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税率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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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税率一览表(附:不能抵扣的六大情形) 行业名称1 行业名称2 行业名称3 增值税税率 营业税税目 税率 一般纳税人 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 交通 运输业 陆路运输服务 公路运输 11% 3% 公路运输 3% 缆车运输 缆车运输 索道运输 索道运输 其他陆路运输 其他陆路运输 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 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 铁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 现代 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服务 6% 3% 其他服务业 5% 技术转让服务 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 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服务业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其他服务业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测绘、勘探 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服务 6% 3% 其他服务业 5%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其他服务业 信息系统服务 其他服务业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其他服务业 文化创意服务 设计服务 6% 3% 其他服务业 5%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 转让商标权、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5% 知识产权服务 其他服务业 5% 广告服务 广告业 5% 会议展览服务 其他文化业 3% 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服务 6% 3% 航空运输 3% 港口码头服务 水路运输 3%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公路运输、其他服务业 3%、5% 打捞救助服务 水路运输 3%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代理业 5% 代理报关服务 代理业 5% 仓储服务 仓储业 5% 装卸搬运服务 装卸搬运 3% 有形动产 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17% 3% 融资租赁 5%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租赁业 鉴证咨询服务 认证服务 6% 3% 其他服务业 5% 鉴证服务 其他服务业 咨询服务 咨询 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 6% 3% 转让无形资产(著作权) 5%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 其他服务业 5%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文化体育业 3% 商务辅助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 6% 3% 服务业 5% 经纪代理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 安全保护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6%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11% 3% 邮电通信业 3% 增值电信服务 6% 邮政业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 11% 3%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 11% 3% 建筑业 3% 安装服务 各类设备、台梯架、电话水汽等初装费等 修缮服务 补固养改等作业 装饰服务 修饰美化 其他建筑服务 钻、拆、平、绿、爆、清等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 贷款 利息及利息性收入 不开专用,利息支出不抵扣 6% 3% 金融保险业 5% 融资性售后回租 承租A卖给B再从B租回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其他所有相关收费项目 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基金、信托、理财、金融衍生品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服务 创作表演图书档案文物展览 6% 3% 文化体育业 3% 体育服务 比赛活动训练指导管理 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 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辅助 医疗服务 检查诊断治疗保健生育及使用药品器材救护车等 服务业 5% 旅游服务 旅游服务 游览食宿财物 娱乐服务 娱乐服务 提供场所的各类娱乐 娱乐业 5%-20%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提供饮食及包含的场所 服务业-饮食业 5% 住宿服务 住宿服务 住宿及配套 服务业-旅店业 居民日常服务 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美容美发按摩足浴摄影冲印 服务业-其他服务业 其他生活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服务业-其他服务业 销售无形资产 技术 6% 3% 转让无形资产 5% 商标 著作 商誉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自然资源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11% 5%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 11% 5% 销售不动产 5%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4.30前取得的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房销售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房开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房开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将购买的房屋对外销售,北上广深 2年以上差额征税 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将购买的房屋对外销售,不足2年,全额征税 不动产经营租赁 不动产经营租赁 11% 服务业-租赁业 5%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4.30前取得的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其他个人出租期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1.5% 老增值税 粮食、食用植物油 13% 3%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初级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 销售或进口货物 17% 3%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3% 零税率行业 国际运输服务 0% 航天运输服务 外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 研发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设计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发行服务 软件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转让技术 符合规定其他服务 出口货物 部分简易征收行业或行为: 现在 部分简易征收的行业 以前 2%(3%征收率减按2%征收)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且原规定不得抵扣而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减按2% 销售旧货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4%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经国务院及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 3% 县级及以下小型水电站,5万千瓦及以下 6%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采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来水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以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能抵扣的项目,可以取得普通增值税发票,不需强制要求取得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身份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5.增值税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进行税额 6.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二、扣税凭证问题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以及发票代码、号码不符等情况之一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3. 开具错误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 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之日起,超过180天未认证的(因客观原因导致除外),不能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5.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6.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支付运费,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的单位一致,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7.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8.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 三、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四、用于最终消费(负税人)不得抵扣 1.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不得抵扣的计算方法: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实际成本×适用税率 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上述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五、用于简易计征办法和免税项目,不得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六、采用差额征税的,允许扣减的款项中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差额征收: 1.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差额计征。 4.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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