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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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操作,防范法律及操作风险,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xx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指有权机关(如法院、公安等)通过网络渠道将查询、冻结、解冻信息发送至我行,我行据此对指定账户进行查询、冻结、解冻,并将相应处理结果通过网络渠道反馈有权机关的特殊业务。 第三条 xx银行网络查控业务包括网络查询、网络冻结、网络解冻。 网络查询分为账户信息查询、交易流水查询,采用全自动处理模式。我行综合业务系统根据有权机关通过网络发来的被查控人账户标识信息(如户名、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等)自动处理并反馈。 网络冻结、网络解冻采用半自动处理模式。我行综合业务系统接收有权机关通过网络发来的被查控人账户信息,先将业务分配至账户开户网点人工处理,然后经xx业务管理部票据处理中心人工审核后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条 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总行及辖属各级行办理渠道来源为广东省有权机关的网络查询、冻结、解冻业务。 第五条 本规程所使用的“次日”、“每日”、“上日”如无特殊注明,“日”均指工作日。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六条 综合业务系统每日(含节假日)定时接收网络查询、冻结、解冻信息。 第七条 综合业务系统及报表系统每日定时以系统公告形式发布各营业网点当天需处理的网络冻结、解冻信息以示提醒,各营业网点应及时在综合业务系统“1425网络账户冻结确认”和“1426网络账户解冻确认”处理。 第八条 综合业务系统每日定时将已处理的网络查询、冻结、解冻处理回执信息回复有权机关。 第九条 各营业网点应通过我行“科技之窗”下载并在本行专机安装“网络查控系统客户端”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冻结或解冻协查通知书的下载及打印。 第十条 各营业网点应指定专人处理网络冻结、解冻业务,每日12:00前须完成冻结确认、解冻确认。 第十一条 xx业务管理部票据处理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业务审核: (一)每日11:30前完成状态确认,如存在未处理网络查控业务,联系经办网点处理。 (二)每日14:30至16:30完成回执下载、电子签章、回执上传,回执下载及上传均通过“网络查控客户端”。 (三)每日17:30前通过“网络查控客户端”提交业务状态审核。 第十二条 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的开发建设、维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运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十三条 总行及各辖属分支机构授信和风险管理等业务部门可通过报表系统司法业务菜单查询网络查控记录,凭以作为客户信用风险评估参考之用。 第十四条 各营业网点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网络查控信息内容进行业务操作,如遇问题,及时上报总行会计结算部。 第十五条 各营业网点复核人员应严格依照网络查控信息内容进行业务审核,同时应指定人员跟踪监督业务处理过程,做好查控信息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第三章 网络冻结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 下载冻结协查通知书 (一)营业网点B级柜员打开“网络查控系统客户端”程序,录入综合业务系统工号和密码,点击登陆。 (二)录入下载日期,选择或手工录入存放位置,点击下载“冻结协查通知书”按钮下载冻结协查通知书。 (三)打开文件存放位置,逐份打印冻结协查通知书,将通知书号(对应的word文档文件名)登记在左上角。 第十七条 打印冻结确认业务清单 (一)经办柜员登陆综合业务系统,在“1425网络账户冻结确认”界面录入起止日期,选择状态“未处理”,回车查询。 (二)根据系统回显未处理的网络冻结任务,点击“打印查询结果”按钮,打印当天需处理的网络冻结业务清单。 第十八条 账户冻结 (一)经办柜员将冻结业务清单每条记录的通知书号与纸质协查通知书登记的通知书号一一匹配。同时比对二者的账号、户名、冻结金额、冻结起止日期是否一致。 (二)换人复核无误后,按照冻结业务清单的记录顺序,逐笔作冻结处理。 (三)正确区分普通冻结和续冻业务 1、如冻结业务清单备注栏为“未续冻”,表示该笔冻结类型为普通冻结,应根据冻结协查通知书内容,在冻结界面(1421)对指定账户进行冻结,并打印特殊业务凭条。 2、如冻结业务清单备注栏为“续冻”,表示该笔冻结类型为续冻,应根据冻结协查通知书内容,在冻结查询界面(1423)查询出原冻结记录进行续冻,并打印特殊业务凭条。 (四)注意事项 经办柜员操作冻结、续冻业务时,通知书号须录入冻结业务清单中对应的通知书号,而非打印的纸质协查通知书的文号。 第十九条 冻结确认 (一)经办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进入“1425冻结确认”界面,录入起止日期,查询出未处理的“冻结确认”记录。 (二)逐笔点击记录,打开对应冻结确认界面。 1、根据冻结或续冻业务凭条和协查通知书在界面录入行内冻结流水、行内冻结日期,回车后系统回显实冻金额、未冻金额、冻结账号、冻结额度,在协查通知书栏录入已打印的纸质协查通知书中的文号。 2、点击提交按钮,经B级或以上柜员复核,完成单笔冻结确认,打印冻结确认业务凭条。 (三)冻结确认全部完成后,每笔冻结对应的特殊业务凭条、冻结协查通知书和冻结业务清单附当日传票。 (四)冻结确认注意事项 1、如分支机构因实际情况未对账户作冻结处理的,在冻结确认时,行内冻结流水、行内冻结日期允许为空,同时须在备注中简要注明相关原因。 2、B级柜员授权时必须根据网络冻结业务清单认真审核协查文件、冻结操作业务凭条和确认信息是否相符,柜员操作是否正确。 第四章 网络解冻操作流程 第二十条 下载解冻协查通知书 (一)营业网点B级柜员打开“网络查控系统客户端”程序,录入综合业务系统工号和密码,点击登陆。 (二)录入下载日期,选择或手工录入存放位置,点击“下载解冻协查通知书”按钮下载解冻协查通知书。 (三)打开文件存放位置,逐份打印解冻协查通知书,将通知书号(对应的word文档文件名)登记在左上角。 第二十一条 打印解冻确认业务清单 (一)经办柜员登陆综合业务系统“1426网络账户解冻确认”界面,录入起止日期,选择状态“未处理”,回车查询。 (二)根据系统回显未处理的网络解冻任务,点击“打印查询结果”按钮,打印当天需处理的网络解冻业务清单。 第二十二条 账户解冻 (一)经办柜员将解冻业务清单每条记录的通知书号与纸质协查通知书登记的通知书号一一匹配。同时比对二者的账号、户名、解冻金额是否一致。 (二)按照解冻业务清单的记录顺序,逐笔解冻 根据解冻协查通知书、解冻业务清单,在综合业务系统“1422解冻”界面对指定账户进行解冻,并打印特殊业务凭条。 (三)注意事项 解冻操作时,通知书号须录入解冻业务清单中对应的通知书号,而非打印的纸质协查通知书的文号。 第二十三条 解冻确认 (一)经办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1426网络账户解冻确认”界面,录入起止日期,查询未处理的解冻确认任务。 (二)点击解冻确认记录,打开对应解冻确认界面。 1、根据解冻结业务凭条和协查通知书在该界面录入行内解冻流水、行内解冻日期,在协查通知书栏录入已打印的纸质协查通知书中的文号。 2、点击提交按钮,经B级或以上柜员复核,完成单笔解冻确认,打印解冻确认业务凭条。 (三)解冻确认后,每笔解冻对应的特殊业务凭条、冻结协查通知书和解冻业务清单附当日传票。 (四)解冻确认注意事项 B级柜员授权时必须根据网络解冻业务清单认真审核协查文件、解冻操作业务凭条和确认信息是否相符,柜员操作是否正确。 第五章 业务审核及错误处理流程 第二十四条 状态确认 (一)xx业务管理部票据处理中心经办柜员登录报表系统,选择司法业务菜单下的“网络冻结”和“网络解冻”查询界面。 (二)录入查询日期,机构选择“0000xx银行”,查询全行网络冻结、解冻业务的处理状态,如存在“未处理”,立即联系经办网点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下载回执 (一)xx业务管理部票据处理中心经办柜员打开“网络查控系统客户端”程序,录入工号、密码,点击登陆。 (二)录入下载日期,选择或手工录入存放位置,点击下载,系统自动在文件存放位置生成“解冻”和“冻结”文件夹,其中“解冻”文件夹存放解冻回执文件,“冻结”文件夹存放冻结回执文件。 (三)回执文件命名规则:“冻结”或“解冻”+通知书号,“冻结”表示冻结回执,“解冻”表示解冻回执。 第二十六条 电子签章 (一)xx业务管理部票据处理中心经办柜员核对冻结或解冻回执中的信息与报表系统“冻结解冻凭条”菜单查询到的前台冻结、冻结确认或解冻、解冻确认操作信息是否一致。审核以下内容: 1、回执文档右上角的回执文号与解冻确认或冻结确认业务凭条中的协查通知书号是否一致; 2、冻结回执文档中的账号、户名、冻结金额、冻结到期日与冻结业务凭条是否一致; 3、冻结确认业务凭条与冻结业务凭条的冻结流水号是否一致; 4、解冻回执文档中的账号、户名、解冻金额与解冻业务凭条是否一致; 5、解冻确认业务凭条与解冻业务凭条的解冻流水号是否一致; (二)逐笔审核无误后,逐笔对回执进行电子签章。每笔回执签章后按原文件名分类保存。为方便检查核对,可直接覆盖原文件。 (三)检查核对所有回执,确认均已完成电子签章操作。 第二十七条 上传回执 (一)xx业务管理部票据处理中心经办柜员打开“网络查控系统客户端”程序,录入工号、密码,点击登陆。 (二)文件位置选择存放解冻回执的文件夹,点击“上传解冻回执”按钮。 (三)文件位置选择存放冻结回执的文件夹,点击“上传冻结回执”按钮。 第二十八条 批量状态审核 xx业务管理部票据处理中心经办柜员确认所有回执均已盖章上传后,打开“网络查控系统客户端”程序作批量状态审核。审核成功后,相应记录状态由“3已回执处理”调整为“4已审核”。 第二十九条 错误处理 (一) xx业务管理部票据处理中心经办柜员打开“网络查控系统客户端”程序,成功登录后,点击“错误处理”按钮,弹出处理界面。 (二) 选定待处理的记录,调整其状态。系统仅支持三种调整: 1、“4已审核”调整为“1已分配网点” 2、“4已审核”调整为“3已回执处理” 3、“3已回执处理”调整为“1已分配网点” (三)点击“提交”,弹出成功操作提示后,通知经办网点人员及时处理。 第六章 报表查询 第三十条 报表系统“司法查控”菜单,下设“网络查询”、“网络冻结”、“网络解冻”、“冻结解冻凭条”子菜单,可查询全行网络查控业务。 (一)“网络查询”菜单可按起止日期、法律文书号、客户名称、证件号、来源查询我行已处理的网络查询业务。 (二)“网络冻结”菜单可按起止日期、账号、通知书号、冻结流水号、状态、所号、来源等查询我行已处理的网络冻结业务。 (三)“网络解冻”菜单可按起止日期、账号、通知书号、解冻流水号、状态、所号、来源等查询我行已处理的网络解冻业务。 (四)“冻结解冻凭条”凭条菜单可按起止日期、账号、金额、通知书号、流水号、所号等查询前台冻结、解冻、冻结确认、解冻确认业务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已开通当地网络查控业务系统的分行,应根据当地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规定,参照本规程制定分行网络查控业务操作规程,并报总行会计结算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由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制定、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10-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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