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新版章程范本.doc
《民办幼儿园新版章程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办幼儿园新版章程范本.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小太阳幼稚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名称:小太阳幼稚园。 第三条 本园性质:自愿举行,从事教育事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遵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确保教育质量,友好育人,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专长。 第五条 办学义务 : (一)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方面落实教育方针,实施国家教育教学标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停提升。 (二)遵遵法律法规,落实相关政策,自愿接收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督导评定,检验监督。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员正当权益,确保受教育者、教职员人身安全。 第六条 本园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4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办学规模:计划招收学生200人,六个班级;以后依据发展情况进行合适调整并报审批机关立案。 第八条 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第九条 办学形式:日托;面向全市招收3-6周岁儿童(或学龄前儿童)。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本园设置理事会,理事会每届三年,理事会是本园决议机构;理事会换届之前必需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 本园理事会组员5人(5人以上,幼稚园理事会由举行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由林文川、施秋光、缪未雨、施清、缪未然组成,其中缪未雨、缪未然(三分之一以上)含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 理事会组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含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 ;首届理事长、理事由举行者推选产生;理事长更换由理事会投票选举,全体理事半数经过。更换理事由理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组成人员同意经过。 第十四条 理事每届任期为三年;理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聘用和解聘园长; (二) 修改本园章程和制订本园规章制度; (三) 制订本园发展计划,同意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 决定教职员编制订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本园分立、合并、终止。 (七)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召开临时会议。 (一) 理事长认为有必需时; (二) 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 (二)落实检验理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三)代表本园签署相关文件; (四)提名园长人选; (五)法律、法规和本园章程要求相关权利。 第十八条 理事会实施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理事长作出最终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该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组员同意方可经过。 (一)聘用、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园章程; (三)制订发展计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园分立、合并、终止等其它关键变更事项。 第十九条 召开理事会议,理事长或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理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它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议。委托书必需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条 出席理事会人数须为全体理事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经过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理事追认人数超出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统计,出席会议理事须在会议统计上署名。理事对董理事会议决议负担责任。理事会会议统计由理事长指定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二条 本园设园长一名,园长由理事会聘用或解聘。 第二十三条 园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实施本园理事会决定; (二)实施发展计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园规章制度; (三) 聘用和解聘本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五) 负责本园日常工作; (六)本园理事会其它授权。 第二十四条 园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理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 幼稚园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缪未雨为本园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或园长担任)。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本园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实施刑罚或正在被实施刑事强制方法;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实施期满未逾3年,或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实施期满未逾5年;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 (六)非中中国地居民; (七)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其它情形。 第五章 幼稚园资产和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园经费起源: (一)举行者出资; 1、施秋光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形式两次出资;2、缪未雨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两次到位形式出资;3、林文川 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形式两次出资;4、周惠玉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形式两次出资;3、黄幼容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形式两次出资;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二)本园办学活动收入; (三)其它正当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园办学资金关键用于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职员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老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本园资产。 第二十九条 本园严格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条 本园配置含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实,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需和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园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正当、真实、正确、完整,并依法实施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汇报交审批机关立案。 第三十二条 本园管理必需实施国家要求财务管理制度,接收政府财税部门监督,接收法定审计机构年度审计。 第六章 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园有办学结余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四条 办学结余是指本园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百分比预留发展基金和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其它必需费用后余额。 第三十五条 取得合理回报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六条 本园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园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七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百分比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经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百分比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和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相关资料、财务情况报审批机关立案。 第七章 变更和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园举行者变更,由举行者向审批机关书面提出申请,审批机关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清算后,经本园理事会同意,并由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九条 本园名称、层次、形式、类别、地址变更,由本园理事会报审批机关同意。 第四十条 本园法定代表人变更,由本园理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审批机关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给予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园园长变更,由本园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给予聘用。 第四十二条 本园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因为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举行者提出终止提议,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本园理事会报审批机关同意。 第四十三条 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活动。清理债务风险股,股东应按百分比分解。 第四十四条 本园处理全部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本园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清算。 第四十六条 本园终止后,本园财产按下列次序清偿: (一) 退还学生学费、杂费和其它费用; (二) 发放教职员工资及应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 偿还其它债务。 本园清偿上述债务后剩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第八章 章程修改 第四十七条 章程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经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八条 修改章程实施开始,原章程同时废止。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于1 月20日本园理事会表决经过。 第五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小太阳幼稚园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幼稚园举行者署名:-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办 幼儿园 新版 章程 范本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