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协议(签约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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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污水处理厂 经营权转让协议 xx 市 人 民 政 府 xx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第 II 页 xx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协议 目 录 第 一 章 定义与解释 2 第 二 章 声明和保证 3 2.1 甲方声明和保证 3 2.2 乙方声明和保证 3 第 三 章 经营权转让 4 3.1 经营权 4 3.2 经营权转让 4 3.3 经营权行使 4 3.4 人员接收 4 第 四 章 移交 4 4.1 资产移交 4 4.2 技术文件移交 5 4.3 移交报告 5 4.4 经营权转让日 5 4.5 风险转移 5 4.6 转让效力 5 4.7 土地使用权 5 4.8 税费 6 第 五 章 经营权转让款和支付方式 6 5.1 转让款 6 5.2 支付方式 6 5.3 支付程序 6 5.4 违约金 6 第 六 章 违约终止 6 6.1 乙方违约事件 6 6.2 甲方违约事件 7 6.3 违约终止后果 7 第 七 章 争议解决 7 7.1 协商解决 7 7.2 仲裁解决 7 第 八 章 其他条款 8 8.1 完整的协议及修改 8 8.2 可分割性 8 8.3 非弃权 8 8.4 协议终止 8 8.5 适用法律 8 8.6 协议签订日期 9 8.7 生效 9 8.8 协议文字和份数 9 经营权转让协议 甲方:xx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xx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职务:董事长 鉴于: xx市于2009年9月建成xx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1 页 第 一 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述定义具有如下含义: 本协议 指《xx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协议》。 资产移交日 甲乙双方在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移交清单上签字日。 经营权转让日 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移交日。 经营权转让款 指乙方为取得污水处理厂经营权支付给甲方的全部款项。 违约利率 指违约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污水厂 指xx市污水处理厂。 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违约 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 (a) “ 一方”、“双方”或“ 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双方”或“各方”,且均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b) 日、星期、月份、季度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份、季度和年; (c) “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d) “元”指人民币元。 第 11 页 第 二 章 声明和保证 2.1 甲方声明和保证 (a)甲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 (b)甲方对污水厂拥有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 (c)污水厂资产及其附属设施、污水厂经营权、污水厂土地使用权无附带任何其他债务、留置权、质押权、抵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及第三方权益; (d)甲方为签订本协议而向乙方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e)甲方已获得了经营权转让和资产移交需要的所有批准和文件。 (f)甲方保证没有任何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的针对污水厂的未决的仲裁、诉讼或其它法律程序; (g)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和条件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法律、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导致甲方违反其与第三方的合同或承诺,也不会导致任何利益冲突。 2.2 乙方声明和保证 (a)乙方是依照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 (b)乙方已取得了签订本协议的所有必要的外部和内部授权,有能力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c)乙方保证具备受让经营权的资格; (d)乙方保证具备了充足的资金履行本协议; (e)乙方为签订本协议而向甲方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f)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和条件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导致乙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和其与第三方的合同或承诺,也不会导致任何利益冲突。 第 三 章 经营权转让 3.1 经营权 本协议的经营权指运营、维护污水厂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包括: (1) 运营污水厂及其附属设施,处理城市污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 根据谨慎运营惯例维护、维修、更新污水厂的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确保污水处理厂持续正常运行; (3) 获取合法收益。 3.2 经营权转让 自经营权转让日起,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将污水厂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权转让款。 3.3 经营权行使 乙方受让经营权后,应当与xx市政府或xx市政府授权机关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行使运营污水厂经营权。 经营权转让期限为三十年,自资产移交日起计算。 3.4 人员接收 乙方同意接收污水处理厂全部职工,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 四 章 移交 4.1 资产移交 (a)甲方向乙方转让经营权的同时,一并移交污水厂及其附属设施(详见附件1《xx市污水处理厂资产移交清单》)。本协议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 (b)污水处理厂目前的设备、设施运行良好,无缺陷、遗留问题,经双方签署交接书后,乙方对所移交的污水处理厂设备及附属设施不追求甲方其它责任。 (c)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组建移交工作小组,对污水厂及其附属设施进行逐项清点和登记,并就资产状况或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进行备注后,由双方代表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完成污水厂及附属设施的移交。双方代表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日,即为污水厂资产移交之日。 4.2 技术文件移交 技术文件包括污水厂所有为其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技术文件,所有设备的制造厂商提供的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图纸、安装使用及维护手册等文件和资料。 所有上述技术文件仅为供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目的而交接,其所有权仍然属于甲方。乙方对该等技术文件应在使用的同时,尽到善意的维护和保管义务,以保证在经营权转让期满或提前收回时,将该等全部技术文件完整地交还甲方。 4.3 移交报告 甲方与乙方在资产和技术文件移交后,编制《xx市污水处理厂移交报告》,该移交报告作为本协议的附件2。 4.4 经营权转让日 污水厂及其附属设施自资产移交日起由乙方实际使用,资产移交日即为经营权转让日。 4.5 风险转移 自资产移交日起,污水厂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风险应由乙方承担,因任何原因造成污水厂或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害、毁损或灭失,甲方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4.6 转让效力 污水厂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不因经营权和资产转移而发生转移。自资产移交日起,乙方根据本协议取得污水厂及其附属设施的经营权。 4.7 土地使用权 甲方拥有污水厂及其附属设施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在污水厂 (b)乙方根据适用法律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 (c)乙方违反适用法律而被相关政府部门依法撤消; (d)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规定时限足额支付转让款; (e)乙方未接收污水厂职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f)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要求说明其违约并予以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能补救该等实质性违约。 6.2 甲方违约事件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违约事件所致,即构成甲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a)甲方本协议中做出的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实质不属实或有严重错误; (b)甲方由于与其他实体或政府部门重组、合并或被分立,无相应的实体或政府部门能够承继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质上使乙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受到严重不利影响; (c)甲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要求说明其违约并予以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能补救该等实质性违约。 6.3 违约终止后果 若由于上述违约事件引起本协议终止,违约方须按照经营权转让款的百分之十赔偿守约方。 第 五 章 争议解决 7.1 协商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7.2 仲裁解决 若双方争议在三十日内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铁岭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 六 章 其他条款 8.1 完整的协议及修改 (a)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b) 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了双方对协议主体的完整和全面的合同,是双方对协议主体事项的全部理解,取代此前各方就上述事宜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定、安排、承诺、备忘录和会议纪要。 (c)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d)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协商后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条款的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或者相冲突的,以补充条款的约定为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该条款无效,但本协议中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和可执行;双方应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 8.3 非弃权 任何一方未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除非该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 8.4 协议终止 乙方经营期满或乙方取得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8.5 适用法律 附件: 1、xx市污水处理厂资产移交清单 2、xx市污水处理厂移交报告-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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