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docx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计生办、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院、派出所及工商所: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在打击非法行医日常工作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卫生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监督秘〔2013〕621号)XX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XX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2013]345号),结合镇直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三好一满意”活动和“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工作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全镇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四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五是查处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六是查处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七是查处保健按摩机构以保健按摩为名实为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一是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二是查处组织介绍“两非”行为的机构和个人;三是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四是查处无资质助产单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和有资质助产单位为非本单位出生的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五是严厉打击盗卖《出生医学证明)》和假证,禁止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变相搭车收费。 (三)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八里河镇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新亭(八里河镇镇长) 副组长:满明翠(八里河镇党委委员、分管计划生育) 高旭(八里河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朱峰(八里河镇卫生院院长) 陈国标(八里河镇计生办主任) 史文颍(八里河镇工商所所长) (二)职责分工 卫生所、计生办、派出所及工商所根据职责分工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利用“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工商所负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进行抽查,力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口计生专干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一并贯彻执行XX县区卫生局、XX县区公安局2013年开展的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与2013年工商总局等八部门部署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相衔接,从违法医疗广告中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0558—4437959(卫生),0558—4412183(人口计生委),0558—4554438(公安),0558—4585222(八里河计生办)。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和人口计生执法队伍的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认真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附件: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 2013年11月26日 第二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 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工作内容和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 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 职责分工 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 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 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 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 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 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 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 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 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电话: 。 第三篇: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汇报(大全)7月2——4日,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第五督导组各县市区进行督查。现就打击非法行医及整治违法医疗广告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区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184次,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医行为12起,曝光一起非法行医案件。今年共监测37件医疗广告,发现10起医疗广告违法行为,叫停10起,并及时通报了工商行政部门。XX县区卫生局召开打非联席会议。公安、药监、城管、市政府办、信访局、工商局、卫生局等7家单位参加了会议。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164次,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医行为6起,通过电视台、省、市卫生监督网站曝光4起。对辖区内83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登记造册。XX县区查处无证行医案件8起,向公安部门移送非法行医罪案件1起,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57次;XX县区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9起,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1起,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136次。汨罗共查处医疗非法行为18起。屈原共查处医疗非法行为4起。湘阴共查处医疗非法行为3起,发现2起医疗广告违法行为,查处2起。XX县区查处医疗非法行为27起,向公安司法部门移送1起,公开曝光12起,曝光方式为报刊曝光。今年共审批医疗广告1件。本级共查处医疗广告违法行为2起,叫停2起,整改2起,已进行6次“打非”专项行动。“打非”进社区3次,发布就医警示5次。全年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2次。辖区内无证诊所323家。对过去5年内有无证行医经历的医生进行了备案。未建立曝光台,无“打非”奖励制度。全年对“聂雄非法行医案”进行了公安移送。至检查为止全年对医疗机构监督频次为1次。XX县区共查处医疗非法行为3起,全年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1次。辖区内无证诊所29家。对过去5年内有无证行医经历的医生进行了备案。未建立曝光台,无“打非”奖励制度。全年无移送案件。至检查为止全年对医疗机构监督频次为2次。XX县区共查处医疗非法行为7起,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2次,今年已进行3次“打非”专项行动。发布就医警示2次。经济技术开发区查处医疗非法行为0起,向公安司法部门移送0起,公开曝光0起。本级共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0次,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0起,未曝光。对医疗机构监督频次为1次。南湖风景区对“打非”及整治违法医疗广告的部门未设立在区卫生行政部门,而是设在美食街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没有正式的卫生监督员,未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辖区内共10家合法个体诊所和20家无证诊所。 三、存在的问题 汨罗、湘阴、屈原合法个体诊所未进行公示;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次数少;对于无证行医钉子户未制订解决方案;未建立非法行医曝光台,未按月进行情况公示;未建立举报奖励制度。XX县区、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建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通报机制,广大群众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认识不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有待加强。XX县区有无证诊所323家,无“打非”奖励制度。XX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过去5年内有无证行医经历的医生未进行备案。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都没有成立卫生监督机构,南湖风景区对“打非”及整治违法医疗广告的部门未设立在区卫生行政部门,而是设在美食街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没有正式的卫生监督员,未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导致打非工作存在制度缺陷。 三、建议和意见 1、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坚持巡回监督、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特别对在打击过程中死灰复燃的“黑诊所”一查到底,坚决予以取缔。 2.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地区间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合力。 3、加强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 4.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信息公布到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5、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 6、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各成员单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互通。 第四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2005]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 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 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2005]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 1、 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2006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电话: 第五篇:全县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报全县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进入全面总结阶段。经过“集中整治”和“全面巩固”两个阶段的整顿,我县的医疗秩序进一步规范,非法行医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卫生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公安、计生、药监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动员会,对全县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局会同公安、计生、药监等成员部门联合印发了《XX县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重点、整治范围和时序进度。卫生监督所作为此次行动的具体实施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对全县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实行了划片管理、责任到人,进一步推行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在全县形成了领导有力,措施到位,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抓好舆论引导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卫生局在县电视台发布了《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通告》,向全县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一批非法行医名单。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所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印发了宣传单。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在“七一”、“十一”和卫生下乡活动期间,通过“拉横幅、摆展板、发传单、设立宣传咨询台”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电台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题。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强化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正确择医、安全就医意识,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在集中整顿阶段,全县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要求及部署,认真组织,周密实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对辖区内医疗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无证行医的黑诊所进行了取缔,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切实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集中整治阶段,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7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0台次,检查医疗计生服务单位600余户次,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1起,现场取缔无证诊所20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查处其他违法违规医疗机构4家,其中责令改正4家,累计罚款4.7万元。 四、多措并举,加强部门协作 专项行动中,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主动加强协作与配合,结合各自职责,依法从快从重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保持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为规范联合执法行动,专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信息,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定期统一行动,提高打击非法行医成效。各职能部门主动加强日常督查及不定期巡查,互通工作信息,使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公安部门充分发挥管片民警的作用,对辖区内将房屋出租给非法行医人员的现象,依据治安规定进行处罚,从源头上防范非法行医活动。卫生监督所将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力度,有效保证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中,各相关部门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投诉案件2起,目前全部办结,并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落实打击非法行医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守法执业、执法必严、失职必究”的原则,加大了对违法违规人员责任追究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人员,绝不袒护和包庇,给予必要的处分。在专项行动中,市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对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了多次检查督导,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开展。 我县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重拳出击,常抓不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巩固提高,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作用,继续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促进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身体健康, 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4年8月28日 第27页 共27页-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整顿 医疗 秩序 打击 非法 行医 专项 行动 方案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qwe****6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qwe****6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qwe****6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qwe****6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