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XXXX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新版GSP检查项目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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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零售连锁 新版GSP及检查项目解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2013-07 内 容 一、新版GSP基本情况概述 二、GSP及现场检查项目解析 三、专题介绍 一、基本情况概述—GSP 1、GSP 2、 附录 3、 现场检查项目 1、GSP:国务院部门规章。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共四章: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条款共计187条,其中批发部分118条,零售部分计59条附录 【修订原则】:“提高标准、完善管理,强化重点、突破难点” 【修订目标】:“全面推进一项管理手段、强化两个重点环节、突破三个难点问题” 一项管理手段——实施企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两个重点环节——药品购销渠道和仓储温湿度控制; 三个难点——票据管理、冷链管理和药品运输 2、附录:国家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拟出台5个附录: (1)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 (2)药品储存运输环境温湿度的自动监测 (3)药品收货与验收 (4)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 (5)确认与验证 【内容】:专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3、检查项目 省局规范性文件 制定依据: GSP及附录 目的:监督实施GSP,实现两个基本目标 一是确保经营药品合法,购销渠道合法、清晰、可追溯; 二是确保经营药品储运温湿度条件合法 作用:统一检查标准,确保认证质量;符合本地实际,体现监管特点;方便具体操作,提高认证效率 缺点:孤立执行条款,弱化GSP整体性 4、2012年广东版检查项目重点 1)、票账货一致 2)、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电子监管 3)、第三方物流 4)、直调管理 5)、药品购销人员的管理 6)、含复方麻黄碱等高风险品种的重点监管 7)、冷链 8)、运输管理 5、基本情况概述—检查项目对比 批 发 新修订检查项目 广东省检查项目 备注 项目总数 145 140 +5 重点项 70 55 +15 一般项 75 85 -10 连锁 新修订检查项目 原GSP 备注 项目总数 130 127 +3 重点项 61 35 +26 一般项 69 92 -23 6、基本情况概述—新版检查项目 重点项 一般项 人员 重点:8;一般:4 *01401、*01501、*02001、*02101、*02201、*02203、*02205、*02301 01901、02202、02204、02401 计算机管理系统 重点:8; 一般:1 *04001、*05701、*05801、*05802、*06001、*08101、*08701、*08901、 05901 直调管理 重点:4 *06901、*08401、*09402、*10002、 无 重点项 一般项 在库存储 重点:10;一般:17 *04302、*04401、*04703、*04704、*04709、*04901、*08501、*08506、*08507、*08601、08602 04501、04601、04602、04603、04604、04701、04702、04705、04706、04707、04708、04801、08502、08503、08504、08505、09001 运输 重点:6;一般:13 *04901、*05101、*10702、*10801、*11101、*11501 05001、05201、10101、10301、10401、10501、10601、10701、10901、11001、11201、11301、11401 疫苗 重点:3 *02205、*04201、*04901 无 重点项 一般项 特殊管理药品 重点:9;一般:2 *04201、*04709、*06303、*07001、*07901、*08507、*08903、*09501、*09801、*11501 07802、07804、 中药材 重点:5;一般:5 *02203、*06303、*06801、*08001、*08506、 02202、02204、04801、07804、08603 中药饮片 重点:4;一般:3 *06303、*06801、*08506、*08001、 02202、02204、08603、 购销渠道 重点项 一般项 客户 重点:3;一般:1 *06101、*06201、*09101 06102、06501 药品 重点:2;一般:2 *06301、*06303 06302、07804 人员 重点:2 *06401、*09102、 无 二、GSP及现场检查项目解析 1、要求——做什么? 2、意义——为什么要做? 3、实施——怎么做? 【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内容】: 定义: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质量管理体系组成要素】 【做好五“一”是前提】 1)谨记一个条款; 2)制定一个方针; 3)明确一个目标; 4)开展一次内审; 5)秉持一个原则 (一) 设施与设备 1、注册地址 企业的办公场所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环境整洁。 与2012年广东省检查项目相符。 【条款】:04301 2、仓库 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功能库划分 合格 待定 不合格 常温库 冷库 生物制品 疫苗2 其他 阴凉库 特殊药品库 中药材库 中药饮片库 易串味库(不再要求) 验收养护室(不再要求) 【条款】:*04302、04303、04706、04707、04708、*04709、*04901、 3、库房设备 温湿度控制 1)、空调配置:确保温度符合药品包装标识要求 《药典》 阴凉处:不超过20℃; 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 冷 处:2-10℃; 常 温:10-30℃。 冷 冻:温度- 10℃ ~-25℃ 【条款】*04401、*04703 药品包装标识的温度 0-5℃避免冻结 冷暗处 1-5℃ 冷藏2-8·c避光严禁冷冻倒置 2-5℃遮光密封保存 冷藏(8度以下保存) 2-8度密封 冷藏,于2-8度避光保存和运输 2-8°C避光保存和运输 密闭、冷暗处 2-8℃,切勿冷冻 密闭,在冷暗干燥处保存 2-8℃,严防冻结 2~8℃的冰箱内保存,切勿冷冻或接近冰格(低温) 2-8℃,不宜冷冻 2-8摄氏度冷藏或-5摄氏度以下冷冻保存 2-8℃暗处 4-8℃ (低温) 2-8℃保存,且不能冻结,避光 8℃以下避光干燥处保存(低温) 2-8℃避光,严禁冻结 8℃以下遮光禁冻 2-8℃避光,严禁冷冻 避光2-8℃勿冷冻摇晃 2-8℃冰箱保存,切勿冷冻 避光2-8℃在原包装中保存运输 2-8℃勿冻勿热 避光2至8度开封室温25度四周 2-8℃严禁冰冻 2-8℃遮光密闭避免冷冻 药品包装标识的温度 避光密闭,在冷处(2-10℃)保存(低温) 2-10℃ 避光密封,冷处(2-10℃)干燥 2-10℃避光 避光,冷暗处(2-10度)保存 2-10℃凉暗处 密闭,冷暗(2-10℃)干燥处保存 4~10度、密封 冷藏(2-10℃) 4℃-10℃ 冷库(2-10度) 4-10℃ 药品包装标识的温度 -10°至-20°冷冻室中 -20℃保存 -5--20℃ (低温) -5-20度避光 冷冻(-20度) 2)自动温湿度监控记录系统 【使用范围】:所有单独库房 【记录频率】:30min/次 【条款】:*04704 3)库房其他要求 地台板、雨棚、照明、避光、通风、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 4)运输设备 (1)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2)冷链品种运输应配备温度自动监测系统 冷藏车(温度自动调控、显示、存储、读取) 冷藏箱、保温箱(配备温度自动记录仪,外部显示、采集箱体内数据) 【条款】:*04901、05001、*05101 对在库药品实行温度自动监控是本版GSP重点要求,确保在库储存的药品符合温度要求,关键要尽量合理减少库房能耗 第一步:改造仓库 加强库房的密封、隔热、保温等措施。如仓库外墙、窗户加装隔热材料等。 第二步:配备足够的空调设备 第三步:每个库房均需配置一定数量的温度监测探头并与系统管理主机联网。能够与企业计算机数据对接,自动存储并查询。 1)温度监测探头安装应相对固定位置,应与电脑实时连接。 建议不要采用移动监测探头。 2)温度监测系统需经测试或验证,纠偏,确认,定期校准。测点终端的布点应得到测试确认,准确反映该库区的温度; 3)冷库温度监测系统应经过验证; 4)系统保持独立不间断运行。不得与温湿度调控设施设备联动; 5)监测及记录 (1)实时监测每隔1分钟更新一次; (2)历史记录查询: 每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 (3)温度超标时:每2分钟自动记录一次; 6)报警 (1)同步声光报警; (2)中央监控器屏幕报警; (3)手机短信报警; 7) 监测数据要求: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1)按日备份,安全保管; (2)不得反向导入; (3)数据不得更改、删除; (二) 组织机构与人员 一、人员条件 新版GSP 广东省检查项目 企业负责人 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01901) 大专以上学历 质量负责人 注册执业药师,具有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02001) 注册执业药师。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1、注册执业药师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2、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应是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02101) 1.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2.疫苗经营企业,应是注册执业药师; 3.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应是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质管员 1.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体外诊断试剂兼营企业,应具有主管检验师职称,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02201) 1.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2.体外诊断试剂兼营企业,应具有主管检验师职称,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验收员 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02202) 高中 养护员 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02204) 高中 采购员 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药学初级职称。(02401) 无 销售员 高中(02401) 高中 储运员 高中(02401) 无 疫苗验收养护员 符合许可条件(*02205) 符合许可条件 诊断试剂验收、售后人员 符合许可条件(*2205) 符合许可条件 中药材 中药饮片 验收员应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02202) 养护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02204) 配备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含)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中药材(收购) 验收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02203) 二、岗位职责 【企业负责人】 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 【涉及条款】:*01401 【质量负责人】 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职责:质量裁决、制度审核、首营审批等。 【涉及条款】:*01501、*02301、06102 一)质量管理部门 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履行。 特别提示: 质量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履行规定职责。委托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储存药品的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指导和监督被委托方的药品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等质量工作。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19项) 1、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涉及条款】:03101、03201、*03401、*03601、03701、03801、*03901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涉及条款】:*06101、06102、*06201、*06301、06302、*06303、*06401、*09101、*09102 4、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涉及条款】:07101 5、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涉及条款】:07601~*08001 6、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涉及条款】:*08902、*08903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涉及条款】:11801、*12001 8、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涉及条款】:*08901 9、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涉及条款】:*05701 10、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涉及条款】:*04001、*05801 11、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涉及条款】:05301、*05302、05401 12、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涉及条款】:*12101 1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涉及条款】:12201 14、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涉及条款】:*00801 15、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涉及条款】:*01101 16、组织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涉及条款】:11001 17、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涉及条款】:02501、02801 18、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二)采购部 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格的药品。 采购部职责 1、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的药品; 【涉及条款】:*06101、*06201、*06301、*06303、*06401 2、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涉及条款】:06501 3、票、帐、货、款一致;及时索取供货方的销售发票; 【涉及条款】:*06601 4、建立采购记录 【涉及条款】:*06801 5、依法购进特殊管理药品 【涉及条款】:*07001 三)仓储部 收货、保管、养护、出库及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仓储部职责 1、对到货药品的品种、数量、运输方式、到货温度等进行核对和记录,通知验收; 【涉及条款】:*07201、07301、07401、07501 2、根据药品的贮藏要求放置相应库房 【涉及条款】:*08501 3、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 【涉及条款】:08502、08503、08504、08505、*08506、*08507 4、检查并改善仓库条件 【涉及条款】:*8601 5、养护药品并记录; 【涉及条款】:08602、08603、08604 6、药品效期管理; 【涉及条款】:*08701 7、质量可疑药品的处理——锁定、隔离、报告; 【涉及条款】:*08901 8、药品出库 【涉及条款】:09601、*09701、*09801、09901、*10001 9、冷藏药品出库——装箱、冷链记录; 【涉及条款】:*10101、10701、10702 10、设施的定期检查、养护,并建立记录档案; 【涉及条款】:05201 11、定期盘点 【涉及条款】:09001 12、协助开展验证工作 【涉及条款】:*05302、05401、*05601 四)养护员职责 1)对在库药品进行养护,建立养护记录; 2)指导保管员合理存放药品; 3)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在计算机系统锁定,悬挂“暂停发货”,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 4)负责库房温湿度监测与调控; 5)负责仓检查库卫生环境; 6)养护仪器的使用及保养; 7)协助开展验证工作。 五)销售部 确保将药品销售至合法的单位 销售部职责 1、销售至合法企业; 【涉及条款】:*09101、*09102 2、建立销售记录 【涉及条款】:*09401 3、依法销售特殊管理药品 【涉及条款】:*09501 六)运输部 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的质量安全 运输部职责 1、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 【涉及条款】:10301、10601、11301、11401 2、确定运输方式、工具; 【涉及条款】:10401、10501 3、运输过程的冷链记录; 【涉及条款】:*10101、10701、*10801、10901 4、委托运输 【涉及条款】:11001、*11101、11201 5、运输设施定期检查、养护,并建立记录档案; 【涉及条款】:05201 6、特殊药品的运输应符合规定 【涉及条款】:*11501 七)财务部 负责药品购销的票、账、款一致 提示:发票与随货同行单是最重要的原始凭证 财务部职责 1)确保票、帐、货一致; 【涉及条款】:*06601、*09301 2)经营特殊管理药品,不得现金交易; 【涉及条款】:*07001、*09501 八)信息管理部门职责 附录4条:批发企业负责信息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 2)系统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备份; 3)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系统; 4)负责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5)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6)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 7)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职责: 1)计算机信息维护; 【涉及条款】:*04001、*05701、*05801、*05802、05901、*06001、*08701、*08901 2)负责或协助电子监管数据上传; 【涉及条款】:*08101 三、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与药品经营相关的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验收、储存、养护 、采购、销售、运输等岗位的人员。 2)培训机构 3)培训内容:法规、专业知识和技能、制度和操作规程。 4)培训目标: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企业应当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 5)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三) 文 件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企业应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一)、制度目录 序号 新版GSP 广东省检查项目 1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 质量体系的审核 2 质量否决权的规定 质量否决的规定 3 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无 4 质量信息的管理 质量信息管理 5 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 供应商、采购商及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的审核制度 6 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质量验收的管理,仓储保管、养护、出库复核和运输的管理 7 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8 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9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同上 10 药品退货的管理 同上 11 药品召回的管理 药品召回管理 6 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质量验收的管理,仓储保管、养护、出库复核和运输的管理 7 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8 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9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同上 10 药品退货的管理 同上 12 质量查询的管理 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13 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同上 14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5 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16 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17 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养护药品的仪器设备管理 18 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 无 19 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20 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药品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 21 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药品流通电子监管 22 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23 质量责任 24 药品购销人员管理 25 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药品直调管理 【涉及条款】:03101、03201、*03401、*03601、03701、 二)、记录文件 记录及凭证应至少保存5年。疫苗、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保存; 疫苗:超过有效期2年。 麻精: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易制毒化学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涉及条款】:*04201 三)、必要的记录: 1、采购记录;2、收货记录;3、验收记录;4、养护记录;5、销售记录;6、出库复核记录; 7、销后退回记录;8、运输记录;9、储运温湿度监测记录;10、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11、其它还应包括: 仓 库:盘点记录; 人 员:培训记录 、健康记录; 系 统:内审记录; 文件记录; 第三部分 专题介绍 1、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2、冷链 3、验证 4、票据管理 5、药品直调 6、药品零售连锁及门店 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目标】:溯源、高效、迈向无纸化,是本版GSP强调企业必备的重要管理手段;贯穿并记录经营全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应满足国家局和省局电子监管政策要求。 【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规定】: 1、新版GSP七节:四个条款; 2、其他:三个条款; 3、附录:二十一个条款; 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1)硬件; 2)部门及人员职责; 3)权限控制; 4)基础数据库; 5)功能要求; 6)数据安全; 7)电子监管; (一)硬件 1)服务器; 2)电脑若干台; 3)网络-稳定、安全; 4)硬盘等备份设备; 5)满足电子监管要求; (二)部门及人员职责 1)、附录5条: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当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指导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2)负责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并定期跟踪检查; 3)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 4)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确认生效及锁定; 5)负责经营业务数据修改申请的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 6)负责处理系统中涉及药品质量的有关问题。 2)、附录4条: 批发企业负责信息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 2)系统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备份; 3)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系统; 4)负责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5)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6)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 7)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三)权限控制 权限登陆:账号+密码 系统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能,权限控制具有排他性和多级性,上级权限含下级权限操作功能。 企业最高管理者拥有最高权限。 赋予相应权限的岗位人员只能做指定的系统操作工作。未经授权,不能操作本权限以外的系统功能。 (四)基础数据库 第八条 企业应当将审核合格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及采购品种等信息录入系统,建立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并有效运用。 1)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包括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经营品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等相关内容; 2)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当与对应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以及购销药品或产品的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3)系统应当对接近失效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及岗位及时索取、更新相关资料;任何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失效时,系统都应当对与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自动锁定,直至该数据更新和生效后相关功能方可恢复; 4)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保障,应当由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据实确认和更新,更新的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 5)其他岗位只能按规定权限查询、使用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不能修改数据的任何内容。 【基础数据库的内容】: 1)供货单位; 2)购货单位; 3)品种资料; 4)客户购销人员; 5)委托运输 1)、基础数据库—供货单位的要求: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6)《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批发企业:根据经营范围自动识别经营品种类别,拒绝超范围供应品种; 生产企业:根据生产范围和GMP证书范围自动识别品种类别,拒绝超范围供应品种;关联供应商业务员信息,自动锁定;实行定期提示、超期锁定。 2)、基础数据库—购销人员的要求 1)业务员的基本信息(授权书内容); 2)业务员历史代理信息查询; 3)核实客户单位; 4)自动控制授权有效期限; 5)自动控制代理售权区域、品种及其它权限; 6)与所代理供应商合法资质有效期关联,超期锁定。 3)、基础数据库—品种资料 1)品种范围包括:成药、中药材及中药饮片; 2)相关合法证明材料及有效期限; 3)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类别;生产范围、诊疗范围; 4)与供应商、业务员有关信息关联,自动锁定; 5)储存类别:特殊、冷藏、阴凉、常温等。 6)管理级别:特药、普药、冷链等 4)、基础数据库—购货单位 1)客户类别: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使用(医院、诊所、社区医疗机构) 2)系统根据客户资质情况授权,超范围销售品种自动拒绝 3)系统自动控制客户合法资质的有效期,提示更新,超期锁定 4)对方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管理 5)、基础数据库—承运单位 1)承运商的信息:资质; 2)承运审计内容:能力情况及相关条件; 3)承运协议内容:协议时限、运输时限等; 4)承运药品类别:管理级别、储存温度、路途时限。 6)、基础数据库—关联要求 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当与对应的企业或产品的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1)采购:经营品种与供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关联; 2)储存:经营品种与库房的条件关联; 3)销售:经营品种与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关联; 4)运输:经营品种与运输方式、条件和时间关联; 7)、基础数据库—安全要求 1)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基础数据审核、更新、确认生效及锁定。 2)各操作岗位只能按照规定权限查询、应用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不能修改数据的任何内容 3)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是合法经营的基本保障,当任一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失效,系统对与该数据相关业务功能应自动锁定 (五)功能要求 1)功能要求—采购 第九条 药品的采购订单应当依据系统建立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制定,系统应当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支持的任何采购订单的生成。系统对各供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审核,拒绝超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1)、采购员密码登陆、系统自动控制权限; 2)、采购订单的实现受控于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并匹配自身的经营范围; 3)、采购订单确认后,自动生成采购记录,并支持收货人员查询采购订单; 4)、没有有效质量保证协议的不能生成采购计划; 5)、系统拒绝生成计划时应显示原因; 6)、特殊管理药品采购,实行渠道控制; 2)功能要求—收货 第十条 药品到货时,系统应当支持人员查询采购订单,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进行质量验收。系统支持收货人员查询到货品种和供应商的基础信息。 1)、系统支持收货人员记录相关到货信息。(冷链品种) 2)、核对确认到货信息后,提交验收组验收; 第十一条 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录入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后,系统生成验收记录。 1)、验收员对照系统信息提示进行实物验收; 2)、系统应当支持收货人员查询供货单位和到货品种的基础信息; 3)、验收员在采购及收获记录的基础上,录入批号、效期、生产日期、数量、验收结论等,系统自动显示验收记录及验收员姓名; 4)、根据不同的验收结论,支持对采购记录的拆分; 5)、打印或传输入库指令,通知仓库入库指令; 6)、系统根据基础数据库,自动分配入库类别; 3)功能要求—养护 第十三条 系统应 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库存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提示养护人员对库存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1)、库存药品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验收记录,生成养护计划; 2)、系统可自动提示养护工作进度。 4)功能要求—效期管理 第十四条 系统应当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具备近效期预警、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及停售等功能。 1)将“近效期催销”改为“近效期预警及超效期停销”; 2)企业应建立“近效期停销制”; 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 3)做好一个前提:判断近效期销售的合理性和可预期的危害 近效期预警的期限应根据企业在供应链所处的位置、销售对象、药品正常使用完毕的合理期限来综合评估; 5)功能要求—销售 第十五条 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系统对各购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并审核,防止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销售行为的发生。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 1)系统可根据基础数据库自动识别客户类别,自动识别经营范围,拒绝超范围品种的销售; 2)销售开票确认后,自动生成销售记录,生成出库指令,显示开票员的身份; 3)自动匹配己方的销售员; 6)功能要求—出库 第十六条 系统应当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传输至仓储部门提示出库及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1)依据销售开票指令,系统自动生成出库指令,打印出库单或生成拣货任务; 2)系统可自动分配拣货任务,跟踪拣货出库进程; 3)复核人员在专用界面上进行复核操作,支持生成相应的质量复核结果,标明复核人员姓名,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7)功能要求—退回 第十七条 批发企业的系统对销后退回药品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1)处理销后退回药品时,应当能够调出原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 2)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与销后退回药品实物信息一致的方可验收,并依据原销售、出库复核记录数据以及验收情况生成销后退回验收记录; 3)退回药品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或退回药品数量超出原销售数量时,系统应当拒绝药品退回操作; 4)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销售退回】 1)依据原销售出库记录数据,生成销后退回申请单; 2)收货人员核对实物后,交由验收人员进行质量验收; 3)在销后退回界面中,系统拒绝非本公司销售药品的退回; 4)系统自动生成销后退回记录。 【购进退出】 1)根据原验收入库记录数据生成购进退出记录; 8)功能要求—有疑问药品控制 第十八条 系统应当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1)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按照本岗位操作权限实施锁定,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2)被锁定药品应当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由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3)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跟踪处理结果。 (1)对各环节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系统自动锁定,由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2)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只能由质量管理人员解除锁定; (3)对确认不合格的药品,由质量员转入不合格台帐,实物转入不合格专区,其他任何人均无此操作权限; (4)销毁时系统生成出销毁记录,由有关责任人批准 9)功能要求—运输 第十九条 批发企业的系统应当对药品运输的在途时间进行跟踪管理,对有运输时限要求的应当提示、警示相关部门及岗位。系统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生成药品运输记录。 1)记录发运信息,建立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等; 2)对有运输时限要求的应当提示、警告相关部门及岗位; 3)委托运输的支持生成药品委托运输记录; (六)计算机系统数据安全要求 1、计算机系统应能完成覆盖药品经营管理全过程的相关记录,并能打印。计算机系统数据应真实、完整、准确。 2、计算机系统各种记录应与原始凭证的内容应一致,操作人员与原始-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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