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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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温家宝总理的委托,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2003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这项工作也十分重视和关心。去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454名人大代表就制定《紧急状态法》等提出14件议案,之后,又有80多名人大代表就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出17件建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围绕“一案三制”(即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积极开展工作。首先,全面分析了我国公共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据统计,近年来,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巨大,年,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超过了4550亿元。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加快,我国公共安全还将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其次,认真总结我们党和政府多年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功经验。一是“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的经验;二是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依靠三支队伍形成合力的经验(这三支队伍是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必要时解放军也参加的骨干队伍、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社会力量);三是抗击非典实践中形成的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归根结底依靠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的经验。第三,认真研究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广泛听取地区、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国务院办公厅聘请了20多位专家学者,各省、各部门也聘请了2000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组并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注重吸取各方面的研究成果。第四,依法制定。在预案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注意做好与正在起草中、拟定于今年4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紧急状态法》的衔接。第五,吸收和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在危机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 截至去年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包括总体预案,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合计106件。其中一些预案,如防汛抗旱、地震、核应急等预案是在原有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大多数预案,是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客观形势的要求新制定的。这些应急预案是在各部门上报的283件应急预案(草案)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筛选、整合后确定的,基本覆盖了我国经常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也已完成。许多市、区(县)也制定了应急预案。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 各地区、各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在编制工作中认真探索、有所创新。同时,积极开展培训演练,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启用应急预案。预案的实施,在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底东南亚海啸发生后,我们立即组织地震局、海洋局、气象局等部门对《风暴潮、海啸、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又进行了复核,使之更加完善。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六条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二是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党委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四是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六是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2、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们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将预案体系设计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五个层次。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并发的涉及多个部门的预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报国务院备案,主要由制定部门负责实施。地方应急预案包括省、市(地)、县(市)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应急预案,是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依据。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订。 4、总体应急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体系。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按照稳定、充实、加强、效能的原则,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行政领导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是国务院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国家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核应急、减灾委、抗震等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这些机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运行机制。为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包含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工作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这里着重说明六点:(1)预防。常态下的管理、预防和非常态下的应急处置,是履行政府职能的两个重要方面。应急预案把“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作为一条重要工作原则,并对加强宣传和培训,开展预案演练,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开发的投入,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作了明确规定。(2)预测与预警。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信息报告。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立即如实向国务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不得迟报、缓报、瞒报和漏报。(4)信息发布。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5)紧急状态。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职权决定;需要宣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决定或者由国务院依职权决定。(6)恢复与重建。总体预案规定,“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与评估。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下一步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各类应急预案还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不断完善。下一步,需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抓好预防工作。着力落实各级行政责任制,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体制、机制、投入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教育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常抓不懈、标本兼治,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2、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全国应急预案的框架体系虽已确立,但目前各地的预案编制工作进展并不平衡,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还很不完善,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尚未形成,亟需加强督促、指导,尤其要抓好社区、农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3、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救援体系(包括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抓紧应急专业队伍和统一接报、反应灵敏的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要加强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并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做好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要组织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各地区、各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检验并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5、抓好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既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保护的对象,又是应急处置工作中必须依靠的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如编印通俗读本,摄制影像资料,组织专家学者举办知识讲座等,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特别是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去年10月份以来,全国连续发生3起特别重大煤矿安全事故,尤其是今年2月14日,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海州立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严重影响。损失惨重,教训深刻,我们心情十分沉痛和内疚。温家宝总理于2月23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采取更为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关心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安全生产提出了许多好的议案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报告煤矿安全方面的情况。 (一)年全国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去年年初,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把安全生产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点任务,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健全安全生产法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二是加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下达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量化考核。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闭整顿小煤矿,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努力规范煤炭生产秩序;治理道路交通超限超载,整顿公路运输秩序,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十一次专项督查,促进了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五是继续增加煤矿安全投入,2002年至年共安排58亿元国债资金用于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同时,建立了煤矿企业安全费用强制性提取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在加强安全生产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0.37万起,死亡136755人,虽比上年分别减少15.5万起和315人,但事故总量仍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相继发生了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煤矿“10·20”瓦斯爆炸(死亡148人)、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瓦斯爆炸(死亡166人)、东方航空公司“11·21”空难(死亡55人)和今年“2·14”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海州立井瓦斯爆炸(死亡214人)等特别重大事故。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二)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占一次能源的70%左右,煤炭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煤矿是事故高发行业,煤矿安全是整个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14起,其中煤矿特别重大事故有7起。煤矿事故多发频发,是煤炭工业长期负重爬坡、近两年超常增长、多种矛盾和问题集中显现的结果,也集中反映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1、煤炭生产供不应求,煤矿超能力生产。年我国产煤19.5亿吨,比上年增产2.5亿吨,增长13.2%,仍然供不应求。由于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上涨,受利益驱动,煤矿开足马力生产,甚至超能力生产,这成为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最近出事故的三个煤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 2、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基础薄弱。煤炭行业多年来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很多。许多国有煤矿经过几十年的开采,已进入衰老期,其中主要生产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一些老矿井下使用的通风、提升运输和防爆电器等设备,不能确保安全。 3、我国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易发事故灾害。受资源等条件的限制,我国煤矿95%以上为井工矿,其中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一半左右,煤层有自然发火的矿井占50%以上。海州立井、陈家山矿和大平矿都是高瓦斯矿井。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煤层内压力增大,瓦斯事故灾害危险性加大。 4、职工队伍素质下降,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目前在煤矿井下一线作业很多是农民工,小煤矿基本都是农民工,有的未经认真培训就下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近年来,煤矿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90%以上是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煤矿技术人员“断代”、流失也很严重。由于煤矿工作苦脏累险而又收入不高,矿业院校和采矿专业招生不足,分配到煤矿的学生也留不住。 5、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一些煤炭企业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内部管理松弛,安全管理漏洞很多,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薄弱,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煤矿安全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不够。 煤矿事故多发,有一定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技术攻关不到位,队伍培训不到位。必须从投入、技术、装备、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措施 各级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关爱职工生命的理念,真正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监察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科技进步,创新体制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并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1、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升格为总局,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同时,在总局内专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抓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提升国家监察的水平。二是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监管职责到位,哪一级政府管的煤矿,安全生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政府的责任;监督和管理工作失职,也要追究责任。三是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所有煤矿都必须明确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一名行政副职主管安全工作,履行分管责任;明确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通风和防火、防瓦斯、防煤尘)工作负全责;坚持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度。四是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的煤矿重大事故,都要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多渠道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机制。国务院决定今年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重点用于瓦斯治理。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也要筹措资金,增加煤矿技术改造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监督企业履行投资主体责任,抓住当前煤矿效益好的时机,按规定提足安全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今年煤矿安全技改投资预计达到150亿元。同时,在煤矿和其它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建立起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的机制。 3、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治理,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一是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凡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把产量降到通风能力许可的范围内。二是高瓦斯和高突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放和监测系统的,没有落实综合防突措施的,一律限期整改。三是历史上有过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一律按突出矿井管理。四是安全评估不合格的、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予以关闭。对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报废矿井和基建矿井等要加强巡查和监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私自招工、非法生产。五是对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矿井及其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出通知,对上述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还要推动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国家和地方都要制定煤层气综合开发规划。成立国家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推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变害为利。 4、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把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等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力争尽快取得突破。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的力度。在煤矿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高瓦斯煤矿要全部安装。三是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发展矿业高等教育,扩大采矿工程类专业的招生规模,发展煤矿职业教育。四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在煤炭全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发挥煤矿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主人翁的监督作用。 5、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缓解煤炭供求矛盾和安全生产压力。一是搞好经济运行调节,继续努力缓解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状况。二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低耗能、环保型产业项目,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抑制煤炭需求过快增长。三是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提升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炭生产能力。 6、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国务院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各产煤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由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本地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成瓦斯治理督导组,进驻国有重点煤矿,实行重点监察、跟踪监察,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同时,从全国抽调煤矿安全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逐个进行“会诊”,帮助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井下带班作业、带班指挥,加强现场管理,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在重点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同时,对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等,继续进行专项整治。国务院安委会已做出了安排和部署,相关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正在抓紧实施。经过努力,力争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比去年有所下降。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事关重大,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大常委会这次听取汇报,是对国务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鞭策。我们要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听取各位委员的批评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依靠各地方、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第17页 共17页-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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