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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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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自江苏省人民政府1996年苏政复1996(147号)文批准实施以来,对指导常州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步伐加快,国际产业和资本向我国特别是长江三角洲转移;为适应城市化、城市现代化的需要,我市调整市区部分行政区划,市区面积由280平方公里扩大至1864平方公里;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五个统筹的战略方针;江苏省委、常州市委明确提出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的总体目标。 鉴于上述原因,必须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以规范和指导新时期的常州城市发展和各项建设活动。 第二条 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0]17号); 4.建设部《关于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6.苏锡常都市圈规划(2001-2020); 7.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8.中共常州市委第九次党代会工作报告; 9. 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目标和实施意见; 10.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11. 相关区域性专业规划; 12.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三条 指导思想 1.坚持规划的超前性。面向二十一世纪,高瞻远瞩,从长计议,以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为目标,瞄准国内外先进城市水平,从城市发展和进步的趋势研究常州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 2.坚持规划的科学性。立足常州的自然、区位、交通等条件,科学确定常州城市发展形态、布局和规模,重视近期建设规划,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 3.坚持规划的整体性。在大力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十分重视苏锡常都市圈区域协调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十分重视与各辖区城市资源的整合,谋求共同繁荣;十分重视远近结合、局部与整体结合,和城市各功能要素之间的协调整合。 4.融贯生态城市理念。遵循可持续发展要求,贯彻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按照创建园林城市和生态城市目标,确立各类区域的生态管治要求,谋求良好的城市生态和宜人的人居环境。 5.融贯特色城市理念。围绕建设现代化城市目标,从常州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条件出发,努力塑造富有常州特色的常州城市形象。 6.融贯经营城市理念。贯彻效益优先原则,强调规划的宏观引导功能,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合理布局用地,优化建设时序,谋求集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效益。 第四条 规划重点 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内容编制,重点突出下列内容: 1.城市功能定位; 2.城市空间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 3.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4.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5.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特色的塑造。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为2004~2020年,其中: 近期为2004~2010年; 远期为2011~2020年; 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第六条 规划层次和规划区 规划范围分为三个层次:市域、市区、主城区。 市域:指常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含金坛市、溧阳市和市区五区),面积4375平方公里。 市区:指常州市区范围(含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五个区),面积1864平方公里,为规划区范围。 主城区:市区内的城市建设集中连绵区。 第七条 本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八条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九条 本规划由常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第十条 城市发展总目标 围绕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总任务、总要求,常州城市发展总目标为: 现代制造业发达、人民生活富裕的经济强市; 历史文脉彰显、现代科教先进的文化名市; 连东接西、承南启北的区域性枢纽城市; 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城市。 第十一条 经济发展目标 1.国内生产总值(GDP): 2010年全市2200亿元,市区1850亿元;2020年全市5000亿元,市区4000亿元。 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2010年全市5.0万元,市区5.5万元;2020年全市12万元,市区13.5万元。 3.市区一、二、三产构成: 2010年为3:55:42; 2020年为2:53:45。 4.市区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010年达97%;2020年达98%。 5.城市化率:全市2010年达65%;2020年达75%。 第十二条 生活水平目标 1.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0年达2.5万元左右;2020年达5.0万元左右。 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 2010年≤30%;2020年≤25%。 3.主城区居住水平: 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5平方米,成套率达95%;202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0平方米,成套率达98%。 4.市区居民信息化普及程度: 2010年每百户拥有电话(含移动电话)达220部, 2020年超过250部;2010年每百户电脑拥有量达50台,2020年达户均一台电脑。 第十三条 社会发展目标 1.教育:市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10年达96%,2020年保持在98%以上;提高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同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10年达50%,2020年达60%以上。 2.卫生: 市区2010年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96%,千人医疗床位达5张;2020年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98%以上,千人医疗床位达6张。 3.体育: 主城区人均体育用地2010年达0.8平方米,2020年达1.0平方米。 第十四条 城市建设发展目标 1. 主城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2010年达14平方米;2020年达16平方米以上。 2.给水:城市近期供水普及率100%。 3.排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2010年达65%;2020年达80%以上。 4.燃气:城市燃气普及率2010年达98%;2020年达99%。 5.供电:市区全社会用电量2010年达300亿千瓦时左右;2020年达650~700亿千瓦时。 第十五条 城市生态环境目标 1.城市绿化: 2010年主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绿地率达35%,人均公园绿地10平方米; 2020年主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绿地率达37%,人均公园绿地达12平方米。 2.环境质量:市区环境质量综合指数2010年达85,2020年达90以上。市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平均值小于100,滆湖及竺山湖度假休闲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一级标准,其它地区达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5%以上,其中,地表水水质长江常州段达Ⅱ类标准,滆湖、德胜河、藻江河达Ⅲ类标准;城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0%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65分贝。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体系 第十六条 市域城市化发展战略 按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构筑和完善常州市域四级城镇体系,大力推进常州主城和主城外围片中心的城市建设,加快发展金坛、溧阳两个中等城市,择优培育6个重点中心镇,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撤并调整,着力引导产业与人口的集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形成布局有序、功能互补、众星拱月的现代化城镇发展新格局。 第十七条 市域人口与城市化水平 1、市域人口:2010年达410万人左右;2020年达445万人左右。 2、城市化水平: 2010年城镇人口达265万人左右,城市化水平达65%;2020年城镇人口达333万人左右,城市化水平达75%。 第十八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1、常州:2020年市区总人口300万人左右,其中主城区人口规模达180万人左右。 2、金坛、溧阳市城区人口规模:金坛市城区2020年达25万人左右,溧阳市城区2020年达30万人左右。 3、重点中心镇区:2010年人口28.2万人,建设用地31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45万人,建设用地约54平方公里。 薛埠镇:2010年人口3.7万人,建设用地4.0平方公里;2020年5万人,建设用地约6平方公里。 南渡镇:2010年人口3.5万人,建设用地3.8平方公里;2020年5万人,建设用地约6平方公里。 湟里镇:2010年人口4万人,建设用地4.8平方公里;2020年7万人,建设用地约8.4平方公里。 漕桥镇:2010年人口5万人,建设用地5.5平方公里;2020年7万人,建设用地约8.4平方公里。 卜弋镇:2010年人口4万人,建设用地4.4平方公里;2020年7万人,建设用地约8.4平方公里。 横山桥镇:2010年人口8万人,建设用地9平方公里;2020年14万人,建设用地约17平方公里。 4、一般中心镇区:按集聚发展、形成规模的要求,经济发达镇区人口5万人以上,后发达镇区1.5万人以上。 一般中心镇为15个。2010年镇区人口42.88万人,建设用地约47平方公里,2020年镇区人口53万人,建设用地约63.6平方公里(详见文本表5 常州市各层次城镇人口及用地规划表)。 第十九条 市域主要城镇职能结构 常州市区: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现代制造业基地、文化旅游名城。 二级中心城市: 1、金坛城区:金坛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国服装制造名城和盐化工城市。 2、溧阳城区:溧阳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苏浙皖三省边界中心城市,以湖光山色为品牌的江苏省重点旅游城市。 重点中心镇: 1、薛埠镇:茅山风景旅游基地和建材工业基地。 2、南渡镇:溧阳市西部地区农工商综合发展的中心城镇。 3、湟里镇:以机械制造和园艺花木特色农业为基础的农工贸综合发展城镇。 4、漕桥镇:常宜边界交通枢纽城镇和环太湖旅游度假区。 5、卜弋镇:市区西部交通枢纽和综合发展城镇。 6、横山桥镇:以铁合金、精细化工、现代物流和旅游观光为主的综合城镇。 第二十条 城镇空间发展轴 全市形成 “二横一纵”城镇聚合发展轴。 二横: 1、沪宁交通走廊城镇聚合发展轴 是全省城镇体系“三圈五轴”中沪宁城镇聚合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苏南产业密集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沿江高速公路城镇聚合发展轴。 以沿江高速公路为依托,东联江阴,经横山桥、戚墅堰东、鸣凰南、滆湖北,至金坛,西接溧水,是横贯市域东西的一条城镇聚合发展轴。 一纵:镇广线城镇聚合发展轴 以镇广公路和扬溧高速公路为依托,是江苏省城镇体系“三圈五轴”中新宜城镇聚合轴的一部分,是市域西部南北向的主要城镇聚合发展轴。 第二节 市域空间协调发展规划 第二十一条 空间协调发展 遵循区域整体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空间布局原则,以大中小城市整体协调发展为基础,实现工业向规划工业区集中,居民向城市或重点中心镇集中,农业向划定的基本农田区集中,以谋求城乡空间协调发展。 第二十二条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常州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36万公顷(215.44万亩),其中,金坛市3.83万公顷(57.48万亩),溧阳市5.74万公顷(86.07万亩),市区4.79万公顷(71.88万亩)。市区中,武进区4.48万公顷(67.25万亩),新北区1824公顷(2.74万亩)、天宁区166.7公顷(0.25万亩)、钟楼区667.3公顷(1.0万亩),戚墅堰区429.26公顷(0.64万亩)。按上述基本农田分布和在地域上进行落实,在此基础上,划定常州市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用地区域范围。上述基本农田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予以严格保护,并列为禁止建设区。不得随意征用或改作他用,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挖河、取土、采石、采矿、建房、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进行非农业开发建设,国家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应经法定程序报批调整。 第二十三条 生态敏感区 沿太湖、天目湖、长荡湖、滆湖地区、长江沿岸、茅山风景名胜区及周围地区、清明山、芳茂山、淹城及周围地区、以及溧阳市的南部山区为生态敏感区,应加强保护,在保护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开发。 第二十四条 按江苏省《苏锡常都市圈规划》与周边城市(如无锡、镇江)进行市际绿色开敞空间间隔、区域供水、水环境治理以及用地布局等协调。 第三节 市域交通体系规划 第二十五条 加强公路、铁路、机场、港口、航道系统的建设,建立高效、畅通、便捷、安全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 。 构筑“1小时交通圈”,覆盖长三角北翼主要城市,“两小时交通圈”覆盖长三角南翼的杭州、湖州、宁波等城市。呼应国家及长三角运输通道规划,加强沪宁、沿江、宁杭、扬溧和常泰五条运输通道。构筑“两纵四横一环”高速公路网、“六纵八横一通道”干线公路网、“一纵五横”铁路运输网、“三纵两横一港”水运航道网、常州机场空港和沪苏锡常镇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组成的常州对外交通网络。(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第五十八条至六十四条) 第四节 市域市政设施规划 第二十六条 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完善区域给排水网络。 规划保留西石桥水厂,新建魏村水厂、礼河水厂;新建扩建金坛西部水库水厂,扩建钱资荡水厂、武进湖塘水厂,并引进长江水;规划扩建溧阳市燕山水厂和清溪水厂。切实保护上述水厂的水源。 给水管网:规划魏村水厂主要向市区供水,并向金坛供水,同时与金坛西部水库水厂联网,溧阳市的天目湖水厂与西部水库群水厂管道互联,最终实现供水大联网 。市区采用长江水源,实行统一供水。 城镇污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市区保留城北、湖塘等污水厂,新建江边、戚墅堰等污水厂;金坛扩建城西第一污水厂,新建城东第二污水厂;溧阳扩建城东污水厂,新建城南(花园)污水厂。在位置适中、地形合理和尾水排放条件好的乡镇(一般为重点中心镇)规划建设一批多镇共用的污水处理厂 。 第二十七条 加强能源开发建设,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扩建500KV武南变,新建500KV常北变;规划期内建成常州电厂,形成420万KW发电能力;配合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建设戚墅堰电厂60万KW燃气调峰机组和60万KW常亚调峰电厂;开发建设伍员山、黄泥坝和西湾等抽水蓄能电站;在市域内新建和扩建郑陆、吕墅、前黄、马杭、遥观、嘉泽、白荡、电子园、孟河、洛西、茶亭、旧县、薛埠等多个220KV变电所,并配套建设220KV线路。 第二十八条 规划建设西气东输管道常州福成门站、东尖门站及金坛门站,市域以天然气为主气源,并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天然气环网。 第五节 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十九条 规划市域划分为生态控制区、生态协调区、引导建设区和生态改进区等四大生态功能区,严格保护三湖(太湖、滆湖、长荡湖)地区、低山丘陵和水库库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生态平衡。 主城区规划绿化覆盖率近期达40%,农村森林覆盖率近期达20%。在城乡结合部营造成片树林或环城林带,规划建设小黄山、芳茂山、竺山和淹城四座森林公园,保护好金坛磨盘山和方山以榉树为主的落叶宽叶林。 建设和控制绿化廊道:沿长江≥50~100米,“三湖”(太湖、滆湖、长荡湖)≥100米,主要水库≥100米,主要河道50~100米。 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 治理水污染:做好“三湖一河”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城市污水治理实施雨污分流体制,经二级以上处理后达标排放。主城区尾水以排江为主。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达标后回灌农田。 发展生态农业:限制化肥、农药用量。推广农村使用沼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河泥沤肥,改善河塘水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贯标,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推行污染集中控制和生态处理。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主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逐步实施达标排江,改善地表水质量;推广使用天然气,改善城市能源结构;积极推行集中供热,实施烟气脱硫;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控制交通和工业等噪声污染;加强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加快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步伐。 第六节 空间管治与城镇协调发展政策措施 第三十一条 空间管治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防止空间布局出现失误,确保区域生态系统安全和优化,合理引导中心城镇空间拓展,提高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区域整体最优发展。 长江沿岸地区管治: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范围为沿长江18公里岸线。主要为常泰过江通道、长江水厂、城市生活岸线、万吨级及千吨级泊位码头、魏村水利枢纽、规划排水口用地。 环湖地区管治:范围为沿太湖、滆湖、长荡湖的水域及岸线一侧的陆域。改善水体环境,为适度发展旅游休闲业创造条件。降低水体养殖密度,使之维持在合理的水平上;禁止新建工业企业,关停并转环保不达标企业;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向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转变,建设环湖生态农业带;积极引导村镇的集约发展。配套建设一批片区中心污水处理厂或区域性的污水处理厂,形成环滆湖和长荡湖的生态城镇群;太湖沿岸专一发展旅游度假,形成以竺山湖度假村为主的太湖观光带;沿江(常宁段)高速公路穿越滆湖段,规划为旅游观光带。 低山丘陵地区管治:范围为金坛西部、溧阳西南部的低山丘陵地带。维持和增强低山丘陵的生态特征,保持天蓝、山青、水碧的一方净土;加强植被保护,营造一批生态林,防止水土流失;限制小水泥发展,禁止印染、造纸、化工企业进山;所有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为生态型小城镇,并适时择机撤并;适度合理地开发旅游资源,避免环境负荷过重。 常州市区空间管治:范围为现常州市区所有辖域。为推进常州现代化城市建设创造空间集聚条件,大力消除城市现代化的瓶颈因素,使中心城市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市区形成“一城七片”结构;主城按照“拓展南北、提升中心”空间发展战略指导常州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大幅度增加绿地,使公共绿地面积占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0%以上;按“集约化、规模化”思路,加快工业布局的调整,为城市空间优化拓展创造必要条件。 沿镇广公路城镇聚合发展轴管治:范围为金坛、溧阳市区及镇广公路沿线城镇的镇域。促进形成金坛、溧阳两个中等城市。以工业化推动城市化,鼓励乡镇企业向规划工业区集聚,带动人口向城市和重点中心镇集聚;引导天目湖镇、戴埠镇、横涧镇向旅游型生态城镇发展。 第三十二条 城镇协调发展政策措施 1.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制度。节约用地,合理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使用土地。 2. 进一步推进空间优化。加大小城镇的整合集聚力度,按集聚发展形成规模要求,加大市区主城区外围片中心镇的建设力度,限制其它集镇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村合并工作,推进农民居住小区的建设,尽力改变市域内村庄零散分布的现状,加快以人口集聚布局、土地集约利用为特征的城市化进程。 3.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制。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以财政资金为稳定来源,多元投资为主体的开放性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进行项目经营。政府投资引导的重点要明确为区域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 4. 生态政策。制定常州生态城市的标准,用于指导城市的规划建设。设立生态基金,为城镇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三十三条 常州城市性质 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现代制造业基地、文化旅游名城。 第三十四条 常州市区人口与城市化水平: 2010年市区总人口为268万人左右,城市化水平73%左右; 2020年为市区总人口300万人左右,城市化水平83%左右。 第三十五条 常州主城区人口: 2010年达155万人左右; 2020年达180万人左右。 远景(2050年)将达到220-250万人。 第三十六条 常州主城区用地规模 2010年总建设用地约170平方公里,人均110平方米; 2020年总建设用地约216平方公里,人均120平方米。 第五章 市区城市用地规划布局 第三十七条 规划2010年市区人口268万人,2020年300万人。2010年市区城镇人口195.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215平方公里;2020年城镇人口248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297平方公里左右。 统筹区域发展,市区形成“一城、七片”的结构形态。 一城:即常州主城区(本文第六章第四十条至四十二条另有专述)。 七片:即主城外围七个片区和中心镇——孟河片区、奔牛片区、卜弋片区、湟里片区、漕桥片区、洛阳片区、横山桥片区和各片中心镇。片区总人口120万人左右,其中七个中心镇人口68万人左右。中心镇总用地81平方公里左右,人均120平方米。 第三十八条 主城外围各片区的范围和中心镇职能是: 1.孟河片区(中心镇):包括孟河、西夏墅二镇,规划2020年总人口14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10万人。以孟河为中心,利用孟河已形成全国汽车、摩托车配件产销地之一和小黄山自然条件的优势,发展汽配零件加工、纺织工业和休闲旅游业。 2. 奔牛片区(中心镇):包括奔牛镇、罗溪二镇,发展范围为飞龙西路以北,S239线以东,叶汤公路以西,延河路以南。规划2020年总人口16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8万人。利用航空港的交通优势,在奔牛北、罗溪南发展电子、精密机械加工为主的现代制造业。 3. 卜弋片区(中心镇):包括邹区、卜弋二镇,镇区连成一片。规划2020年总人口12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7万人。乡镇工业实行二镇共园,利用邹区灯具市场优势,发展灯具等新型特色工业。 4.湟里片区(中心镇):包括湟里、夏溪、东安、嘉泽四镇,规划2020年总人口15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7万人。以湟里为中心,以苗木花卉基地为主的特色农业、带动发展观光旅游、生态居住,适当发展机械制造业。 5.漕桥片区(中心镇):包括漕桥、潘家、雪堰三镇,规划2020年总人口15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7万人。以漕桥为中心,充分发挥漕桥交通区位优势,片区工业园布置在漕桥镇北,利用环太湖优势,发展环太湖旅游度假区。 6.洛阳片区(中心镇):包括横林、洛阳、遥观三镇,规划2020年总人口25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15万人。横林向南发展,洛阳向北发展,发挥新科、中天、鸿联等企业集团优势,重点发展家电、灯具、保健食品等加工工业。 7.横山桥片区(中心镇):包括横山桥、郑陆、焦溪、芙蓉四镇,规划2020年总人口23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14万人左右。以横山桥为中心,乡镇工业实行四镇共园,工业以铁合金、精细化工为主。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利用芳茂山、清明山等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带动旅游观光业。 第三十九条 主城及各片中心镇区外围为农田、村庄及绿色开敞空间,是基本农田集中地区。以确保农业发展,并形成围绕城市的良好生态空间。 第六章 主城区空间发展方向、结构与组团职能 第四十条 主城区空间发展方向 常州主城区空间发展方向为“拓展南北,提升中心”。 第四十一条 主城区结构形态 主城区形成“一体两翼”分散组团式的空间结构。 一体:即中心城区,范围为北至沪宁高速公路,东、南至联三高速公路,西至西绕城高速公路,为常州城市的本体;其主要功能为生活居住、公共服务、商业金融、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包括中心、高新、城西、湖塘、城东五个组团;重点规划建设“两圈”(市河和京杭运河文化景观圈)、“五区”(三个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北现代旅游休闲区、淹城遗址公园和滆湖旅游休闲区)、“一城”(以高等职教为特色的高等职教基地)、“三园”(城北国家级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西工业园区、城东工业园区)、“三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中心)。 两翼:为主城的南翼和北翼。 南翼:即武南组团。范围为联三高速公路南,南至公路大外环南线。主要功能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生活居住和休闲度假。重点规划建设“一园”(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南园)、“两区”(常州环滆湖休闲度假区和武南生态居住区)。 北翼:包括新龙、新港二个组团。范围为北至长江,南至沪宁高速公路。主要功能为现代生活居住、港口和现代制造业基地。重点规划建设“一港”(长江常州港)、“一区”(滨江工业区)、“一城”(新龙新城)、“二园”(电子工业园和环保产业园)。 第四十二条 主城区由中心、高新、城西、湖塘、城东、新龙、新港、武南等八个组团组成。其范围和主要职能分别是: 中心组团:西起龙江路,东至青洋路,北起城北干道,南至规划大运河,是全市的商贸、金融和文化中心。通过“控制、疏散、重构”等手段,发挥中心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市形象。 高新组团:西起德胜河,东至青洋路,北起沪宁高速公路,南至城北干道和新机场路。主要功能为发展机电一体化、电子、软件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及市公共服务中心、大型生活社区、现代旅游休闲区和城市北部商贸副中心。 城西组团:西起德胜河及规划运河北段,东至龙江路(西环二路),北起新机场路,南至规划大运河。主要功能为发展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机械制造业等低污染的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和钟楼区公共服务中心。 湖塘组团:西起西绕城高速公路,东至青洋路,北起规划京杭运河,南至沿江高速公路。主要功能以科教、休闲旅游、生态居住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形成以高等职教和淹城遗址为特色的综合组团和城市南部商贸副中心。 城东组团:西至青洋路,北、东、南分别为沪宁高速公路和沿江高速公路。主要功能为发展机车制造、纺织、印染、汽配、食品及现代物流业,同时合理配置居住和公建用地。 新龙组团:西起德胜河,东至江阴市界,北起规划镇南铁路,南至沪宁高速公路。主要功能为生活居住、新北区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工业园和高新技术研发基地。 新港组团:西起西绕城高速公路,东至江阴市界,北起长江,南至规划镇南铁路。主要功能为港口、冶金、化工、环保、能源产业和物流业。保护长江饮用水源和常州长江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大型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用地;保护沿江水源及生活岸线。 武南组团:西临滆湖,东至青洋路,北起沿江高速公路,南至规划公路大外环南线,主要功能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生活居住和滆湖休闲度假区。 第七章 主城区用地布局 第一节 居住用地 第四十三条 规划原则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营造宜人的居住环境,创建生态居住区,同时应坚持节约用地原则,控制别墅建设总量。 2.住宅建设以外围成片开发为主,严格控制零星住宅建设,加快进行“城中村”改造和污染企业的搬迁,有效疏散旧城居住人口。 3.积极推进新型居住社区的规划建设,确保公共绿地面积和停车面积,适度超前、合理配套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4.顺应住房体制改革趋势,调整住宅建设结构,体现住宅多样化和可选择性,建立和完善住房建设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要。 第四十四条 为规范城市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适用范围,城市建设区分旧区和新区。旧区的范围:北至沪宁高速、南至长虹路、西至龙江路、东至青洋路及戚墅堰老城区、戚机厂。(戚墅堰老城区范围:北至沪宁铁路、南至312国道、西至丁塘河及运河,东至沿江高速)旧区以外均为新区的范围。 第四十五条 住宅建设标准 1.普通商品房为主,适当发展高档住宅,兼顾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2.多层住宅为主,适当发展高层住宅,控制发展低层住宅。 3.基本达到每户家庭拥有一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良好的住宅,规划近期实现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35平方米;规划期末实现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 第四十六条 居住用地布局 主城区新建新龙、青龙、飞龙、湖塘、薛家、新港、东方、北港、武南等居住区,改造完善红梅、茶山、清潭、五星、兰翔、三井、戚墅堰、雕庄、新闸等居住区 (见表9各居住区人口规模表)。 第二节 工业用地 第四十七条 规划原则 1.符合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空间布局、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2.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要求以及各区域功能要求,统筹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3.空间布局相对集中和产业布局相对集中,并有利于环境保护。 4.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 第四十八条 按照发展三大产业群(机电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轻纺产业)、组建七个专业化制造基地(农用机械、输变电设备、工程机械车辆、电子设备与机电一体化、新型材料、生物医药及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的发展目标,主城区规划建设相对集中的五个工业片区: 1. 滨江工业区:位于新北区北部,北临长江,南至规划镇南铁路。主要发展冶金、化工、能源和环保产业(常州环保产业园为国家级);属二、三类工业用地。 2. 高新技术产业区(国家级):东至通江路,南至城北干道,西至德胜河,北至沪宁高速公路。主要发展电子、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属一类工业用地;禁止发展纺织、印染等一般技术要求和有污染的企业。 3. 城西工业区:包括钟楼经济开发区(省级)、新闸机械工业区。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农用机械、工程机械、客车制造、新型材料等产业,以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印染、食品等有水污染的企业。 4. 城东工业区:包括戚墅堰经济开发区(省级)、东南经济开发区(省级)、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和遥观工业区等。主要发展机车制造、汽配、食品、制药、纺织、印染等产业。属一、二类工业用地;应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减少大气污染。 5. 武南工业区:位于武南河以南,西至淹城路,东至常武路,南至武进大道。主要发展电子、生物医药、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少量二类工业用地;禁止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印染、化工、食品等企业。 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 第四十九条 规划原则 1.均衡布局,多级配置。合理规划市、区、社区多级、多层次的公共设施体系,处理好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的关系。 2.突出重点,优化结构。重点加强文化等公共设施的建设。 第五十条 公共服务中心设施 市级:在高新组团内规划建设市级公共服务中心。 区级:保留和完善武进区公共服务中心;在星港大道北侧建设钟楼区公共服务中心,在新龙组团建设新北区公共服务中心,在东方大道北侧建设戚墅堰区公共服务中心,天宁区公共服务中心可另行选址建设。 其他公共服务中心和组团中心建设相对集中布局。 第五十一条 商贸服务设施 构建“一主二副七次”的分级多中心商业服务体系。 一主:在主城的中心区以延陵路——南北大街、和平路、晋陵路等商业街道为依托,建设市级商贸中心区。 二副:在湖塘组团的花园街两侧、高新组团的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周边规划建设城市商贸副中心。 七次:在城西、城东、新龙、武南、新港五大组团及新运河地区、青龙居住区的中心位置规划建设集中的商贸服务区。 同时在适当位置规划建设农副产品、木材、陶瓷建材、家具、装饰材料、灯具、汽摩配、花卉苗木、汽车及汽配产品、机电产品等市场群。 第五十二条 文化设施 建设市、区、社区(乡镇)多层次覆盖全市的文化设施网络。 围绕市公共服务中心和延陵路、南大街等地区的改造,在其周围规划布局市级文化设施;结合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布局区级文化设施;结合居住区的分布均衡布局相应文化设施。 合理选址、适时建设博物馆、大剧院等一批体现常州城市文化特色的标志性设施。 第五十三条 体育设施 现有体育设施为基础,分级分区均衡布局体育设施,满足全市体育比赛、训练、市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发展的需要,使全市体育设施达到能承办省级综合运动会的要求。规划公共体育用地290公顷,人均公共体育用地不小于1平方米。 规划建设市级体育中心三个: 1.市体育中心:位于黄山路东,城北干道北侧,规划用地22公顷,形成以“一场三馆”(3.5万人体育场、游泳跳水馆、综合馆、田径馆)为主体的综合性体育竞技、教学、培训、娱乐健身基地。 2.清潭体育中心:位于劳动西路西侧,规划用地10公顷左右,通过扩建改造,使其成为能承办大型户内外赛事的综合体育中心。成为市体育中心功能的补充,能承办较高层次的体育赛事。 3.城南体育中心:位于大学城北侧,规划用地25公顷,结合江苏省曲棍球训练基地的建设,形成集体育比赛、市民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体育中心。 同时建设完善武进、新龙、北港、青龙、戚墅堰5个区级市民健身活动中心。 其它体育用地结合各组团和居住社区按国家标准合理设置。 第五十四条 医疗卫生设施 完善市区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卫生服务体系。按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进行结构调整,结合城市用地布局,按方便就医、均衡布局的原则,逐步调整医疗卫生设施布局。 1.医疗中心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武进人民医院、武进南都医院(暂名)、东方医院等10所医院构成,建设成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三级现代化综合医院。现区级医院及规划的组团医院同时兼有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能。 2.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每个组团至少规划建设一处社区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5万人左右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不足3万人设卫生服务站一处。 3.按标准建设市、区级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妇幼儿童保健所。 4.扩建市急救中心,均衡布局独立急救分站,形成急救网络。迁建市中心血站至采菱路。 第五十五条 教育科研设施 现有教育设施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发展高质量的基础教育、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有特色的高等教育、有成效的社会教育,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1.初中以下学校学生就近入学,适度扩大学校规模;高中规模办学、重点发展若干所寄宿制现代化规模学校,构建优质高中,为高校输送优秀生源。按以下指标配置城市基础教育设施:以常住人口每千人计算,幼儿园按45座位、小学按65座位、初中33座位、高中16座位、中等职校16座位设置;学校服务范围按每0.7~1.2万人设一所幼儿园、每1.0~3.0万人设一所小学、每3.0~5万人设一所初中、每10万人左右设一所高中设置。 2.形成四个各具特色的文教科研区: (1) 积极推进常州高等职教基地建设,建成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特色的高校基地。 (2) 完善整合城市西部现江苏工业学院及周边大中专教育用地,形成西部文教区。 (3) 依托常州工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建东学院、职教中心、软件园,形成城北文教科研园区。组建综合性的常州大学。 (4) 在新龙组团内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相配套的高新技术研发基地。 第四节 仓储(物流)用地 第五十六条 规划原则 1. 符合城市发展方向,满足城市安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 结合全市产业布局、交通干线走向、交通货运站场及各类物资运输流向,通过新建和整合社会物流资源,确定市域范围内合理的仓储(物流)布局结构及用地规模。 3. 对旧城区内与城市发展不协调的现状仓储区进行功能调整,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4. 加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培育区域物流中心。 第五十七条 仓储(物流)用地布局 在主城区重点建设二个物流园区、三个物流中心和若干普通仓储区: 1.物流园区布局 城北(暂名)综合物流园区:选址在高新西、新龙、新港组团内,沿港口、铁路、高速公路枢纽处设置物流用地。 城南(暂名)物流园区:选址在常武路东、沿江高速公路道口附近。 2.主要物流中心布局 横山桥物流中心:选址在沪宁高速公路横山桥出入口附近,武澄路西侧。 凌家塘物流中心:依托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向周边适当发展。 龙虎塘物流中心:选址在沪宁高速公路龙虎塘出入口南北两侧附近。 3.普通仓储(物流)用地布局 依托规划京杭大运河、德胜河、采菱港等航道两侧,规划适度规模的普通仓储(物流)用地。-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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