统一人力资源大市场的形成,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完善乃至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有关概念及研究对象的界定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又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或简称关系转续,是指参保人员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就业时,其养老保险有关权益记录及待遇水平等关系随其发生的必要转移和接续 袁涛.以缴费年限量化基础养老金可解转续症结[J].中国社会保障.2011年第9期.p30-931. 。 由于制度体系的“碎片化”和城乡多元化的制度体系分割,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既要研究解决群体跨地域流动中的衔接,又要解决跨制度流动中的衔接,是个十分复杂的课题。从对象上来讲,主要涉及到流动就业的城镇职工以及农民工这两大群体;从制度上来讲,涉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机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居保”)、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农保”)、以及军人的养老保险等多种制度。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独段阐述“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时,第一次在党的最高文献报告中强调了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机保”的改革方向与“城保”一致,且暂未成型,因此,“城保”与“机保”之间的衔接,本文不作深究。而“城居保”完全是按照“新农保”制度模式构建的,国家又将其和新农保一起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将二者合并实施,和“新农保”是一元的制度,其与“城保”之间的关系转移和“农保”向“城保”的转移是一样的。至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模块,要么可以归类于“城保”,要么可归类于“农保”,因此,本文关于“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跨制度转接,在称呼上主要是指“城保”和“农保”之间的制度衔接(事实上涵盖了城镇企业职工与城镇居民、农民之间的城乡制度衔接)。 三、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养老保险关系能否顺畅转接和接续是顺应市场机制和劳动力流动,保障参保者基本社会保障权益,维系养老保险制度持续运行的内在要求。因此,养老保险的关系转移,从一开始就是完善一国或地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各界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的研究由来已久,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统账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尤其是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研究已十分丰富,涌现出大批研究成果。 为广泛查阅资料,利用文献,笔者对研究的问题,在“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中,以“养老保险”作为第一关键词,先检索2006年以来研究文献660余篇,再输入“关系转移”或“关系衔接”和“跨制度转移”或“跨制度衔接”,筛选到关系转移或关系衔接的文献研究122篇,其中期刊论文102篇,博士论文1篇,硕士论文19篇。梳理起来,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最具代表性思路主要有三个:一是在现有统账结合制度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国统筹,整合现有制度,减少地区分割和制度分割(郑功成,2008)。二是采取“分段计算、权益累加”的办法(杨宜勇等,2008),保证参保人权益在转移接续中不受损失,同时兼顾地方利益。三是认为现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困难的根源在于制度设计缺陷,“碎片化”的制度人为地阻碍了不同制度下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因而必须重新审视现行制度,重新构建一个新制度以彻底解决关系转接问题,因而主张打破现有制度重新设计(韦樟清,2009)。如以“混合型”统账结合制度逐渐替代现有制度,提高制度的便携性(郑秉文,2008)或建立“社会统筹国民化、个人账户全民化”的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杨燕绥,2008)。 比较分析三种思路,每一种思路都各有利弊。“实现全国统筹”是治本之策,但尚待时日。即使实现了全国统筹,对于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下,如何解决跨制度的城乡互转问题,也仍待制度创新。“分段计算、权益累加”的办法,是切合当前政策实际的较好思路,但具体如何“分段计算”方法较多,简繁不一。第三种思路,仅从解决关系转移的角度看,似乎有很多优势,但制度转型周期长,转型成本高,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后果也无法估量,从当前政策实际看来,其可行性和操作性均尚待研究和论证,仅属于自我价值的理论探讨 王利军.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理论综述.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2009.(6).p140. 。 实际上,由于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长期处于制度缺失状态,“新农保”于2009年才开始试点,在此以前,养老保险关系的跨城乡转接问题无从谈起。上述研究,绝大多数是针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研究,即使论及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也只是考虑如何向其它地区的“城保”转移或者是如何“退保”,真正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跨城乡转接问题的研究,是最近两年才突显出来崭新课题。 通过对文献的进一步梳理研究,目前真正涉及养老保险跨城乡转移衔接的研究成果很少,不足10篇,研究的具体内容也较为浅薄。概括起来,主要对策思路也有三种。一是“折算缴费年限”的思路。该思路部分地转移原制度资金,分别进入所转入制度的账户,折算成所转入制度的缴费年限(苏海等,2010)。二是“折算加补缴”的思路。该思路是对我国江苏等地区“城保”与“新农保”关系转移衔接的具体办法基础上提出的,由“城保”往“新农保”转移,采取折算缴费年限的办法。反之,由“新农保”往“城保”则采取补缴差额缴费的办法(刘颖等,2011)。三是“分段计算”思路,主张学习借鉴欧盟“分段计算”跨国转移后的养老金待遇的办法,建议无论“新农保”往“城保”还是反向转移都不转账户资金,而是将“新农保”参保缴费年限和“城保”参保缴费年限分别计算(戴由武,2008;谭中和,2011)。上述三种思路都各有优缺点,因为研究深度不够,关于三种思路的具体操作办法都不太详细、明晰,都缺乏更为系统的深入研究。在实践中,各地至今也没有特别突出的、可能立即上升到国家层面统一实施的关于养老保险跨城乡转接的可操作办法出台。 (二)国外研究现状 相对于国内纷繁复杂的研究,国外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的研究相对较少。这与我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有关。理论上,只要是伴随着城乡经济社会“二元化”而自然形成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二元”分割的国家或地区,都将面临城乡养老保险的关系转接问题。但实际上,由于西方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步时间较早,制度体系较完善,多数发达国家一般都强调政府责任的普遍性,保证公民平等地享受社会福利,并把社会保障作为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从而将农村居民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安排。如英国、美国、韩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均将农民纳入了其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这些国家一般都不涉及养老保险的跨城乡转接的问题。 概括起来,世界各国对农村人口实施社会保障大体上有三种方式:一是随同工业化进程,把农村人口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为农业工人设立专项的养老保险计划。三是为农村人口建立社会救助性的养老保障制度或为低收入农村老人提供生活补贴(胡晓义,2009)。一般把农村人口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主要集中在社保关系跨国转移即国际合作问题。欧盟各成员国社会保险立法和制度各有差异,但欧盟各成员国劳动者均能享受“国民待遇”。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劳动者流动时,以往的缴费不需要转移(Bill Birmingham,2008)。如果劳动者从一国流动至另一国工作,只要在流入国的工作时间长于一年,就应该参加流入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不用再参与流出国的养老保险。劳动者流动前的全部缴费不需要转移,而是会被继续保留在流出国,并被继续投资和获得收益,直至达到退休年龄领取相应待遇 韩标 (Bill Birmingham);张燕妮;朱文:欧盟:流动劳动力的社保待遇支付[J].中国社会保障,2008,(2). 。为了保证参保者的养老金待遇,欧盟规定,劳动者在不同成员国工作时的参保缴费时间必须累加计算,各国将计算得出的总时间视为劳动者在本国的全部参保缴费时间,计算出相应的养老金待遇,再乘以劳动者在本国实际参保缴费时间占总时间的比例,得出实际应支付的养老金,分别向劳动者发放 刘靓.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江西财经大学硕士论文[C].2010.P3. 。欧盟这种做法被我国学者归纳为“分段计算”思路加以研究,对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的研究思路,有着较大的影响。 因此,可以说养老保险关系的跨城乡转移问题,既是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二元”分割产物,也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必然。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模式,无现成国际经验可以借鉴,将来成型的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城乡衔接机制,对世界转型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均将具有一定的独特参考价值。欧盟(EU)、世行(WBG)、亚行 (ABD)等国际组织,也长期跟踪研究和密切关注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乡衔接制度)创新。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本文以科学发展观和“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胡晓义,2009)为指导,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运用了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有关理论,以公共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对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制度的设计理念、有关原则进行梳理和构建,对关系转移衔接的类型进行逻辑上的一般分类分析。重点是在统筹城乡现有制度格局和综合比较当前文献研究中的几种衔接思路的基础上,提出以“缴费年限量化分段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创新思路,从而设计出整合一体化的城乡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公式,并对该公式的公平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模拟实验检验。最后,提出有关措施和对策建议。 通过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必要性、重要意义、政策设计理念和原则的梳理,有利于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消除误点;通过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一般分类分析,有助于理清思路、集中矛盾、解决关键;通过对城乡跨制度衔接的现有几种解决思路的比较研究,可以对比优劣、综合计较、取长补短;通过“缴费年限量化基础养老金”创新思路的推演和模拟实验,有利于开拓思路、检测实效、创新制度。 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分析法、归纳分析法和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并一定程度上采用了模拟实验法和精算技术等方法。文献分析法,主要是对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现状进行了文献梳理;归纳分析法,主要是从逻辑上对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类型进行了一般性的归类,厘清思路;比较分析法,主要是对通过文献研究梳理出来的几种解决思路进行比较研究,从而提出自己的创新思路。此外,主要是对本文提出的创新思路进行了模拟实验,并运用了精算技术,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主要情景进行了模拟实验,以检验创新思路的可行性。 五、论文结构框架和主要观点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一章为导论。阐述选题背景、意义;梳理概念,界定对象;综述文献,阐明方法、概述主要观点、创新点以及结构框架。第二章从理论上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必要性、重要意义,政策设计理念和有关原则进行了梳理和构建。第三章和第四章为本文的重点。第三章从逻辑上对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类型进行一般分类分析。首先分析了衔接的制约因素;按照两大主要制约因素进行排列组合,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分为四种类型,进行简化梳理,指出主要矛盾是城乡之间的跨制度转接;针对这一主要矛盾,分别从筹资模式、给付模式、以及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特点对城乡之间跨制度转接的影响,进行论述。第四章针对前一章梳理出来的主要问题,即城乡之间的跨制度转移衔接,进行技术攻关。由于从国家到地方,目前均无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出台,本文只能从可行性上,对文献梳理出来的三种较为主导的衔接思路进行综合比较。比较评价的标准为本文第二章构建的政策设计三大理念:分别为公平、效率、政策导向性。在比较分析和结合国内外实践经验与启示,重点提出了以“缴费年限量化基础养老金,进行分段计算”的创新思路,设计推导了计发公式,并进行模拟实践检验。最后,第五章进行总结,并从提高统筹层次,改革完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打造“一卡通”的信息平台,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四方面,提出配套措施和建议。 本文的主要立场是:承认现有多元碎片化养老保险制度格局的客观现实基础上,力图通过理论和技术创新,建立衔接机制,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朝一体化方向发展,适应流动性、增强可持续。 本文主要观点认为:社会保险关系的转接问题,是人力资源(或劳动力)市场流动的派生问题,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促进的人力资源(或劳动力)市场流动的重要补充性制度。作为补充性制度,其政策设计的理念首先应考虑的不应是其政策的导向性,而是在保证一定效率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制度的公平性何以保障。也就是说制度的公平性应当成为社会保险关系转接制度的首要设计目标。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针对目前学界提出的几种养老保险关系城乡转接思路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可以显见,倘若以公平性作为制度设计的优先考虑目标,笔者提出的以“缴费年限量化分段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创新思路,无损溢于各方权宜,更具有保障制度公平性的优势(其缺点只是政策导向性不足,但这恰恰是笔者认为应忽略的),更有利于破解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接难题,有利于面向未来整合城乡一体化的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公式。 第二章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理论思考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既是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社会保障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市场流动的需要,也是加快城乡统筹,完善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和制度特点为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带来了诸多困难。从理论上认真梳理和正确认识这些困难,是研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前提。 一、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必要性 (一)维护劳动者基本养老权益公平的需要 根据我国宪法,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这也是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法则之一。而公平社会保障权,要义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人享有;二是人人公平地享有。前者以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全国启动为标志,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全面建立,“人人享有”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但离第二个要义——人人公平地享有的目标还很远。其中,制度体系的“碎片化”导致关系转移接续难,广大流动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要么受损,要么甚至被迫终止,是重要问题之一。因此,从防范老年风险、保障基本人权角度来看,建立适应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格局下的衔接机制,确保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不因工作变换而受到影响,是公平社会保障权,维护参保人基本权益的需要。 (二)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合理流动的需要 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成长发育,有利于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不竭动力。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就业方式发生多样变化,混合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就业的主渠道,包括广大进程务工人员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规模不断壮大。各种人力资源资源跨城乡、跨地区、跨行业的就业流动的越来越频繁,其规模也越来越大也是必然趋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不能成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的障碍,只能顺应人力资源市场流动就业的需要。建立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机制,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其就业自由转移,是顺应人力资源市场合理流动的唯一正确选择。合理顺畅的衔接机制,不仅有利于保障人力资源的基本养老保障权益,而且有利于发挥促进人力资源正常合理流动的作用,为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发挥积极作用。这是人力资源市场合理流动的现实必然性要求。 (三)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需要 改革开放30余年来至今,我国已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来之十分不易。在这一改革历程中,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巨大差距等特殊国情所限,不可避免形成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元化、多元化、多样化的现实格局。这一路径既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有着其一定的优越性,有利于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推进保障。但是,也存在城乡之间、不同保障群体之间的各种制度隔阂,便携性差,导致关系转接难题,不能适应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需求等问题,也为今后统筹城乡发展留下了诸多弊端。“健全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做到,无论劳动者者如何流动,都要保障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障权益的可持续、可叠加、可累计” 胡晓义.走向和谐:中国社会保障发展60年[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年9月.p71. 。建立城乡基本养老制度衔接机制,打破制度分割,成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必然之义。这是正视当前制度业已形成的制度格局,适应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实际,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出现了很多农民工“退保潮”乱象,不仅直接损害了参保者的合法权益,也让社保制度饱受社会各界质询。这一问题不但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高层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温家宝同志在 2009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要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指出 2009 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总结各地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的经验,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切实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2009 年底要在全国基本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出台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切实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续难’的问题”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强调,“应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整合,抓紧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第十三次集体学习讲话[R].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建立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既是形势所迫,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我国城镇尚未参保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干居民”。这部分群体由于“城保”专为城镇职工设计,缴费和待遇标准较高,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这部分群体又认为待遇标准过低。且由于劳动关系的不稳定,以及户籍等方面的原因,许多人持徘徊观望态度。其中,二者缺乏有效衔接办法是导致人们呈观望态度的主因。研究制定“城保”(包括农民工)与“城乡居保”之间的衔接办法,使各项处于相互分割独立的制度之间可以自由转移衔接,可以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城乡居民对号入座、自由选择参保,进而保障其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二是能够有效解决断保问题,提高参保质量。目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断保”严重,其中还有很大部分人没有缴满15年。如果明确了不同养老保险间的衔接办法,对这部分无力缴费的人员,可以引导他们再选择参加缴费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然后将其不同时段的不同养老保险进行对接,并根据不同的缴费水平确定养老金标准。三是有利于遏制当前外出务工人员的退保潮,保障合法权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出台后,非因出国定居、死亡等特殊情况一律不许退保,确保了养老保险关系的稳定,可避免“退保潮”,让广大外出务工人员老来生活有保障。 (二)有利于满足和平衡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针对不同群体安排不同层次差别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特殊国情和特殊历史发展阶段的必然。建立各种不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也就是尊从这种现实,从实际出发、顺应历史的必然,一方面有利于满足现阶段我国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平衡这种差别。从目前三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标准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最高,农民工养老保险次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农民工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如均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个人缴费每月只少缴40元左右。出台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间的衔接制度,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由选择,只要在同一时段不重复参保,真正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将有利于缩小待遇差距,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三)有利于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基本方法。统筹城乡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首要目标是解决部分群众社会保障“从无到有”的问题。随着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全国全面实施,这一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由于特殊国情,我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制度框架设计应是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以满足各类群体的需要 胡晓义.走向和谐:中国社会保障发展60年[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年9月.P36. ”,但同时也应注意多元化制度安排之间的便携性,建立多元化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就成为新时期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旦建立了有效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机制,就意味着打破了当前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壁垒,化解了多元化制度安排导致的制度隔阂,解决了当前多元制度安排存在的便携性差的缺点。这对维系当前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元化、多样化格局继续合理存在具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发展,必将成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又一重大制度、政策创新。 三、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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