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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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 专题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基本情况 (一)全会简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会议全称。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会期四天;会议地点:北京,京西宾馆;出席人员: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十八大中央委员205人,候补中央委员171;列席人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主持人:中央政治局;会议内容及议程: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部分人事调整,发布公报,对外全会召开情况。 会议主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的历史背景 1、会议背景: 2012年11月召开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远景,其中包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法治体系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依法治国需要升级到2.0版。 2014年7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认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所以,四中全会是对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延续和落实,尤其是将三中全会的改革纲领进行具体化部署。 2、依法治国提出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脉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很早就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和思想。邓小平同志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五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进一步进行部署,党的十八大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30多年来,依法治国的道路走得非常扎实、有力,效果非常明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既是在以往经验基础上的进一步提炼、总结、概括和提升,也是对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3、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 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4、历次“四中全会”怎么开。 改革开放以来,每一届中央委员会通常要召开七次全体会议。 (1)深化“三中全会”部署。“一中全会”一般紧接着党的代表大会之后召开,聚焦“人事”,讨论、选举党的领导;“二中全会”一般在全国两会之前召开,主题也以“人事”为主,讨论新一届国家机构的人事安排;“三中全会”则以“经济与改革”为主题,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对中国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而“四中全会”,一般与“三中全会”相隔一年左右,会期一般4天,会议内容通常全面落实、深化“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 8个月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今年10月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2)多以“党建”为主题。特别是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四中全会”还常聚焦“党建”。十二届四中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十四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均以党建为主题。 如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党内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 (3)部分人事调整。依据党章等规定,开除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的党籍,要经党的全会决定。 十五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田凤山问题的审查报告》,分别撤销许运鸿、田凤山的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开除二人党籍。 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力度超过以往,此前被查的34名省部级高官中,有中央委员(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中央候补委员(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XX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等。 二、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1、“四个第一次”的表现: 第一次在建党历史上把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第一在建国历史上把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第一次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历史上把法治作为了中央全会的主题;第一次中央全会以法治为题作出重要决定。 2、“三个目标”的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我们党确立的伟大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根本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之中国,复兴中华之文明。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突破利益固化之藩篱,攻克深层复杂之难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通过良法善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最大福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党自身建设的目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长期执政具有根本意义。唯有依靠法治,以法治作为执政之根本遵循,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3、“六度”的体现: (1)法治高度: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是高度重视。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全会通过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在我国历史上也是第一次,体现了党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是高度认识。《决定》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条件下时代问题的敏锐把握,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是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三是高度立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法治厚度。回答重大理论实践问题一要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要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核心要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总抓手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工作布局是两个“三位一体”,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重点任务是“四个方面”: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3)法治深度:推出系列具体举措 四中全会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改革精神,回应群众期盼,提出了180多项针对性、操作性、实践性强的改革举措,涉及宏观、中观、微观各个层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提出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关于司法公正,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关于保障人民权益,提出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 (4)法治硬度:昭示坚强信念决心 中国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不仅关乎国家形象,而且影响全球治理、世界发展,自然举世瞩目。四中全会既是对内部署任务,也是向世界郑重宣示。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展示中国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是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同时指出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三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四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决不照搬西方政治理念、制度模式,体现出强烈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5)法治广度:体现历史眼光和世界视野 四中全会反映了我们党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宽阔胸怀。一方面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德治礼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重视德治就是尊重中国历史传统,把握中华文化根脉;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德治与法治结合,使法律与道德互相渗透相互作用,才能在全社会崇尚道德、遵纪守法,从而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法治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条件创造性地运用。四中全会提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依法治国价值理念,提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等举措,体现了我国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追赶世界先进水平的胸怀和智慧。 (6)法治温度:彰显执政为民情怀 监督约束公权、保障人民权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决定》处处体现人民的分量、彰显执政为民的理念,真切而深厚,朴实而温暖,充分表明党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一是一切为了人民。在立法方面,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在执法方面,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司法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一切依靠人民,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之一;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求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求政府把公众参与纳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三、《决定》的基本内容 (一)《决定》诞生记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仅两个月,2014年1月,中央政治局就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 党中央决定成立文件起草组,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张德江、王岐山同志担任副组长。来自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几十位同志参加文件起草组工作。 1月27日,党中央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 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从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251天,习近平对文件起草组上报的每一稿都认真审阅。其间,先后3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2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全会决定起草提出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意见。 文件起草组还组成8个调研组赴东中西部14个省区市开展调研。听取领导同志意见,向专家学者问计,向基层干部群众请教,深入最基层的社区警务室、乡镇基层法庭,深入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各种座谈会就召开45次。 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45万多字的书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还提交了专题研究报告。 8月初,中央办公厅向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和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全会决定征求意见稿。 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全会决定稿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统计,全会决定稿征求意见3326人。经汇总,文件起草组收到的意见和建议2058条,其中党外人士提出66条,扣除重复的总计1815条。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作出260多处修改。 9月30日,经过修改的全会决定稿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会议认为文件基本成熟,决定提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 全会召开期间,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下,文件起草组根据与会同志审议讨论意见,对全会决定又两上两下进行多处修改。 10月23日下午3时,散发墨香的全会决定草案摆放在出席会议的每一位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座席前。这份凝聚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决定获得一致通过。 (二)《决定》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决定》17190个字,共分三大板块。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块,属于总论。第一部分旗帜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阐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 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行论述和部署。第二部分讲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4个方面展开,对宪法实施和监督提出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通过部署重点领域立法体现依法治国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关系。第三部分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6个方面展开。第四部分讲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从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6个方面展开。第五部分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4个方面展开。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和结束语构成第三板块。第六部分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3个方面展开。第七部分讲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 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7个方面展开。最后,号召全党全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1、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5+1):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鲜明提出一个重大论断,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核心要义,实质上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其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条道路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决不能含糊,一定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2、一个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 这个总目标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这一总目标包含了多重意思。 首先是道路、制度、理论的融合性。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者的融合贯通对应着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道路、理论、制度”三个自信。 其二是体系的完备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了两个方面五个部分的体系:一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二是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意味着国家法律体系与党内法规体系共同构成了法治体系,党内法规体系要与国家法律体系协调发展。 三是推进的一体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就意味着法治建设必须要实现各个领域的协调、结构层次的均衡;四是努力方向的现代性: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还要落脚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表明依法治国要朝着现代法治的方向努力,进而通过法治化来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3、五大体系: (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5)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全会提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三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彰显了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二者共同发挥作用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需要;五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人民主体地位;(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5)从中国实际出发。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六大任务。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三依三体)的工作布局,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法一促进)的重点任务,即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六大任务)——(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这些重大任务主要涵盖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法工作和宪法的实施与监督。突出强调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及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求完善和健全宪法监督制度和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宪法实施;完善党的立法决策程序,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依法赋予设区的市以地方立法权;等等。 第二,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明确了法治政府的六点特征: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要求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权力清单制;健全行政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等。 第三,公正司法与提高司法公信力。在三中全会决定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确保司法权独立行使和科学配置的制度机制,例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还有司法责任制、司法公开、人民参与等改革举措。 第四,培育法治文化与建设法治社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等具体措施。在法治社会建设层面,强调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司法救助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等。 第五,法治职业和人才队伍的保障。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始终还是要靠具体的人来加以实施。全会指出了法治专门队伍的建设方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明确了“四个忠于”的目标,并提出了一系列机制保障。 第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全会指出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可以预料,很快会有具体的举措出台。同时,还提出了党委依法决策、党组织监督、党内法规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等具体要求。而且,更有新意的是,将依法治军、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和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和推进国家统一明确提了出来。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会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同时,对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强调指出了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首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的结果。邓小平说,要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革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基本做到了这一点。而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体现了这一认识。 其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宪法所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贯彻实施宪法,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键,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一致关系的集中体现。 依法执政表现在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这是依法执政的核心内涵,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严格守法,按照法治的要求处理好党与国家法的关系;二是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依法执政的第二个层面。通过党内法规来治党管党,这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特色和经验。党自身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 新的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恪守立法为民,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宪法和法律是党和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凝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宪法法律的制度,通过国家宪法日、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等,让人们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加强法治建设,归根结底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要特别重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热点领域的人权保障,充分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和救济权。 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当前法律实施环节存在的很多问题,不少是由于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引起的。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公民法人权利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公民法人法无禁止皆可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监督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的监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司法不能坚持公平正义,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依法治国就难以全面推进。当前实现公正司法,要加快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以主人翁意识,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仰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习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要不断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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